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适的文道观与南宋谈文论道的大思想环境是分不开的,在儒家政教功利的文艺观成为大的思想语境的宋代,宋人往往在尊道的前提下论文,除了坚持“文统”的古文家能够关注文自身的审美特质外,重道轻文乃成为主流的趋向。重道轻文有两种体现:一些极端的理学家排斥文是本于“道”的本然自足性和性情涵养的本旨,往往因此将文学的审美功能一概否定;此外便是政治改革家从政治功利的角度出发忽视文的审美追求,将文视为教化工具。北宋的王安石便是典型的代表,他认为文必有补于世,以适用为本,将文定性为辅翼政治的经国事业,表面上提升了文的地位,实际却以“适用”把文的审美追求——“巧”和“华”抹煞了。叶适的尊道轻文便是此种思想的沿续。叶适认为只有在“治”道真正大行的背景下文、道才能合一,“道”作为社会政治本体,文应当服从道、表现道,方为有益于治道之经国文章;若文不本于道,则只能流为无用之巧艺。他的文学批评中严格贯彻了这种以道衡文的标准,明显表现出崇古陋今的倾向。但是,与理学家不同的是,叶适的“道”不具有宇宙本体和规则的意义,并不必然地对“文”具有规定作用。朱熹所说的“文从道中流出”、文源于道在叶适这里是不成立的。因此在尊崇“道”这一大本的前提下,作为“道”之表现的“文”本身也值得立言者去重视,对道的持守和对文的关怀这两者是并行不悖的。
叶适眼中的文学发展流程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表现出不同特点:三代之文的与道合一;汉代以来文与经、史的分裂;魏晋六朝文的流于绮靡;唐宋文的向古复归。对于文学的独立和作家的审美自觉,叶适总体上持否定的态度。在他看来,秦汉不及三代,魏晋六朝又不及秦汉,今人不如古人。叶适认为,三代以来文学由应用文体中的脱离是从汉代开始的。他指出:“孔子没,统纪之学废。汉以来经、史、文词裂而为三,它小道杂出不可胜数,殚聪明于微浅,自谓巧智不足以成德,而人材坏矣。”(221)汉代开始出现了专业的文人队伍,尤其是出现了司马相如、枚乘这样的大赋作家,并且当时有了“文学之士”和“文章之士”的区分,显示出“文”的新动向(222)。叶适的这一认识是不错的。不过,叶适对于汉代这批作家的创作实绩毫不客气地予以否定。他说:“相如之文不则于义,不当于用。”(223)出现于西汉的发愤之作《史记》,是蕴含着丰富文学因素的史学著作。对于《史记》文笔的夸饰、想象之辞、以气行文等风格,叶适亦予以激烈的批评,以为该书“以文采炫耀,其人辞多而实寡”(224),甚至认为以实录精神相沿的史统到司马迁而散坏。更坏的影响在于,萌于汉代的重文风气开启了此后的魏晋六朝诗文的虚靡浮薄之风,以至于流波滋蔓,不可遏止。
相较于文,叶适对诗的态度则宽容一些,对汉魏的作家作品,尤其是建安诗歌,叶适尚能秉以公心,以“格力”称赏之,并且赞扬曹氏父子“以侠气动哀思”,曹植诗歌“犹有汉余体”。建安梗概多气的作品之所以为叶适所肯定,盖因其“良由世积乱离,风衰而俗怨”(225),皆属有为而作,有感而发,尚能承继古道。不过对诗的宽容仅限于此,对于声协字巧、大多脱离现实的六朝之诗,叶适仍多出以苛评。六朝之诗大多文不及事、文胜于质,格调流于纤弱,叶适对此几乎无一褒词,以为“汉魏旧风扫地尽矣”。外表绮靡华丽的诗风往往与作家对诗艺的探求联系在一起,六朝之诗由拙朴到华茂的修辞努力,体现了时人审美意识的觉醒,反映了他们自觉的审美追求,叶适一概予以否定。比如论永明体:“谢朓始变齐梁之文,沈约和之。汉魏旧风扫地尽矣。