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城乡困难群众社会救助状况调研
社会救助工作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在当前,按照“服务全局、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基本要求,健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和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已成为摆在各县政府面前的头等大事。按照学校的培训要求,我们调查组对清水县城乡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清水县城乡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的基本现状
近年来,清水县坚持以人为本的社会救助原则,始终关注民生、改善民生,取得了积极效果。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5881户23359人,占农业总人口的7.9%;有城市低保对象2018户4411人,占非农业人口的16.9%;有农村五保对象1574户1584人,占农业人口的0.54%;需临时生活救助的“三无”人员有3780户15878人,占农业总人口的5.4%。面对严峻情况,清水县把救灾救济、妥善安排特困群众生活当做头等大事来抓,建立了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灾民救助、灾后重建、医疗救助、社会帮扶和五保供养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将低保户、重灾户、五保户和“三无”人员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分类安排,重点救助,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
(一)救灾应急体系初步形成。清水县始终高度重视社会救助问题,密切关注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住房、看病等情况,把解决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作为第一责任,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着力抓好责任、工作、政策、资金“四到位”。截至目前,全县8888户重建户已全部竣工入住,维修房屋2184户6144间,已全面完成。
(二)城乡低保制度不断完善。清水县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城乡低保政策,全面建立了城乡低保制度,严格按照“四坚持”、“三公示”、“三调查”、“四清楚”的原则,审核低保对象。坚持“个人申请、村(居)委会调查评议、乡镇政府审核、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建立了村(居)委会调查评议后公示、乡镇政府审核后公示和民政部门审批后公示的“三榜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目前,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5881户23359人,月人均补助标准已达到了48元;有城市低保对象2018户4411人,每月发放保障金73万元。
(三)五保供养政策全面落实。近年来,清水县认真贯彻《甘肃省农村五保供养办法》,制定下发了落实《办法》的实施方案。坚持经常对全县农村五保对象进行调查摸底,随时掌握他们的基本生活状况。严格规范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的申请、审批、发放程序,将符合五保条件的1574户1584人全部纳入五保供养范围进行长期供养。
(四)农村医疗救助有效开展。清水县认真实施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办法,坚持把大病医疗救助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结合起来,加大医疗救助配套资金投入,为农村五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统一办理了农村合作医疗,增强对困难群众的救助能力。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医疗救助工作程序,提高救助比例,实行逐月救助,对当月住院的农村特困群众及时给予救助。2010年至今,共救助农村特困群众804人,解决医疗费118万元;救助城镇困难群众231人,解决医疗费39.2万元。
(五)社会捐助活动经常坚持。清水县经常开展社会捐助活动,每年在入冬期间,都要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依靠社会力量,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每逢重大节日,清水县都及时安排部署,全面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由联系乡镇的县级领导带领帮扶单位及有关职能部门人员,深入各乡镇进村入户对重灾户、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及其他临时性困难群众开展节日慰问,帮助他们温馨、愉快地度过传统佳节。
二、清水县城乡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
对清水县的社会救助工作,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农村低保制度才刚刚建立,又很不健全,保障标准和覆盖面普遍较低;医疗救助资金来源还不稳定,大病救助能力有限,救助标准偏低;五保供养形式单一,现有的农村敬老院基础条件还很差。尤其是集中抚养的社会福利机构尚未建立,这一切还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
(一)工作机制不完善,与人民群众的需求不相适应。近年来,清水县积极争取财政投入,有效提高了全县社会救助水平。但尚未建立随物价指数同步增长的城乡低保标准、医疗救助标准、“五保”供养标准、自然灾害补助标准等方面的自然增长机制。公共财政投入主要靠争取,缺乏法定依据,对及时提高救助水平具有不确定性,也增加了工作难度。
(二)法制不够完善。现在社会救助制度是法治时代的产物,社会救助金依照法律规定列为财政预算支出项目之一,救助的范围、标准等也都应有法律程序规定。而这些方面,我们还很欠缺。因此,应加快完善社会救助法律体系建设,从而使社会救助走上法律化轨道。
(三)统筹机制不健全,与实现城乡一体化的要求不相适应。特别是在城乡低保的保障规模、保障标准和农村特困群众医疗救助等方面,我们与部分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地区差别较大。作为最低保障的社会救助,其地区差异和城乡差异,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www.xing528.com)
(四)思想观念解放不够,与社会福利服务社会化的要求不相适应。解放思想虽然说了多年,但运用市场化手段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意识不强,办法不多,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人民群众对福利服务需求的日益增长,福利机构数量少、规模小、设施简陋、覆盖面窄的问题日益显现。
(五)社会救助制度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我国的社会救助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已经基本制度化,有效地解决了一部分已经陷入贫困的社会成员的温饱问题,为消灭贫困作出了贡献,但同时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还不够健全,救助范围过窄,救助标准偏低,社会救助的立法、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仍需要进行改革。
