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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卫共和:广东省政府(1912~1925)的变革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龙济光在广东的统治给广东人民带来灾难。对于龙济光军事强权高压统治,失去了政权的广东革命党人进行了持续不断的抗争。

捍卫共和:广东省政府(1912~1925)的变革

三、捍卫共和:龙济光统治的结束

1913年至1916年的3年间,尽管广东省的行政长官不断变更,广东政治实际上已经为听命于袁世凯中央政府又手握军权的都督(将军)龙济光所左右。龙济光在广东的统治给广东人民带来灾难。有称龙济光“督粤三载,与民为仇,苛税万端,秕政百出”。[82]或谓济军“入粤三载,惨案百起”。“龙之敛财,有赌饷、牌捐、花捐、房捐、租捐,或加三征收、或加五加倍”。龙济光所委任官员,“州县非亲故不用差委,非贿赂莫行,贪官污吏盘踞要津,正人君子沉匿莫显。所在盗寇四起,民不聊生。此外行政,若司法,若警察,若实业,若教育,奉龙氏命令为法律,视济军喜怒为欢戚”。[83]龙济光指挥军警、“侦探”搜捕、残杀革命党人,且往往祸及平民。对于龙济光军事强权高压统治,失去了政权的广东革命党人进行了持续不断的抗争。活跃在广东的几股反袁、反龙政治势力,包括孙中山中华革命党人、陈炯明等旧国民党人和进步党人等各自行动,进行捍卫共和、反抗袁世凯专制称帝的斗争,争取重返广东政治权力中心、重掌广东政权。

二次革命”失败后,孙中山等人逃亡日本,组织中华革命党,继续高举反袁旗帜,维护民主共和,组织了一系列反袁专制称帝的活动。广东省依然是孙中山革命党人进行革命斗争的主要基地之一。1913年11月,革命军袭击佛山,因部署未妥,自行解散。1913年冬,发动会党首领陆领在顺德举义。1914年4月,吴文华在饶平起事反袁。1914年4月28日,广东梅县驻军邓承晹团在邓铿策动下起事反龙,29日攻入海阳城(潮州),但被龙济光部击败,王国柱阵亡。

受孙中山的委派,朱执信和邓铿作为负责人回到广东组织反袁斗争。他们在澳门设立指挥机关,策动全省的反袁讨龙斗争。1914年初,朱执信派陆领等回南海上淇乡召集部分绿林举事,同时运动“济军”统领贺义彪所部做内应,但因机密泄露,龙济光派兵数千围攻上淇乡,陆部兵力单薄,抵抗不住撤出。6月,朱执信又在吴川、电白、信宜一带组织反袁武装,龙济光派兵于黄坡分路围剿,驻广州湾法军也会同堵截,朱执信败走海外,6月10月始回到香港。洪兆麟在惠阳举义,均旋起旋仆。11月11日,朱执信在顺德起兵讨袁,千余人进攻佛山; 11月16日,高州民军攻占电白县城,响应佛山起义。佛山民军与龙济光部激战余日后,退出佛山。同时,朱执信与邓铿等策动驻防广州观音山的炮兵内应讨龙,事泄,与谋者二十余人被捕。1915年7月17日,党人钟明光图炸龙济光。但事败被杀。1915年10月,朱执信抵香港后与邓铿进一步策划讨袁斗争,再派陆领等先后发动南海、顺德、三水、花县、清远等县和西江一带起义;派李海云发动高州、雷州地区和台山、新会、恩平开平等地起义;派刘海兴发动阳春、阳江起义;派洪兆麟发动惠州、三多祝一带起义。

