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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治民主研究:七个标志性进展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历程中的七个标志性进展2008年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是重新确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30周年,是实行改革开放伟大决策的30周年。而且,人民政协的理论研究与其实践的发展亦非同步。据笔者之粗浅的研究和了解,本文谨将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主要进展情况做一简要概括和分析,试称之为“七个标志性进展”。这次会议的召开,是人民政协理论研究进程中的一个重大突破和一大标志性进展。

中国政治民主研究:七个标志性进展

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历程中的七个标志性进展

2008年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是重新确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30周年,是实行改革开放伟大决策的30周年。在这30年里,我们的国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催生了许多新的事物,也催生了许多新的理论。人民政协理论便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核心内容的蓬勃盎然的理论园地开出的一朵奇葩

人民政协伴随着共和国的脚步走过了近60年的历程。它的诞生,深深植根于中华民族特殊的历史、特殊的国情和特殊的文化传统,也深深植根于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之上。确切地说,人民政协建立之初虽有一定的理论基础或理论依据,但还没有形成自身的理论。人民政协的理论,在很长一个时期里,是不确定、不完备、不系统的。而且,人民政协的理论研究与其实践的发展亦非同步。由于种种原因,真正从理论上探讨政协问题大体肇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而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深入开展并取得重大进展则是进入90年代之后。笔者有幸参与并关注了这一过程。据笔者之粗浅的研究和了解,本文谨将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主要进展情况做一简要概括和分析,试称之为“七个标志性进展”。

一、召开第一次全国性的人民政协理论研讨会

20世纪80年代是我国思想理论界异常活跃的一个时期。特别是1987年中共十三大前后有关政治体制改革的讨论(当时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制度”、“政治协商制度”三大根本政治制度之说法),无可回避地触及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等问题。虽然有些只是内部研讨,但诸多领域公开的理论争论或交锋已如火如荼。有关政协问题的论争尽管相对而言不算十分热烈,但依然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营造了一种较为活跃的理论氛围,有关问题的理论文章时有所见。当然,这种从理论上研究人民政协问题和把人民政协当作一种理论来研究还不是一回事,还不在一个层次上。“人民政协理论”的提出和对这个理论本身进行研究实际上经历了一个不短不长的酝酿和准备过程。1994年12月在深圳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性的人民政协理论研讨会便是在此前研究积累的基础上呼之欲出的。

这次会议的正式名称是“新时期人民政协理论研讨会”,由《人民政协报》和深圳市政协联合举办。会议召开前,《人民政协报》和深圳市政协曾进行了长达10个月的征文准备活动,共收到来稿1000多篇。经过认真选择,他们邀请了全国政协、中央统战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各民主党派中央、16个省市政协、中央和国家有关单位及《人民政协报》的70余位同志参加会议。全国政协副主席赛福鼎·艾则孜出席了闭幕会并讲了话;全国政协副秘书长陈进玉,中共深圳市委书记、市长厉有为出席会议并讲了话;全国政协原副秘书长卢之超、范康等参加了会议。

这次会议的召开,是人民政协理论研究进程中的一个重大突破和一大标志性进展。从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的角度看,这次会议至少取得了四个具有创新和突破性的成果:(1)这是人民政协成立以来,第一次召开的全国性的专门研讨人民政协理论的会议。(2)通过这次会议,公开地明确地提出了“人民政协理论”这个概念,并提出“加强政协理论研究工作,是做好人民政协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会议上,虽然对“人民政协理论”这个概念有争议,有不同看法,但大多数与会者是持肯定态度的。(3)第一次探讨了人民政协的理论基点问题。这个问题是陈进玉同志首次提出并阐发的。按照他的观点,统一战线理论无疑是人民政协的理论基点。在中国,谈统战离不开政协,谈政协也离不开统战,但统一战线理论能否解释新时期人民政协的全部工作,值得研究。人民政协既是统一战线组织,又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形式。所以,社会主义民主理论也应当看作是人民政协的又一个理论基点。正是这个“基点问题”的阐发,使“人民政协理论”的概念获得了有力的理论支撑。在我们今天看来,这似乎不再是一个多么艰深难解的问题。然而在当时提出上述论断,却是要有一点理论勇气的。如果不是身临其境,我们是很难感受到那时这个话题是多么敏感的。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陈进玉同志在同一篇讲话里,还提出了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政协理论体系”这一概念。(4)作为会议的重要成果之一,会后即1995年公开出版了《学习与探索——新时期人民政协理论研讨会论文选》,收入参会论文40多篇,集中展示了那个时期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

