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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适对中和诗教的阐发-南宋浙东学派文学思想研究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叶适深契“诗教”之说,他认为习《诗》能够涵濡道德,于人心教化有所裨益。叶适认为“中和”是人心“各由其正以自通于物”,是以外在实存的客观物象为基础的。这是对宋代理学家“中和”说的反拨。在叶适那里,《诗经》的“中和”风度以及藉物寓意手法,既可以作为诗歌审美的两个标准,同时,也会以“诗教”的严肃面目出现,从而导致对以情感辞采为肌质的“近诗”做出过当的评论。

叶适对中和诗教的阐发-南宋浙东学派文学思想研究

叶适作为南宋浙学派的钜子,不仅文章写得好,而且对诗的理解也有独到之处,与当时的理学家、江西诗人皆不同。一方面,他对诗歌本身的艺术特质很尊重;并且,作为南宋儒学大家,从叶适诗论中可以透视出儒学经世教化的思想底色。

叶适认为“自有生民以来便有诗”,“古今之体不同,其诗一也”(143)。《诗经》作为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是后世诗歌的始祖和源头,又因其名列“五经”,因而在诗歌史上具有不可逾越的崇高地位,叶适常常引之作为论诗最根本的参照。特别是后世经学家由之阐发的“诗教”说,成为叶适诗论的重要绳尺。《礼记·经解》云:“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144)《诗》的教化作用,主要是通过诗句的涵泳讽诵感发人心,涵养性情,薰陶出温柔敦厚的善性,所谓“诗可以兴”是也。叶适深契“诗教”之说,他认为习《诗》能够涵濡道德,于人心教化有所裨益。叶适是以宋代流行的性情之说来阐释“诗教”的:

自文字以来,诗最先立教,而文、武、周公用之尤详。以其治考之,人和之感,至于与天地同德者,盖已教之诗,诗歌不异故也。及教衰性蔽,而雅颂已先息,又甚则风谣亦尽矣。……然则性情不蔽而诗之教可以复明。(145)

《诗》道至为广大,圣贤以《诗》发抒“人和之感”,通过《诗》的涵养陶育作用,使天下人性情无所壅蔽,而一归于“中和”之正:

是故古之圣贤,养天下以中,发人心以和,使各由其正以自通于物。当其抽词涵义,欲语而未出;发抒情性,言止而不穷,盖其精之至也。(146)

叶适认为“中和”是人心“各由其正以自通于物”,是以外在实存的客观物象为基础的。这是对宋代理学家“中和”说的反拨。“中和”是《礼记·中庸》中的重要思想,其中云:“喜怒哀乐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所揭示的是心理活动不同阶段的理想状态,是理学家心性修养欲努力达到的境界。程、朱理学以“性情”来解说“中和”,朱熹经过己丑之悟,以“性”为未发,未发则无所偏倚,是为“中”;以“情”为已发,发而中节,则为“和”。于是应该在未发时诚敬存养;已发时注意察识,使心体无论静止还是发用都循于性而合于理。对心体的涵养察识,需要一种除情去欲的道德自律工夫。(www.xing528.com)

叶适的“中和”虽亦是表述心的活动,但和理学家的“中和”说本于虚悬的“性”有所不同,而带有明显的唯物色彩。他认为同时的理学家和心学家或泥于虚拟的“天理”,或囿于心体,一味鞭辟向内,虚意多实力少。叶适则把目光转向质实的可资闻见的客观物象,他指出:“耳目之聪明,心志之思虑,亦必有出于见闻觉知而后可。”(147)照《尚书·大禹谟》中的说法,“心”有所谓人心、道心的分别,前者容易流入私欲,后者微渺难见,所以“心”“思”并不可靠,主体的思维念虑和情感发动必须以“物”的存在为依据,“以物用不以己用”,才可能真正做到体物无偏。先代圣贤所说的“有物有则”和“不诚无物”,都指出物的存在是自然合道的。叶适将“中和”称之为“诚”(148),所谓“诚”,是指在体认事物时合乎人情物理,强调心与物的协和一致,而非出于一己之偏私,师心自用。即主体应当以真诚无妄的心态面对物情物理,七情的发动才会各有攸当,气血平和,心神安定,即:“必约以性,通以心肝脾胃肾;无恣其情,念虑思索无挠其灵,则偏气不胜而中和全矣。”(149)在叶适看来,“中和”乃是心物交感时合理的心理状态,把握“中和”之道,敛情约性,心则能与物圆融互通;同时它又是道德涵养的至高境界。

叶适认为人与物同为天地间质实的存在,是一体的。圣人若能“致中和”,即引发推扩此中和之心,则能参天地之化育,使“万物育焉,天地位焉”,即能使天地万物各得其所,自然生生不已。这是事物存在的理想状态。如叶适在《习学记言》中论及“二南”时所指出的:

葭蓬方茁,无所蔽隐。弓矢命中,豭豵五获。而驺虞独不能害焉,何为而不能也?兽无害物之心,则身无受害之地故也。盖调美之俗既成,民民物物并游于至和之中,我不害物,而物亦莫吾害者,若驺虞之不见获于田也。此鹊巢之应也。夫麟趾之不害物,驺虞之物不能害,合二者而观之,王道可得而言矣。(150)

《诗经》中对万物的表现,无论是山川草木、鸟兽虫鱼,还是阴阳晦明、风雨霜露,大都怡然游处、物无相害,显现出和谐自在的情态。天地间繁杂多态的物象动于思虑,接于耳目,而后表见于语言,“夫为言之旨,其发也殊,要以归于正尔”(151)。《诗经》中的情感是雅正的,其中绝大多数诗作性情平和,雍容和缓,绝无叫嚣怒张之态和放恣之情。叶适以为《诗经》得“性情之正,哀乐之中”(152),这是他对儒家中和思想的理解,也是他理想的诗歌风格。

在叶适那里,《诗经》的“中和”风度以及藉物寓意手法,既可以作为诗歌审美的两个标准,同时,也会以“诗教”的严肃面目出现,从而导致对以情感辞采为肌质的“近诗”做出过当的评论。这两方面在叶适的诗论中都有所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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