自1915年冬至1916年春,朱执信以中华革命军广东司令长官名义,委陆领为广肇两府区司令,陆常、陆满为副司令,邓子瑜为惠州潮梅区副司令,李海云为高雷区司令,分区召集“绿林豪杰“及农民在当地举义反袁。1916年1月6日,惠州、博罗、电白、龙川、花县地一齐举事,7日夺取九龙附近税关。中华革命军在惠州淡水、白芒花等地起义,与陈炯明护国军相配合,进攻惠州、占领平山,与惠州清乡督办李嘉品军队相持于飞鹅岭。2月上旬,朱执信率革命军四千人攻兵工厂,与济军战于高塘石井一带,击毙济军团长田春发、营长吴仲明。还进攻番禺石糊村并袭击广州。3月7日,在澳门的中华革命党人谋夺肇和军舰,在李天德、马伯麟指挥下乘永固商船在黄浦海面乘雾靠近肇和兵舰突然发难,终因枪枝弹药兵力均不足而失败,革命党人死8人。与此同时顺德革命军仍按部署进攻黄麻村清乡行营,但也失败。1916年3月20日,党人在清远、三水等地起事。驻佛山龙济光军奉令抽调数百名到三水河口一带防守以堵西南军队南下后,城中兵力空虚。3月24号晚,附近某乡突然聚集党人千余人,拟于当晚一点起事。为该处龙济光密探侦得,会合济军加派人手扼守。党人知有备乃即他向。在电白县属马蹈地方,“近有党人数百人意图起事”。[84]星火点点,但终未能成燎原之势。这些零散行动,缺乏严密组织、战斗力不强,而被龙济光军队各个击破,未能对龙济光的统治构成致命威胁。

旧国民党分崩离析,原党内同志分别组织欧事研究会、水利社等团体各自为政,在广东活动的李烈钧、陈炯明等欧事研究会员避开孙中山系准备反龙讨袁护国斗争,不愿听命于中华革命党。1916年初,陈炯明在惠州附近马鞍成立粤军总司令部,自任总司令,并以“广东都督兼讨逆共和军总司令”名义发表长篇讨袁檄文,1月6日,率领民军分10路18支队围攻惠州,响应民众不下2万人,遍及东江10余县。此外,还有进步党人徐勤组织的护国军也在从事反龙讨袁斗争。广东反对袁世凯称帝、捍卫民国的三支力量,各不统属,相互间举事亦没有协调一致,此起彼落,对听命于袁世凯的龙济光部威胁不大。

1916年3月,潮汕地区由龙济光部马存发旅辖下的团长莫擎宇和陈德春宣布举义反正,3月30日先下潮州,再攻汕头,惠潮嘉镇守使马存发战败逃遁。3月28日,驻廉州的镇守使隆世储、道尹朱为潮、军统冯相荣也宣布独立。4月5日,魏邦平、吴飞等人占领停泊在广州长堤天字码头的宝璧、江大两舰,并发电给龙济光,限其在24小时内宣布独立,否则发炮攻城。龙氏迫于形势于4月6日宣布与袁世凯脱离关系,但态度暧昧。同样打着反龙旗号的旧保皇党人徐勤一派为了利用时机夺取广东政府,指使广东商董发起善后会议,1916年4月14日,借用海珠水警署为会场,与会者有革命军代表王伟、吕仲明,民军司令徐勤,陆荣廷代表汤觉顿,龙济光代表谭学蘷,李福林代表何乔,警察厅长王广龄,警卫军统领贺文彪、颜启汉、潘斯凯、蔡春华及商董岑伯著、陈子贞、李戒欺等,当讨论时,贺文彪忽然拔枪向徐勤开火,在外卫队一听枪声纷纷向会场射击,汤觉顿、谭学蘷等人当场中弹死亡,岑伯著、吕仲明亦因伤重不治。徐勤因急避别室而幸免。是为“海珠事件”。海珠会议惨案后,舆论纷纷谴责,揭露龙济光早已存心不良,要求彻底解决“济军”问题。国民党人皆谓“龙氏伪行独立,藉以缓兵,不足以昭大信,当实行最后之对待”。[85]事件暴露了龙济光伪独立的真面目,各军首领加紧向广州进兵。龙氏迫于无奈枪毙蔡乃煌以示与袁世凯政权决裂。

1916年4月,龙济光在败退前还以广东都督府公告名义颁发了《公布广东都督府条例文》,第一条即称“中华民国广东都督统治广东全省军民管理一切军务政务”,都督府除下设参赞、参议、顾问、咨议外,还设秘书厅、参谋厅、军政厅、民政厅和交涉局。[86]意图将全省军政、民政、外交等权力都集中归拢到都督一人身上。所幸龙济光很快倒台未及实施。但于此可见军事长官企图全面操控地方政治的野心。

