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童的成长过程中,能否让她们在入学机会、教育质量、义务教育阶段后升入高一级学校的机会等方面能真正地与男孩平等,将决定明天我们是否拥有乐观积极、心理健康的女性和母亲,决定我们能否自立于未来的世界民族之林。从这个角度看,女童的受教育程度关系着国家的发展和民族的兴亡,并且,女童教育也是体现社会公平、关系和谐社会,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女童的受教育状况不容乐观。笔者仅以张家川县为例,对目前女童教育现状、存在问题、发展女童教育趋势进行分析与思考,以引起社会各界对发展少数民族地区女童教育的关注与支持。
一、张家川县女童受教育的现状
张家川县是一个以回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自治县,也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县,全县总人口32.84万人,其中回族22.76万人,占总人口的69.3%,妇女人口15.89万人,占总人口的48.4%,0~14岁儿童10.9万人,其中女童21572人,其中农村儿童8.9万人,农村女童19729人,小学儿童入学率98.95%,其中女童入学率96%。我们对张家川县闫家乡闫家村、丁河村、大场村、王坪村四个村进行了调查,这四个村共有874户,4346人。2009年1月外出务工人员共720人,占总人口的16.6%,这些人当中成家立业的有530人,占外出务工人员的74%,他们中丈夫外出,把妻子儿女留在家中的有209人,占外出人数29%;夫妻外出把子女留给了爷爷和奶奶的305人,占外出人数的42%;还有夫妻外出,把子女留给兄弟姐妹或其他亲属的有5人,占外出人数的0.7%。
作为民族贫困县,张川县虽然在女童教育上取得了巨大进步,但在推动女童受教育方面所做的努力还不够。《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提出,要“保障女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小学适龄女童的净入学率达到99%左右,小学5年巩固率提高到95%左右,杜绝小学适龄女童失学。初中女童毛入学率达到95%左右”。严酷的现实告诉我们,实现这个目标任重而道远。就目前看,张川县农村女童教育有着明显的“三低一高”现象,即入学率低、巩固率低、所占在校学生的比例低、辍学率高。男女童在受教育程度上有一定差距。据统计,张川县失辍学儿童中,有80%是女童,女童受教育权受损的情况很普遍。
二、农村女童失学辍学的原因
(一)家庭原因
实践证明,父母受教育程度对子女受教育有重要的影响,由于家长文化水平低,教育意识淡薄,不重视对子女的教育,是农村女童失辍学的主要原因。尤其是母亲的文化程度影响和制约着子女接受教育的水平,有关调查表明,母亲文化程度高的家庭,女童入学率高;母亲文化程度低的家庭,女童入学率低,流失率高。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贫困,一方面使农民家庭无法送女童进入高一级学校深造;另一方面,为了生计,不得不把女童作为“牺牲品”,剥夺了她们受教育的权利,尽早地成为家庭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助手”。全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有7800名,其中女童4200名。
(二)社会原因
1.传统封建思想、宗教观念和民族习俗的束缚。一方面,由于受重男轻女思想观念的影响,男尊女卑、养儿防老、男主外、女主内的观念在农村仍然根深蒂固,这种落后的教育观念使女童不能平等地享受教育资源;另一方面,张家川县是一个民族宗教氛围浓厚的县,部分学龄女童受习俗影响,参加宗教启蒙教育活动而中止学校教育;第三,在农村包办婚姻、早婚的现象仍然存在,一部分女学生为了结婚,过早地在父母的包办婚姻的逼迫下离开了学校。
2.生产力水平低下,经济落后。综合各方面的研究结果可以看出,地方经济水平与地区女性受教育程度呈正相关,经济水平越高,女性受教育的程度也越高,反之,经济发展水平低,女性受教育的层次低,文盲率高。
3.就业压力大。近几年大学扩招,一些农村女童走进了大学校门,但在就业压力日益加剧的状况下,女大学生比男大学生就业门路窄,许多单位、企业不招收女性职员。因此,就业无门的女大学生又回到农村,参加农村的竞争上岗考试,有一大部分大学生仍然无法就业。因此许多家庭的负担未能减轻,反而因子女上大学而增加,家长们有所灰心,因而在农村加巨了女童入学难问题。
(三)教育体制的原因
1.课程设置缺少女童技能教育的内容。长期以来,我国学校教育普遍存在着单纯追求升学率,教育内容脱离实际的问题。
2.农村中小学教育数量不足,整体素质不高的现象也较为突出。相当一部分农村教育观念陈旧,知识老化,方法落后,学历达标相关较大。此外,由于经费紧缺,教师专业培训学习的机会十分有限。
3.校园建设时布局不合理,部分女童上学困难。农村一些偏远村庄,居住分散、山高坡陡、交通不便、学生上学路途遥远,遇到雨天雪天,三年级以下的小学生,尤其是女童,就无法上学。
(四)女童自身的原因
封建传统意识束缚了女童的思想,女童屈从失学的命运。尤其是一些生活贫困家庭的女童,思想封闭、自卑,发现自己跟别人不一样,加上同学中有一些不适当的言语,自然会给这些贫困女孩带来一些心灵伤害,由此也会改变她们对事物的正确判断和人生选择,这些更挫伤了女童的自信心、自尊心。
(五)法律原因(www.xing528.com)
目前,虽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的保护,但是女童受教育的法律条款仍有盲点,大龄女童问题凸现。目前,张川县失学儿童年龄主要分布在10~ 18岁。由于学校教育具有连续性的特点,大龄女童一旦超过适龄儿童入学的机会,便难以在妇联开展的“希望工程”的“春蕾计划”的资助下入读小学一年级。另外,我国扫盲对象为15~45岁青壮年,不包括12~14岁的失辍儿童。加之,大龄女童辍学率很高,这些女孩子成为教育的盲区,她们在贫困、无知、愚昧下,将走向早婚、早育,她们不但是低素质的家长,而且是下个世纪中国文盲大军的主体。
三、解决农村女童失学问题的对策
(一)提高父母尤其是母亲的文化素质,优化女童教育的家庭环境
