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文人逐臣时空分布的定量分析
在上一节《唐五代贬官之时期与地域分布的定量分析》中,我们依据对大量文献资料的统计,得知唐五代三百四十余年间,有姓名和贬地可考的贬官共2 828人次。从时期分布看,初唐598人次,盛唐543人次,中唐750人次,晚唐711人次,五代226人次。从地域分布看,南方与北方悬殊颇大。北方822人次,南方1 995人次,为北方的2.43倍。而在南方诸道中,数量最多的是岭南道,高达436[56]人次,其下依次是江南西道,402人次;江南东道,277人次;山南东道,242人次;剑南道,155人次;至于山南西道、淮南道、黔中道,则人数稍少,但也分别为137、120、88人次。在北方诸道中,以河南道最高,为196人次;其他依次为都畿道,156人次;河东道,148人次;京畿道,134人次;河北道、关内道、陇右道最少,分别仅为84、72、32人次。将时期与地域二者结合起来看,则中唐是贬官最盛的时期,而南方则是唐王朝流贬官员的主要地区。
以上述结论为参照,我们依据前述初、盛、中、晚、五代五个时期和南北十五道的划分,再对唐五代文人贬官的分布时期与分布地域作一考察,既借以了解文人贬官的时空分布状况,又可将之与非文人贬官作一比照,从中探索某些规律性的东西。
表5 唐五代不同时期各道文人逐臣分布表
续表
①此行数据包括被贬往“南裔”、“岭南”、“岭外”、“岭表”等地的逐臣人次。
表5显示,可考知姓名和地域的唐五代文人贬官共计1 040人次[57],占唐五代有姓名贬地可考之各类贬官人次(2 828)的36.78%。将其分散到唐五代的342年中,则平均每年3.04人次。若除开贬官情形差异较大的五代,则唐代21朝289年中,有姓名和贬地可考的文士贬官共计978人,年均3.4人次。
从时期来看,文人贬官在初唐为220人次,盛唐为186人次,中唐升至289人次,晚唐为305人次,五代40人次,其中晚唐最多,中唐次之,初、盛唐又次之,五代最少。
从地域来看,北方316人次,南方724人次,后者是前者的2.29倍,较之非文人贬官的南北比例略有增长。在南方诸道中,江南西道贬官最多,共163人次;岭南道其次,为150[58]人次;其他按人次多寡排列,依次为江南东道(124)、山南东道(85)、山南西道(62)、剑南道(60)、淮南道(48)、黔中道(32);北方诸道以都畿道与河南道为多,分别为91、65人次;其他按人次多寡排列,依次为河东道(58)、京畿道(55)、河北道(29)、关内道(14)、陇右道(4)。
对此一统计结果稍加分析,还可有更进一步的认识:
其一,与非文人贬官相比,文人贬官的时空分布呈现出大致相同的趋势,但也在两个方面有所不同:一是贬官人次在时期分布上,晚唐超过了中唐,占据首位;二是在地域分布上,江南西道超过了岭南道,成了最引人注目的地区。而这两道贬官之和,达到313人次,已接近南方其余诸道贬官人次之和(411),几与北方七道之和(316)持平。在唐五代文人贬官总数(1040)中占30.1%,在唐五代各类贬官总数(2828)中占11.07%。
其二,就贬官人次在各时期具体地域的分布看,初唐时期,北方以河南道(20)以及河北道(11)贬官较多;南方则以岭南道(53)为最,其次为剑南道(23)、江南西(20)、东道(17),四个地区的贬官之和为113人次,已占初唐贬官总人次(220)的51.36%。盛唐时期,南方以江南西道(29)、东道(21)及岭南道(21)为重点地区,北方以河北道(14)、河东道(14)、河南道(13)、都畿道(13)人次稍多。这七个地区贬官人次之和为125,已占该时期总人次(186)的67.2%。到了中唐,各地区差距拉大,南方以江南西道(71)遥遥领先,其次为江南东道(48)、山南东道(31)、岭南道(23),四道之和为173人次,占中唐贬官总人次(289)的59.86%;北方则以都畿道(27)、河东道(20)、京畿道(20)为多。