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室南渡以来,虽然兵祸连结,朝廷在颠沛飘荡中仍没有放松通过科举延揽实才,以图兴宋御侮。建炎二年,高宗便下诏分路类省试,此后直到度宗咸淳十年,科举取士一直没有中断。从建炎以来的大臣奏议中可以看出,南宋君臣对通过科举这一阵地擢取实才十分关注。如云:“俾谨择于考官,用精搜于实学。士省劳费,乡烝誉髦,悉预计偕,以俟亲策。”(4)又说:“望申饬中外场屋,取士务求实学纯正之文。”(5)
在以上诏令、奏议中反复申述要擢取实才,崇实黜华,或以为是出于冠冕堂皇的门面话,但是在南宋国脉如缕的恶劣处境下,这种呼吁却有着切实的意义,显示了统治者寻求辅弼之臣以振起危颓社稷的急迫感。
南宋朝廷也确实通过行政手段体现了自己延揽实才的意志。高宗统治早期,延续了北宋以来四科取士之法,即考试经义、诗赋、策、论四科。绍兴七年,礼部侍郎吴表臣奏论科举当道取诗赋策论之事,高宗批复:“文学政事自是两科,诗赋止是文词,策论则须通知古今,所贵于学者,修身齐家治国以治天下,夫取文词,亦复何用?”(6)“策”多以时事为问目,“论”多究及古今治乱得失和圣贤微言。所以同以文词较工拙的诗赋相比,高宗本人更重视能显示士子治世之能的策、论,认为它们更切于用,应是学人从事之本。此外,高宗绍兴三十一年正式规定经义、词赋分科取士,试经义者不兼词赋,于是出现了习词赋者多而习经义者少的不平衡现象。高宗下诏:“经义、诗赋两科合格人如有余不足,诗赋不得侵取经义;若经义文理优长合格人有余,许将诗赋人才不足之数听通融优取。”(7)诗赋进士不得占取经义进士名额,而经义进士却可以补足诗赋进士之数。这是国家平衡两者的行政手段,从中体现了统治者对具有经世色彩的经义进士的政策倾斜。
虽然南渡以来的诏令和奏议多强调擢用经世之才,但随着科举条制的愈益严密,特别是自从真宗时实行了糊名誊录制度,唐代以来藉“温卷”以逞才、凭诗艺以邀誉的风气便已无存,举子的仕宦命途乃被锁定在场屋之内。如嘉定十二年王棐在奏令中所指出的:“自糊名誊录之法密,则一于言语文字工拙而已。”(8)宋代科举制度的应试色彩极重,南渡以后科举条制越发细密,在程文形式方面作足了文章,实际上与不断加强的崇实呼吁有所背离。绍兴年间重修《贡举式》(9),从中可以看出有司对士子约束之繁琐。即以对策、论的要求来看,就有“文理纰缪”、“试赋论不认题”、“策义不应所闻而别指事”、“漏写官题”、“策义写问目或不写道数及不依次”、“论题全漏写”、“限五百字以上”、“文理丛杂”、“文理重叠”、“文意不与题相类”、“论策经义连用本朝人文集十句”、“论少二十字”等等,种种禁忌,不惮其烦。由之可见,考卷作为科举较艺的唯一依据,有司为便于操作,在行文规范上为士子做了严苛的约束,这或是出于不得已;但是拘忌太多,则会影响到学人才艺和思想的自由发抒,如项安世在淳熙十四年的奏章中所指出的:“至于本朝法令始密,科场条贯如缚胥吏,而乡举里选之意纤悉无遗矣。”(10)这样一来,才华横溢又不愿受羁勒的学人就很难通过这道门槛。自诩为“人中之龙、文中之虎”的陈亮早年屡试不中,也不是难理解的事情了。(www.xing528.com)
宋王朝为使天下士子应举有所矜式,很早就开始印行各种程文范本,这也将科举变得越发流于程式。早在北宋熙宁年间,王安石为配合科举改革,特撰写一些经学论文,名曰“经义式”,今存《古今图书集成·文学典》尚载有王安石“经义式”六篇,在当时是作为士子考试的答卷标准而颁行天下的。崇宁二年九月有臣僚上言:“窃谓使士知经,咸欲如元丰之盛,莫若取诸经时文印版,一切焚毁,今后除府监发解省试并太学补试、公私试第一名经义方许印行。其余悉不得贾售杂乱。仍行下国子监,严立科条,开封府常切检察。”(11)可见,崇宁间官方和民间印行程文本子的风气已经很盛,官方乃出来干预,使天下文章风格法度趋于“标准化”,故而汰除杂芜,精选佳作。这种做法一直延续到南宋末期。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十五就著录《擢犀策》一百九十六卷,收录元祐宣政以及建炎、绍兴初年时文;《擢象策》一百六十八卷,则是绍兴末科举场屋之文,今其书虽皆不存,但应该都是卷帙浩繁的巨帙。官方和民间都在不断地印行参考书,师弟、父子口耳相传,一步步将科举导向形式主义的泥潭。光宗绍熙元年彭龟年上《乞寝罢版行时文疏》:“臣僚上言:士子不阅经史子集之文而专意于时文,不阅旧来典实之文而专意近日浮虚之文。”(12)科举的这种弊病,连孝宗也看到了,他认为举子应试不过是敲门砖,无法确切检验士人的学问和修养:“科第者,假入仕耳,其高才硕学,皆及第后读书之功。”(13)
专注于文理形式与强调擢用实才是相悖谬的。既要求应试者学殖深厚,见识卓确,又要俯就绳墨,不可轻越雷池,这两者之间很难统一。陈傅良对“永嘉文体”的营构揣摩和最终放弃便是这一矛盾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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