第五节 无合理迹象表明因被诉低于公平价值的进口产品导致实质损害存在
在反倾销和反补贴税调查的初始阶段,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决定是否有合理迹象表明美国的某一行业由于正在调查的进口产品而受到了实质损害。作出该决定时,ITC必须考虑进口数量,进口商品对国内同类产品价格的影响和对国内同类产品生产者的影响,但仅仅是在美国生产运营的背景下考虑。法律将“实质损害”定义为“不是非间接性的、非实质的或不重要的损害”。在评估是否有合理迹象表明国内产业由于被调查产品的进口而受到实质损害时,ITC考虑所有的对美国产业状态有影响的相关经济因素。任何一个单独因素都不是决定性的,所有相关因素被认为是在“商业循环的背景下和对被影响的产业显著的竞争条件中”。
由于下文讨论的理由,ITC裁定:没有合理的迹象表明由于来自中国、韩国和英国的被调查商品的进口以低于公平价值的价格在美销售而使美国相关的国内产业遭受到了实质损害。
一、竞争状况
ITC认为有好几个竞争条件与这些调查相关。对纸币点钞机的需求构成了这些调查对象的纸币处理设置总体需求的绝大部分。记录数据显示,点钞机和验钞机的消费需求已大大增长,在1997年和1999年间增长了*%。2000年1—3月(“临时调查期间”)的消费量比1999年的同期高*%。对点钞机和验钞机的分别消费需求量也在增长。点钞机的明显消费需求在1997年和1999年间增长了*%,2000年临时调查期间比1999年同期高了*%。
ITC认为验钞机和点钞机之间以及不同类型的点钞机之间和不同类型的验钞机之间的有限竞争程度是一个重要的竞争条件。鉴于验钞机显然高许多的价格、购买者在需要具有面额辨认功能的机器时才会有购买验钞机的倾向及购买者在需要面额辨认功能时只能购买验钞机而非点钞机这一事实,点钞机和验钞机间有着显著差别。记录数据同时显示有几种在能力、耐用性、总体作用等方面迥异和售价不同的点钞机和验钞机。在调查中收集的定价数据提供了直接证据,显示这些以不同价格销售的不同种类的产品可以同时出现在市场上。例如,关于产品一(基本点钞机,无伪币检测功能),卡·艾的价格大概是德拉鲁美国公司的一半,而两者在市场上销售量都很大。关于产品一和产品二(基本点钞机,具备伪币监测功能),许多进口货的价格明显低于卡·艾和德拉鲁美国公司,而卡·艾和德拉鲁美国公司却保持相当的销量,而且如下文所论,其价格一般保持稳定。ITC认为产品类型间的差异解释了卡·艾和德拉鲁美国公司如何在持续低价销售面前可以维持其产品可观的销量和稳定的价格。
申诉人的点钞机主要在由需要优质、能处理大量纸币、完成更多功能机器的客户主宰的中高端市场上竞争,应诉人将之作为“昂贵精品”式样进行营销的机器种类。这些高端机器主要与申诉人的机器和德拉鲁美国的高端型号相竞争。主要来自中、韩的低端产品不是用于处理在延长期内高通过量的设备。这些低端点钞机极少与购买申诉人产品的同类客户相竞争,并且几乎从不与购买申诉人验钞机的客户相竞争。
记录数据表明,申请人的点钞机实质上是其高端、大工作量的,但伴有扫描功能的不同版本验钞机。申请人证实其先研制出并生产验钞机,稍后开始在本地用自己的生产线生产点钞机,即功能减少版本的验钞机。这点反映在申请人的四代产品上:(a)具有伪币识别功能的验钞机;(b)无伪币识别功能的验钞机;(c)具有伪币识别功能的点钞机;(d)无伪币识别功能的点钞机。后三种产品是第一种的不同版本,使用了同样的机套和物理性元器件,但功能减少了。因为申诉人包括点钞机在内的产品生产线是由高端产品的不同版本构成的,其并不生产人为设计的少工作量、少功能——比如为需要廉价的、平均每天运行半小时的小客户设计——的机器。
只有有限几个供应商可以提供点钞机和验钞机。如同*(一供应商名称)一样,申诉人也提供点钞机和验钞机。不做为调查对象的点钞机和验钞机的主要来源是德拉鲁美国公司通过从*(一家外国生产商)直接进口和在美国生产(目前是点钞机,到2000年9月是验钞机)两条途径提供两种产品;G&D公司,点钞机和验钞机的前国内生产商,以前既生产又销售点钞机和验钞机,但在1998年停止在国内生产点钞机,1999年下半年停止生产验钞机。其他几个主要进口品的来源厂商(被调查国家中国和韩国)向美国出口点钞机。