晚唐时期南方的岭南道再次跃升到首位(51),其次为江南东(38)、西道(37)、山南东道(30),四道之和为156人次,占晚唐贬官人次(305)的51.15%;北方以都畿道(41)贬官人次最多,其次为河南道(26)、京畿道(20)。五代则各道都在10人次以下,惟剑南道(7)和江南西道(6)人次略高。据此可知,初唐和晚唐,南方以岭南道和江南东、西道为最,北方以河南道和都畿道为多;盛唐和中唐时期,南方以江南西道、东道人次最多,北方则以河南道、都畿道领先。这一态势,与唐五代各类贬官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分布情形是大体一致的。
下面,再将时期具体到各朝,看唐五代文人贬官在唐五代二十六朝不同地域的分布情形(见表6)。
据表6所列唐五代二十六朝文人贬官的分布情形可知,居于前十位的分别是玄宗朝(135)、文宗朝(112)、宪宗朝(100)、德宗朝(77)、武后朝(63)、中宗朝(54)、宣宗朝(49)、肃宗朝(44)、懿宗朝(44)、高宗朝(43)。这十朝的贬官人次均在40人次以上,总计721人次,占唐五代文人贬官总数(1018)的70.8%,从而大致构成了唐代文人贬官的若干重要时期。当然,这只是就各朝贬官的绝对数值得出的初步结论,如果考虑到时间长短与贬官多寡的正比例关系,将每朝立朝的时间综合计入,则以上诸朝按时间长短排列,依次为玄宗朝(45年)、高宗朝(34年)、德宗朝(25年)、武后朝(21年)、懿宗朝(14年)、文宗朝(14年)、宪宗朝(15年)、宣宗朝(13年)、中宗朝(6年)、肃宗朝(6年),其总年数为193年;将721人次平均到193年中,知每年文人贬官3.74人次。这一数字,已高于唐代每年3.4人次的平均数。如果再以此平均数与上述诸朝立朝时间、年贬官人次作一比照和换算,我们就会发现一个新的关于文人贬官人次多寡的序列:中宗朝(9.8)、文宗朝(8.6)、肃宗朝(7.3)、宪宗朝(6.9)、宣宗朝(3.6)、懿宗朝(3.1)、玄宗朝(3.1)、德宗朝(3.0)、武后朝(3.0)、高宗朝(1.2)。这就是说,自中宗至宣宗的五朝年均贬官人次都在唐代的平均数之上,自懿宗至高宗五朝则在唐代平均数以下。将此十朝情形与前述唐代各类贬官在宪、文、玄、宣、懿、德、武、代、高九朝的分布相比,除由中宗、肃宗二朝取代了
表6 唐五代各朝十五道文人逐臣分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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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宗朝外,在序列的先后上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一是中宗、肃宗二朝跻身第一、第三位;二是宪宗、玄宗二朝分别由第一、第三位退居第四、第七位。其他各朝次序虽略有升降,但大体保持了一致。
上述变化透露出一个重要信息,即以年均数计量贬官人次之多寡,各朝存续时间的长短便成了一个很关键的因素。立朝时间长者如玄、宪、文诸朝,往往是贬官人次的绝对值高,但年均人次减少;而立朝短者如中宗、肃宗诸朝,其贬官的绝对值一般不高,但年均人次却大幅攀升。类似的情形,在尚未进入此一序列的其他几个朝代也有突出的表现。如睿宗立朝2年,贬官31人次,年均15.5人次;穆宗立朝4年,贬官39人次,年均9.8人次;敬宗立朝3年,贬官28人次,年均9.3人次;武宗立朝6年,贬官39人次,年均6.5人次。究其原因,固然与这些朝代存续时间较短故易于导致年均人次增加的统计学原理有关,但更重要的原因在于:立朝时间的短暂,反映了这些朝代政治斗争的剧烈和频繁,而朝代更迭造成的人事动荡使得单位时间内的贬官密度急剧增加,此其一。其二,上述诸朝分别处在唐代文士诗人代群分布的高峰时段,且诸朝帝王多为好文之主,这些因素使得这些朝代的文士贬官总数和年均数均颇为可观,尤其是年均数,乃是整个唐代年均数的2至3倍,睿宗朝更高达4.6倍。因此,在了解前述按正常统计法得出的十朝贬官序列的同时,对这些立朝时间较短而贬官年均数极高的朝代,也应予以足够的重视。