粤人认为,龙济光被迫宣布独立,本非出于诚心,不过由陆荣廷、梁启超苦劝,其弟龙觐光被挟为人质,故勉强而从陆、梁之命。“惟粤中民党与龙济光感情极恶,龙虽宣布独立,而‘伪独立’之议论喧然于报章”。陆、梁曾迭电民党,劝其以和平方法解决。而警察厅王广龄及谭典虞二人竭力调停。龙济光自宣布独立之后其所提出的惟一题目,“皆特揭出‘禁止民军进城’一语”。龙济光行文各县,亦令保存地方秩序,禁止民军占据。国民党又以龙氏独立非出于诚意,故各路民军仍自由行动,劫轮船、劫团局、破城据署,层见叠出。[87]

西南省份反袁主力的护国军以国民党及所发动的民军为主要防范对象,对于龙济光却显得宽容。龙济光则始终与民党、民军为敌,拥护袁世凯实行专制独裁统治,从袁世凯政府得到好处。他不甘心舍去与袁世凯政府的这层关系,割断这条“脐带”,而是与国民党对抗到底。

袁世凯病死,帝制取消。中央集权的专制集权强人政治结束。群雄并起,地方统治利益格局由于各种军事力量的崛起和挤压而产生裂变,中央与地方传统统治联接的链条因而脱落。省政府与各道、县的上下统属领导关系也受到冲击。

失去公信力的广东省政府对省内各地的统治权威受到削弱,无法号令全省,军政、行政秩序混乱。“粤东独立已一月有余,内部尚未完全统一。军政、财政亦与从前秩序有别”。自反对袁世凯称帝的护国运动兴起之后,广州城外的原广州府属各县,民军蜂起,如顺德、香山增城、龙门等县,均为民军管理,县知事亦由民军统领兼任,不隶属于都督统治;肇庆府则为镇守使李耀汉所管治,都司令部设于此地,沿西江而上,如高要、德庆、封川、开建等县,秩序如常,开平则已为民军所据,高明鹤山则民军力攻而未下。广、肇两府原统属于粤海道中,以西江为界,凡肇庆府用人行政如各厘厂、各县征收税课,都由镇守使李耀汉掌握权力,省署无法过问。

广东自两广都司令部成立后,有54县宣布独立脱离龙济光统治。这54县均是“独立区域”,不听都督管辖,县知事不愿受都督委任,均愿直接隶属于两广都司令。[88]广东六道之中,只有岭南道、琼崖道尚听从龙济光的命令。龙济光之势力仅及于广州。潮汕、钦廉的用人行政皆由总司令掌握权力。潮州设有民政厅,为新设职位,各县知事归其辖属,而民政厅又由潮梅总司令莫擎宇委任,“此特别者也”。钦廉道的军事为隆世储、冯相荣二人主持,早与西南军队通款,故两府兼有西南军队驻扎。西南军队既进钦廉而后进图高州、雷州,高、雷始起而独立。高州司令车驾龙,为陆军统领。雷州则设一民政长,由杨学绅充当,为车驾龙下辖营长。车氏致电声明承认护国军前广东都督陈炯明,而又不背离弃今都督龙济光。显得尤其特别。全省中最残破者莫如惠州。惠州自潮汕独立而后,陈炯明即从潮嘉惠攻破多县及进围惠州府城二十余日,镇守使李嘉品坚守,民军死伤不少。两军交攻,粮食更搜括一空。[89]广东省的政治、军事格局显得相当混乱,依附袁世凯的都督(将军)龙济光已经无力控制局面。广东处在战乱之后的重整当中,军事、政治压力沉重。

报界认为,“中央政府如不许粤人自举长官,则数月内粤事难望和平。粤省革军不下七八起,各据一方,各施政权”。军事长官各占据一处,施行号令。如莫擎宇占据潮汕攻惠州(原任惠州督办李嘉品为龙济光部将,拒不听命),李耀汉占据肇庆,隆世储占据廉州,冯相荣占据钦州,车驾龙占据高州,邹武等占据雷州,群雄并峙,不相统属,自任官吏,自征税项。“虽与岑春煊友善,只是虚名。虽曾承认龙济光为都督,亦仅表面,且要求龙氏退位”。岑春煊以两广北伐军都司令名义,委任文武官员及罗借借款之权,而使中央政府负偿债之责。“今日一般粤人之最有势力者乃经营出入口贸易之重要商人,彼等亟望广州有一良善政府,盖彼等深知政治不良与人商务利益大有妨碍也”。[90]