最后,不在调查范围内的进口商品即从日本进口的点钞机和验钞机在美国市场上大量存在。从日本进口的验钞机从1997年的*件增加到1999年的*件,在调查期间增长*%,从日本进口的点钞机从1997年的*件增加到1999年的*件。1999年从日本进口的点钞机占全部进口点钞机的*%。日本进口的验钞机占全部进口验钞机的*%,点钞机和验钞机一共占1999年全部进口的*%。记录数据反映出日本进口的货币处理机器直接与高端验钞机和点钞机竞争,并且与国产机器可以互换。
二、数量
《关税法》第771(C)(Ⅰ)项规定:“委员会应当考虑进口商品的数量,或任何数量的增长,不论是绝对量还是相对于美国的生产或销售的量,是否庞大或非常显著。”不论从单位装运量还是从市场份额来看,被调查的进口品的数量在调查期间都增加了。被调查的点钞机和验钞机进口从1997年的*件增加到1999年的*件。在2000年临时调查期间被调查商品的进口(*件)比1999年同期(*件)多。市场份额数据显示出同样的趋势。被调查进口品装运的市场份额从1997年的*%增加到1999年的*%,1999年临时调查期间是*%,2000年临时调查期间是*%。
当孤立地来看,在调查期间进口品的数量和市场份额的增加是显著的。但是如果在竞争条件和无显著负面价格影响的背景下来评估的话,被调查商品的进口量和进口的增长不足以表明被调查进口品自身对国内产业的任何损害有实质性的影响和作用。
三、进口品的价格影响
《关税法》第771(C)(Ⅱ)项规定,评估被调查进口产品的价格影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应当考虑:①与美国国内同类产品的价格相比,进口产品的销售价格是否很低;②这类商品的进口的影响是否把价格压低到一个相当的水平或阻止价格的增长,否则(无进口的话)价格会有一个相当大幅度的增长。(www.xing528.com)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要求美国点钞机和验钞机生产商和进口商提供装运给美国市场上不相关消费者的点钞机和验钞机产品数量和价值总数的季度数据报告。要求的数据是有关从1997年1月到2000年3月间的四代产品;两种点钞机(产品1和产品2)和两种验钞机(产品3和产品4)。ITC收到了国内装运和被调查进口品全部价格数据。在对约三分之二产品的比较中,发现被调查进口点钞机以比国内产品低的价格销售。而进口的验钞机一般以比国产产品高的价格销售。然而,ITC不能认定低价销售是显著的,因为其对国内价格没有显著影响,反映了差异性产品间的相当有限程度的竞争性。
销售量比产品2要大许多的产品1的国内行业价格,从1997年第三季度到调查结束止,基本未变。产品2的价格在调查的绝大部分期间内保持稳定,在调查期间的最后四个季度略微下跌了*%。产品3的价格从1997年第一季度*美元一件显著增加到2000年第三季度的*美元一件。产品4的价格在调查期间相对稳定,从1999年第一季度的*美元每件到2000第一季度的*美元每件。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未发现显著压低价格的明显证据,因为在调查期间结束时,价格一般上涨了或保持稳定,而充其量在被调查的四种产品中只有一种略有下降。而且,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未发现低价销售和价格变化有何明显的联系,产品2和产品4的价格微降(比较1997年和2000年第一季度可知),但只有产品2有低价销售现象。自调查之初,产品1和产品3的价格一般是较为稳定或略有增长(产品3的价格在1997年第三季度至2000年的第一季度间上下波动,但最后实际上仍在相同水平上),尽管产品1在低价销售。