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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克登碑研究:寻找江源过程小结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当时长白山上的众水流几乎均未命名,所以行程中所记载的水流均使用了不明确的指代。首先需要关注的是穆克登寻找江源的过程。《北征录》五月二十一条详细记载了穆克登寻找“土门江”源的过程以及穆克登与朴权等关于“豆满江真源”的讨论。综上可见,勘源过程中,穆克登亲力亲为,先在“白山”山顶审视,然后往来于山底“寻觅且

穆克登碑研究:寻找江源过程小结

2.2.3 寻源过程

清康熙五十一年五月十一日,穆克登于长白山确定了鸭绿江和图们江的正源。当时长白山上的众水流几乎均未命名,所以行程中所记载的水流均使用了不明确的指代。例如,对鸭绿江源,仅以“南源”、“西北源”记载下来,众图们江源则用“第一派”或“初派”、“第二派”或“次派”、“第三派”以及“第四派”等来称呼。

穆克登确定鸭、图两江界河的正源后,立石碑为记。该石碑所指示的两江源头用以划分两国界河上源之间地界不明晰之处。虽然立碑当时双方未曾有过争议,但史料不明确的记载却给后人留下了疑团。特别是当19世纪末,朝鲜王朝向中国提出图们江边界争议之后,穆克登查边的细节就尤为重要起来。

后世对穆克登查边事件主要存在以下几个疑问:石碑碑文之“土门”是不是今图们江?穆克登确定的土门江正源为何水?石碑的初立位置在哪里?朝鲜设立的标示物位置是否正确,其合法性当如何确定?

欲究明以上问题,唯有详加考察穆克登查边当时的真实情况。首先需要关注的是穆克登寻找江源的过程。

(一)《北征录》的记载

笔者认为,《北征录》是记载查边史实最及时、最为可信的资料。

《北征录》,著者金指南,是朝鲜肃宗王时期的首席翻译官,曾与汉城府尹朴权、咸镜道观察使李善溥共同担任穆克登查边的接伴使。其子金庆门亦为翻译官,全程陪同穆克登勘查。金庆门及时向众接伴使传递了一应讯息,金指南根据其驰报及转述,详细地记载了穆克登查边详情,整理为《北征录》。

金指南是穆克登查边事件中的重要人物之一,在划疆定界上为朝鲜争取了许多利益,受到上级的褒奖。[35]金指南先是告知穆克登长白山天池以南均为朝鲜领土,称长白山以南到甲山之间的地域的性质等同于清柳条边墙外疆域,引导穆克登认为该地是朝鲜领土。[36]继之,又误导穆克登在勘定鸭、图江源后所绘地图上的鸭绿江西北源头处补写了“鸭绿江源”四个字,为朝鲜多争取了一座山。[37]在本次行动中,金指南左右逢源,将朝鲜国民越边伐木等违法行为“始终弥缝”,[38]圆满完成了使命。另外,穆克登查边后朴权也著有《北征日记》。从二人记叙穆克登查边事时不约而同使用的“北征”二字,不难体会出朝方在穆克登查边中对于其所得利益的满足。

《北征录》五月二十一条详细记载了穆克登寻找“土门江”源的过程以及穆克登与朴权等关于“豆满江真源”的讨论(该文同时使用“土门江”和“豆满江”指同一水)。原文节选如下:

“……则以为分水岭上既已立碑。而东边流下水断之处几至百余里,总管亲自往来,寻觅水出处,分遣我国人及通官家丁辈,遍踏数日矣。最下处得一小流,总管以为此是豆江之源云。而沿流寻去,则其水未合于南甑山近处,此乃曾前宋太先等所谓三派涌出处北踞二十余里之地也。

总管与我国诸人,同在山顶审察既详,往来山底寻觅且遍,而此水之外,东北边百余里内,则更无他水,故一行皆以此为豆江之源,沿流而下矣。南甑山以后,则江边路径极险且绝,不能接足,故出来于芦隐东山大路以行云云。

