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共同创立的,由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不断丰富发展的,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普遍规律的科学。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意义不局限于哲学本身,它对于具体科学认识,特别是对于社会科学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1.马克思主义为社会科学研究提供最先进的方法论
众所周知,人们对于社会历史的认识是有层次的。哲学是人类认识的最高层次,社会历史哲学则是人类社会自我认识的最高层次。马克思主义是迄今以来社会历史哲学中在总体上看最为科学、最为完备的理论形式。作为一种科学的社会历史观,它以开放的理论体系的形式再现了社会历史的存在状况、内在结构、普遍本质及发展规律,为人们勾画出了科学的社会历史图景,从而对于人们认识社会的全部活动(各方面、各层次、各向度)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作用,因此又是科学地认识客观社会现实的哲学方法论。
无论是作为社会历史观,还是作为哲学方法论,马克思主义都不是一个封闭的、最终态的和不变的东西,而是变化、发展着的开放的理论和方法。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是通过它的开放性来保证的。而这种科学性与开放性又是与马克思主义自身所具有的批判功能相适应的。与科学性和开放性相联系的批判包含着对象批判与自我批判这两个方面。一方面,它批判地审视和反映着运动变化着的社会历史过程,并使之在自身的理论体系和观念形式中真实地再现出来。而为了做到这一点,它又把批判的矛头不断指向自身,不断地审视和反思自己掌握对象世界的手段和方法,要求自身的探索手段也随着对象世界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因此,马克思主义的真正科学性不在于它提供了关于社会历史的某种最终理论和结论,也不在于它具有某种万能的探索方法,而在于它要求并能通过自身的不断自我批判和自我建构,去发展和创造新的探索形式,去发展相适应的不断地探索社会真理的道路。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列宁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创立使科学的社会学的出现第一次成为可能,并且把它称作“社会科学的别名”(8)。列宁在这里讲的当然不是指马克思主义的创立和运用便取代或取消了具体的社会科学研究,也不是指它作为科学地认识社会历史的哲学方法论便取消或代替了各门具体科学的认识方法,而是指它作为科学的社会历史观,在最高的层次上从总体上和运动中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的真实本质和运动规律,从而为人们自觉地运用它们来科学地认识社会历史提供了一般的理论前提和方法论原则。或者说,它为人们根据社会历史本身的特点采取适当的认识方法,从事有效的社会认识活动提供了理论的和逻辑的前提,并使得这种认识能够在科学的水平上不断有所推进、有所深化、有所发展。普列汉诺夫在分析唯物史观方法论时形象地指出,这不是社会发展的源泉和规律问题的算术解答,而是一种代数的解答,是一种方法论意义的解答。他说:“显而易见,在谈到完全的解决时,我们指的不是社会发展的算术,而是它的代数;不是指出个别现象的原因,而是指出如何去发现这些原因。这就是说,对历史的唯物主义解释首先具有方法论的意义。”(9)对真理的探讨应当是符合真理的,只有符合真理的探讨才能真正获得真理。而真理的价值则在于指导人们不断地进行合乎真理的探索,这正是真理的方法论意义之所在。
2.马克思主义为社会科学研究提供了科学的逻辑前提
科学地认识社会和解决个别的具体的社会问题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弄清有关社会的一般问题。“如果不先解决一般的问题,就去着手解决个别的问题,那么,随时随地都必然会不自觉地‘碰上’这些一般的问题。”(10)人们认识社会,既不是纯粹先验的内心图式的自我反观,也不是以毫无内在准备的“白板”心灵去映照社会,而是在长期学习中积淀和形成的内在认知定势与社会现象之间的一种交互作用。在主体的认知定势中,包含着一种必要的信念,这就是客观对象确实存在着并有可知性。这种信念是在对于对象最一般了解基础上生发出的一种确认和信心,是对于认识活动所必要的前提条件的一种肯定性解决。正是在这种信念的支配下,主体对于社会历史的认识才有可能发生并且积极地进行。因此,这种信念便构成了社会认识活动必不可少的逻辑前提。在人们认识社会的活动中,这种信念的确立或对这种逻辑前提的解决有不自觉的和自觉的之分,也有非科学与科学之别。旧唯物主义者对这种逻辑前提的解决是不自觉的、质朴的。他们把社会历史的客观性和可知性等同于自然界的客观性和可知性,不懂得社会历史的特殊性,从而无法科学地认识和解释社会历史,在社会历史领域背叛了自己,陷入历史唯心主义。唯心主义者对这种逻辑前提的解决也是非科学的。他们只看到人的意志、愿望、动机等主观因素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地位,否认其客观性、物质性,也不能正确认识和揭示社会运动的规律性。