从贬谪地域看,各朝亦颇有差异。在唐五代二十六朝中,高祖、太宗、睿宗、肃宗、代宗、顺宗、敬宗、武宗、僖宗、昭宗、哀帝及五代诸朝因贬官人次略少,差别不甚明显;至如初唐之高宗、武后、中宗三朝,贬赴岭南者已大量增加;至玄宗一朝,江南西道、东道、岭南道遥遥领先;他如南方的山南东道、淮南道、剑南道,北方的河北道、河南道、都畿道、河东道等也齐头并进,显示出了一种较为均衡的态势。中唐时期,德宗、宪宗、穆宗三朝已以江南西道的贬官独占鳌头,其次如岭南道、江南东道、山南东道互有增减。晚唐时期,文宗、宣宗、懿宗诸朝仍大体保持了此一局面,岭南道、江南东、西道贬官人次继续高于其他地区。据此可知,从高宗朝开始,岭南道已是文人贬官的首选之地,而从玄宗朝始,江南西、东道的文人贬官呈现出超越岭南道的势头。
在前列二表的基础上,我们将唐五代文人贬官的分布地域进一步细化到州、府,对各道所辖州、府的贬官人次做一统计,如表7所示。
表7 唐五代不同时期各州文人逐臣分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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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此行数据包括被贬往“南裔”、“岭南”、“岭外”、“岭表”等地的逐臣人次。
表7显示的是唐五代十五道234个州、府的文人贬官情况。根据贬官所涉及州、府的多寡,各道依次排列如下:岭南道(39)、剑南道(25)、河南道(23)、江南西道(20)、江南东道(19)、山南东道(16)、河北道(16)、山南西道(14)、河东道(13)、黔中道(13)、淮南道(12)、关内道(9)、都畿道(6)、京畿道(6)、陇右道(3)。据此可知,唐五代文人贬官分布的地域虽较各类贬官分布地域总数(299)有一定减少,但仍十分广阔,其中尤以岭南道、剑南道所辖州为多。当然,各道所涉及州、府的多寡与贬官人次的多少并无内在的必然联系,但由此却可反映出文人贬官的分布情形,提供研究文人贬官与地域关系的必要数据。
下面,再依南北方各道文人贬官人次的多寡,对其所辖州文人贬官人次作一统计,从中既了解各具体地区之与贬官关联的密切程度,又考察其不同时期的动态发展。
先看南方诸道。江南西道:贬官10人次以上的地区,有虔州(16)、饶州(14)、江州(14)、连州(10)、郴州(10);贬官5人次以上的地区,有抚州(9)、袁州(8)、朗州(8)、吉州(8)、澧州(8)、岳州(8)、道州(7)、宣州(7)、洪州(6)、鄂州(6)、衡州(5)、永州(5)。
江南东道:贬官10人次以上的地区,有苏州(12)、睦州(10)、常州(10);贬官5人次以上的地区,有润州(9)、括州(8)、越州(7)、湖州(7)、台州(7)、婺州(7)、泉州(6)、杭州(6)、衢州(6)、歙州(5)、明州(5)、汀州(5)。
岭南道:贬官10人次以上的地区,有崖州(13)、广州(11);贬官5人次以上的地区,有潮州(8)、循州(7)、端州(6)、桂州(6)、州(6)、封州(6)、钦州(5)、韶州(5)。
山南东道:贬官10人次以上的地区,有荆州(19);5人次以上的地区,有襄州(9)、峡州(8)、商州(7)、随州(7)、郢州(6)、夔州(6)、忠州(5)。
山南西道:贬官10人次以上地区,有梁州(18);5人次以上地区,有巴州(8)、通州(5)、开州(5)、果州(5)。