……且言豆江之源,断流处颇远,辛勤寻觅,仅得水原(源)云云。

伴相(笔者注:朴权)以为,临江台近处有一水来合于大红丹水,明是白山东流之水,此是真豆江;而大人所得之水,乃大红丹水上流云。则总管既出山图,一一指示曰,我与鲜人在山时详察形势,下山后遍寻水源,此水之外实无他水云。伴相又以为,临江台上边来合之水,此地之人皆称为豆江,自此相距不过十余里,大人若暂时往见,则可知其实状矣。总管曰,我在惠山时,详问于两国指路人,则以为东流之水断流过百余里后始为涌出云,今我所得水源于(与)此言相符,重臣所言之水果是真豆江,则当初尔国人何不明说其出自某处乎?伴相曰,惠山招问之人乃是甲山之民,能知鸭江水源,而至于豆满江源,则因路远不能明知,未免妄对。才送数人,为迎大人之行,沿流而上,已过累日,因水涨路险,致于大人之行相远云。则总管曰,临江台上边虽有来合之水,似是大国地方众水合流来会于此者。今此沿边看审之举,只因皇帝轸念两国,欲明境界,以杜潜越之弊,吾奉皇旨极力详审,唯恐豆江水源之或不分明,既与两国人眼同审视,且以此已送笔帖式奏知皇上,今无变通之道。此水虽为往见,有何益哉?伴相又曰,大人既奉皇旨查明边界,而误认大红丹指为豆江,而至于真豆江之来合于不远之地者不为一见,恐有乘于奉使审慎之道云。则曰,我若误寻水源,而果有真豆江自白山流下者,则国王具奏于皇上,然后可以更审,我则绝杂变改前见云。而坚执不回。伴相意以为,当初震龟亦称其闻知于猎夫,而非渠目见之事也,随往总管之差员、军官、译官等皆言,断流处百余里之内无不踏遍,而此水之外更无他水云。临江台来合之水,则总管所谓大国山谷之水来会于此云者,似为近理。有杂终始争辩,姑以更为详问,以告为对,而罢出。”[39]

通过以上史料可以了解到:

1.穆克登依据朝鲜惠山指路人告知的土门江源“东流之水断流过百余里后始为涌出”而确定了正源,穆克登所查定的水源情况与此言相符;

2.穆克登等在分水岭上立碑后,沿土门江源东下,水流出不远后即断流,以下近百里无水;

3.穆克登等确定的土门江正源是当时唯一可见的一条水流,该水不是位于山峰之上,而是在山底:“在山顶审察既详,往来山底寻觅且遍”,在“最下处得一小流,总管以为此是豆江之源”,“故一行皆以此为豆江之源,沿流而下矣”。

4.沿流而下后,先路经南甑山,因“江边路径极险且绝”,便由“芦隐东山大路”而行,抵达鱼润江边所设驿站。在山底找到的该土门江源下游“未合于南甑山近处”,距离“宋太先等所谓三派涌出处北踞二十余里之地也”。

5.穆克登和朴权在临江台驿站曾发生过关于真正的豆满江源的讨论。

朴权提出穆克登错定了豆满江源,另提出一条北部的水源——“临江台近处有一水来合于大红丹水,明是白山东流之水,此是真豆江”,该水距鱼润江驿站“不过十余里”,穆克登所定之土门江源“乃大红丹水上流”。穆克登拿出地图,指出朴权所提之“真豆江”是由中国境内流来的合流水,随行的朝鲜官员也一致证实“断流处百余里之内无不踏遍,而此水之外更无他水”。朴权无言以对,认同了穆克登的观点。

综上可见,勘源过程中,穆克登亲力亲为,先在“白山”山顶审视,然后往来于山底“寻觅且遍”,在“白山”的“最下处”发现了一条小流,将之定为图们江正源。

(二)《朝鲜王朝实录》的记载

《朝鲜王朝实录》中有两处关于穆克登一行寻找江源的记载。

一是穆克登查边时朴权的驰启,简要记叙了穆克登查找江源和立碑的过程:

“总管登白山巅审见,则鸭绿江源果出于山腰南边,故既定为境界;而土门江源,则白山东边最下处,有一派东流,总管指此为豆江之源曰:‘此水一东一西,分为两江,名为分水岭可也。’岭上欲立碑,曰:‘定界立石乃是皇旨,道臣傧臣亦宜刻名碑端。’臣等以既不得同往看审而刻名碑端,事不诚实为答矣。”[40]