护国战争主力是云南护国军。在发动护国战役、起义讨袁后,西南数省反袁力量推唐继尧为抚军长,岑春煊代理抚军长,陆荣廷、蔡锷、刘显世、陈炳焜、李烈钧等为抚军,梁启超为都参谋,川滇黔湘粤桂6省讨袁军队一律编为护国军,于1916年5月设军务院和两广(北伐军)都司令部于肇庆,讨伐龙济光。1916年8月,北京众议院开会,广东籍议员易次乾说明龙济光祸粤罪状:(一)治军无纪痛毒闾阎;(二)干预民政渎乱官方;(三)摧残司法残民以逞;(四)敛财行贿厚其积聚。要求将龙逐出广东。[91]最后由岑春煊调解,军务院任龙济光为琼崖垦殖督办,率部离开广州驻扎琼崖。

两广都司令部改编部队,第一师师长莫擎宇;第二师师长李耀汉;第三师师长莫荣新;第四师师长林虎;另有独立混成旅两旅,程子楷为第一混成旅旅长,魏邦平为第二混成旅旅长;独立团以张习为团长。还有军舰若干艘。而对于广东各路民军,则下令“凡携有枪一枝及子弹两百者,算为一兵,收归都司令部管辖”,“其余皆以枪枝子弹缺乏,以次归于消灭”。在瓜分广东省政治权力的争夺中,孙中山领导的中华革命党人由于自身的局限,在反袁的护国战争中,未能取得领导权,起主导地位,而只是起到一种配角的作用,在广东的中华革命军成不了反袁的主力,反袁胜利之后的利益分配也就被排除在外。就如孙中山在1916年4月4日复居正函中所称:“仲元返去,原为运动潮汕军队,此次发动,尚无电来,以沪所闻,则似属他系。大抵‘会党之力尚微,而军队之情太幻’。二语可括广东最近之真相”。[92]

1916年6月袁世凯病死。6月9日,孙中山指示山东、广东、福建、四川等地中华革命军“按兵勿动”,不久又指示遣散各地的中华革命军,7月25日又发出通告,“破坏既终,建设方始,革命名义,已不复存,即一切党务亦应停止”。中华革命党停止了军事行动,顺应了当时社会各界要求和平息兵安定统一的心理。广东的反袁讨龙斗争宣告结束。朱执信、邓铿等所领导的广东中华革命军也基本解散,而且就其在护国战争中的表现和实力来说,他们均无法与强大的桂系军队匹敌,分享不到胜利的成果。中华革命党人受到排挤,无法参与广东省政府、影响到广东的政治运作。国民党人认为“今凡稍有知识者皆知欲求和平必先得民心,若仍持党见以反对政府为务,则祸乱必续见也。今日之急务乃在经营建设事业以统一反对各党耳”,“国民党现于广州渐露头角,拟办报一二种,发挥政见”。[93]原孙中山领导的中华革命党人只能处于广东省权力核心之外,看着桂系军事强人在广东政治舞台上作拙劣表演,自己却在政治核心的外围干焦急。

旧广东国民党人发动“二次革命”败北,护国运动中又未能取得主动,在随后的政治组合、权益分配中处于劣势。统治基础的薄弱、力量的不足以及革命党人本身的弱点,使得在辛亥革命后昭示的资产阶级(中产阶级)主导社会发展的新趋向未能持续下来,而不得不让位予军事强权集团,由其在政治生活中起最后决策“一锤定音”的负面作用,以致形成了畸型的军阀政治。孙中山及所领导的国民党势力在其后相当一段时间内游离于广东省政治中心,在广东的政治、社会变动中暂时显得踯躅而行。

桂系军事集团首领陆荣廷被委为广东督军,自1916年9月起桂军一万多人分批进入广东。桂军东下广东后,着手扩张势力,由一万多人膨胀至五万多人,“粤将永为桂军之殖民地”。[94]广东由龙济光统治时期进入了桂系军阀统治时期。桂系军阀千方百计搜括地方,以广东的资源为自己的军事统治服务,阻滞了广东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自粤人苦于战争,深恶客军之以粤为战场,于是‘广东者,广东人之广东’之说日来呼声益高”。[95]民意的反弹在所必然。