二、第一次将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纳入国家课题

人民政协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大特色、一大创造,在我国政治体制中占有重要地位。对于这样一个重大的课题,其理论研究长期以来相对滞后,国外较少关注较少研究自不必说,即使从国内的情况看,20世纪90年代中期,研究虽已开展十多年并形成一些成果,但基本还处于起步阶段。当时的研究成果主要有三种形式:其一是有关政协的理论文章或论文,每年公开发表的不多,而且主要见诸各级政协主办的报刊。其二是在有关统战理论、政党制度研究等方面的教材或专著中有部分内容涉及政协。其三是关于人民政协的教材和专著,这是当时的主要成果形式。初步统计,此类书籍有十余种,如《当代中国的人民政协》(当代中国出版社,1993)、《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概论》(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1993)、《人民政协基础知识教程》(经济科学出版社,1994)、《人民政协论》(四川大学出版社,1995)、《人民政协学习大纲》(人民出版社,1996)、《人民政协简明教程》(中国文史出版社,1996)、《中国人民政协论》(武汉出版社,1996)等。这些成果,概述了人民政协的历史发展、工作内容、组织形式和其他基础性问题等,对于宣传政协工作、普及政协知识起了较好的作用,也为进一步开展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但是就总体情况看,关于人民政协的理论研究还相当薄弱,仍主要停留在一般的工作研究和零散的理论探讨层面上,尚缺乏从整体政治格局的高度、从民主政治发展的高度、从政治理论的高度探讨有关人民政协的一系列基本问题和重要问题,系统、深入的理论研究可以说基本还是空白。

实践的发展呼唤理论的创新。早在80年代末,全国政协副主席钱学森同志就倡导要建立一门“政协学”。在其后的一些年里,全国政协委员中一些著名专家学者也不断提出提案,要求加强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特别是李瑞环同志担任第八届全国政协主席后,十分重视理论研究对实际工作指导的意义。他明确提出“要开创政协工作的新局面,做到主动、自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就必须从基本理论上对政协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并指出“如何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来指导政协工作”,现在“研究得还很不够”。这也从一个方面表明开展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正是基于上述情况,在全国政协办公厅的直接领导下,全国政协研究室于1996年首次申报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人民政协的理论与实践”。该项目由全国政协研究室主任卞晋平牵头,笔者(时任研究室理论处处长)协助卞晋平同志具体设计了课题方案并组织实施了申报工作。按照设计方案,本课题拟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在全面总结人民政协40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从理论上对人民政协的性质特点、职能作用、活动内容、运行机制以及人民政协存在的历史依据、发展的内在规律和未来走向等作出深入的探讨和系统的阐述,初步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政协理论研究框架,并对我国民主政治架构中有关人民政协的重大实践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理论分析。其中,该项目将对以下十个重点和难点问题作出探讨[2]

(1)人民政协的历史发展与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人民政协作为最广泛的统一战线组织,自成立之日起就是作为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发扬民主的重要组织形式出现在中国政治舞台上的,它在新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史上发挥了独特的作用。如何总结人民政协在我国民主发展中的历史经验,揭示人民政协与民主政治的本质联系,探寻出一些规律性的东西,不仅是人民政协理论而且是整个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亟须解决的问题。

(2)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体制总格局中的定性与定位。人民政协不是国家权力机关,也不是国家行政机关,但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是我国政治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邓小平同志指出:“人民政协是在共产党领导下实现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的重要组织,也是我们政治体制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互相监督的重要形式。”中共十四大报告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主要内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里阐明了人民政协的重要性,是对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体制总格局中定性与定位的原则说明。但是人民政协发挥重要政治作用的法理基础究竟是什么,它何以成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它与政治体制中其他方面的关系如何,怎样从政治制度建设上把握人民政协的性质和地位等,现在尚不十分明晰,还需要从政治学理论上加以科学界定和分析。

(3)人民政协同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这两项制度构成了我国政治制度的基本框架。人民政协作为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载体,同人民代表大会是相辅相成的。要有效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体系,就必须从理论上弄清楚政协和人大的关系,澄清长期以来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的某些模糊认识。