穆克登在“山腰南边”找到了鸭绿江源,在“白山东边最下处”找到了土门江源,便于该分水岭上立碑。

二是朝鲜北评事洪致中的奏折和许樑的供状,较为详细地回忆了穆克登查边的具体情节。

当年八月,按照穆克登的委托,朝鲜命洪致中负责指挥在鸭、图两江源头之间设标立栅,具体施工则由此前全程陪同穆克登查找江源和立碑的许樑、朴道常二人担当。

在设标过程中,洪致中和许樑、朴道常对施工路线产生了分歧。许、朴二人认为穆克登当时错定了土门江源,该水没有流入豆满江,于是未向本国朝廷汇报便擅自更改了设标路线,以朝方原本认定的土门江正源——豆满江的第二派水源头处为起点由西而东设立木栅。施工开始不久,便被洪致中发现并制止,许、朴二人被捉拿问罪。工事在洪致中的指挥下重新进行。于是,朝方在第一派水以北十余里外的一条水流处开始设立标示物,走向为由南向北。

洪致中的奏折节选如下:

“……臣在北关时,审白头山设标处矣。夫水出白山之东,真长山之内,合而为豆满江者凡四派:其最南第四派,即北兵使张汉相最先往审,而阻冰雪不得前进处也;其北第三派,即北虞侯金嗣鼎等,追后所看审者也;其北第二派,即罗暖万户朴道常,以清差时道路差员,随往寻得者也;其最北第一派,则水源稍短,而与第二派相去最近,故下流入于第二派,而为豆江之最初源流者也。

至于清差所指,以为江源入地伏流、还为涌出之水,则在第一派之北十数里外沙峰之下。当初清差自白山而下,遍寻水源之际,行到此地,驻马而言曰:‘此即土门之源也。’不复穷其下流,由陆而行,及到第二派,见第一派之来合曰:‘其水果合于此,其为土门之源,明的无疑’,以此定为境界云。此其众水源派定界曲折之大略也。

臣率诸差使员,到清差所谓江源还入之处,监役差员皆以为,此水虽总管所定江源,而伊时事急,不及遍寻其下流,今当立标,不可不一见云。臣使许、朴(居山察访许樑、罗暖万户朴道常)两差员同往审见,还告曰:‘顺流而行,几至三十里,此水下流,又与北来他水合,渐向东北而去,不属于豆满江,必欲穷寻,则势将深入胡地,如或逢着彼人,事涉不便,未免径还’云。盖清差只见水出处及第一派、二派合流处而已,未尝逐水而下、穷探去处,故不知渠所见之水则流向别处去。中间别有所谓第一派,来合于二派,而误认以渠所见者流入于豆江,此固出于轻率之致。”[41]

洪致中的奏折反映了以下情况:

1.豆满江是两国界河,共有四派源头。最北为“初派”,水源很短,其下游汇入了“次派”,是豆满江“最初源流”。

2.土门江正源是在“白山”底下找到的,与《北征录》所记“在山顶审察既详,往来山底寻觅且遍”相符。

3.穆克登确定的土门江源是洪致中所说的“第一派”以北十几里外的沙峰下的一条小流。见到该水后,穆克登“不复穷其下流,由陆而行”,“只见水出处及第一派、二派合流处而已,未尝逐水而下、穷探去处”,即行到第二派水处,见有水自北汇入第二派,便认为该汇入之水是之前指定的土门江源,但是事实上该汇入之水为“第一派”。此处记载与《北征录》的“故一行皆以此为豆江之源,沿流而下矣”有所不同。(www.xing528.com)

4.洪致中认为穆克登当时没有沿此水而下、不知该水的最终流向,既然要设立界标,那么“不可不一见”,便率众到“清差所谓江源还入之处”,即“第一派之北十数里外沙峰之下”,命许樑和朴道常去探查该水的下游。许、朴二人发现该水流自发源地流出三十里后,下游与北方流来的另一条河流会合,向东北方向的清王朝境内流去,没有汇入豆满江。

许樑供状中对穆克登等寻找水源的描述与洪致中不同:

“……以白头山图形言之,则穆差所指小流为第一派,道路差使员朴道常及甲山人等所指水源涌出,即今设标处,为第二派,宋太先所指涌出处为第三派。当初穆差自白山下来时,朴道常及甲山指路人等,先送于豆满江涌出处,使之等待,穆差亦为追往。未及涌出处十余里,见一小流,驻马指示曰:‘见此山势,则此水应为流入于豆满江’,泛然言及,而直到第二派源头之下四、五里地,穆差乃曰:‘此水元派分明,吾不必往见其发源处云。’军官赵台相一人,独为往见发源处,而穆差一行,沿流而下,未过四、五里,又见小流之自北来者曰:‘前所见初派之水,来入于此。’又转二十里而下止宿之时,穆差招致我国诸人,出示山图曰:‘以初派之水设栅,则此于尔国所谓涌出处加远十余里,尔国之多得地方为幸。’从行诸人,俱以为喜,信之无疑,中间八、九里,不复看审,仍为沿流而下,过庐隐东山,来会于鱼润江使臣待侯处。”[42]

