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乡镇站所的兴起与生长
湖北咸安是一个拥有五十五万农业人口的老解放区,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前的1949年5月16日,咸宁就实现了解放。同年6月,咸宁县人民政府成立,隶属于湖北省大冶行政区专员公署。至年底,先后成立了二室(秘书、收发)、七科(民政、教育、司法、财政、实业、工商、建设),二局(税务、公安)及税务稽征所、银行、管理处、通讯班、总务股、招待所等政府部门。在接管了国民党乡村政权后,全县设5个区,辖108个保。[7]咸安的农村基层政权初步建立起来。
基层政权在中国农村地区的普遍建立,使晚清以来中国作为一个后发外生型现代化国家的国家政权建设(State-making或State-building)[8]的进程得以继续开展。其中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建立有效的完整的国家政权体系,以获得生存能力、汲取资源的能力以及推进社会发展的能力,要求国家对农村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方面进行有效的控制,同时也必须有效地提供全面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只有将农村社会纳入到整个国家的发展战略和体制中,实现农村社会的全面整合,才能将现代化的因子注入农村并提取国家发展所需的资源。
新中国成立之初,咸安开始着手建立农村技术、农机、水利、水产、林业、畜牧、教育、卫生和防疫等相关管理机构和服务体系,以更快地推动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全面整合,为国家实现大规模工业化准备基础和条件。1958年咸宁实行“政社合一”,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人民公社成为“工农兵学商相结合”的基层政权,其内部机构同以前的乡、镇政府一样。“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展开后,咸宁县政府机构在这一时期呈继续增加的趋势,在前述基础上增设工商局、畜牧局、城建局、供销社等,到1962年县政府的机构已经达到26个。[9]
1949~1956年咸宁市(县)职能机构设置表[10]
随着咸安县一级政府各类“块块”部门的建立和完善,为了履行上述职能,除乡镇党委和政府机构之外,还设立了相应的事业机构具体负责和实施。以咸安的乡镇农技站、农机站、林业站和畜牧兽医站为例。
农技站:1949年咸宁解放后,县人民政府建设科分管农业,是当时县政府机关内设置的民、财、建、教四大科之一,主要承担农业技术的推广工作,并专门设立咸宁县国营农场(后改称良种场、原种场)。1953年,正式成立咸宁县农业技术中心指导站。1955年在柏墩、汀泗桥、横沟桥3个区设农业技术推广站(简称农技站)。次年,全县6个区普遍建立农技站。县里的科与区站的隶属关系是:科为行政领导,站为业务单位。当时的主要工作是每年培训农业技术员1~2次,召开劳模会一次,总结交流经验传授先进技术。
1956年建设科改为农业局。此后至文化大革命期间原技术推广站改为股站:即行政股、农具股、畜牧股、特产股、种子站、测报站、行政15人,技术人员40人(大学4人,中专9人)。并在1961年建立了6个区农机站:高桥、横沟、城关、汀泗、马桥、双溪。
1975年县农业局设咸宁县农业科学研究所、行政股、粮食股、种子站、植保站、土肥站、畜牧站、农科所、粮种场,下级公社设农技站,大队、生产队设农技员,全县初步形成了农科网络。此时共有干部69人(大学17人,中专24人),其中区农机站由22人增加到30人。
农机站:1955年前,咸宁县内无农机管理机构。1957年在农业局设“新式农具推广股”。1959年设农业机械管理局,共5人。1961年县委农工部设农机科。农机局与水利局合并,称水利机械局,内设农机股,共6人,主要任务是维修、管理、培训。(www.xing528.com)
1961年农机局事业人员编制[11]
