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深理解我国多党合作的特色和优势
199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70周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曾经发挥过并将长期发挥它的重要作用。它是一项符合我国国情的政党制度,《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又进一步明确其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正确理解并贯彻执行这一制度,对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具有深远的意义。
多党合作成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不是偶然的,是由我国的具体的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决定的。
在近代中国历史上,曾先后实行过三种政党制度。一种是民国初年形式上模仿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的多党制。另一种是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建立的一党制,即国民党的一党专政。这两种政党制度早已被中国的实践所否定。第三种是1949年建立、延续至今并将继续坚持和发展下去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这是一种完全新型的政党制度。它是马列主义同中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合作的结果,也是近代中国政党制度历史发展的必然。
中国共产党成立70年来,同民主党派的合作已达半个世纪之久。我国现有的八个民主党派,无论是在民主革命时期,还是在社会主义时期,都同中国共产党共同奋斗,一道前进,一道经受考验,结成了风雨同舟、患难与共的关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明确指出,在我国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的政党体制中,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接受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这说明我国各政党之间不是资本主义国家那种彼此竞争、相互倾轧的关系,不是执政党与在野党的关系,而是具有共同的根本利益、共同的政治责任和共同的奋斗目标的友党关系。这样的多党合作制度,不仅有利于加强集中统一领导和维护社会稳定,而且有利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有利于广泛调动各种政治力量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www.xing528.com)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特征。这项制度不是局限于某个领域、某一方面,而是关系全局、具有战略地位的重要政治制度,它贯穿于我国政治生活的一切基本方面。我国各民主党派同共产党一道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同时,中国共产党处于执政地位,领导着拥有11亿人口的国家政权,尤其需要听到各种不同的声音,需要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而各民主党派组织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发挥监督作用的一条重要渠道。它们的成员,一般都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广泛的社会联系,有的在文教科技方面有专长,有的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有经验,许多成员与港、澳、台及海外侨胞有联系,等等。民主党派的这些特长,不但能够在现代化建设、改革开放和完成祖国统一大业中发挥积极作用,而且在民主监督中也必然会提出积极而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我国的多党合作作为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还在于它是一项长期的制度。“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这是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它充分体现了多党合作的长期性和必要性。毛泽东说过:“凡属一切确实致力于团结人民从事社会主义事业的、得到人民信任的党派,我们没有理由不对它们采取长期共存的方针。”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虽已被消灭,但阶级差别仍将长期存在,不同的社会阶层和社会集团将长期存在;各民主党派所联系和代表的社会阶层也将长期存在。这就需要民主党派作为联系这些阶层人们的一条纽带继续存在和发挥作用。
今天,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已经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这一符合中国国情的政党制度必将在我国的现实政治生活中愈来愈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
(此文系《人民政协报》特约评论员文章,原载《人民政协报》,1991-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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