许樑所述与洪致中有两处不同:

1.在对“第一派”的认定上有所不同,许樑认为穆克登确定的土门正源是第一派;

2.在过程上,认为穆克登沿所定的土门江正源而下,唯一没有亲身探查的是“豆满江涌出处”,即“次派”的源头。

穆克登“自白山下来时”,朴道常及甲山指路人等先到“豆满江涌出处”,即朝鲜人认为的豆满江正源——“第二派”源头处等待穆克登,但穆克登在距离“涌出处”十余里处见到有一小流——“第一派”,根据山势认为该水必然“流入于豆满江”。行至“第二派源头之下四、五里地”处时,穆克登见此第二派水“元派分明”,便派赵台相独自去查看第二派水的发源处,然后继续沿流而下。又行约四、五里,见到有小水流自北汇入第二派,便认为该小水是第一派的下游,决定“以初派之水设栅”。

另外,从许樑的供状可知,朝方原本认为第二派水——“豆满江涌出处”是豆满江正源,原本设想以第二派水与清王朝分界,所以派人先到该处等候穆克登,结果穆克登却定下以第一派水为起点开始设标,使朝鲜多得到了十余里领土。

(三)穆克登查找水源的路线

据《北征录》五月二十一日条记载,穆克登所定的图们江正源是大红丹水上源。

按照洪致中的描述,穆克登将“第一派之北十数里外沙峰之下”的小流确定为图们江正源。穆克登确定的水源路线为:A1(起点)——>A2——>B2——>大红丹水——>图们江。

按照许樑的描述,穆克登勘定水源时行走路线为:A2——>B1——>B2——>大红丹水——>图们江。

其中:A1是第一派之北十数里外沙峰之下的小流,穆克登认为它是“初派”的上半段,该水流出不远后即断流;A2是于山下找到的一条小水流,穆克登认为它是“初派”的下游涌出处,水源稍短,与第二派距离较近,距离第二派水发源处约为十余里;B1是第二派源头之下四、五里地处的河段;B2为B1和A2的合流水,A2在第二派源头之下约九、十里处和B1交汇,合流后东北流,汇入大红丹水。由于穆克登将碑立于B2处,严格地说,自B2起,才是穆克登所规定的土门江正源(参见图1)

对照上文,洪致中和许樑列举的第二派、第三派、第四派水均一致,只有“第一派”和对土门江正源认定的认识上有出入。按照洪致中的描述,应有五派水存在。如果洪致中和许樑所说的穆克登所定的土门江正源是同一条水,洪致中说的第一派是与第二派相距不远的一条水,许樑所谓的第一派就是被穆克登确定为图们江正源的小流。一致的是,在第二派水自源头流出近十里后,有一条水流自北流来汇入,这条水流就是穆克登所定的图们江正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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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穆克登所定的图们江源示意图

如果穆克登指定的图们江正源果真是八月时洪致中派许樑等查看到的流三十余里后北流进入中国境内、却没有汇入豆满江的那条小流,那么穆克登确实错认了土门江之“初派”。如果事实果然如此,这一事件可概括如下:

1.穆克登首先见到的是土门江源,是位于第一派水十数里外之沙峰下的一条细流,该水流出不远后即断流。按照事先朝鲜向导所言,穆克登以为该水流是豆满江源的伏流,便下山。于山下见到了第一派水,认为此水是山上所见细流的伏流涌出之水。

2.洪致中认为穆克登指定的土门江源是第一派以北十数里外的小流,然后将第一派误认为那条小流的下游。虽然该水后来没有汇入图们江,但由于该水是穆克登确定的,即便是错误的,洪认为也应按照穆克登所指示的水流来设标。

但许樑曾跟随穆克登勘源,清楚由始至终穆克登所查找的都是豆满江源,便从穆克登的本意——界江为豆满江出发,认为应正确领会穆克登的意图,须按照穆克登的原意来执行设标的委托,应当把错误纠正过来,而不是将错就错,把与豆满江无关的小流继续错认为界河之源;分界标示物应当沿着界河豆满江的真正的正源,即从第二派水的源头处开始设置。许、朴二人认为本国朝廷也应当遵照穆克登的真实意图行事,便未及等到朝廷的允可就进行了施工,擅自作主改变了设标的路线,没有把“第一派之北十数里外沙峰之下”作为设标的起点,而是直接在第二派水的发源处树立了木栅。