三年多的省巡按使公署时期,既是北京袁世凯中央政府进一步集权、专制称帝时期,同时又是颁布大量有关地方政制法令、规范地方行政的重要阶段。军政、民政分开,分别由督军府和巡按使署分掌。地方政治本应是具备了从无序执政走向有序统治的制度基础。但在实际政治运作中,督军权力惯性膨胀,再加上因防范革命党人、治理盗匪需依仗军队力量而加重了军人在政治决策上的份量,突出了军事力量在地方政治的地位。广东督军龙济光实际操纵了广东政治,军费开支大量增加,军人干政成为一种趋势,开始显露出某些军阀政治的特征,广东地方政治进入了一个浑沌混乱阶段。集权、专制至帝制自为的袁世凯中央政权将地方政治带入了一种混乱失控、中央与地方关系失衡乃至断裂的境地。省、县议会被解散取消,地方自治宣布暂停,民主倒退。广东在龙济光统治下,政治和经济、社会事业都在走下坡路。

时人将二次革命失败前后的政府风气作了比较:“光复后,推翻专制创建共和,司法行政分权独立,其时充任各县官厅者多半束身自好之士。即间有一二贪官污吏,又或怵于议会之弹劾,亦不敢为所欲为。故清末衙门积弊几于扫除净尽”,但是“独立失败,袁氏专权,解散议会机关,推倒司法独立,排斥新进志士,搜罗旧日官僚,贿赂公行,上下交征而各县衙门积弊遂较清末为甚”。[96]在省政府权力没有省议会的制衡、限制和监督,以及缺少了报界和社会监督的情况下,广东省政风明显倒退。

【注释】

[1]其基本规定有:行政公署改为巡按使署,省民政长改称巡按使,取消了行政公署和原设各司、处,在巡按使公署设政务厅,作为行政枢纽,内设总务、内务、教育、实业四科,由原总务处和内务、教育、实业三个司改编,裁撤各省国税厅筹备处及财政司,而将各该处职责另设财政厅办理,财政厅官制也于同年9月12日颁布。巡按使为特任职,由大总统任命,并无资格限制,任期也无一定,以中央政府的意旨定其去留。见《东方杂志》第11卷第1号(1914年7月1日),中国大事记。

[2]《粤海道尹王典章巡行日记》,分载《广东文史资料》第73、74和79辑。

[3]粤海道,道治设于番禺。道尹蒋继伊、朱为潮、郑燊(1915年10月1日代理)。下辖30县:番禺、南海、顺德、东莞、从化、龙门、台山、增城、香山、新会、三水、清远、宝安、花县、赤溪、高要、四会、新兴、高明、广宁、开平、鹤山、德庆、封川、开建、恩平、罗定、云浮、郁南、佛冈。
  岭南道,道治设于曲江。道尹梁迈、朱纶(1916年2月5日署)。下辖11县:南雄、始兴、曲江、乐昌、仁化、乳源、英德、翁源、连县、阳山、连山。
  潮循道,道治初设于潮州,后迁至澄海县属的汕头。道尹王运嘉(1915年6月12日病故)、鲁国斌、费尚志。下辖25县:惠阳、博罗、新丰、紫金、海丰、陆丰、龙川、河源、和平、连平、潮安、丰顺、潮阳、揭阳、饶平、惠平、大埔、澄海、普宁、南澳、梅县、五华、兴宁、平远、蕉岭。
  高雷道,道治设于茂名。道尹王典章、杨晋(1915年10月20日署)。下辖11县:茂名、电白、信宜、化县、吴川、廉江、海康、遂溪、徐闻、阳江、阳春。
  钦廉道,道治设于钦县。道尹朱为潮、冯相荣(代理),下辖4县:钦县、防城、合浦、灵山。
  琼崖道,道治设于琼山。道尹姚春魁、王寿民(1914年12月29日署)、郑燊(1915年5月25日任)、朱为潮(兼琼海关监督)。下辖13县:琼山、澄迈、定安、文昌、琼东、乐会、临高、儋县、崖县、万宁、陵水、感恩、昌江。