按《陆厥传》:‘约、朓及王融以气类相推毂,周颙善识声韵,约等文皆用宫商,以平上去入为四声,以此制韵,不可增减,世呼为永明体。’而厥与约争论,谓‘前英已早识宫徵’,非此秘未睹也。其词往复云云,可谓葑菲之下体,笔墨之赘疣。然文章之变,自是遂不可复反。后世学者常言人心自有天理。嗟夫!此岂天耶?至萧子显,又总该三体之外,自出机轴,以为‘吐石含金,滋润婉切,杂以风谣,轻唇利吻’。《易》称:‘艮其辅,言有序,悔亡。’哀哉!”(226)谢朓、沈约等齐梁作家“转拘声韵,弥尚丽靡”,只在文字声韵中出奇弄巧,是舍本逐末的做法,并无实际意义,只能助长文坛的浮靡轻薄之风。此外,叶适对此一时期的徐陵、任昉、江总、庾肩吾等潜心研味诗体文法的纯文人皆没有什么好感。他们偏离治道的大本太远了。
与“有益于治”的文之功能论相一致,叶适将六朝流韵绮靡的诗风与国之衰亡联系起来,叶适提到亡国之君陈后主、隋炀帝都是才艺超群者,比如陈后主的《题孙玚志铭》诗,有“今时日月,宿昔绮罗”之句,叶适认为后主“为如此之文,则其国虽欲不亡亦不可得也”(227)。这是文运关乎盛衰的老调,前人所论甚多,而叶适所谓“文之废兴,与治消长”其结论是,无益于治道的“文”之繁兴是世运衰落的前兆,说来尤显得惊悚人心。再如论徐陵:“士以无用之文艺,干世取名,虽居有用之位,至于家国俱败,终不自悟,犹以无用自解。”(228)似乎无用之文艺与国家败亡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叶适看来,一味潜心于文而不问政事的文人识见浅陋,器局偏狭,缺乏对现实的关切精神,这样的人当政,国家不亡实在是侥幸。
和魏晋六朝的绮错华靡之文相比,唐宋之文表现出浓厚的淑世情怀,宋人在政治上大多以气节相砥砺,积极预身社会政治。叶适便是此激扬蹈厉的思想潮流中之一员,对此种经世济时的时代精神怀有深深的认同感。尽管如此,叶适认为宋人在“文”方面却不能完善。他藉评价周必大的《皇朝文鉴序》谈了自己对宋文的看法:
“咸平、景德之际其文博,天圣明道之辞古,熙宁元祐之辞达。”按吕氏所次二千余篇,天圣明道以前在者不能十一,其工拙可验矣。文字之兴萌芽于柳开、穆修,而欧阳修最有力。曾巩、王安石、苏洵父子继之,始大振。故苏氏谓“虽天圣景祐,斯文终有愧于古”。此论世所共知,不可改。安得均年析号,各擅其美乎?及王氏用事,以周孔自比,掩绝前作;程氏兄弟发明道学,从者十八九,文字遂复沦坏,则所谓熙宁元祐其辞达,亦岂的论哉?……此序无一词不谄,尚何望其开广德意哉。(229)
“咸平、景德之际其文博,天圣明道之辞古,熙宁元祐之辞达”是周必大的说法。周必大的《序》,对宋代各时期之文皆作了褒美,但这不过是歌颂升平的套语,并不符合宋代文学的实际。咸平、景德之前的作家寥落,天圣、明道间虽有欧阳修振起斯文,倡导诗文革新,但终有愧于古。熙宁、元丰间,程氏兄弟昌明性理之学,文学遭到极端的排诋;熙宁间执掌国柄的王安石“好使人同己”,他藉科举改革,以求上合三代之文,天下举子从风而靡,也不利于思想的自由发抒。此外,庆历后“议论浮杂,直气空多,直道已散,至治平、熙宁纷事于言语之末”,“崇观后,文字散坏”,其后则“纷纭于绍述,埋没于播迁”(230)。或者由于政治方向的偏斜、直道泯灭,或者来自思想界偏狭的约束,宋代文学的发展可谓一路委蛇,阴晴万殊。这其中体现了叶适对文之命运深挚的忧切。叶适此段隐含的思想是:文学的繁荣与凋落,说到底,关键在于它是遵守还是偏离了“道”。王安石、程颐对“道”的扭曲和文学的衰敝相同步,便是很好的说明。