有关统计和研究资料指出,双亲之中,母亲对女童的影响更为关键。具体表现在:母亲与子女相处、交流时间比父亲更早、更多、更直接,因而母亲对子女的影响也就更为深刻持久,母亲的素质也就会更深刻地潜移默化地影响女孩。同时,女性受教育水平与出生率和婴儿死亡率呈负增长,与收入和寿命呈正相关。因而,提高女性教育水平,就意味着有效地控制人口的增长,提高人口的素质;就意味着改善儿童的健康状况,延长人的寿命,提高生活和生命的质量;就意味着提高个人的生产能力和家庭的收入乃至提高国民生产总值。家庭规模的缩小,家庭收入的提高,有利于提高家庭对子女的教育投资,进而从根本上形成女童教育的良性循环。
(二)动员社会广泛参与,优化女童教育的社会环境
(1)依法治教,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女童教育的意义和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女童教育的政策法规保障机制,把女童入学情况作为普及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并列为教育和政府工作的硬目标。同时政府可以制定特殊、优惠政策,如升学、就业政策向女性适当倾斜,给予女童适当教育补助和减免费用等鼓励以支持女童入学。
(2)推进性别平等意识的普及。性别平等是现代社会进步的特征和表现,我国在性别平等上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在农村的许多地方,女性还不能完全取得平等的性别权利。因此,在农村要大力开展性别平等的意识宣传和教育,帮助女性增强“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的意识,改变“重男轻女”、“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观念,提高妇女地位。同时,学校要注意从性别教育入手,把适当的、正确的性别观念渗透到各个年龄阶段的教育中,帮助两性,特别是女性客观认识、评价自己,彻底改变传统观念,真正实现男女平等。
(3)发展生产与经济扶持相结合。经济落后是导致农村女童教育落后的重要客观因素。因此,发展农业生产,改善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就显得十分关键。另外,政府对那些目前或未来一段时间内还不能够依靠自身力量达到经济发展良性循环的农村贫困地区,必须在基础教育阶段对女童教育采取特殊措施和倾斜政策,尤其是经济上的扶持。在政府方面,除了实行免费入学以外,还应抽出一些资金作为女童的生活补助、奖学金、助学金等。同时,还可以吸引社会力量、外资企业等资助农村女童教育,形成全社会都关心女童教育的良好氛围,优化女童教育的社会环境。
(三)深化农村教育改革,增加学校对女童的吸引力
首先,教育行政部门要改变仅以考试成绩为尺度来衡量学校、教师和学生好坏的状况,关注学生开拓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其次,在学校教育中增设相关课程,提高农村女性学生参与学习的积极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其所编的《学会生存》一书中指出:“把一个人在体力、智力、情绪、伦理各方面的因素综合起来,使他成为一个完善的人,这就是对教育基本目的的一个广义的界说。几乎在所有的国家,在整个历史过程中,在哲学家和道德学家那里,在大多数教育理论家和理想家那里,都可以找到这个教育思想”。我们在为所有儿童提供良好的知识教育的同时,我们更要关注农村女性学生的发展,对女童特点因材施教,尤其是要提高学习的实用性和有效性,使她们自己有兴趣和信心参与学习。第三,从学校布局来看,必须坚持就近入学,在居住分散的地方,可以采取特殊措施,举办寄宿制、半寄宿制中、小学,为这些地区的儿童就学提供便利条件。
(四)增强女童主体意识,克服学习的心理障碍
在中小学教育中,增加有关性别教育的内容:不但不否认性别差异,恰恰相反,鼓励女孩子,通过性别的差异取得成功的人生。帮助女童了解自己,认识自己,利用自己的性别优势建造和谐的氛围。与此同时,适当增加家政课的内容:家庭是平衡男女差别的第一场所,孩子们可以在学校学到一些有关家庭的知识,对成长后的处理家庭及社会事务有一定的帮助;在高等教育相关专业中,开设妇女学、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社会性别与发展等课程,强化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的社会性别意识;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以及文学艺术等领域展现妇女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成就和作用,大力宣传妇女中的先进模范人物,以激发女孩子“妇女能顶半边天”的自豪感,从而培养她们自信、自强、自立、自爱的良好品质。
(五)优化法制环境,提高全社会维护女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切实保障女童受教育的权利
优化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依法保障女童作为儿童应享有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禁止虐待、溺弃儿童,特别是女童,对被弃女婴的收养加大管理,重视对流浪女童和被拐卖女童的家庭保护与社会保护。要广泛深入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儿童权利公约》等法律法规,拓宽救助渠道,编织公益爱心网络,为实现《中国儿童发展纲要》设定的女童就学目标——小学适龄女童的净入学率达到99%左右,小学5年巩固率提高到95%左右,杜绝小学适龄女童失学,初中女童毛入学率达到95%左右,提供物质条件。
总之,解决农村女童教育问题是一项长期的庞大的立体化多层次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教育、妇联、学校和家庭的通力合作,需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者、家长及女童本人的共同努力,整体优化女童教育的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家庭环境和学校环境。
第十九期女干部培训班
邵淑芳 张川县马关乡政府
马小芳 张川县龙山镇政府
指导老师:缑琳芳 工商与公共管理教研室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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