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我国组建大型煤炭企业集团的必要性
1.跨国公司的发展为我国煤炭大集团建设提供了有益借鉴
近年来,国际煤炭跨国公司通过跨国重组,使其规模迅速扩大,基本主宰了所在国的煤炭市场;并通过掌握煤炭出口贸易的物流环节,控制世界煤炭贸易。具体有以下几种形式。
(1)采取跨国性重组与扩张战略。近年来,随着全球化一体化的加剧,煤炭市场的竞争日趋白热化。国际煤炭跨国公司为确保自身经营的竞争优势与持续增长优势,在境外大肆并购和相互参股使得世界煤炭行业的并购浪潮迭起。其通过大规模的并购,迅速实现了跳跃式扩张,大大增强了他们对世界煤炭资源生产的控制能力,在煤炭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并通过跨国、跨区域、全方位的生产基地保证了稳定的货源与及时供货。同时,借此从金融市场低成本的募集生产与发展资金,建立更为先进的管理系统,使得企业整体经营成本大幅下降,综合竞争优势日趋明显。如皮博迪能源集团公司在并购后,连续多年稳居世界第一。
(2)提高煤炭生产集中度。2008年国际大煤炭集团在所在国煤炭工业中占据了煤炭生产的绝对优势。如美国产煤11.92亿吨,其中前三家煤炭公司产煤5.2亿吨,占总产量的近50%。俄罗斯产煤3.58亿吨,其中俄罗斯公司产煤3.45亿吨,占总产量的95%。较高的行业集中度,使得跨国煤炭大公司所控制的市场竞争秩序更加稳定,同时,企业经营的超级规模化又使其扩张能力得到增强,行业进入壁垒提高,利润也会有所保障。
(3)控制世界煤炭贸易。国际前十大煤炭跨国公司既是生产商也是全球最大煤炭贸易商。2008年他们的出口量约占世界煤炭贸易总量的1/3。然而,这并非代表他们的全部煤炭出口量,如果把格伦科雷和RAG集团的煤炭出口贸易也计算在内,他们的出口量约占全球煤炭贸易总量的40%以上,国际煤炭跨国公司基本控制了世界煤炭贸易。
(4)掌握港口的经营权。国际煤炭跨国公司大多是煤炭主要出口港的股东。如:南非最大港口理查兹湾港(RBC吨)的股东分别是:格伦科雷股份20.9%,安格尔股份25.4%,比利顿公司股份39.5%。澳大利亚BHP煤炭公司的独资子公司海伊波因特服务公司,其经营的海伊波因特港口,2008年出口煤炭3 790万吨。在美国,阿奇拥有LAXT与DTA两个煤炭码头的股份。皮博迪拥有DTA码头30%的股份。固本能源集团在巴尔摩港也拥有自己的煤炭码头,并控制普丘思码头19%的股份。煤炭的国际营运主要依靠海上运输,煤炭跨国公司的煤、港一体化,使得他们在区域竞争中的优势十分明显。
2.我国煤炭产业的弊端是大集团建设的基本动因
近年来,随着国家关井压产、债转股、煤价放开等政策的扶持,以及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与重工业时代的到来,煤炭企业的内部管理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能源需求也在不断增长,煤炭市场扶摇直上,煤炭企业大多开始走出低谷,行业经营也开始全面复兴。但面对国际激烈的竞争环境,我国能源结构的调整,仍有很多问题尚待解决。
(1)生产力布局的分散性。截至2008年底,我国各类煤炭企业2万多个,平均年产5万吨左右,仅相当于国际先进水平的4%。尽管国有及国有控股的煤炭企业的煤炭产量占总产量的70%左右,但大型煤炭企业的产量仅占总产量的35%。
(2)资源分布的不均衡性。煤炭资源主要分布在西北地区,其中内蒙、新疆、山西和陕西四省区占82%。造成西煤东运与北煤南运的必然格局,运输成为制约煤炭企业经营的瓶颈。
(3)产品质量的低劣性。整体质量差,档次低,产品附加值不高,缺乏国际竞争力。全国平均入选率仅为1/3左右。
(4)资源浪费严重。资源利用率与资源回采率低,浪费严重。我国国有重点煤矿的资源采出率一般在50%左右,而国有地方煤矿以及乡镇煤矿还不足30%,有的甚至只有15%,被浪费的资源绝大多数无法复采。据保守估算,我国每年因开采平均损耗煤炭资源约50亿吨。同时,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大量伴生品,对其利用率也非常低,形成了另一种资源浪费。(www.xing528.com)
(5)技术手段落后。目前,全国2万多座小煤矿基本还处于原始的生产状态,技术手段极其落后。
(6)国有煤炭企业普遍包袱沉重。大多数煤炭企业远离城区,多年来企业办社会造福利负担沉重、冗员多、不良资产多、企业改革改制成本较高等问题,而国家投入资本金又不足,国有煤炭企业基本处于一种负债经营状态,本息负担沉重。
(7)煤炭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较低。绝大部分煤炭企业品种结构单一,尽管许多国有重点煤炭企业也发展了一些非煤业务,但煤炭收入仍占企业利润的90%。商品煤深加工比例仍然较低,煤炭产业链在企业内尚未形成,煤基产业链中高附加值的产品比重很少,企业利润仍主要取决于原煤市场价格。
(8)行业垄断,外部制约。我国煤炭通过铁路运煤量占煤炭消费总量50%以上,煤炭长期受铁路运输的制约,主要表现为运力紧张和运输成本高。根据铁路部门的规划,未来主要运煤通道初步可满足煤炭运输的需要。但铁路运输的高度垄断,一定程度上压低了煤炭价格,提高了终端用户价。电力行业是煤炭消费的大户,电力用煤占煤炭消费总量的50%以上。煤炭企业数量多,产业集中度很低;发电企业规模很大,产业集中度较高。煤炭企业与电力企业较难做到对等谈判和交易。
