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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平安清水,构建和谐社会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此,笔者对清水县平安建设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打造平安清水,构建和谐社会

打造平安清水构建和谐社会——关于深化平安清水建设的调研

开展平安创建是新时期顺利实现清水经济社会跨越式科学发展的关键举措,而针对平安建设的现状,找准存在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则是必须高度重视、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笔者对清水县平安建设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清水县平安建设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清水县各级党政组织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建设“平安清水”为目标,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开展了平安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显著成效。2006年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全市平安县”,2008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全省平安县”。

1.组织领导机制健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平安建设,2005年,清水县率先在全市讨论制定下发了《实施“平安清水”工程,营造和谐社会环境工作方案》,及时对平安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平安建设的组织指导。各乡镇、县直及省市驻清各单位也都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制订了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部署开展了平安建设工作。县上明确将平安建设的内容纳入综治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中,半年及年终严格对照考核、兑现奖罚。

2.落实打击防范措施。近年来,清水县先后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打黑除恶”等各种形式的专项斗争,依法从重从快严惩了各类犯罪分子。先后8次对治安混乱地区、场所、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排查,95%以上的整治区域实现了由乱到治、由治到稳的可喜局面。连续三年开展了大规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集中处理了一些突出矛盾和重点问题。编辑出版了《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清水》一书。探索建立了集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于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挂牌督办等制度,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交代。五年来,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486件,调处成功4347件,调处成功率达96.9%。

3.平安创建形式多样效果明显。清水县确定开展创建平安建设示范区、争创平安大道、创建平安行业及单位、创建平安学校等,收到了良好效果。截至目前,全县已有17个乡镇、18个县直及省市驻清单位被市委、市政府、市综治委命名为市级平安乡镇、单位,有18个乡镇、53个县直及省市驻清单位、90个村、17所学校被县委、县政府命名为县级平安乡镇、单位、村、学校,全县平安建设的覆盖面达到了100%。

4.平安创建的基层基础得到了进一步夯实。社区防范工程不断加强。全县城镇社区“四个一”治安防范工程覆盖面达到100%。道路畅通防范工程有了新突破。围绕“平安大道”创建,切实加强了对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期的交通安全管理,县内交通干线连续多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单位内保工程得到进一步巩固。单位内部刑事、治安发案逐年下降,安全教育和管理得到进一步完善。社会面防控工程全面推进。在城区主要街道的商业铺店开展“十店联防”,在农村重点推行“十户联防”和小技防建设,使盗窃等可防性发案得到了有效控制。旅游景点保卫工程扎实有效。重点抓了温泉等景区安全保卫、制度规范、氛围营造等工作,以和谐平安的旅游环境迎接八方来客。

5.平安创建的良好社会氛围已经形成。在县电视台开设专题节目,集中宣传平安建设的《方案》及有关政策精神。组织各乡镇、各中小学校、县直及省市驻清各单位书写制作以平安建设为内容的宣传版面、悬挂宣传标语,特别是牛头河川道地区平安建设示范区的一些重点乡镇,还制作安装了高规格的平安建设宣传牌。多次组织开展了“平安建设的宣传战役”,集中对市、县命名表彰命名的平安建设的先进乡镇、村、单位和学校进行采访报道。编印下发了以中央、省、市有关方针政策和县域平安建设先进典型经验为主要内容的《平安清水》一书,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清水县平安建设存在的问题

1.平安建设的进展还不平衡。目前,全县18个乡镇中,有的乡镇创建第一年就被县、市表彰命名为平安乡镇,而有的乡镇经过5年多的创建,去年才被县委、县政府命名为县级平安乡镇,有的由于工作严重滑坡,还被撤销了平安乡镇的命名。65个县直单位中,被命名的市级平安单位12个,占18%,被命名的县级平安单位49个,占75%;25个省市驻清单位中,被命名的市级平安单位4个,占16%,被命名的县级平安单位6个,占24%。210所县属中小学校中,被命名的市级平安学校2所,占0.1%,被命名的县级平安学校17所,占8%。260个行政村中,被命名的县级平安村90个,占34.6%。

2.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还留有死角。清水县在矛盾纠纷的及时排查化解上还有不到位的方面。明显表现是,民转刑特别是因一些小的矛盾纠纷引发的突发性刑事案件时有发生;因一些矛盾纠纷不能得到及时化解而引发的越级上访并不鲜见;因重大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城市拆迁改造、农业产业化建设、涉法涉诉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仍呈上升趋势。

3.对违法犯罪的打击防范有待加强。近年来,清水县的刑事治安案件发案总体呈下降趋势,但暴力犯罪时有发生,盗窃等侵财性犯罪仍然居高不下,特别是盗窃摩托车案件较为突出,社会反响强烈,仅2009年,盗窃案件占刑事总案的61.9℅,严重影响了群众的安全感。未成年违法犯罪比较突出,2007年、2008年、2009年刑事作案成员中18岁以下的分别占历年总数的15.5%、24.3%、25.9%。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社会管理特别是对流动暂住人口的管理还存在明显的不足。