(4)人民政协与西方国家的上议院有何本质区别。人民政协不是国家权力机关,不能照搬西方国家的上议院,这是我们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原则。对此,从50年代起,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等历代领导人均作过明确指示。从理论上进行研究论证,对政协能否赋予国家权力、人民政协与西方国家上议院的本质区别是什么、社会主义国家究竟能不能搞两院制等问题进行理论上的说明,具有重大的意义。

(5)人民政协与国外一些统一战线组织和协商机构有何异同,我国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同西方国家一些政党、集团、派别间的合作与协商有何区别。除我国外,其他一些国家也有统一战线性质的组织或协商机构,其政党、集团、派别之间往往有竞争也有合作。但对于国外有关组织及其运行情况,我们的了解还不够全面,有时在理解和认识上还有些偏差。因而开展这方面的比较研究也很有必要。

(6)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与国家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政治协商是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之一。中共中央明确提出“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要在决策之前在政协进行协商”[3],即把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纳入了国家和地方的决策程序。但是这种协商如何具体操作,它在现有决策体系中居于何种地位,怎样才能在决策中既体现政协的作用而又不与其他决策主体相矛盾,切实促进国家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等,都还有待深入研究。

(7)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与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监督体系。民主监督也是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之一。这种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其独特的优势和作用。然而在实际中,政协的监督作用却发挥得很不够,这方面的研究也很不够。如何从我国具体国情出发,更好地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使政协的民主监督同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党内监督、舆论监督等协调运作,以及如何在政协中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等,都是从现实中提出的、有实践意义并需要从理论上加以探讨的问题。

(8)人民政协运行机制的民主性、科学性与履行职能的规范化、制度化。人民政协当前一项最主要工作内容就是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规范化、制度化,与此相适应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民主的运行机制。如何建立这套机制并使之有效地规范政协的活动、促进政协的工作,是值得认真研究的。

(9)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人民政协组织构成、职能作用、运作方式等方面的影响及其对策性研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其影响是全方位的。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受到市场经济发展的影响。正确认识这些影响、开展对策性研究十分必要,有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10)人民政协在未来“一国两制”政治架构中的独特作用及其走向。随着在20世纪末我国相继恢复行使对香港、澳门的主权,“一国两制”正在由构想逐步变为现实。人民政协因其组织上具有最广泛的代表性、政治上具有最大限度的包容性,不仅在促进祖国统一大业中而且在未来“一国两制”政治架构中都会发挥独特的作用。因应形势,本课题拟对此作一些前瞻性研究。

上述课题内容的研究显然是有难度的。为达到攻关的目标,全国政协研究室吸纳了中央党校、中央统战部和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的力量,组织了较强的阵容,课题组成员均为在相关方面有一定造诣和一定成果的专家或专业工作者。[4]中央党校知名教授赵曜和北京大学知名教授萧超然为本课题的申报作了积极推荐。由于课题论证有力、研究阵容较强、组织依托可靠等原因,该课题顺利获得通过,被列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九五”规划重点项目。而此次被列为国家“九五”规划政治学类重点项目的在全国只有五项。这不仅是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第一次纳入了国家课题,而且是第一次纳入了国家重点研究项目。毫无疑问,这是人民政协理论研究进程中的又一重大突破和标志性进展。

该课题获得国家立项后,课题组即按照设计方案开展研究,并以此为契机,于1997年8月由全国政协研究室和广州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在广州举办了“人民政协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全国政协副主席叶选平、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梁金泉出席会议并讲了话;贵州省政协主席龙志毅,广州市政协主席、广州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会长邬梦兆等作了大会发言;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市政协领导,中央有关部门和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8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后,从与会论文中精选出53篇文章汇编成书,定名为《人民政协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论集》,于1998年2月由人民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该书作为课题研究的重要阶段性成果,对人民政协的若干基本理论问题和重大实践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其中朱训同志的论文《学习邓小平人民政协理论 推动新时期政协事业发展》,全面系统地阐述了邓小平关于人民政协理论的基本内容,明确提出“邓小平关于人民政协的理论是一个完整的体系”,深刻阐发了如何用邓小平人民政协理论指导政协工作等一系列重要问题。这篇文章还分别在《求是》杂志、《人民政协报》等报刊发表,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有力推进了人民政协理论的研究。