3.如果说穆克登的确错认了北流之水(洪致中设标之水)为土门江源,亦绝非有意定北流之水为土门江源。

据史料可知,五月和八月时,长白山上的情况有所不同。五月时,穆克登所见的土门江发源处只有一条水流,流向为东,[43]而八月时,“且自断流处至涌出处之间,小流向北者五、六派……”。[44]加之朝鲜向导介绍称,豆满江正源是经伏流后涌出,穆克登等人在山底往复寻找,除了“第一派水”之外,再未发现其他水流,便认为该水是山上所见的小流的下游“涌出处”。

另外,五月时,穆克登所定的图们江正源A1从发源处流出不远即断流;八月,许樑沿流考察时,该水却没有一处断流,流出三十余里后转而向北流去,进入了清朝境内。[45]虽然时间只相隔三个月,但该水的情形却截然不同。

根据上文,可得出以下结论:

1.穆克登要寻找的“土门”是豆满江,即今图们江是确切无疑的。

2.如果八月时许樑等所见的北去流入中国境内的水流确实是穆克登五月时所见的流向为东的A1,那么,穆克登的确错认了图们江源。

但是,即使错认,穆克登亦只是错认了A2的上游,即将一小段水A1误认为是A2的上游,而不能够认为穆克登将八月时许、朴二人考察时所见到的沿A1而下、一直汇入了清王朝境内的整条河流故意命名为“土门”,将之定为界河。

3.穆克登找到第一派之后,便去往第二派。第二派是朝鲜人事先考察过并介绍给穆克登的豆满江正源,但穆克登所定之源头尚位于第二派以北,“则此于尔国所谓涌出处加远十余里,尔国之多得地方为幸”,[46]此十余里土地对朝鲜来说实为意外收获。

4.被穆克登正式确定的土门正源之水的起点是B2,即初派下游A2与次派B1合流之后的河段,合流水B2向东北流,汇入大红丹水。

5.洪致中认为穆克登由于轻率之故而错定了水源不够客观。

据洪致中所言,穆克登见到A1后,将之确定为“土门之源”,没有顺流而下,改由陆地而行。见到第二派和第一派汇流处后,误以为汇入第二派的第一派水是刚才十几里外的小流,就进一步确认“第一派之北十数里外沙峰之下”的小流是“为土门之源,明的无疑”,“而误认以渠所见者,流入于豆江,此固出于轻率之致”。

按照洪致中的想法,如果穆克登能够沿着该小流A1而下,应该会发现该水最终是流向北方的,就不会错定。但是实际情况却是,穆克登所见的A1流出不远后即断流,穆克登由陆地而行正是因为无水可循,然后才去往朝方所说的豆满江正源——第二派。

6.从以上所列资料尚不能确切地分析出穆克登所确定的小流A1的具体位置。

1885年中朝勘界时,在松花江上源之一的黄花松沟子处发现了石堆、土堆(详情见第三章),如果这些石堆、土堆是当年洪致中指挥下所设立的标识物,[47]那么A1应为黄花松沟子,位于长白山东南十余里处。

再结合该小流是“第一派之北十数里外沙峰之下”等记载,可以推测,穆克登所见到的A1应为黄花松沟子最上游的短短一段水沟。五月时,该沟有水东流,不远后即断流;八月,该水没有断流,最终北去汇入了松花江。

7.穆克登确认土门江(豆满江)正源的经过可概括如下:

在“白山”巅审视,见到鸭绿江源出于山腰南边,“白山”东边最下处东流的一派水是土门江源,二水相对,所以穆克登将“白山”命名为分水岭。[48]此分水岭上,鸭绿江源较为明显,但土门江源的水流却不大,不远后即断流。穆克登等于山底见到一条水流涌出,认为该水是山上所见小流的下游涌出处。该水向南流,在第二派水源头下十里处汇入第二派。该合流水,即土门江正源。随后,一行沿合流水而下,行程近百里,抵达南甑山地区。该处江边路径极险,无路可走,自南甑山起便离开江边,从芦隐东山大路去往图们江下游的茂山地区(关于这一段行程,《朝鲜王朝实录》的记载与《北征录》稍有不同,《朝鲜王朝实录》所载为从汇流处开始,一行人“仍为沿流而下,过庐隐东山,来会于鱼润江使臣待侯处”,即始终未离开水流,直至鱼润江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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