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闲的美与自由
郑万鹏
休闲,从字面意思来理解,所谓“休”就是休息,不是劳作,不是劳累,是人们在工作,劳动之后消除劳、恢复身心愉悦的一种方式。古语“人依木而休”阐释的就是人们在劳作之后的状态。所谓“闲”不是赋闲,而是闲暇,即空闲,是一种相对于劳作的闲散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们有了相对自由的时间,但不一定能有目的地安排休闲活动。
“休闲”不是“休息”,与休息相对的是疲劳。在过去,人们劳作过后剩下的时间往往笼统地称为休息时间。在这个时间中,人们休息的目的在于恢复体力,以便能够有充足的体力投入下一次的劳动中。而“休闲”则更多地体现着闲情逸致,中国古人通过静坐、冥想、琴棋书画等方式来进行休闲;在古希腊语中,“休闲”一词为“Schole”,哲人们更把休闲看成是教养和受教育,“古希腊人把休闲看作锻炼自己、提高修养的途径,是从必需的劳动到自由的状态”[1]。
一、休闲的美
美是什么?在一般意义上,美是一些能够引起人的感觉愉快的事物;是人的感觉,特别是身心愉快的感觉;是良好,与坏相对;是完美,与欠缺相对;是善良,与邪恶相对。一般日常意义上的美一方面是对事物自身的描述,另一方面可以是人对他物的评价。休闲中的美从一般意义上来讲,就是人们在休闲中的一种愉悦、开心的状态,人们通过消遣娱乐,来恢复继续劳作的精力和动力,在休闲中提高人的审美情趣和生活品质,这就是休闲的美。
对于哲学或者美学而言,美的意义与其日常意义有一些关联,但它们却有很大不同,哲学意义上的美,有自身的明确性和严格性。所谓的美直接表现为美的现象,即在现实中所呈现的各种美的形态。休闲中的美也有各种形态,有自然天地的美,也有人们精神愉悦上的美。在此,美是显现出来的,并具有各种各样的外观。关于美的现象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外在的和内在的,或者是物质的和精神的。外在的美的现象是可以直接被感观,可以被看到和被听到的;内在的美也通过外在的美表现出来,但它又有许多没有表现出来的意义。内在美不是外在的,而是内在的;不是直接的,而是间接的,这样对它们的经验不只是一般的感觉,而是要通过心灵。休闲中的美有许多是外在的,人们游山玩水的时候与大自然接触,自然的美实际上就是一种外在的美。同时也有许多是内在的,人们陶醉于自然的美,这种陶醉就上升到心灵体验的层次,在这种内在美中人们追求的是精神的愉悦与自由。
日常生活中,人们追求美好的事物,于是技术和智慧帮助人们实现对美的追求。从这个角度来看,美是欲望、技术和智慧的游戏的显现,正因为这样,“美既不是上帝之光,也不是自然之光,而是人类之光”[2]。即美自身与人有密切的关系。欲望、技术和智慧构成了人的生活,三者的游戏规定了人。在这个意义上,欲望、技术和智慧的游戏不能等同于人的游戏,同时这一游戏不仅将人纳入为游戏者,而且将万物纳入为游戏者,由此游戏敞开了人、自然和精神的宽广维度。于是,人和生活世界的游戏不是片面的决定和被决定的关系,而是相互共生的关系,而美正是产生于人的日常生活世界之中。然而人和美的关系如何?