叶适的“道”以三代为理想,标帜甚高,他以此为标准对“文”作出的社会历史批评难免流于苛刻。纵览宋代文苑中人,他以为“自欧、曾、王、苏外非无文人,而其卓然可以名家者不过此数人而已”(231)。即便对此数人之文,叶适也颇有憾词,他从崇实的文学观念出发,认为“本朝继之以欧、王、曾、苏,然虽文词为盛,往往不过记叙铭论,浮说闲语,而着实处反不逮唐人远甚”(232)。文、道两者应当内外相济,而宋四家却表现出文胜于质的偏向,因此难脱叶适的疵议。但若仅就文而论,他对这些文章名家其实非常崇拜。他“于欧公四六暗诵如流”(233),更称赞苏轼为“古今论议之杰”(234)。从他的《进卷》等作品中还可以看到苏轼文风的影响。叶适对欧、苏之文的赞赏,与本于“道”的持守而对之作出的批评,在叶适的文学批评中参互错出,实际显示了作为事功思想家的叶适与文学家叶适之间的纠结和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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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朱子语类》卷一百三十,第1309页。
(2) 蜀党本身就并非一个严密的党派,“蜀党”的称谓本身就有争议。诸葛忆兵认为:“洛蜀二派各只有寥寥一二成员,甚至不成其为党派。相互攻击时指实某人为洛党或蜀党,多失实之处。”(参见诸葛忆兵《洛蜀党争辨析》《南京师大学报》1996年第三期)备一说。
(3) 苏轼死于建中靖国元年(1101)、苏辙死于政和二年(1112)、黄庭坚死于崇宁四年(1105)、秦观死于元符三年(1100)、陈师道死于建中靖国元年(1101)、张耒死于政和二年(1112)、晁补之死于大观四年(1110)、孔文仲死于元祐三年(1088)。以上诸人皆在靖康之变前谢世。
(4) 《宋史》第3629页。
(5) 《四库全书总目》第1349页。
(6) 《宋会要辑稿·选举》四之十七。
(7) 《苏轼文集》第723—726页。
(8) 科举考试中“律赋”的写作要领是:用事精切,对仗工整,韵律和谐。这与社会上实用的“四六文”,在写作上有相通之处。(参见钱建状《南宋进士分科考试制度的形成契机》,《厦门大学学报》,2008年第5期)苏轼又是四六文的高手,欧阳修曾盛赞曰:“近时文章变体,如苏氏父子,以四六述叙,委曲精尽,不减古人。自学者变格为文,迨今三十年,始得斯人。”(《文忠集》卷130)苏轼四六文被奉为诗赋考试的圭臬,便是很自然的事了。
(9) 《老学庵笔记》第100页。
(10) 《二程集》第15页。
(11)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四十八。
(12) 《胡宏集》卷二。
(13) 《龟山集》卷十。
(14) 《朱子语类》第2572页。
(15) 洛学弟子多有上书论学干政之举,如绍兴四年范冲上书,申论王安石“心术不正”;绍兴五年,王居正献《辨学》四十二篇,述王安石学术的七大邪妄,等等,使尊洛排王蔚成风气。
(16) 《伊洛渊源录》卷十四。
(17) 《默堂集》卷十四。
(18) 陈渊《邓端友临要阁五首》之二:“十里烟波竹外溪,隔溪青嶂绕窗扉。诗人不见东坡老,直节空余一尺围。”注云:“东坡诗所谓前修竹一尺围也。”(《默堂集》卷十)
(19) 《宋元学案》第1309页。
(20) 《东坡志林》第83页。
(21) 《横浦集》卷十七。
(22) 同上书,卷三。
(23) 同上书,卷十八。