1963年,湖北省委、省人民委员会将全省448个区水利机械管理站改为农业机械管理站。作为区一级的农机管理机构,每站定编2~3人,并规定全省未设农业机械站的98个区,一区设一人专职从事农机管理。此后,全省区、乡、镇农机管理机构便逐步建立起来。1965年咸宁农机与水利分设,称咸宁县机械管理局,下设6个区农机管理站和3个国营抽水机站,局和站农机管理员共13人,基层农机站得以成立。1964~1966年又先后设立了双溪、贺胜、滨湖排灌站,主要是农机管理、培训、旱涝、排灌。由于行政体制的变化,有一段时间称为“人民公社农机管理站”(简称“公社管理站”)。
林业站:1949年解放初期到1950年年底,咸宁县的林业工作任务,包括在县政府建设科的范围内,并无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1950年12月县建设科在县城西邻马王庙办起一所苗圃,是该县林业事业的起步,由建设科分工林业干部兼办,吸收了育苗工人二名,同时明确木材生产经营,由县贸易公司管理。1951年初~1952年底,木材生产经营又由贸易公司分出来成立“湖北省木材公司孝感分公司咸宁采购站”,配备行政、业务干部共九人,专管木材的生产、收购和储运业务。
1953年1月,采购站改组为“湖北省森林工业局孝感分局咸宁作业所”,简称“咸宁森林作业所”,编制13人,下属机构有横沟、马桥、汀泗三个收购组,每组2~4人,经营原木产品和木制品。业务上由孝感森工分局领导,行政上归县建设科领导。1954年,森林作业所由该县工商科领导,编制扩大到23人,增设了黄阙铺、柏墩收购组。1955年11月,作业所改组为咸宁县木材公司,行政上属县工商科领导。下设二区铺兴街、三四区横沟桥、五区马桥、六区黄阙铺等四个收吸组,接着又设置了汀泗、城关、横沟三个集材场,本年开始增加楠竹销售任务。1955年下半年,县人民委员会设立了林业科,编制17人,主管全县营林业务,开始全面组织发动群众性的育苗、造林和绿化工作。在柏墩、高桥成立二个林业站,编制共6人。1958年3月开始,林业科与木材公司合并成立林业局,将原设的高桥、马桥、汀泗、横沟四个收购组改为“林业工作站”,共有职工48人。1959年林业站增加到5个,各站下设林业组11个。全林业系统职工发展到114人,统一领导和经营全县的木、竹采伐。购销和营林任务。1958年10月—1959年2月,咸宁、蒲圻两县合并,称蒲圻县林业局。下属赵李桥、车埠、桂家畈、随阳、官塘、汀泗、咸宁、马桥、高桥、双溪、横沟11个林业站。1959年2月~1960年4月,咸宁、蒲圻两县分开,称咸宁县林业局,下属6个区林业站和贺胜苗圃,共有干部、职工82人。1964年底~1965年底,全林业系统干部、职工达到150人。该年造林2.4万亩,收购木材8691立方米,楠竹上百万根。1973~1974年,增设向阳、南川两个林业站,共有八个林业站。1975年改称林特局,随着撤区并社的变化,下属机构增加到18个公社林业站。
兽医站:咸安的农村畜牧兽医,来源于民间兽医。1956年初,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民间兽医工作的指示》,实行团结、使用、教育和提高民间兽医人员的政策。湖北省民间兽医开始组织起来,自愿联合成立互助性质的兽医联合诊所,有的地方还成立兽医协会。1957年10月,湖北省农业厅在《湖北省民间兽医工作意见(草案)》中确定畜牧兽医协会是群众性的人民团体,行政上受当地政府领导,业务上受农牧部门领导。
咸安区的畜牧兽医站也是根据中央和湖北省的政策逐步从民间兽医到集体兽医、从分散服务到建站服务发展过来的。1955年咸宁县农业部门对民间兽医,贯彻“团结、使用、教育、提高”方针。组织单干兽医走集体化道路。接着在马桥、城关区试建集体兽医站。1956年,又扩建区集体兽医站4个,有兽医人员65人。同年,县农业局设家畜保育股,负责组织和指导各区站业务活动。1963年,在铁路沿线汀泗桥、城关、横沟桥建立牲畜检疫站,对调进调出的牲畜进行疫病检查。1972年,为加强牲畜疫病防治工作,县建立畜牧兽医站。1975年,行政体制改革,撤区并社,兽医组织随着发展壮大,全县社、镇共建畜牧兽医站24个。
咸安乡镇“七站八所”的建立和发展统计表
新中国成立之后尤其是在人民公社时期,随着国家政权建设的不断推进,各类乡镇站所不断建立起来,如农业技术推广站(中心)、农机管理站、水利水电管理站、畜牧兽医站等管理机构和服务部门。期间各类乡镇站所设置情况不尽相同,站所间的“分分合合”不断,组织关系及功能也时有变化。随着乡镇站所的建立和发展,基层政府面向农村提供的公共服务也随之逐渐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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