“人与美的关系不能说成是自然自身所具有审美的特性,而无须人类的创造,这种说法是自然论所主张的。同时也不能如人类中心主义说的那样,美是人类的主体的产物。”[3]这两种说法都是片面的,事实上人对于美的创造这种说法的意思是:人让美成为美。一方面,美的发生并不是与人无关,它在发生过程中已经把人纳入其中;另一方面,人作为美的发生的参与者,是让美成为自身。“人让美成为美,人与美的关系不是创造与被创造的关系,不是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也不是规定和被规定的关系,不是欣赏和被欣赏的关系,而是听从和召唤的关系,是敞开和生成的关系,是守护和被守护的关系。”[4]
休闲中,人不是美的欣赏者,因为人不只是被动地静观和欣赏美,人在欣赏美的同时也参与了美的生成。人在对美的欣赏中获得愉悦,人欣赏美时,实际上是在守护美,就是人们在休闲中让美如其所是地存在,使美不至于受到他者的伤害。因此,美作为美自身不再如传统理解的那样是人规定美,而是美规定人,美使人成为人。一方面美使人与动物相区分,人让美成为美,让美作为美存在。另一方面,美使人与自身相区分,即从非自由的人成为自由的人。休闲中的美与人自身相区分,休闲中的人不再如劳动中的人那样被束缚,休闲中的美是使人从劳动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非自由的人成为自由的人,从而使人达到美的最高境界:自由。
二、休闲的束缚
休闲中的美使人从非审美状态走向审美状态,即从非自由走向自由。这里的自由不是随心所欲。随心所欲而是关于自由的日常观念,它认为自由就是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行动,而意愿本身没有任何限制,这种说法所标榜的自由实际上是不自由的,被束缚的。因为意愿本身可以自己规定自己,同时规定意愿的对象,也许它没有自己规定自己,反而被它的对象所规定。在这里意愿本身被意愿的对象规定,这种情况是人们在休闲过程中经常遇到的,人们经常是为了休闲而休闲,休闲的目的本来是获得自由,身心愉悦,但在意愿被意愿的对象规定的情况下,人们休闲的目的会本末倒置。比如打麻将,本来是一种休闲的方式,但是如果人们以麻将为手段,希望通过它来赌博赚钱,这时作为意愿的对象,麻将实际上已经规定了意愿,这样的意愿不是自由的,是被束缚的。
休闲作为人的生命的一种状态,是一种“成为人”的过程,是一个人完成个人与社会发展任务的主要存在空间,休闲不仅是寻找快乐,也是在寻找生命的意义。在这里,人作为人,人的本性就是自由,因此休闲所寻找生命的意义,就是自由。何谓自由?当自由成为自由的时候,首先需要的是对不自由的否定,不自由就是被束缚:社会对于人的控制,人对于自然的破坏,当代世界欲望的泛滥、技术的控制、虚无的流行等,这些都是不自由的。休闲中的人虽然具有自由时间,但很多人的休闲实际上也是被束缚的。
这里的束缚有来自人的束缚、也有来自物的束缚,人的束缚分为他人的束缚和自己的束缚。人们作为社会的人,其社会性决定了人必须与人交流才能成为完整的社会的人,但人的被动休闲却成为当今社会的常见现象:人们经常为了迎合群体的需要,被动地去休闲,这样的休闲是不自由的,是被束缚的。这种束缚来自他人。还有一种束缚来自于自己。休闲中,有很多束缚都来自于自己,自己的欲望规定了休闲的对象,带有功利性的目的来休闲的人,就被自己束缚。来自物的束缚,主要由当今社会的技术性所决定。技术时代的好处在于,技术使人的物质生活更加丰富,能够为人们不断地提供满足欲望的手段。但技术作为手段在满足人们欲望的同时,也束缚了人的自由。技术时代的人对技术产生了依赖,没有了技术的物,人便不能成为人,这里人被物束缚,就是技术规定了人。现代人的休闲活动有许多都依赖于先进的技术,当然这都是无可厚非的。