淮南道:贬官10人次以上地区,有扬州(12);5人次以上地区,有蕲州(8)、楚州(5)、舒州(5)、庐州(5)。
剑南道:贬官5人次以上地区,有巂州(7)、梓州(7)、成都府(6)、益州(5)。
黔中道:贬官5人次以上地区,有黔州(7)、巫州(5)。
再看北方诸道。都畿道:贬官10人次以上地区,有东都洛阳(44)、河南府(19);贬官5人次以上地区,有陕州(9)、汝州(9)、郑州(5)、怀州(5)。
京畿道:贬官10人次以上地区,有华州(22)、同州(11)、京兆府(10);5人次以上地区,有岐州(6)、邠州(5)。
河东道:贬官10人次以上地区,有蒲州(20)、虢州(10); 5人次以上地区,有绛州(7)。
河南道:贬官5人次以上地区,有青州(8)、汴州(7)、徐州(6)。
关内道、河北道与陇右道:其管辖地区之贬官均在5人次以下。
对以上数据加以分析,似可得出如下结论:
其一,贬官10人次以上州,是唐五代文人贬官最集中也最值得重视的地区。其中江南西道的饶州、虔州、江州、连州、郴州,岭南道的崖州、广州,江南东道的苏州、睦州、常州,山南东道的荆州,山南西道的梁州,淮南道的扬州,除个别州府外,大都较为荒远,是贬谪南方官员的首选之地。其贬官数量的总和,共169人次,占南方可考知姓名及详细地域之文人贬官总数(702)的24.07%,占唐五代有详细地域之文人贬官总数(1 018)的16.6%[59],因而在唐五代文人贬官与地域关系的研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相比之下,北方诸道文人贬官10人次以上州要少一些,如都畿道的洛阳、河南府,京畿道的华州、同州、京兆府,河东道的蒲州、虢州等,大都距长安较近,生活条件相对优越。但若就贬官数量看,其总和136人次,占北方贬官总数(316)的43.04%,占唐五代贬官总数的13.36%,其重要性亦不容忽视。
其二,在南方诸道中,江南西道、东道、岭南道所辖诸州最值得重视。就其贬官5人次以上州计,江南西道18个,共有贬官158人次;江南东道15个,共有贬官110人次;岭南道10个,共有贬官73人次;三者之和,已达341人次,占该三道文人贬官总人次(415)的82.17%,占唐五代文人贬官总数的33.5%。也就是说,近十分之三的唐五代文人贬官都集中到了上述地区。进一步看,在唐五代各类贬官中,江南西道、东道均居于岭南道之后,但在文人贬官中,二道均跃升至岭南道之前,居于第一第二位;而且其贬官10人次以上州和5人次以上州亦均超过岭南道。这种情况说明,就文人贬官而言,江南西、东道作为安置贬官的地理位置,较之岭南道更被朝廷所看重。(www.xing528.com)
其三,以贬官4人次以上为基准来统计,可以发现,若干州在不同时期的贬官史上具有较为突出的地位。初唐时期,以剑南道的巂州贬官最多,共7人次;他如江南东道的扬州、江南西道的饶州、黔中道的黔州、岭南道的崖州,均为4人次。盛唐时期,各州贬官人次大抵较为均衡,稍突出的有江南西道的岳州和都畿道的汝州,均为6人次;他如京畿道的同州、河东道的蒲州、江南西道的袁州,均为4人次。到了中唐,情况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原有的均衡被打破,一些州成为贬官最常“光顾”之地,其较突出者是京畿道的华州(9)、东都洛阳(15)、河南府(8),河东道的蒲州(9),山南东道的荆州(8),山南西道的梁州(6),江南西道的虔州(8)、连州(7)、吉州(6)等;他如京兆府,江南东道的常州、苏州和江南西道的饶州、朗州等,均为5人次;河东道的虢州,山南东道的峡州、夔州,山南西道的巴州、开州,江南东道的括州、婺州、衢州,江南西道的抚州、道州、江州、澧州、潭州及岭南道的广州等,均为4人次。与中唐相比,晚唐除部分区域有所沿袭外,又有一些不同,贬官的主要集中地,有京畿道的华州(11),都畿道的洛阳(23)、河南府(8),山南东道的荆州(8),山南西道的梁州(11)等;他如都畿道的陕州,河东道的蒲州、江南东道的越州,江南西道的虔州、宣州,淮南道的扬州等均为5人次;河南道的徐州,江南东道的苏州,江南西道的江州,剑南道的成都府,岭南道的广州、潮州和崖州等,均为4人次。时至五代,文人贬官急剧减少,贬官较集中的州府已然无多了。