(24) 如朱弁《风月堂诗话》、许彦周《彦周诗话》、葛立方《韵语阳秋》等作,无一不谈东坡诗艺,且好论“东坡句法”,如用韵、下字、用故事处。
(25) 《胡宏集》,《知言》附录。
(26) 《玉山集》卷十五。
(27) 《韦斋集》,傅自得序。
(28) 罗大经《鹤林玉露》甲编卷二《二苏》引,第33页。
(29) 参见本章第二节《二、吕祖谦与朱熹的苏学之辩》。
(30) 程子曰:“读书将以穷理,将以致用也。今或滞心于章句之末,则无所用也。此学者之大患。”(《性理大全书》卷五十三《读书法》)
(31) 《四库全书总目·〈东莱集〉提要》。
(32) 参见《朱子语类》卷一百二十二和《南轩集》卷二十五《答吕伯恭》。
(33) 《挥麈录·前录》卷二。
(34) 全祖望《叔夏传》,《宋元学案》卷十九。
(35) 见《宋元学案·范吕诸儒学案》,公著有《吕正献集》三十卷,已佚。
(36) 《道学崇黜》,《宋史纪事本末》第893页。
(38) 《鸡肋编》第46页。
(39) 《东莱集》卷八。
(40) 《四库全书总目·〈十七史详节〉提要》。
(41) 《荥阳学案》,《宋元学案》卷二十三。
(42) 吕本中《紫微杂记》。
(43) 《紫微学案》,《宋元学案》卷三十六。
(44) 《西山真氏学案》,《宋元学案》卷八十一。
(45) 《答林择之》,《朱熹集》卷四十三,第2035页。
(46) 《大慧普觉禅师语录》卷六。
(47) 《赠珪公杲公四首》,《东莱诗集》卷十三。
(48) 《大慧普觉禅师语录》卷十九。
(49) 《铁琴铜剑楼藏书目录》卷十八。
(50) 《易说上·随卦》,《丽泽论说集录》卷一。
(51) 《答吕子约》第十九书,《朱熹集》卷四十七。
(52) 参见《朱子大传》第三章《出入佛老的心路历程》。
(53) 《吕祖谦年谱》,《东莱集》附录。
(54) 吕本中《紫微诗话》。
(55) 《东莱集》卷七。
(56) 《东莱集》附录卷三。
(57) 《次韵曾吉甫见寄新句》,《东莱诗集》卷十三。
(58) 《汪彦章内翰除守临川以诗贺之》,《茶山集》卷五。
(59) 《吕祖谦年谱》,《东莱集》附录。
(60) 《濂洛风雅》卷四。
(61) 《瀛奎律髓》卷二十。
(62) 《四库全书总目·〈南涧甲乙稿〉提要》。
(63) 《吕伯恭挽词》,《南涧甲乙稿》卷五。
(64) 《渭南文集》卷三十一。
(65) 《与曾逢书》,《陆游集》附录。
(66) 《东莱诗集》卷十四。
(67) 《拙斋文集》附录。
(68) 《拙斋行实》,《拙斋文集》附录。
(69) 《刘李诸儒学案》,《宋元学案》卷三十。
(70) 《丽泽论说集录》卷一。
(71) 同上。
(72) 《易说上·贲·九三》,《丽泽论说集录》卷一。
(73) 《左氏传说》卷四。
(74) 《易说上·乾·九三》,《丽泽论说集录》卷一。
(75) 《河南程氏遗书》卷一,《二程集》第2页。
(76) 《增修东莱书说》卷十九。
(77) 《与学者及诸弟》,《东莱别集》卷十。
(78) 《河南程氏遗书》卷二上,《二程集》第14页。
(79) 《孟子说》,《丽泽论说集录》卷七。
(80) 《东莱集》卷一。
(81) 《富阳舟中夜雨》,《东莱集》卷一。
(82) 《野步》,《东莱集》卷一。
(83) 《再赋真觉僧房芦三首》之一,《外集》卷五。
(84) 《野步》,《东莱集》卷一。
(85) 《西兴道中二首》之一,《东莱集》卷一。
(86) 《晚春二首》之二,《东莱集》卷一。
(87) 《东莱集》卷一。
(88) 《东莱集》卷一。
