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争取中产阶层,结纳商人失败
商人是广东重要的社会力量和广东省政府依存的重要经济基础。维持广州财政的支柱是商业税收。商业贸易成为广州繁荣的基础,商人阶层成为广州社会最有影响力部分之一。与商界保持密切联系,是政府维系统治的必需。二十世纪初年出现的商会成为维系广州社会稳定的重要组织,它在广州社会结构中占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在相当一段时期内,孙中山的革命活动得到商界的谅解和支持,他的部属一部分来自商界,有些人如魏邦平、李福林、杨西岩等人也与商界保持良好关系。孙中山意识到,对政府的支持,商人态度举足轻重,因而他的政府还曾考虑到照顾商人的利益,迎合商人的心理,迁就、照顾、宽容,尽量不要伤害商人利益,而且允许商界自卫,商团购械扩充队伍。
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全省商团人数号称有5万之众,其中广州商团有10个分团,计4,000余人,加上外围力量达6,000余人。商团在1924年3月又进行改选,组成新的领导架构。[181]相比之下,他们的武器装备要比工团军、农民自卫队精良得多。但这点武装力量抵御盗匪尚可,要与正规武装的军队作对则远远不够。各地商团挑起不少与工人、工会冲突事端,如1924年5月,江门商团四分团团长李超带数百团众围攻江门油业工会;香山商团还捣毁香山小榄理发工会,枪击石岐集贤工会工人;新会葵业工会工人也遭商团囚禁。此外,顺德大良辗谷工会、四会理发工会、广州酒业工会也与商团冲突遭到围攻;[182]10月,广州市理发工会工人被商团杀害的有十数人。[183]尤其是因广州商团“扣械”事件触发的商人与政府对立,引发了连串的商团与工会之间的对立和冲突。10月10日纪念“双十节”活动,广东工团军、工会、讲武堂学生组成的游行队伍遭广州商团枪击的事件,更使工会与商团的对立进入“白热化”阶段。广东城乡部分地区的社会阶层中针锋相对的小冲突不断,社会矛盾导致大规模冲突已到了一触即发的地步。
1924年夏秋间,正是广州商团因“哈佛号”军火被扣事件与政府交涉并多次以“罢市”相要挟时期。1924年8月13日,广州工人代表大会召集特别会议,通电声讨商团。工会、工团军组织自觉地靠向政府一边,表态愿为政府后盾、愿为政府所用,并把商团当作敌对群体,予以抨击。而在现实政治生活中,商人及其组织商会、商团与工人、工会和工团军确实多次发生冲突。8月14日,广州海员、机械工会和黄埔军官学校学生军及市民2万余人集会,声讨商团,并以84个团体的名义发表反对罢市宣言。事态的发展,必然是扩大工人与商人之间的隔阂。(www.xing528.com)
国民革命运动的推进,工农运动的发展,造成了广东社会结构的裂变,城乡社会组成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原来就已存在的纯属自卫性质、农村中守望相助的民团以及民初成立的城镇中的商团,分别受制于农村地主富户士绅和城镇殷商、商会,一直是官府认可扶持的民间组织、民间武装自卫力量,是官府实施基层统治的依托,属于合法的民间武装。广东各级政府也只能接受由于统治权威削弱、社会失控导致的社会存在,即基层社会组建民间武装组织自保的现实。“现时政府亟于北伐,所有本省治安,多赖民商自筹保护,故大元帅及省长,对于各县民团商团之设立,素极嘉赏”,如对德庆、南海两县送来的成立民团、商团备案,都予批准。[184]1924年3月,孙中山又因为“省内各属,兵燹之后,盗匪滋生,为祸乡闾,特筹议地方善后办法,实行举办民团”,谕令大本营秘书处将《全省民团条例》“呈候察核施行”。[185]为了动员工农群众参加国民革命,同时也是为了给各种社会阶层均拥有“自卫”的能力,省政府批准并扶持农民自卫军、工团军的组建。于是,在军队之外,出现了数种民间武装组织,即除了早已存在于城镇中的商团、农村中的民团外,又出现了工人自卫队、农民自卫队。这些民间武装组织(自卫队伍)是“双刃剑”,它们可能会服从政府的指挥,参与政府组织的军事活动(革命),或安分守己,只用于自卫、防御土匪盗贼;也可能用于制造事端、对付政府,或因不同阶层、群体间的利益冲突,而导致互相间的磨擦、对攻、产生冲突,处于失控状态,造成混乱的武装冲突局面,使政府(正常时期主要依靠警察)对社会失去有效管治,最后要依赖军队出面镇压、平息失控的局面。1924年广东的一些地方的冲突事件往往由这些民间武装组织所造成,用于维护社会治安的警察根本无力管制,局势混乱、社会动荡,最后只能靠军队出面弹压。
军队和民团,民团与农民自卫军(队),商团与军队、与工人自卫队(工团军)之间都曾有一些冲突事件发生。在农村,随着农民运动的开展以及农民协会、农民自卫队的迅速成立,农民团体与地主、土豪及所控制的民团之间冲突事件很快出现,典型的如1924年6月间,广宁县劣绅雷东、黄鄂棠等出动民团围攻江屯、潭埔两地农会,揭毁会所,殴打会员,造成了全省第一宗地主民团与农民团体冲突的案件,案件的处理因国民党中执委、省政府保护农会、镇压民团、逮捕劣绅而告解决。但同类案件还发生花县、东莞、广州市郊等地,如1924年10月花县田主维持会首领江耀忠、江建等人纠集土匪、商团、乡团3,000余名进攻政府及农民协会。这类事件有增加趋势,而且驻防军队也参与对农会的攻击,引起农会不安,如南浦乡农会会所被驻防军队拆毁。[186]原本平缓、滞积的农村社会,因农民团体和自卫武装力量的成立,与地主控制下的民团产生抗衡、对立,而卷起阵阵波澜。
民众是动员起来了,社会控制却出现了新的问题。传统的基层自治组织在民初已经颓废,世袭的社会势力被怀疑、基础被撬动,新的社会组织产生,新旧之间又产生矛盾、对立。1924年间,广东省政府与这些新旧组织和武装力量的关系产生了新的变化。在城镇,打着“扶助农工”旗号的国民党、政府和工会、工人自卫队打成一片,工人运动也开展得轰轰烈烈、如火似荼。显然,新面世的受控于国民党人的工会和工团军、农民协会和农民自卫军受到了政府扶持。与此相比,商人们出于对当时受到恶意歪曲的“共产”宣传的思想恐慌,对广东日益蓬勃的工农运动,商人及其团体如商会、商团军等,却明显感受到受冷落,受岐视,被遗弃乃至有一种被推向对立面、成为敌人的感觉。面对工人、农民、士兵组织的各种示威、集会,商人们感到了“阶级区别”、“界线划分”的敌对心态,使他们对现政权统治、对工农运动产生了不信任和离心力,以致亟图购买军火,增强实力,寻求自保。他们的神经已很脆弱、敏感,随时可能崩断。惶恐的商人和商团军为一些别有用心的商界政客所利用,迈出了与政府与工人对抗和敌视的步子。这种结果必然导致社会结构出现裂变、一些社会组织相互对立。众多民间武装组织的存在,只能说是不完善的、控制能力差的政府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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