综括唐五代三百四十余年的文人贬官情形,可以看出各时期、各地域间均存在若干差异,而且与唐五代各类贬官相比,在大致相似的发展曲线中也呈现出了一些不同。如在贬官人次上,晚唐超过了中唐,在贬官分布的地域上,江南西、东道超过了岭南道,在不同时期各道具体州府的分布数量上,也出现了互有升降的一些差异。所有这些,都从一个方面展示了唐五代文人贬官的特点,值得重视。同时,也构成下文有关历史文化分析及个案分析的必要参照。
【注释】
[1]这些材料主要是《全唐诗》、《全唐诗补编》、《全唐文》、《历代石刻资料汇编》、周绍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周祖主编《唐五代文学家大辞典》、傅璇琮主编《唐才子传校笺》等,疑而未能明者,则参以新旧《唐书》、新旧《五代史》、《资治通鉴》、《通典》、《唐会要》、《大唐六典》、《唐律疏议》、《唐大诏令集》、《唐摭言》、《册府元龟》、《太平御览》、《郎官石柱题名考》等,以及数十种唐人杂史笔记,唐人别集;并借助《四库全书》、《四部丛刊》、《中国历代基本典籍库·隋唐五代卷》、《汉籍全文检索系统》等电子文献,综合去取。
[2]《新唐书》卷四五《选举志》。
[3]《资治通鉴》卷二〇一,高宗麟德元年。
[4]《资治通鉴》卷二〇五,则天长寿元年。
[5]《资治通鉴》卷二〇五,则天长寿元年。
[6]参见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7]参见尚永亮、张娟:《唐知名诗人之层级分布与代群发展的定量分析》,《文学遗产》2003年第6期。
[8]《新唐书》卷二〇二《李適传》:“中宗景龙二年,始于修文馆置大学士四员、学士八员、直学士十二员,象四时、八节、十二月。于是李峤、宗楚客、赵彦昭、韦嗣立为大学士,適、刘宪、崔湜、郑愔、卢藏用、李、岑羲、刘子玄为学士,薛稷、马怀素、宋之问、武平一、杜审言、沈佺期、阎朝隐为直学士,又召徐坚、韦元旦、徐彦伯、刘允济等满员。其后被选者不一。”
[9]《资治通鉴》卷二〇九,中宗景龙二年。
[10]《资治通鉴》卷二一〇,玄宗开元元年。
[11]《旧唐书》卷一五九《崔群传》载崔群对宪宗语曰:“人皆以天宝十五年禄山自范阳起兵,是理乱分时,臣以为开元二十四年罢贤相张九龄,专任奸臣李林甫,理乱自此分矣。”
[12]《资治通鉴》卷二一四,开元二十四年:“李林甫欲蔽塞人主视听,自专大权,明召诸谏官谓曰:‘今明主在上,群臣将顺之不暇,乌用多言!诸君不见立仗马乎?食三品料,一鸣辄斥去,悔之何及!’”
[13]《资治通鉴》卷二一四,开元二十四年。
[14]《资治通鉴》卷二一五,天宝六载。
[15]《旧唐书》卷宗一八六下《罗希奭传》。
[16]《资治通鉴》卷二一五,天宝五载、玄宗天宝六载。
[17]《资治通鉴》卷二一五,天宝五载:“秋,七月,丙辰,敕:‘流贬人多在道逗留。自今左降官日驰十驿以上’。是后流贬者多不全矣。”
[18]《新唐书》卷一三九《房琯传》。
[19]《资治通鉴》卷二二六,德宗建中元年。
[20]《资治通鉴》卷二二六,建中元年。
[21]《旧唐书》卷三五《卢杞传》。
[22]《资治通鉴》卷二三五,贞元十五年。
[23]《旧唐书》卷九六《杜兼传》。
[24]《资治通鉴》卷二三五,贞十二年。
[25]《资治通鉴》卷二三四,贞元十年。
[26]《资治通鉴》卷二三四,贞元十年。
[27]《资治通鉴》卷二二七,建中三年。
[28]《资治通鉴》卷二三五,贞元十年。
[29]《旧唐书》卷一一九《崔祐甫传》。
[30]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第21页。