(89) 《杂学辨》一卷,《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云:“以斥当代诸儒之杂于佛老者也。凡苏轼《易传》十九条,苏辙《老子解》十四条,张九成《中庸解》五十二条,吕希哲《大学解》四条,皆摘录原文,各为驳正于下。”
(90) 《与朱元晦》第十书,《文定集》卷十五。
(91) 《与汪尚书》第六书,《朱熹集》卷三十,第1277—1279页。
(92) 《与朱侍讲》第六书,《东莱集》卷七。
(93) 吕氏《古文关键》选欧文11篇,其中便有《本论》上下两篇,可见吕氏对这两篇文章的重视。
(94) 《东莱标注三苏文集》,有《老泉先生文集》十一卷,《东坡先生文集》二十六卷,《颍滨先生文集》二十二卷,凡五十九卷,祖谦加以分体点抹,且标注本意,盖为举子习文而选定之读本,故称《东莱标注三苏文集》也。瞿镛《铁琴铜剑楼藏书目录》卷二三有著录。此书为有宋一代三苏较早选本,三苏之文亦幸此书而得流传。现国家图书馆藏存五十一卷,《老泉》全,《东坡》缺卷二十六,《颍滨》缺卷十六至卷二十二。参见祝尚书《宋人总集叙录·〈东莱标注三苏文集〉》。
(95) 《答范伯崇》第十一书,《朱熹集》卷三十九,第1827页。
(96) 《答吕伯恭》第五书,《朱熹集》卷三十三,第1413页。
(97) 《东莱博议》卷十。
(98) 《与张荆州》第二书,《东莱集》别集卷七。
(99) 《与张荆州》第七书,《东莱集》别集卷七。
(100) 《寄吕伯恭》第一书,《南轩集》卷二十五。
(101) 《寄吕伯恭》第二书引,《南轩集》卷二十五。
(102) 《东莱博议》序。
(103) 《答朱元晦》第十七书,《南轩集》卷二十四。
(104) 《答吕伯恭》第十七书,《朱熹集》卷三十三,第1424页。
(105) 《与朱侍讲》第二十六书,《东莱集》别集卷八。
(106) 《与陈同甫》,《东莱集》别集卷十。
(107) 关长龙先生以为:“考吕祖谦《东莱吕太史集》附录《年谱》,其患疾在淳熙五年十二月十四日夜,而解职则在其后,是其真正的觉道盖已在晚年矣。”(《两宋道学命运的历史考察》第371页)甚确。
(108) 《东莱集》卷十五。
(109) 《方舆胜览》卷九《瑞安府》。
(110) 《浙江通志》卷一百《温州府》引。
(111) 同上。
(112) 《光绪永嘉县志》卷六《风土志》。
(113) 同上。(www.xing528.com)
(114) 《舆地广记》卷一《禹贡九州》。
(115) 《光绪永嘉县志》卷三三。
(116) 《晋书》本传及其他相关史籍无此记载。
(117) 《宋书》卷六十七。
(118) 《梅溪后集》卷二十九。
(119) 《分韵送王德修诗序》,《止斋集》卷四十。
(120) 贾志扬《宋代科举》第60页《1020~1260年在全国及各州参加州试的成年男丁的百分比》。
(121) 《温州进士题名序》,《攻愧集》卷五十三。
(122) 《浮沚集》卷五。
(123) 同上书,卷八。
(124) 周梦江校注《周行己集》所辑轶文,第2219—220页。
(125) 《浮沚集》卷五。
(126) 同上书,卷八。
(127) 同上。
(128) 《蚊》,《浮沚集》卷八。
(129) 《四库全书总目·〈浮沚集〉提要》。
(130) 《宋史》第11346、11352页。
(131) 《寄张宰几仲》,《横塘集》卷五。
(132) 《护国寺诗》,《横塘集》卷四。
(133) 《赵虞仲过仙岩以诗见寄答之》,《横塘集》卷四。
(134) 《横塘集》卷三。
(135) 《送李彦侯宰黄岩》,《横塘集》卷五。
(136) 《再和敏叔二首》,《横塘集》卷四。
(137) 《庚子岁作》,《横塘集》卷一。
