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省政府的社会动员和社会控制
广东省政府在配合已经达成国共合作的国民党中央各部在动员部分社会阶层参与国民革命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同时为了不让部分社会阶层的躁动逸出政府所能控制的范围而设置一些限制,既能动员社会力量参加革命、参与政事,但又能在政府的控制下有序进行,为此而在处理好动员和控制这对矛盾方面付出了艰辛努力,其效果也不见得理想。
孙中山试图用三民主义统一全党全社会意志,并提出“唤起民众”、“扶助农工”的口号为号召,利用国民党宣传部、报刊控制舆论,防止出现“杂音”。国民党人试图在广东省的政治社会生活中起到一种主导作用,将社会各阶层都归并到自己的国民革命旗帜下,实现其政治目标。在这场社会动员中,广东省政府只是成了实施国民党政策的执行机构之一而已。广东省政府试图站在公正立场,扮演“全民政府”角色,尽可能起到一种社会调节器的作用,在社会冲突中做到“一碗水端平”,调解工人和资本家、商人之间的矛盾冲突,以及农会、农民与地主、民团的争斗。不至于完全倒在某一边。
国民革命纲领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对社会力量进行动员,发动农民、工人组织起来,在国民党领导下,参与国民革命运动。1924年8月21日,孙中山在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第一届毕业典礼的演说,讲到“革命政府,是想要做成一个人民为主体的国家。农民是我们中国人民之中的最大多数。如果农民不参加革命,就是我们革命没有基础。国民党这次改组,要加入农民运动,就是要用农民来做基础。要农民来做本党革命的基础,就是大家的责任”。[167]孙中山在广州市工人代表会的演说中提出希望:“工人既是有了团体,要废除中外不平等的条约,便可以做全国人的指导,作国民的先锋,在最前的阵线上去奋斗”。[168](www.xing528.com)
国民党一大宣言不仅对国民革命中农民、工人的地位、作用作了较高的评价,还规定了有关的原则和具体措施。对农民:“由国家规定土地法、土地使用法、土地征收法及地价税法。私人所有土地,由地主估价呈报政府,国家就价征税,并于必要时依报价收买之”,即平均地权的传统讲法,农民缺乏田地沦为佃户者,国家给以土地,缺乏资本负债者,国家为之筹设调剂机关,供其匮乏;[169]后来又提出了“耕者有其田”的口号。[170]对于工人:“国民党之主张,则以为工人之失业者,国家当为之谋救济之道,尤当为之制定劳工法,以改良工人之生活。此外如养老之制、育儿之制、周恤废疾者之制、普及教育之制,有相辅而行之性质者,皆当努力以求其实现”。[171]此后所颁行的一些政策措施证明国民党确是有心提高农民、工人生活水平和社会经济地位,落实宣言的承诺。
“以党治省”的体现之一是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不但是政策的制订机构,同时又是政策的执行者,国民党中央下设各部承担了政治动员——唤起民众、扶助农工的任务。在苏联顾问鲍罗廷等人和共产党人的推动下,通过国共合作后成立的国民党基层组织在各地成立政府认可、保护下的农民协会、工会等社会团体,吸引农民和工人参加,广东的农民和工人被发动起来参与政治、参加国民革命运动。尽管孙中山希望所有这些均能在国民党领导、在政府的统管下有序进行,但形势的发展往往超出人们的主观愿望,逸出常轨之外。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