3.强化大集团建设成为我国煤炭产业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
为提高我国煤炭产业的竞争力与集中度,充分利用煤炭资源,延伸煤炭产业链,加强环保与安全管理,煤炭企业应走出去开发国际煤炭资源,因此,加快组建并强化煤炭大集团建设是十分必要也是很迫切的。
(1)实现规模经济与提高经济效益的需要。由于煤炭资源的自然垄断性、赋存特性以及大宗型生产资料的性质,煤炭生产与综合利用应是一种大规模、区域性的生产经营活动。只有规模大型化,才能足够保证产品的质量、价格、数量、供给能力以及整个产业链价值基础的均衡性,才会实现区域内上下游企业的整合,形成合理的区域产业体系。在一个较为开放的经济环境中,大宗生产资料的经营如果失去规模,也就意味着要失去市场。而大规模的生产与更大范围产业体系的最后形成,需要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来承担。在目前煤炭行业结构分散的情况下,要实现规模的大型化,主要途径就是组建大型煤炭企业集团,这是实现煤炭企业规模经济与提高经济效益的内在要求。
(2)提高我国煤炭产业集中度的需要。目前,我国煤炭产业管理分割、经营分散的问题相当突出。在同一区域或煤田内人为划分边界,布局混乱,矿权分散,超层越界以及无序开采现象较为普遍。同时,煤炭资源开发强度过大,安全隐患较多,资源利用率低,安全监管难度大,生态环境破坏较为严重。组建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建立统一的开发主体,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发挥规模优势,提高边际效益,将会有利于矿井生产与安全监管、统筹资源开发与节约保护、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还将有利于降低煤矿投资风险与综合成本,促进煤田区域内煤炭资源的科学规划、有序开发与合理利用;同时,有利于通过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工艺的开发和应用,提高安全与生产装备水平,走安全高效、洁净生产、持续健康发展之路;有利于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理念和体制,提高我国煤炭企业集团化管理水平。
(3)提高我国煤炭企业国际竞争力的需要。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我国能源市场的进一步开放,煤炭对国家能源战略安全的作用日益凸显。目前我国煤炭企业的现实状况,既不利于参与国内外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之间的竞争,也不利于各企业自身的长远发展。通过进一步加强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建设,可以突出主业和优质资产,实现强强联合,优化企业并购之后的生产要素,推动企业由分散化向集约化的转变,提高我国煤炭企业在国内外市场上的整体竞争力与影响力,保证国家能源的安全和稳定供给。
(4)发展煤炭产业链的需要。近年来,一些有实力的煤炭企业按照做大做强、加快发展替代产业的要求,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新上一批煤炭深加工项目。但由于这些项目具有资金与技术密度高等特点,各企业分头决策、分散开发,实力不足,并且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基本雷同,短期内很难形成规模。通过并购重组,有利于整合与提升各企业品牌、人力、技术、资金、管理等资源,集中决策,集中投入,进行煤电铝、煤化工等产业链的延伸开发,推进煤炭初级产品的深加工与综合利用,提升煤炭产业的持续发展能力。
(5)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的需要。当前,我国煤炭企业都在大力推行主辅分离与辅业改制工作,最根本的就是以此推动国有煤炭企业的内部改革,解决企业办社会问题,加快关井破产的工作进程,减轻企业负担,做强做大主业,搞活辅业,全面建设核心竞争力强、主业突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企业集团。但由于传统煤炭企业自身问题、历史包袱以及相关各方利益等种种原因,改革仍举步维艰,难以推动。组建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可以有效集中央与地方、金融和企业等各方资源与力量,加大改革改制强度,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国有煤炭企业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优化运营机制,提高煤炭企业的竞争力。
(6)开发外部煤炭资源的需要。从保证我国能源安全与煤炭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我煤炭企业应梳理好两种资源与两个市场的观念,这也是缔造具有国际影响力与竞争力跨国煤炭大集团的最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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