(138) 《提刑检详王公墓志铭》,《叶适集》第314页。
(139) 吴鹭山《王十朋年谱》,《温州师范学院学报》1997年第1期。
(140) 《读苏文》,《梅溪集》后集卷十九。
(141) 《杂说》,《梅溪集》前集卷十九。
(142) 《游东坡十一绝》之二,《梅溪集》后集卷十五。
(143) 《梅溪集》前集卷八。
(144) 《梅溪集》前集卷十二。
(145) 周梦江《叶适与永嘉学派》将永嘉学术追溯至北宋仁、神年间的王开祖。
(146) 《叶适集》卷十,第178页。
(147) 《答何商霖书二》,《浪语集》卷二十四。
(148) 《答君举书一》,《浪语集》卷二十四。
(149) 同上。
(150) 《答叶适书》,《浪语集》卷二十五。
(151) 《复龚秀才书》,《浪语集》卷二十五。
(152) 有的研究者认为薛氏之“反古”,“反”乃是“返回”的意思,适与原意背道而驰(如石明庆《南宋理学与诗学》第121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薛季宣在《中庸解》中还有这样的话:“学不由此,所谓反古之道也。自用之愚,自专之贱,烖其自取之也。”其中“反古”,也是与古道相违背的意思。
(153) 《浪语集》卷三十。
(154) 《浪语集》卷二十七。
(155) 此处如果作“用情正性”解,则与“情生乎性”、“君子各得其性,小人各得其情”的思想前后不通。
(156) 《李长吉诗集序》,《浪语集》卷三十。
(157) 《答陈同甫书》,《浪语集》卷二十三。
(158) 《书诗性情说后》,《浪语集》卷二十七。
(159) 《浪语集》卷十。
(160) 请参见第四章第一节的相关论述。
(161) 策文末尾有言曰:“愚方惟是自献,而先生辱问焉。故愚不敢道其末,而愿闻其本,惟先生赐之。”由此语气判定,该文大约作于傅良乾道六年为太学生时。
(162) 《止斋集》卷五十二。
(163) 《朱子语类》第2206页。
(164) 《答黄文叔》:“《周官》封建自郑氏汨乱之,而其书迄不见信于世。”(《止斋集》卷三十六)
(165) 请参见第一章第一节的相关论述。
(166) 《进周礼说序》,《止斋集》卷四十。
(167) 《夏休井田谱序》,《止斋集》卷四十。
(168) 《止斋集》卷五十二。
(169) 《答黄文叔》,《止斋集》卷三十六。
(170) 《答丁子齐》,《止斋集》卷三十六。
(171) 《止斋集》卷三十八。
(172) 《朝野类要》卷二《称谓·两制》。
(173) 《谢中书舍人》,《止斋集》卷三十一。
(174) 《答天台张之望》,《止斋集》卷三十五。
(175) 《送蕃叟弟趍江西抚干分韵诗引》,《止斋集》卷四十。
(176) 《答赵南》,《止斋集》卷三十八。
(177) 《策问十四首》之六,《止斋集》卷四十三。
(178) 《文章策》,《止斋集》卷五十二。
(179) 《答赵郎中》,《朱熹集》卷六十四,第3367页。
(180) 《止斋集》卷二。
(181) 《著作正字二刘公铭跋》,《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卷三十五。
(182) 《合周程欧苏之裂》,《隐居通议》卷二。
(183) 《浩然斋雅谈》卷上。
(184) 《朱子哲学研究》第327页。
(185) 鹅湖之会上朱、陆“支离”与“易简”的冲突,说到底也是这一矛盾的极端体现。朱熹在《答项平甫》中反思两人的分歧说:“子静所说专是尊德性事,而熹平日所论却是问学上多了。”便是此意。