三、部分地方政协理论研究会率先成立

“靠实践解决问题,用经验推动工作”,这是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摸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一个重要的和成功的思路和方法,也是政协长期以来重要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在人民政协的不同层级之间的关系上,全国政协对地方政协的工作无疑具有指导之责任,发挥带动之作用,但地方政协对全国政协却非完全处于被动的状态,而是彼此间存在着一种互动,在全国政协对地方政协的工作发挥带动作用的同时,地方政协对全国政协亦可发挥推动的作用。“用经验推动工作”就包含着用地方政协的经验推动全国政协的工作。不唯在履行政协职能的一些实践的方面,同样在人民政协理论的研究上,地方政协对全国政协也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不少地方政协组织先于全国政协而成立了地方的人民政协理论研究机构或团体,而且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形成了一个小小的高潮。据初步了解,较早成立的省和副省级市政协理论研究会有:江苏省政协工作理论研究会(1993年)、湖北省政协理论研究会(1993年)、山西省政协理论研究会(1994年)[5]、南京市政协工作理论研究会(1994年)、广州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1995年)、成都市政协理论研究会(1995年)、天津市政协理论研究会(1996年)等。除此之外,一些地级市、市辖区和县级市也建立了有关机构,如江苏省扬州市在1993年成立了政协工作理论研究会,广州市在1996年初已有11个区和县级市建立了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或分会。如果以2006年12月全国性的“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的成立为界限,在此之前成立的还有:河北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1998年)、重庆市政协理论研究会(1998年)、北京市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会(2000年)、武汉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2004年)、四川省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会(2005年)、山东省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会(2005年)、杭州市政协理论研究会(2005年)、内蒙古政协理论研究会(2006年)、深圳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2006年)等。

笔者认为,20世纪90年代中期(主要是1993年至1995年间)部分地方政协纷纷成立政协理论研究会,可以看作是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历程中的一个标志性进展。这些地方政协理论研究会的成立,一方面因应了当时有关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整体形势,受其影响、引导和带动;另一方面又呼应、烘托和活跃了当时有关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总体氛围。尤其难得的是,在那个阶段,“人民政协理论”的概念刚刚提出不久,这一概念不仅在理论研究中尚存争议,而且因其带有一定的政治性而一度受到某些部门一些人员的强烈质疑。部分地方政协在这种情况下率先成立理论研究会,其对于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支持和推动作用是不言而喻的。

反观那些先期成立政协理论研究会的地方,多数是长期重视人民政协的理论研究工作,并把这项工作搞得有声有色、取得积极成果的。比如,湖北省政协非常重视发挥理论研究会的作用,坚持把推进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工作加以落实。自1993年理论研究会成立以来,每年召开两次政协理论研讨会,探讨政协工作的一些理论性、前瞻性的问题,取得了不少阶段性的成果,对政协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再比如,广州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于1995年创建之后,研究队伍不断壮大,研究成果不断涌现。在该会成立10周年之际,已经拥有了一支由领导干部、政协工作者、专家学者共500多人组成的研究队伍,先后举办了7个专题的政协理论研讨会,收到论文上千篇,出版了《政协“两化”建设初探》、《政协工作规律初探》、《走向新世纪——政协理论研讨论文集》等一批研究成果。当然,毋庸讳言,也有一些地方较早成立了研究会,却基本上没有开展活动或没有开展实质性的工作。

与上述一些地方相比,有些省市的政协理论研究会尽管成立得相对晚一些,但开展的理论研究工作并不晚,或者发展的势头呈强,或者颇有特色和创新。如山东省虽然于2005年成立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会,但早在1995年就召开了首次全省政协理论研讨会;深圳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成立于2006年,其工作更是十分活跃而富有成效——率先在研究会中成立学术委员会,成功申报两项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重点课题,创办《深圳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会讯》,举办“人民政协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研讨会,等等。正是这些丰富的工作和丰硕的成果,为新时期以来人民政协理论的研究和发展注入了强劲的活力和推力。