三、今后清水县城乡困难群众社会救助的工作思路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贯彻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和生活救助体系”建设,针对这一整体思路,结合我县工作实际,今后清水县城乡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社会新格局、时代新要求、人民新期待为主体,进一步解放思想,把握机遇,创新体制,破解难题,更好地发挥社会救助工作在改善民生中的基础性作用。
(一)突出重点,加快社会救助工作的速度。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提高自身生活质量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只有不断加快社会发展速度,才能更好地解决各类民生问题。我们要紧紧抓住发展这个主题,围绕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突出重点,建立“四大体系、形成六大格局”。“四大体系”,即新型的社会救助体系、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体系、社会福利社会化体系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六大格局”,即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我管理互动的基层社会管理格局;家庭为主体、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格局;多元化投资、多层次发展、专业化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格局;政府支持、社会举办、公众参与的慈善事业发展格局;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到位的社会组织建设格局。通过这些格局的形成和体系的建立,努力实现“两大服务”,即为改革发展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大局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弱势群体服务。
(二)整合资源,增强社会救助工作的实力。保障和改善社会救助,资金投入是保障。一是科学编制社会救助资金预算。通过科学编制预算,加大对社会救助资金财政主渠道的投入,做到新增财力的一定比例用于社会救助,确保社会救助经费与公共财政增长实现同步增长,与政府财政收入的增长或财政支出的增长成正比,形成社会救助资金财政投入的自然增长机制。二是提高社会福利社会化水平。积极拓宽筹资渠道,扩大民间融资,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以资金、房产、技术、信息等形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在国家负责城乡低保、救灾救济、五保供养的基础上,对其他社会成员的养老问题,采取市场的办法,通过制定和完善鼓励民间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的政策法规和优惠措施,把社会福利机构更多地交给社会力量经营。
(三)创新机制,优化社会救助工作的环境。一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要按照“服务全局、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基本要求,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维护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有效途径,健全新型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城乡低保、灾害救助、大病补助等保障机制;积极挖掘和发挥社会捐赠、慈善事业等社会救助方式的潜能,建立经常性社会捐助制度和困难群体社会救助配套制度,形成多层次的社会救助网络,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城市低保要继续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强化规范操作,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农村低保要完善运行机制,落实提标扩面要求,把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农村五保供养要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城乡医疗救助要完善救助制度,简化救助程序,扩大施救范围,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二是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救灾救济工作要从过去简单的发钱发物向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转变,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和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增强抵御自然灾害和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民权的社区建设和村民自治组织要从重管理、轻服务向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实现服务转变,切实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需求,共同把为民、利民、惠民的工作做好。
(四)城乡并举,统筹社会救助工作的布局。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到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包括: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显推进,农村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等等。我们要紧密联系实际,把社会救助工作放到农村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中来部署,放到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这一根本要求中来思考,统筹城乡工作布局,努力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城乡群众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做到“三个”统筹。一是统筹城乡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按照十七大提出的“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标,在进一步规范完善城市低保制度的同时,适当扩大农村低保的覆盖面,尽快实现应保尽保目标,更好地发挥基本生活保障在改善民生方面的兜底作用。二是统筹城乡社区建设。把城市社区建设和农村社区建设的发展目标统一起来,积极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结合新农村建设,引导卫生、科技、教育、文化、劳动、法律等服务进农村社区,建立健全有效覆盖、有序参与的农村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带动农村发展。三是统筹城乡社会组织管理。要积极配育发展行业协会、民间组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经济协会等中介组织和福利性、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发展,聚合民间资本,使社会组织成为经济发展的新支点,引导人民群众全面发展。尤其要对具有一定规模,有一定发展前景,辐射带动力强的农村专业协会重点倾斜,集中扶持。从政策上、机制上引导和支持,参与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来,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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