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法官认为,在针对敏感案件的讨论中,网民总是同情涉案的弱势群体,并对司法抱有不信任感。
1.法官对网民支持弱势群体立场的认知
有高达90.2%的被调查法官认为网民在对敏感案件的讨论中一般会同情涉案的弱势群体。在被调查法官看来,网民之所以在讨论中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是因为他们将自身看做弱势群体的一员。这就是说,绝大多数法官意识到网民言论维护的是干群冲突中群众一方的权利贫富群体冲突中非富裕群体一方的权利,其他强弱势群体冲突中弱势群体一方的权利。
民意维护弱势群体的指向早在张金柱案时就已非常明确。张金柱案发生在1997年,不仅在当时影响广泛,到今天仍然是众多学者讨论的对象。2001年,针对该案的一部长篇报告文学《问法中原——张金柱案启示录》发表,作者的观点是张金柱罪不至死。有趣的是作者证明张金柱罪不至死的一个论据是张金柱案中的被害人之一苏东海是个抛弃妻子在道德上站不住脚的负心汉。这其中隐含的逻辑是,苏东海并不值得舆论为其叫屈;以此逻辑推导,苏东海如果是个好人,司法对张金柱的量刑才不为过。事实上,苏东海是否道德上的负心汉,与张金柱的定罪量刑毫无关联。苏东海作为公民,其享有的最基本的生命权更不能被任何人随意剥夺。张金柱案执行完毕之后,引发了一场媒体和学界对“舆论审判”的大讨论。但即便是张金柱案,做出终审判决的还是司法机关,公众舆论没有对司法机关的强制力,“舆论审判”说到底是仍然是法官审判。公众对司法案件的讨论会带有强烈的感情色彩,并自发维护其自认为“弱势”的一方,这是客观存在的现实。从此次调查看来,法官们对这样的权利诉求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认知。反观现实中的案例,法官的成熟亦有表征。仅就交通肇事案而言,从张金柱案到宝马撞人案到杭州飙车案到“我爸是李刚”案,民意维护弱势群体的指向从未变化,而司法审判却似乎不断朝向理性化发展,张金柱案之后这些案件的主人公都没有再遭遇相对较重的定罪量刑。
2.法官对网民质疑司法立场的认知(www.xing528.com)
有66.6%的被调查法官非常同意或比较同意网民“一般对法官抱有不信任感”。超过半数的被调查法官认为网民讨论敏感案件是因为担心司法腐败,79.4%的法官判断网民一般认为强势人群容易利用非正常手段影响司法。
值得注意的是,对网民的这一观点,法官并未予以否认,相反有73.8%的被调查法官认为某些强势人群确实会利用非正常手段影响司法审判工作。对司法腐败现象,多数被试法官认为客观存在,只有9.4%的法官不太同意或很不同意“某些司法人员确实存在腐败问题”。
仍以杭州飙车案为例,在胡斌服刑入狱之后,有关胡斌有替身的说法在互联网上广为传播。有网民对比了胡斌在肇事现场和在服刑期间的相片,指出受审的胡斌和服刑的胡斌并不是同一人,服刑的不是胡斌本人而是花钱找来的替身。后为澄清真相,相关各方邀请新华社等官方媒体对正在服刑的胡斌进行了采访,并公布了信息。胡斌之所以被怀疑有替身,其最深层的社会原因是公众对司法的不信任,各种腐败现象的存在使公众对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发出了质疑。通过调查,我们可以发现大部分法官都能客观面对司法腐败问题,并检省司法欠缺公信力的原因,这对于中国的社会发展来说无疑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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