[4]时人对此提出批评:县知事兼理诉讼,有碍司法独立。如称:司法与行政,用情各异,“有绝对不相容者,”“行政者,既不能假司法之权,以其暴虐;司法者,亦不能因亲民之故,而损其尊严。此司法与行政者不能不分任也”。民国元年各县都设有初级检、审,后因经费支绌,乃始停减。但不应以“无此财力”停办。见《论司法独立之必要》,载《香港华字日报》1916年6月19日。

[5]《司法部呈县知事审理简易案件拟请准以堂谕代判决文并批令》,载《广东公报》718号(1914年12月5日)。

[6]《东方杂志》第11卷第1号(1914年7月1日),中国大事记。

[7]《总统命令》,载《香港华字日报》1913年11月22日。

[8]《县佐任用条例》,载《广东公报》第741号(1915年1月5日)。

[9]1916年5月,原有省高等审判厅和高等检察厅两厅合并改组为广东司法厅,“处理全省民刑诉讼及一切司法行政,以节省经费、办事敏捷为宗旨”,设刑事一庭、民事二庭和五科。见《改组司法厅暂行规则》,载《广东公报》第1148号(1916年5月6日)。

[10]《饬各道尹县知事遵照大总统令》,载《广东公报》第773号(1915年2月11日)。

[11]新宁改为台山,新安改为宝安,东安改为云浮,西宁改为郁南,长宁改为新丰,永安改为紫金,海阳改为潮安,长乐改为五华,镇平改为蕉岭,石城改为廉江,会同改为琼东,万县改为万宁,化县改为昌江。

[12]《粤海道王典章巡行日记》,分载《广东文史资料》第73、74、79辑。正是这位粤海道尹王典章为参众两院的广东议员所反对,广东籍议员致电朱庆澜省长:“谓粤海道尹王典章从前宦粤之时,残杀民党,并数其罪过共有十款,请省长注意”。见《粤议员反对粤海道尹》,载《申报》1916年10月23日。

[13]邱捷教授的《民国初年广东乡村的基层权力机构》(载《史学月刊》2004年第5期)一文对此论述甚详。

[14]除督军外,当时的镇守使虽然主管军事,也干涉民政,可直接委派县长,即不直接委派,而把自己箧袋中人员推荐给省长,省长也不能不买账。如曾充钦廉镇守使的沈鸿英指派其参谋长邓瑞徵做了合浦县知事,同乡杨仲尧做了灵山县知事。在调任琼崖镇守使后,又把邓调琼山县知事,委派同乡何英严为临高县知事、邬光物为文昌县知事。邓、何、邬三人均与沈同为广西鹿寨县人。见龙伟生、陈常九:《反复无常的沈鸿英一生》,载《广东文史资料》第15期(1964年)。
  桂系莫荣新在任广东督军后,委任驻粤滇军总司令李根源兼任粤赣湘边防督办。李根源也操控地方官员任免权,“北江南韶连十五属的县长和税捐局长等,统由粤赣湘边防督办署委派”。李根源在改任海疆督办后,“琼崖政治、经济以及各县县长和税捐局长等人事任用仍由李一人控制”。见黄宗儒:《旧桂系统治广东时期李根源在韶关海南的活动及其失败》,载《广东文史资料》第10辑(1963年)。

[15]《呈报组织广东文官普通惩戒委员会并拟订规则文》,载《广东公报》第776号(1915年2月17日)。

[16]《文官任职令》,载《广东公报》第737号(1914年12月29日)。

[17]即便是在1923年春孙中山大元帅府掌握广东省政权、任免广东省政府官员时,北京政府依然任命沈鸿英(1923年3月)、林虎(1924年5月)为广东军务督办,叶举为广东省长(1924年5月)。

[18]《李省长以整顿吏治为治粤政策》,载《香港华字日报》1913年10月3日。

[19]《纪广东卖官案》,载《申报》1914年7月5日。

[20]《广东数年来之黑幕》,载《申报》1916年8月12日。

[21]《李巡按使之新政观》,载《申报》1914年7月23日。

[22]广东省财政厅推算1914年度上半年预算数为:国家(经常收入)田赋154万余元,厘金2,131,000余元,契336,000余元,当税54,000余元,矿税15,000余元,烟税655,000余元,酒税745,000余元,硝磺123,000余元,杂税874,000余元,造币厂余利30万元,司法收入38,000余元,官款生息15,000余元,各项杂税114,000余元,(临时收入)田赋20万元。总计719万余元。见《粤省减政三纪》,载《申报》1914年9月6日。