4.平安创建的基层基础相对薄弱。虽然成立了综治维稳中心,构建了协作联动的工作机制,但整合后的工作运行不理想,作用发挥不够;基层派出所警力不足,不能满足日益复杂的治安形势的需要;在县城规范的保安服务业仍属空白,很多部门、单位综治投入不足,硬件设施跟不上,物防、技防不到位,治安防范漏洞较大;基层治保力量薄弱,特别是在厂矿企业和楼群院落的管护队伍中,普遍年龄偏大,缺少应有的培训和统一管理,很难应对突发的安全事件和有效处理复杂的治安问题。

5.普法宣传教育效果不太理想。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还比较淡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不强,特别是农村,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差,对违法犯罪不是通过法律渠道解决,而是寻求通过“私了”等方法解决,这不仅使得违法犯罪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惩罚,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而且使一些事件复杂化,影响社会的稳定。

三、清水县平安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

1.对平安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一些乡镇、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对平安建设工作认识不够,不能将其作为保稳定、促发展的关键措施来对待,体现在具体工作中,还没有将平安建设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不能认真地研究讨论,安排部署不及时,措施不到位;一些单位、学校工作方法简单陈旧、无创新,特别是综治成员单位对其在平安建设中的主体地位认识不够,参与平安创建的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齐抓共管的意识不浓,缺少一盘棋的思想,发挥职能作用不充分。(www.xing528.com)

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的作用未充分发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长效机制运行上还存在诸多不足。如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民间调解衔接不够;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制度落实不够;领导接访等活动不能很好坚持;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个别地方不健全、作用发挥不理想。

3.警力不足影响了对违法犯罪的有效打击。按市公安局规定公安干警不低于县域总人口的万分之五的标准来衡量,清水县警力仍缺50人,现有公安干警128人(含交警),而编制仅为117人(含交警)。近年来,由于受各方面原因的影响,未及时补充,加之部分干警退休和调离,干警总数呈逐年减少的趋势。干警素质、能力参差不齐,尤其是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的干警占相当比例。干警严重不足,与刑事、治安案件发案逐年上升的形势形成了一对突出的矛盾,影响了对违法犯罪的及时有效打击。

4.治安防范体系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基层“十户联防”等专兼职群防群治的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规范的保安公司还没有建立起来,各单位、各住宅小区的安全保卫人员未得到正规的培训教育,同时,随着对外开放的逐步扩大,特别是天平铁路、庄社二级公路的修建和开通,将进一步打破了清水的交通瓶颈,使封闭的清水更多地融入了外部飞速发展的大环境,人、财、物的流动加快,更增加了社会治安防范、控制和管理的难度。清水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现状还不适应发展变化了的形势的需要,致使一些违法犯罪案件多发、群众意见较大。

5.法制宣传教育的措施落实不够。干部群众学法制度流于形式,为普法而组织的“法律宣讲团”等未发挥应有的作用,对广大青少年承担法制宣传教育职责的“法制副校长”任务完成不理想。各有关职能部门在普法教育上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各显其能、各司其职、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尚未真正建立。普法教育形式单一,方法不灵活,还没有做到把经常性宣传教育和集中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致使普法教育缺乏一贯性、经常性,效果不明显。

三、清水县平安建设的思路和对策

1.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对平安建设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宣传教育等多种方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新时期开展平安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关键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要切实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平安建设,认真研究平安建设,不折不扣地抓好平安建设。

2.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坚持每年集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对各类矛盾纠纷的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对乡镇、单位存在的各类矛盾纠纷尤其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和事端要及时进行梳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有针对性地做好预案,认真进行调处。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城镇社区的作用,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参与、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建立健全集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与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格局,继续开展好“县委书记大接访”等活动,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3.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要始终把各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作为打击的重点,严格落实破案责任制,努力提高破案攻坚能力,切实增强打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大摩托车盗窃案件的打击力度,实行错时工作法,划片承包到人,真正落实防范责任,切实做到发案减少、破案及时。要继续加大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乱点和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对排查出的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逐个制订方案,下派工作组实施重点整治。要创造性地抓好社会管理的各项试点工作,探索有效途径,切实提高社会管理的水平。高度重视未成年犯罪的预防,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有效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逐年上升的势头。

4.大力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要在城区和重点乡镇建立专职群防群治队伍。在城市重点区域、重点单位、较大规模的住宅小区、重点场所安装电子监控设施,努力扩大城区技术防范的覆盖面。要与新农村建设、扶贫整村搬迁等紧密结合,争取一步到位,抓好农村小技防建设。要进一步推进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坚持警力下沉,把警力部署在案件高发、防范薄弱地段以及群众需要的重点地区。认真抓好保安公司和保安队伍建设,发挥楼群院落群防群治队伍的作用,有效地预防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5.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全力搞好“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以此带动和促进社会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要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进乡镇、进村组、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的活动,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要重视抓好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有效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要依托“综治宣传月”、“12·4法律宣传日”等,抓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

6.加强政法综治基层基础建设。要在乡镇积极推广建立综合治理维稳中心,努力形成维护稳定的合力。制定量化综治成员单位发挥职能作用的考评细则,努力营造各重点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平安建设的喜人局面。要积极争取省市支持,协调解决政法干警紧缺的问题。要贯彻省市精神,将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结合,吸引政法院校毕业的学生进入政法队伍。要学习借鉴外地经验,采取在县内招考录用协警、在乡镇确定交通安全管理员等办法,解决清水县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要抓好乡镇、单位综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的集中培训工作,努力提高他们的个人素质。

第二十三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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