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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价格基本概念及相关研究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差价额即构成药品差价的两种价格之间的差额。药品进销差价又称购销差价。在已知药品批发价格和国家规定批零差率的情况下,零售商可以确定其零售价格。列入各地省级政府定价的药品范围,主要是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

药品价格基本概念及相关研究

第一节 药品价格的相关基本概念

由于药品是防病治病、康复保健的特殊商品,在药品零售市场上,大多数药品的使用和疗效不易为一般消费者所掌握,消费者购买行为多数由第三者(则医生)决定,需按医生的处方到药房付款取药,因此药品的消费对于药品价格的约束力很弱。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包括一些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都对药品价格实行不同程度的管制。我国政府也不例外

我国政府对药品实行价格管理主要通过确定合理的药品价格体系、生产企业的利润率和费用率、药品流通领域的进销差率和批零差率(现合并计算,实行差别差率)等环节来体现。

医药产品从生产领域经过流通领域才能进入消费领域,在流通领域又要经过批发、零售等不同环节。药品经过每一个环节就是一次买卖,就要有一个价格,这样就形成了出厂价、批发价、零售价等药品价格形式。

一、药品出厂价

也称药品生产者价格,是药品生产企业向批发企业销售时的药品价格,由药品生产成本加利润构成,它是批发企业的药品收购价格或称药品进价。药品出厂价是制定药品批发价、零售价的基础,它既关系到药品生产企业的经济利益,又关系到药品经营单位、医疗单位和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二、药品批发价

医药批发价是药品批发企业把药品销售给零售药店或医疗单位时的价格,由购进成本(即药品进价)加上进销差价构成。它处于药品生产价格之后、零售价格之前,是一种中间价格。它一头联系药品生产企业,一头联系药品零售企业,在药品价格结构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因此,合理确定药品批发价格有助于药品价格体系的完善。

三、药品零售价

药品零售价是零售药店或医疗单位把药品销售给消费者时的价格,由购进成本(即药品进价)加上批零差价构成。药品零售价是药品在流通领域中最后一道环节的价格。它体现着国家、药品经营者、广大消费者之间的经济关系,与医药消费者利益息息相关。

药品零售价的计算公式为:

零售价=含税出厂价(口岸价)×(1+流通差价率)

国产和进口分装药品出厂价的计算公式为:

含税出厂价=(制造成本+期间费用)÷(1-销售利润率)×(1+增值税率)

进口药品口岸价的计算公式为:

含税口岸价=到岸价×(1+关税率)×(1+增值税率)+口岸地费用

四、药品差价

药品差价是指药品由于购销环节(流通环节)的不同而形成的价格差额,具体包括进销(购销)差价、批零差价两种。药品价格的形成(流通环节)的不同而形成的价格差额,具体包括进销差价、批零差价两种。

药品差价有差价额和差价率两种表现形式。差价额即构成药品差价的两种价格之间的差额。差价率即差价额占计算基价的百分比,简称差率。其一般计算公式是:

差价率=差价额/计算基价×100%。计算基价可以是出厂价、批发价、零售价。

药品进销差价又称购销差价。它是指药品批发商在同一时间、同一市场购进和销售同一种药品的购进价格和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具体而言,就是药品出厂价和批发价之间的差额。

药品进销差价主要由批发商在组织药品流通过程中的合理流通费用和一定的利润构成。其计算公式是:

药品进销差价=药品批发价-药品出厂价

药品批零差价是指药品批发价格与零售价格之间的差额。它是由零售商(零售药店、医疗单位)在经营药品的过程中形成的,它包括零售商的流通费用、合理利润及税金。

批零差价量的大小可用批零差价额和批零差价率两种形式来表示。批零差价额即批发价和零售价之间的差额;批零差价率则是批零差价额占批发价的百分比,称为顺加批零差率,即通常所说的批零差率。在已知药品批发价格和国家规定批零差率的情况下,零售商可以确定其零售价格。其计算公式是:

批零差价=零售价格-批发价格

批零差率=批零差价/批发价格×100%

不含税零售价=批发价×(1+批零差率)(www.xing528.com)

含税零售价=批发价×(1+批零差率)×(1+批零差率)

五、政府定价

政府定价是指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

政府对药品定价由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管理,定价范围由定价目录确定。中央政府定价药品(中管药品)目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修订;省级政府定价药品(省管药品)目录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修订,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列入中央政府定价目录的药品范围是:

(一)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甲类药品

表4-1 药品流通差价率(差价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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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产经营具有垄断目的药品

这类药品包括:①处在专利或行政保护期内的专利药品和一二类新药;②按国家指令性计划生产供应的麻醉药品、视同麻醉药品管理的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③按国家指令计划生产,由国家统一收购的避孕药具;④按国家指令计划生产供应的预防免疫药品。列入各地省级政府定价的药品范围,主要是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

六、政府指导价

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

七、市场调节价

市场调节价是指药品生产者、经营者根据市场关系供求制定的药品价格和收费标准。它在市场竞争中自发形成,但也要受到国家宏观的间接控制。我国的非处方药多采用此种价格形式。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销售药品的过程中,可以给予购买方折扣。销售方应在发票上填写折扣后实际价格。医疗单位将折扣收入作为药品进销差价收入,应与药品批零差价收入合并计算。

八、药品差比价

药品差比价是指同种药品因剂型、规格或包装材料的不同而形成的价格之间的差额或比值。

九、剂型差比价

剂型差比价是指同种药品在单位含量相同的前提下,不同剂型之间价格的差额或比值。未标识有效成份含量的中成药剂型,以相同日服用数量为前提计算剂型差比价。常用剂型差比价见附表4-2、4-3。

表4-2 常用西药剂型差比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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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3 常用中成药剂型差价比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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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规格差比价

规格差比价是指同种药品同一剂型由于规格(包括含量、装量、重量、包装数量或药品性状等)不同而形成的价格差额或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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