[23]《粤省之大减政》,载《申报》1914年8月30日。

[24]《粤省大减政续志》,载《申报》1914年9月4日。

[25]王鸿渐被控“贿释重犯,加收状费,庇绝赌博”。见《广东公报》第734号(1914年12月26日)。

[26]《广东公报》第792号(1915年3月8日)。

[27]《广东巡按使李国筠呈将贪劣不职之县知事李鸿恩等据实纠参请付惩戒文》,载《广东公报》第886号(1915年6月26日)。

[28]《粤官瘟大发》,载《申报》1914年10月20日。

[29]在李国筠调职前时人就作了推测,认为李在安徽财政司任内整理财政卓著成效,故中央特任来粤,使之整理财政,将协济京款源源接解。1914年收换粤币,中央垫借广东款项1,500万元。外界以为纸币一经收回,则财政渐臻充裕,解款益易挹注。但实际上广东自顾不暇,军政两费,需款孔殷,维经前后勉强筹解,约达数百万以上。中央的责望方殷,对此似有不甚满意之处,李不久将有罢职之虞。见《李使更动说之由来》,载《觉魂日报》(广州) 1915年7月3日。

[30]《李国筠去粤记》,载《申报》1915年7月18日。

[31]《剔除衙门积弊之办法》,载《香港华字日报》1916年12月28日。

[32]《李国筠果去粤矣》,分载《香港华字日报》1915年7月7、8、9、10、12、30日。

[33]《李国筠果去粤矣》,载《香港华字日报》1915年7月8日。

[34]《李国筠果去粤矣》,分载《香港华字日报》1915年7月7、8、9、10、12、30日。

[35]《时评一:学务何时始有振兴之望耶》,载《觉魂日报》(广州) 1915年6月22日。

[36]《粤省女子教育院亦解散矣》,载《申报》1914年1月13日。

[37]《纪粤东私塾联合抗议之风潮》,载《申报》1915年12月20日。

[38]《广东公报》第412号(1913年12月6日)。(www.xing528.com)

[39]《特约路透电·广州电》,载《申报》1913年12月10日。

[40]《广东公报》第451号(1914年1月24日)。

[41]《报纸条例》,载《广东公报》第518号(1914年4月14日)。

[42]《粤东三报近讯》,载《申报》1914年5月24日。

[43]《〈时敏报〉停版之原委》,载《申报》1914年10月3日。

[44]《粤省报界全体质问政界文》,载《申报》1914年10月14日。

[45]《粤省报界之近状》,载《申报》1916年3月14日。

[46]《粤省报界之近状》,载《申报》1916年3月14日。

[47]《敬告张使鸣岐》,分载《香港华字日报》1915年8月14、16、17日。

[48]《张使之治盗策如斯而已乎》,分载《香港华字日报》1915年9月3、4日。

[49]《广东公报》1020号(1915年12月2日)。

[50]《吾粤军费增至一百八拾余万之可骇》,载《香港华字日报》1913年12月20日。

[51]《粤省纸币声中之军饷问题》,载《申报》1914年1月4日。

[52]《粤省纸币声中之军饷问题》,载《申报》1914年1月4日。相比较1913年广东财政预算案中军费岁出14,724,156元,匀计每月应支银1,227,013元。已是“较之前清军费三倍有奇”。1914年龙济光军费支出更巨。见《胡陈交替时代之岭海谈》,载《申报》1913年7月16日。