(186) 朱熹将《大学》厘为经传两部分,但是以为“格物致知”的训传已亡,于是作补传,以“格物穷理”强为解之,云:“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通过这番解释,才使得格物的努力最终落实到心性的明白上来。
(187) 《叶适集》第731页。
(188) 《习学记言》第113页。
(189) 《进卷·总述》。叶适此时对理学尚有一定的认同,而到了晚年,则对理学家的“道”论提出了直接的批判,这一点第一章已经论述过了。其《答吴明辅书》云:“道学之名起于近世儒者,其意曰:举天下之学,皆不足以致其道,独我能致之,故云尔。其本少差,其末大弊矣。足下有志于古人,当以《诗》《书》为正。”(《叶适集》第554页)
(190) 《进卷·总述》,《叶适集》第726页。
(191) 《进卷·皇极》,《叶适集》第728页。
(192) 《尚书正义》卷十二。
(193) 参见余英时《朱熹的历史世界》第十二章《皇权与皇极》。
(194) 《朱熹集》卷七十二,第3744页。
(195) 《叶适集》第729页。
(196) 《叶适集》第163—164页。
(197) 《论孟精义》卷六下。
(198) 《礼记》,《习学记言》第106页。
(199) 《南宋儒学建构》第280页。
(200) 《黄文叔周礼序》,《叶适集》第200页。
(201) 《进卷·周礼》,《叶适集》第703页。
(202) 《外稿·法度总论一》,《叶适集》第787页。
(203) 《栎斋藏书记》,《叶适集》第200页。
(204) 《吕氏文鉴一》,《习学记言》第695页。
(205) 《汉书三》,《习学记言》第333页。
(206) 《吕氏文鉴二》,《习学记言》第711页。
(207) 《赠薛子长》,《叶适集》第607页。
(208) 《外稿·宏词》,《叶适集》第803页。
(209) 《叶适集》第151页。
(210) 《水心文不为无益之语》,《荆溪林下偶谈》卷二。
(211) 《周南仲文集后序》,《叶适集》第219页。
(212) 《汉书三》,《习学记言》第324页。
(213) 同上。
(214) 《周南仲文集后序》,《叶适集》第219页。
(215) 《汉书三》,《习学记言》第333页。
(216) 《周书》,《习学记言》第529页。
(217) 《吕氏文鉴二》,《习学记言》第711页。
(218) 《吕氏文鉴二》,《习学记言》第712页。
(219) 《叶适集》第721页。
(220) 《魏晋南北朝文学思想史》第453、459页。
(221) 《纪年备遗序》,《叶适集》第208页。
(222) 参见郭绍虞《中国文学批评史》第26—30页。
(223) 《史记二》,《习学记言》第291页。
(224) 《周书》,《习学记言》第527页。
(225) 《文心雕龙·明诗》。
(226) 《南齐书》,《习学记言》第468—469页。
(227) 《陈书》,《习学记言》第488页。
(228) 同上。
(229) 《吕氏文鉴一》,《习学记言》第696页。
(230) 《题陈寿老文集后》,《叶适集》第609页。
(231) 《吕氏文鉴一》,《习学记言》第698页。
(232) 《唐书三》,《习学记言》第602页。
(233) 《四六与古文同一关键》,《荆溪林下偶谈》卷二。
(234) 《吕氏文鉴四》,《习学记言》第7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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