马克思主义的创立,之所以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使科学的社会学的出现成为可能”(11),正在于它坚持按照社会历史的本来面目来反映、研究和理解社会历史过程及其规律性。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他们那个时代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和研究,周密地研究了当时的工人阶级、农民阶级的生活、劳动和风俗习惯,城市和农村的社会问题,不同社会形态中个人与社会的相互关系等。在大量了解现实的基础上掌握了资本主义社会,又通过对资本主义这个发展最完善,最充分的社会的研究去透视它由以发展而形成历史上的各种社会形态,从中科学地概括出人类社会运动发展的规律性,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www.xing528.com)
可见,马克思主义的创立,从方法论上看,在于马克思和恩格斯善于把一般理论的发展同各种不同的社会过程和现象的具体研究结合起来,从而使得人们对于社会的认识有可能从记载社会现象和从理想的观点来估计社会现象进而达到科学地分析社会现象,最后给出关于社会历史的科学图景。这里至为重要的方法论启示,在于根据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和发展而不断地重新确定自己的研究对象,更新自己的逻辑前提,始终保持对于现实的具体社会问题的关注、研究和具体分析。正是在这里,马克思主义表现出对于以前的一般历史哲学的超越性。马克思说:“极为相似的事情,但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中出现就引起了完全不同的结果。如果把这些发展过程中的每一个都分别加以研究,然后再把它们加以比较,我们就会很容易地找到理解的钥匙;但是,使用一般历史哲学理论这一把万能钥匙,那是永远达不到这种目的的,这种历史哲学理论的最大长处就在于它是超历史的。”(12)马克思以前的一般历史哲学的最本质特征之一,在于脱离具体的社会历史实际,超越具体的社会历史发展,从头脑中虚构出适用于所有历史时代的“药方”或公式,从而在内容上带着不可避免的虚幻性、空想性,甚至充满了谬误和荒诞,成为一种僵死的和封闭的东西。这样,它们当然不可能给人们社会认识活动以实际的帮助和正确的指导。而马克思主义的创立是建立在对一般历史哲学的批判与扬弃和对于社会理论所应该具有的现实对象和现实前提的关注与研究的基础之上的。
因此,马克思主义作为对于人类社会历史最本质特征和最普遍规律的哲学抽象,来源于和植根于对最现实最具体的社会现象的科学掌握,从而为人们在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向度上认识社会提供了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一般背景知识和信念,成为人们科学地认识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逻辑前提。而且,马克思主义所提供的这种逻辑前提不是最终的、僵死不变的,而是包含着自我批判和自我更新原则的逻辑前提。它不断地为人们科学地认识社会提供着逻辑前提,同时又要求人们对这种逻辑前提不断地进行自觉的审视、反思、探索和批判,并且根据新的情况不断地提出和确立新的逻辑前提,从而促使人类认识沿着一条不断自我批判和自我更新、不断升华发展的逻辑道路前进。
3.马克思主义指导人们探索社会科学研究的具体方法
马克思主义为人们科学地认识社会规定了基本的原则,这就是按照社会历史过程本身的特点及其演化发展而不断地探索科学地认识社会的特殊方法。