四、中央领导同志首次对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作出集中阐述

2004年是邓小平同志的百年诞辰。在这一年,中共中央举行了隆重的纪念大会,全国政协也举办了纪念活动,而且以此为契机,于8月23日至24日在北京召开了“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暨邓小平关于人民政协理论研讨会”。全国政协召开的这次会议,是人民政协史上有关人民政协理论工作的一次最高规格的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政协副主席王忠禹、刘延东、李贵鲜、张思卿、罗豪才、张克辉、周铁农、郝建秀、陈奎元、阿不来提·阿不都热西提、徐匡迪、黄孟复、王选、张怀西、张梅颖和全国政协秘书长郑万通出席会议,向会议提交论文的作者代表及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有关人民团体的负责同志,中共中央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协以及各副省级市政协的负责同志,全国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和其他方面的领导同志共200多人参加了会议。

这次会议,无论在其规模上还是在会议主题和研讨内容的深度上,都称得上人民政协理论研究进程中的一大标志性进展。其中最突出的是贾庆林作为中央领导同志首次对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作出集中阐述。他的这篇讲话,可以说,是人民政协理论发展史上一篇具有历史意义的重要文献。其理论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

(1)第一次以中央领导讲话的形式,对中国共产党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创立和发展人民政协理论的主要观点和基本内容作出概括,确认和强调了人民政协理论对人民政协事业的指导地位和作用。(www.xing528.com)

(2)第一次从中央领导的高度,专门就加强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这些要求包括四项内容:第一,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第二,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第三,必须重视对人民政协理论的宣传;第四,必须加强对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的领导。特别是第四项内容,还明确提出七个方面的具体要求:1)各级政协的中共党组和主要领导同志,要充分认识加强政协理论研究的重要性,把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研究计划,加强组织领导,并以身作则带头开展研究。2)要把理论研究作为提高政协工作水平、提高政协工作人员素质的重要途径,在各级政协机关大力倡导研究问题之风,使注重总结经验、注重研究理论在政协系统逐步形成习惯,形成氛围。3)要加强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队伍建设,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政协理论研究工作队伍。4)要从多方面关心从事理论研究工作的同志,为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发挥作用创造条件。5)从事理论工作的同志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各方面知识的学习和实际工作的锻炼。6)要整合各方面的理论研究力量,加强各级政协理论研究工作的协作与配合,推动研究成果的交流与共享。7)要同统战部门、科研单位、各级党校、高等院校和社会主义学院等各方面热心于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力量加强联系、协作,不断深化政协理论研究。这些要求,原则性很强,也很切实,对在新的发展阶段进一步加强和开拓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具有直接的指导作用。

全国政协举办的“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暨邓小平关于人民政协理论研讨会”结束不久,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即在同年9月21日举行的庆祝人民政协成立55周年大会上发表讲话,特别强调了“要大力加强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为人民政协事业更好地发展提供理论指导”。据了解,在党中央总书记的讲话中如此强调人民政协理论研究,这还是第一次,其意义也自然是不言而喻的。

前述研讨会还有一个重要的理论成果,就是会议结束后,全国政协研究室对提交会议的260多篇论文加以筛选,选出116篇汇编成论文集,计80万言,于2004年12月由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发行。该论文集分九个专题,其内容涵盖了人民政协理论的各主要方面和主要问题。

五、协商民主研究对人民政协理论的推进

20世纪八九十年代,在西方政治学界兴起一种新的民主理论,即协商民主。从一般意义上理解,协商民主是与竞争性民主相对应的。它的兴起,既是对竞争性民主的一定程度的否定,也是对竞争性民主的一定程度的补充。由于这种协商民主是西方政治学界在对西方国家竞争性民主的反思过程中提出来的,也由于在我国事实上早已存在一种不同形式的协商民主——新中国成立时中共同各民主党派及各界人士协商建国即已树立了一个良好的协商民主的范例,同时协商民主或将成为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取向之一,因此,当西方政治学界兴起协商民主理论后,很快就引起了我国学界的关注,并在进入21世纪不长的几年时间里形成了一股研究热潮。[6]