此外,产品1和产品2的国内价格每个季度都在上下波动。在显著低价销售的条件下,这些变动的价格趋势表明不存在由于被调查进口品而降低了国内的市场价格之现象。由于这些原因,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为被调查进口品并没有在很大程度上使国内产品价格下跌。事实上,如上所述,不同产品间缺乏竞争使国内高端产品价格可以实质上保持稳定,尽管存在着在市场上低价销售进口品的现象。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也未发现进口品在很大程度上压低(supress)国内价格。调查期间销售的点钞机成本与其净销售额的比率从*降到*,说明价格并未由于成本而被压低。调查期间销售的验钞机成本与其净销售额的比率从*降到*,同时国产验钞机价格显著增长。因此委员会不认为进口品在很大程度上压低了国内价格。
所以,委员会认为进口品并没有在很大程度上对国内同类产品的价格造成了负面影响。
四、对美国国内产业的影响
在考察被调查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的影响时,委员会考虑到与美国国内行业状况有影响的相关经济因素。这些因素包括产量、销售额、库存、产能利用、市场份额、雇佣、工资、生产率、利润、现金流、投资回报、融资能力和研发等。任何一个单独因素都不是决定性的,所有相关的因素被认为是“在商业循环的背景下和对被影响的产业显著的竞争条件中”。
委员会未发现进口品对国内产业有负面影响。尽管进口品在调查期间大量增加而且价格一般比国内产品要低。国内产业在采取诸多措施下,其大多数指标,尤其是金融指标,都显示了良好的运营状况。
点钞机和验钞机的生产从1997年的*件增加到1999年的*件。产能利用率从1997年的*%显著增加到1999年的*%,反映了产量方面的增加。产业工人的雇佣尽管减少了,但在调查期间仅减少了若干人,从1997年的*人减少到2000年临时调查期间的*人。整个调查期间小时工资上涨了;从1997年至1999年,工资总额也上涨了。生产能力方面无重大变化。点钞机和验钞机的美国国内产业装运量从1997年的*件增加到1999年的*件,但在1999年临时调查期间的*件下降到2000年临时调查期间的*件。美国装运的价值总额也从1997年的*百万美元增加到1999年的*百万美元,但从1999年临时调查期间*百万美元下降到2000年临时调查期间的*百万美元。国内产业的市场份额从1997年的*%上升到1999年的*%。
国内产业的财务状况也表现强劲、良好。产业的运营利润空间同净销售额的比率一样,从1997年的*%增加到1999年的*%。2000年第一季度的数据表明国内产业呈持续的良性的发展势头,其经营利润空间可达*%。
申请人声称被调查进口品严重阻碍了国内产业获得一个产业为维持其竞争力在研发方面所需的大量投资的必要的资本和研发费用。但现有的数据并未支持这一点。在调查期间,在进口增长的同时,资本和研发费用也显著增长。事实上,在进口量达到最高峰时,这些资本和费用也达最高峰。资本和研发支出几乎增长了*,从1997年的*美元增长到1999年的*美元。与此相似,在2000年临时调查期间达到*美元,高于1999年临时调查期间的*美元。资本费用和研发占综合净销售总额的份额从1997年的*%增加到1999年的*%。
因此,大多数运营指标表明国内产业运营良好。集中于高端产品生产的产业在调查的大多数时间内成功地提高了价格。由于净销售价值额的增长超过单位成本的增长,在调查之初就很好的产业财务状况又有所进步,锦上添花。
所以,基于上述调查结果,ITC认为并无合理证据表明美国的相关产业因中国、韩国和英国相关产品的进口及以所声称的低于公平价值价格销售而受到了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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