按照对象的本来面目反映和再现对象,就要有能够帮助主体接近和观念地掌握社会历史的基本方法。因此,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必须和社会的特殊性相适应,并且随着对象的发展而更新。马克思说:“难道对象本身的性质不应当对探讨发生一些即使是最微小的影响吗?……当对象欢笑的时候,探讨难道应当严肃吗?当对象悲痛的时候,探讨难道应当谦逊吗?”“真理探讨本身应当是合乎真理的,合乎真理的探讨就是扩展了的真理。这种真理的各个分散环节最终都相互结合在一起。难道探讨的方式不应当随着对象改变吗?”(13)根据对象的性质采用与之相应的适当方法,这无疑是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基本要求。方法既然是客观规律的主观运用,那么是否遵循客观规律,便是衡量一种方法是否科学的重要标准和尺度。客观规律是具体的、分层次的,在不同的具体事物中有不同的具体表现形式。要全面准确地按照它们各自的本来面目掌握它们,就必须有与之相应的具体的特殊的方法。人类的社会生活既有强烈的统一性、共同性,显示自己相对独立的整体运动方式,从而在总体上区别于一般自然现象;而在其内部又具有明显的多样性、分离性,从而显示出多方面、多层次的特殊性。这样,无论从总体上把握社会生活,还是分别地把握社会运动的各个方面、各个层次,都需要与具体的社会历史客体相适应的认识方法、研究方法。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列宁曾经尖锐批评当时那种把物理学、生物学、数学的概念简单搬来分析社会现象的无聊行为,强调要探索社会科学本身的研究方法。列宁指出:“事实上,依靠这些概念是不能对社会现象做任何研究,不能对社会科学的方法作任何说明。再没有什么事情比在危机、革命、阶级斗争等等现象上贴上‘唯能论的’或‘生物社会学的’标签更容易了,然而,也再没有什么事情比这种勾当更无益,更繁琐和更呆板了。”(14)
马克思主义本身作为一种方法,是一种哲学层次上的科学方法,是社会科学研究的哲学方法论。但就其功能而言,则不仅能指导人们从哲学层次上认识社会现象,而且对于人们从各种角度、各个层次和各种向度认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阶段和各个方面都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因为它指出了社会科学研究中最根本的方法论原则:即根据各种社会历史现象的特点来选择和探索与之相适应的特殊的认识和研究方法,从而在哲学层次上提出了具体的研究和探索认识社会的科学方法的任务,并指出了一条“以科学态度研究历史的途径,即把历史当做个十分复杂并充满矛盾但毕竟是有规律的统一过程来研究的途径。”(15)
概而言之,马克思主义作为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论具有如下几个主要特征:(1)系统的分析。马克思主义的研究对象是社会有机体的存在、运动和发展,认识和把握社会有机体的首要方法就是系统分析。它不同于具体社会科学的系统分析,但又与之密切相关,是从历史观的高度对社会有机体的唯物辩证的系统分析;(2)经济的分析。这是对社会有机系统分析过程的深化,以进而寻求那种在人的活动中形成但又不依人的活动为转移的社会关系,探究决定其他一切社会关系的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即经济关系。对于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只有从物质关系入手,正确地进行经济分析,才有可能透析人类社会之谜;(3)动态的分析。社会历史过程不仅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而且还是一个“自主创造过程”和“自我意识过程”。这就要求人们在观察研究社会生活时,既要坚持决定论原则,又要考察人的主体能动性,正确估计人的活动对社会事变进程的作用和影响。社会本来就是动态的,只有对它加以动态的分析,才能揭示其普遍的本质和一般规律;(4)历史的分析。社会现象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发生、演化的,要正确了解这些现象,就要具体地、历史地分析其形成和变化的条件。没有历史感,就谈不到在社会历史领域中坚持彻底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在阶级社会中,历史的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是辩证统一的。当然,作为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的分析方法,同时也是综合的方法。通过辩证的分析到辩证的综合,才能形成对社会历史及其发展规律的整体认识,掌握改造社会、推动历史前进的一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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