在我国,关于协商民主的研究,在一个时期内大体呈现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译介、综述和研究西方协商民主的主要论著和观点,如2004年由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的《协商民主》和2006年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的《协商民主译丛》。后者共四本,精选了西方学者在协商民主研究方面的代表性论著,包括南非的毛里西奥·帕瑟林·登特里维斯主编的《作为公共协商的民主:新的视角》,澳大利亚的约翰·S·德雷泽克著《协商民主及其超越:自由与批判的视角》,美国的詹姆斯·博曼著《公共协商:多元主义、复杂性与民主》,美国的詹姆斯·博曼、威廉·雷吉主编的《协商民主:论理性与政治》,这些论著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当代西方协商民主理论的思想渊源、代表人物、主要观点、重要争论和现实基础。与此相关,一些学者还发表了大量评述性的文章和部分研究性论著。第二种情况是完全立足于国内,单纯研究我们自身的协商民主。由于在我国很早就有了协商民主(有时也叫“民主协商”或“协商政治”)的实践,所以这方面的研究也早已有之。不过这种研究以前大多停留在政策和工作的层面上,而且从人民政协的协商看,许多研究是就政协论政协。严格说来,把协商民主提升到国家政治体制的层面进行理论研究还只是近些年的事。由于不同的话语系统及其背景,上述两种情况的研究基本是两张皮,各说各话。但随着思想的交流和研究的深入,势所必然地催生出了第三种情况——借鉴西方协商民主理论,研究中国协商民主实践,并试图在此基础上构建科学的涵盖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理论。这种契合与互动,一方面使西方协商民主理论的研究更具实际意义;另一方面则丰富了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的理论支撑,尽管当下的研究尚存某些偏向,如有的学者只是用西方的协商民主理念来观照中国的现实,所及协商民主主要停留在社会协商和基层民主层面上,而与我国政治体制中两种类型的政治协商(一种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协商,另一种是人民政协的协商)基本无涉;也有的实际工作者,主要是统一战线和政协系统内的,对政治学理论所知不多,只能人云亦云地将“协商民主”的概念套用于我们的民主实践,其实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这样的偏向虽然存在,但其研究的基本走向以及研究的不断深入和活跃,对人民政协理论研究无疑还是一个很大的推动,至少从一个侧面大大丰富了人民政协理论的内容。

把协商民主纳入人民政协理论的范畴进行研究,较集中的体现是在2005年和2006年前后。几年来在这个问题的研究上,可谓是各抒己见,百家争鸣,如有的论者认为,世界上有三种基本的民主形式:一是选举民主,二是谈判民主,三是协商民主。我们实行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所建立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就是协商民主的一种形式。在今后的民主政治建设中,“我们可以考虑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把选举民主、谈判民主和协商民主这三种形式有机地结合起来,更多地发挥协商民主的作用”[7]。有的论者把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目标模式概括为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和自由民主,认为我们的目标应当是建立混合民主政体,也就是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和自由民主相结合的体制。其中,建立在法治基础上的选举民主是混合民主政体的核心,协商民主是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自由民主(宪政法治、有限政府、司法独立、媒体自由、权力制衡等)是民主政治的高级形式。[8]笔者亦撰文分析了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同西方协商民主的关系,认为二者既有相通之处也有重要区别,其主要区别是:第一,从理论基础看,西方的协商民主是立足于西方政治文化、理论和实践而提出的一种民主决策和治理形式,我们的协商民主则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立足于中国政治文化和政治实践的一种民主形式;第二,从参与主体看,西方的协商民主强调参与者是全体公民,我们的协商民主的参与者则是各党派、团体和界别的代表人士;第三,从协商内容看,西方的协商民主侧重于公共行政和公共政策的协商,我们的协商民主则主要是就国家大政方针和有关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第四,从公开程度看,西方的协商民主强调有关信息和内容的完全公开化,我们的协商民主在目前还只有一定的公开性。这些区别,有的是实质性的,但更多的是非实质性的,是不影响民主的性质的。我们所谈论或探讨的中国式的协商民主虽然不可能完全套用西方的模式,但同样作为协商民主,必然会有一些共性,有一些共同的规则,有一些共同的要求,有一些共同的规律性的东西,因此是可以互相学习和借鉴的。[9]

有关协商民主的研究,在2006年举行的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人民政协理论研讨会上,更为集中地展示了其研究成果。会后编辑出版的论文集,共收入论文290多篇,其中专门论述协商民主的就有23篇。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由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发布的《2006年全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成果蓝皮书》明确指出,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丰富和发展的结晶,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国传统文化“和合”思想创造性继承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从中国具体国情出发、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形式,为人类政治文明提供了一种新型的民主形式。如此论断和以此形式对协商民主的肯定,因发布机构带有官方色彩而颇具权威性和影响力。现在,有关协商民主理论以及协商民主与人民政协的关系的研究还在进一步深化,如中央党校周天勇等主编的《攻坚:十七大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研究报告》[10],明确以“政协体制改革与地区协商民主”为报告主题之一,研究了协商民主视野中的人民政协和政协改革的方向等,提出:“人民政协改革的一个基本取向就是地区协商民主的建构,即要使人民政协不仅是各政党、各界别进行民主协商的政治舞台,更重要的是成为各地区、各民族表达利益诉求、进行平等政治协商、实现其权利和利益的民主形式,成为各地区和谐、统一和安全的重要机制。”全国政协研究室的韩冬梅同志甚至以协商民主为研究方向,著成20余万言的博士论文《西方协商民主理论研究——兼论比较视野中的中国协商民主理论构想》,对相关问题提出了系统的分析和见解。