[31]《资治通鉴》卷二三四,贞元十年。
[32]《旧唐书》卷十四《宪宗纪上》。
[33]《资治通鉴》卷二三七:元和二年:“是岁,李吉甫撰《元和国计簿》上之,总计天下方镇四十八,州府二百九十五,县千四百五十三。”
[34]《资治通鉴》卷二三七,元和元年。
[35]尚永亮:《元和五大诗人与贬谪文学考论》,文津出版社1993,第32、33页。
[36]事见《资治通鉴》卷二四三、《旧唐书》之《穆宗纪》、《敬宗纪》、《李逢吉传》、《李绅传》。
[37]见《资治通鉴》卷二四三,大和二年。
[38]《资治通鉴》卷二四五,大和九年。
[39]《资治通鉴》卷二四四,大和七年。
[40]《资治通鉴》卷二四五,大和九年。
[41]事见《资治通鉴》卷二四六至卷二四八,《旧唐书》李德裕、杨嗣复、李珏等本传。
[42]《资治通鉴》卷二四八,大中元年。
[43]《资治通鉴》卷二五五,中和三年。
[44]参见《资治通鉴》卷二五四、二五六相关记载。
[45]《资治通鉴》卷二六四,天复三年。
[46]此表所统计的贬官对象仅为有姓名、时期及贬地可考者。其中观察使、节度使之贬地皆归入其所治州,如宣歙观察使归宣州(江南西道),陕虢观察使归陕州(都畿道),江西观察使归洪州(江南西道),湖南观察使归潭州(江南西道),鄂岳观察使归鄂州(江南西道),西川节度使归益州(剑南道),东川节度使归梓州(剑南道),平卢军归青州(河南道)。
[47]若将有关文献记载中可见及的贬官数综合统计,则唐五代约有贬官3641人次。
[48]“南方”一栏的数据包括贬往“南方”、“岭南”、“南裔”、“岭外”、“岭表”然未言具体州郡的贬官人次,此类贬官共计138人次,其中初唐66人次,盛唐38人次,中唐26人次,晚唐8人次。
[49]如将贬地为“岭南”、“南裔”、“岭外”、“岭表”的贬官人次计入岭南道,则其数据可达574人次。
[50]此数据包含贬地为“岭南”、“南裔”、“岭外”、“岭表”的贬官人次。
[51]此数据包含贬地为“岭南”、“南裔”、“岭外”、“岭表”的贬官人次。
[52]此数据包含贬地为“岭南”、“南裔”、“岭外”、“岭表”的贬官人次。
[53]此数据包含贬地为“岭南”、“南裔”、“岭外”、“岭表”的贬官人次。
[54]这里的朝代序列是以唐代有姓名及贬地可考的数据2456(唐代之2679减去五代之223)人次为基础的,若以上节《各朝贬官概述》中的数据来分析,其序列又略有不同。唐代有姓名可考的贬官总数为3067人次,年均10.6人次。居此平均数之上者依次为宪宗朝20.6、文宗朝17.2、玄宗朝11.9、德宗朝11.2、武后朝11.0;与之持平者为宣宗朝10.6;居平均数之下者为懿宗朝10.0、代宗朝8.9、高宗朝6.0。其中除宣宗朝、懿宗朝各后移2位,德宗朝、武后朝各前移1位外,皆无大变动。由此看来,这一序列在总体上应是可信的。
[55]此数据未包含贬地为“岭南”、“南裔”、“南方”、“岭外”及“岭表”者。
[56]若将贬往“岭南”、“岭外”、“岭表”之贬官人次计入,则此数据可达574人次。
[57]若将有关文献记载中姓名与贬地不明的贬官综合统计,则唐五代文人贬官约有1209人次,其中22人次为不明朝代及具体时间者。
[58]此数据包含贬地为“岭南”、“岭表”、“岭外”、“南裔”、“南方”的贬官人次。此后凡岭南道皆将此部分数据计入,不再说明。
[59]因169人次为超过10人次以上南方诸州郡贬官的总和,其中无法计入贬地为“岭南”、“岭表”的贬官人次,故计算其比率时,南方贬官的总人次(724)也应减去“岭南”、“岭表”等贬地不甚详细的22人次,而以702人次为准。同理,在计算其占唐五代文人贬官总数的百分比时,总数亦应以1 018为准。下同不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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