[53]《粤省维持纸币之左右支绌》,载《申报》1914年3月11日。

[54]《粤都督府之职员何多》,载《申报》1914年2月17日。

[55]《广东借款中变后之纸币》,载《申报》1914年3月15日。

[56]《粤省纸币低折之影响》,载《申报》1914年2月11日。

[57]《广东财政上之救急法》,载《申报》1914年2月13日。

[58]《粤省维持纸币之左右支绌》,载《申报》1914年3月11日。

[59]《粤当道决定维持纸币办法》,载《申报》1914年5月31日。

[60]广东省财政厅编:《广东财政纪实》,第1编,第43页。

[61]广东省财政厅编:《广东财政纪实》,第1编,第43页。

[62]《粤省之借款与军费》,载《申报》1914年4月8日。

[63]《粤军费之裁减难》,载《申报》1915年6月29日。

[64]《广东之群税如毛》,载《申报》1914年9月18日。

[65]《粤省杂捐之情形》,载《申报》1914年10月15日。

[66]《粤省之捐务种种》,载《申报》1914年12月8日。

[67]《广东之印花税与酒税》,载《申报》1915年7月1日。

[68]《两粤军费与赌捐之关系》,载《申报》1915年12月26日。

[69]《续记广东品茗捐风潮》,载《申报》1915年5月9日。

[70]《广东新准之牌捐与茶捐》,载《申报》1916年1月4日。

[71]《牌捐祸粤之烈》,载《申报》1916年3月13日。

[72]《厅长严布告开投广东全省花筵捐文》,载《广东公报》第1326号(1916年12月4日)。

[73]《粤省军财两政之里面观》,载《申报》1914年4月10日。

[74]《广东财政厅布告厅长严布告开投有奖义会文》,载《广东公报》第1313号(1916年11月18日)。

[75]《粤省开赌之内幕》,载《申报》1915年1月4日。

[76]《牌捐之前后怪状》,载《香港华字日报》1916年3月14日。

[77]《粤省储金与印花税近况》,载《申报》1915年7月8日。

[78]《广东数年来之黑幕》,载《申报》1916年8月12日。

[79]严家炽为前清官员,始而当广州府府尹,继而任巡警道,因光复而离开广东。民国初年任粤海关监督,后任财政厅长。见《粤财政厅前旧交替记》,载《申报》1915年2月26日。

[80]《粤中蒋厅长与舆论》,载《申报》1915年5月20日。

[81]广东省财政厅编:《广东财政纪实》,第1编,第43页;广东财政厅主计局统计科编制:《广东财政厅十七年来收支统计图表》,1928年广州培英印务公司印行,表2-4。

[82]《粤国会议员徐傅霖等请速罢龙济光电》,载上海《民国日报》1916年7月2日。

[83]《省议会上总统电》,载上海《民国日报》1916年7月3日。

[84]《广东省外各属之纷纷起事》,载《申报》1916年4月4日。

[85]《述海珠惨剧之前因》,载《申报》1916年4月21日。

[86]《公布广东都督府条例文》,载《广东公报》第1132号(1916年4月18日)。龙济光本人也委任济军统领为县知事。如1916年6月龙以驻防惠州陆军营长卢华龙(钦州人)“剿办伪民军得力、著有功勋”因特委为游击队统领兼署紫金县知事。《又以统领署知事》,载《香港华字日报》1916年6月27日。

[87]《海珠惨剧之因果谈》,载《申报》1916年4月24日。

[88]惠阳、博罗、海丰、龙川、河源、陆丰、和平、新丰、紫金、潮安、潮阳、连平、揭阳、澄海、饶平、普宁、大埔、惠来、丰顺、南澳、兴宁、平远、蕉岭、五华、梅县,以上是莫擎宇宣布独立区域;茂名、电白、化县、信宜、吴川、廉江、海康、遂溪、徐闻,以上为车驾龙、杨学绅、邹武、陈自先控制下的独立区域;钦县、防城、合浦、灵山,以上为隆世储、冯相荣独立区域;高要、鹤山、四会、恩平、开平、新兴、广宁、德庆、高明、封川、开建、罗定、云浮、郁南、阳江、阳春,以上是李耀汉独立区域。见《反对龙氏之区域》,载《申报》1916年5月3日。

[89]《粤人希望内部之统一》,载《申报》1916年5月14日。

[90]《粤省民政长问题之关系》,载《申报》1916年7月26日。

[91]《申报》1916年8月25日,“北京电”。

[92]《孙中山全集》第3卷,中华书局1984年出版,第262页。

[93]《龙济光去粤后之广州》,载《申报》1916年10月27日。

[94]丁文江、赵丰田编:《梁启超年谱长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出版,第798页。

[95]《广东人之广东说》,载《申报》1916年9月2日。

[96]《剔除衙门积弊之办法》,载《香港华字日报》19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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