六、中央文件对人民政协理论基础的全新概括

2006年2月8日,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该文件内涵丰富、思想深刻,有许多新观点、新提法、新精神,比如,《意见》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人民政协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战略高度,大力加强人民政协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意见》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和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指明了人民政协产生、存在和发展的理论依据;《意见》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善于运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意见》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人民政协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的本质的联系,提出人民政协的基本属性、主要职能、组织构成、工作原则和活动方式,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是紧密相连的,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意见》还明确提出了人民政协工作必须坚持的七条原则,进一步规范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内容、形式和程序,从新的角度阐述了人民政协自身建设的内涵和要求,明确提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领导的基本内容和要求,等等。

在上述诸多新观点、新提法、新精神中,既有理论上的突破,也有政策上的创新,而最具理论创新意义的是,该文件第一次对人民政协的理论基础或理论依据作出了全新概括: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和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风雨同舟、团结奋斗的伟大成果。这里讲的理论基础或理论依据,实际上就是十几年前在深圳召开的“新时期人民政协理论研讨会”上提出的“理论基点”问题。尽管在后来的理论研讨中,“两点论”(即认为人民政协有两个理论基点)的市场日益扩大,但就官方的标准提法而言,长期以来始终还是“一点论”,即认为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统一战线理论与中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意见》作出的全新概括——把马列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和民主政治理论明确为人民政协的理论渊源,不仅廓清了理论研究中的有关争议,而且科学地阐明了人民政协的理论基础问题。由于这个问题是涉及人民政协理论的一个根本性的问题,所以它的解决也就成为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中的一个标志性进展。为了贯彻落实《意见》精神,2006年2月28日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的决定》,提出要从十个方面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意见》的基本精神,其中之一就是: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中国共产党关于人民政协的理论,充分认识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和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指导人民政协工作。

应该看到,这里强调《意见》对人民政协的理论基础作出全新概括的理论价值,并不否认《意见》中其他新观点、新提法、新精神的理论意义,因为它们部分地反映了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成果,或者部分地为人民政协理论研究提出了新的课题。然而,这些新观点、新提法、新精神毕竟多是政策和工作层面上的东西,因此其理论意义也多是间接的,有些具体工作层面上的新举措则更难往理论上去靠。由此联想到一个相关的问题,就是关于修订政协章程的评价。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最近一次修订是在2004年,这次修订共有22处较大的改动。这次重要修订,充分地体现了中共十六大提出的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方针政策和对人民政协工作的新的重要论述,全面吸收了人民政协事业发展中积累的成熟经验,集中反映了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十几年来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的丰硕成果。这是当时的一个主导性的评价。应该说这个评价是中肯的。但也有些同志为了突出其理论意义,而断言新修订的政协章程集中体现了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政协理论发展的最新成果”[11],把政协章程的重要修订看作是人民政协理论研究成果的产物和结晶。这样评价,笔者以为是牵强的。譬如,此次修订政协章程,对政协委员的基本条件、基本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对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和程序进一步加以规范等,就很难与人民政协理论的发展挂起钩来。郑万通同志在多次讲话和报告中都坚持认为,新修订的政协章程集中体现了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发展的最新成果”。如是评价才是准确的。

七、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人民政协理论研讨会召开

2006年12月20日,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人民政协理论研讨会在北京召开。这是人民政协理论建设工作的一件大事,也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这次会议因其丰富的成果而成为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中的一个重大的标志性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宣告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成立。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是在全国政协领导下,从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和宣传的全国性学术团体。成立这样一个机构,是长久以来政协理论工作者的呼声,也是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要求。这次会议的最主要成果就是宣告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成立。会议产生了相应的领导机构,确定全国政协副主席王忠禹、刘延东、罗豪才、陈奎元为研究会名誉会长,选举全国政协秘书长郑万通为研究会会长。该研究会的成立,对于规划、协调全国的政协理论研究,整合、利用政协理论研究的各种资源,带动、指导地方研究会的活动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2)贾庆林同志的讲话阐发了人民政协理论的若干重大问题。在12月20日的会议开幕式上,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作了题为“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和推动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讲话。这篇讲话,深刻阐发了人民政协理论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和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重大理论成果,人民政协理论是一个内容丰富、结构完整、相互贯通的科学思想体系,以及努力开创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的新局面等重大问题,并明确提出将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纳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纳入我国哲学社会科学总体发展规划。其讲话精神,对于开展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加强人民政协理论的学科建设,具有重要的鼓舞和推动作用。

(3)举行了第一次人民政协理论研讨会,高层次、高质量地交流了研究成果。在此之前,我国也曾召开过几次不同类型的全国性的人民政协理论研讨会,但作为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成立之后由研究会召开的研讨会,这还是第一次。在研讨会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刘延东,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李蒙作了大会发言。刘延东在发言中明确指出:“人民政协理论与统一战线理论既密不可分,又独具特色。”全国政协副主席王忠禹、白立忱、张克辉、郝建秀、陈奎元、徐匡迪、李兆焯、黄孟复、张怀西,全国政协秘书长郑万通,以及各有关方面的代表200多人出席了会议。这次研讨会,不仅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广、层次高,更重要的是提交会议的论文质量高,会议研讨和交流的学术性强,因而充分展示了当前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最高水平和最新成果。

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的成立,使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翻开了新的一页。2007年2月,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编辑出版了《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理论研讨会论文集》;之后,又创办了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会刊;2008年2月,会刊正式定名为《理论研究》,为政协理论研究提供了交流成果的窗口和平台。尤为重要的是,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成立和第一次理论研讨会的举行,对地方政协起了很好的示范、带动和促进作用。在此影响下,许多省市政协纷纷成立或筹建政协理论研究会,召开政协理论研讨会。仅就各地研究会的组成情况看,在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成立之前,一共有16个省级和副省级市政协成立了研究会,而到2008年3月,成立数已达24个,其余未成立的省级、副省级市政协多数也在积极筹建中。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的成立虽然不能等同于人民政协理论研究本身,但它毕竟为开展理论研究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必将大放异彩;人民政协理论的发展,也必将推动人民政协事业走向新的辉煌。

(原载《中国政协理论研究》,2008(3);发表时编辑对注释作了删节处理,现按原稿补录)

【注释】

[1]见赛福鼎·艾则孜讲话。

[2]这十个重点和难点问题,在当时的论证方案中是有相当的高度和力度的,即使现在看,有些问题依然若明若暗,并没有在理论上完全讲清楚。故不避其冗,赘述于此。

[3]见1995年1月中共中央批转《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的通知。

[4]课题组成员有全国政协研究室卞晋平、邬旦生、王九英、牛旭光、陈爱菲,中央党校教授李忠杰、李道中,中央统战部研究室处长陈惠丰和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副研究员郑宪。在后来课题的实施过程中,全国政协研究室的郭庶增、喻中春等同志也参加了部分工作。

[5]山西省政协不仅较早成立了理论研究会,而且成立了专门从事政协理论研究的研究所。这在当时为全国所仅见。

[6]金安平、姚传明在《“协商民主”:在中国的误读、偶合以及创造性转换的可能》(载《新视野》,2007(5))一文中认为,当前中国出现的“协商民主”的讨论热潮,不仅是因为近几年集中译介了一批“协商民主”的著作,更深层的原因或许是“协商民主”理论在中国产生的“知音之感”和“共鸣”。

[7]李君如:《中国能够实行什么样的民主》,载《北京日报》,2005-09-26。

[8]参见何增科:《民主化:政治发展的中国模式与道路》,载《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2004(2)。

[9]参见牛旭光《协商民主与人民政协》一文提交2006年举行的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人民政协理论研讨会并收入论文集,后在中共中央党校《理论动态》上发表。

[10]周天勇等主编:《攻坚:十七大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研究报告》,五家渠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版社,2007。

[11]张淑君:《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成立筹备纪实》,载《人民政协报》,200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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