技术为人们的休闲生活提供了种种便利,但是当技术成为休闲中至关重要的关键时,人就不免成为技术的规定对象。休闲中,就存在很多人被物束缚的现象。仍以麻将为例,技术为人们提供了可以自动洗牌的麻将桌,但是,如果桌子坏了人们怎么办?如果桌子不“自动”洗牌了人们怎么办?人们容易接受先进的技术,不愿回到原来的技术和生活状态。总被先进的技术诱惑,而忘记了人自身自足的生命力量。休闲不是不能依靠技术,但如果以追求技术的先进性、新奇性、刺激性、娱乐性为目标,遗忘和抛弃了休闲的自为性、自足性、自然性、美与自由性,就走入了休闲的误区,受技术与物所制约,达不到美与自由的境界。本来人只需要到室外到大自然去散散步、跑跑步,但非要买个跑步器在家里,或非要在健身房才跑步就有点反常,有些不当。不能放弃自然的锻炼和休闲,也不是必须拒绝现代休闲生活方式,而是休闲不要被休闲的方式所限制,不要在休闲外还有其他目的。休闲的目的就是休闲自身。
现代社会的人们总很忙碌,而不像自然社会中的人那样安宁。自然社会的人的生活和休闲有天然的一致性,无须在生活外再找休闲。现代人的生活受工作时间的限制,上下班、休假日都是明确的,休闲也自然只能在工作时间之外来满足。但工作时间不是休闲的真正限制,真正限制和束缚休闲的是人们的休闲观念。不是要在生活外找休闲,而是休闲就是生活。生活要有休闲的心态。工作是忙碌的,但休闲的心态让我们以安宁的心态去工作,不急不躁、不慌不忙、处事泰然。
休闲是心灵的解放,休闲的心灵不受技术的限制、不受物的限制、不受观念和休闲方式的限制,休闲的心灵是自由的心灵。
三、休闲的自由(www.xing528.com)
对不自由的否定,在根本上是解放。一方面从外物中获得解放,另一方面从自身中获得解放。休闲中的自由,需要通过对不自由的否定,来肯定自由。即,使人在休闲中摆脱人和物对人的束缚,获得解放,那么如何在休闲中获得自由?
首先,从他人对自身的束缚方面看,要摆脱他人对自身的束缚,就要达到在人与他人之间关系的自由。“在人与他人的关系中,人们应该考虑到共同游戏和人作为游戏伙伴这一事实。正是出自对于共同存在且交互生成的这一游戏本性,人与他人才通过约定而制定契约。”[5]休闲中,在与他人共同游戏的过程中,往往是人被他人束缚,这时,选择自我的休闲就是一种摆脱束缚的方式。古人的休闲方式中有很多就是自己一个人的休闲,不依靠他人,比如冥想、坐禅。当今社会上的人在休闲的时候往往首先就想到的是与人休闲,人们遗忘了自己其实可以在自我的修养身心中摆脱束缚,获得自由。当然,作为社会的人,是不可能脱离社会的,当今社会上的人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不同的休闲方式。
其次,从人对自身的束缚方面来看,人对自身的束缚实际上是人与精神的关系层面上的问题。休闲过程中,人对自身束缚来自于人的欲望,休闲的目的在于通过获得生理和心理上的快乐,从而得到精神的愉悦。欲望作为人的自然本能,其适当的满足无可厚非,但是,当人们把欲望的满足当作休闲的唯一目的时候,欲望便成为纵欲,使人陷入欲望的泥潭,束缚活的生命,阻碍了人获得自由。面对自身的束缚,只有在不把休闲当作满足欲望的手段,即无功利的休闲的时候才能解脱欲望对自身的束缚,从而达到真正意义的自由。这种无功利的愉快的经验,在康德那里被称为“审美经验”,因此,只有无功利的休闲,即审美状态时的休闲才是理想的休闲,这时的休闲才真正达到了自由。
再次,从物对人自身的束缚方面来看,人在生活世界不仅需要跟人打交道,而且需要与事物打交道。人生在世,就不免要累物或者为物所累。就是说人要么让物成为自己的奴隶,要么让自己成为物的奴隶,休闲中的人之所以容易被物束缚,其原因就在于人过分地依赖物。要使人从物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有两种选择:一方面是超然物外,摆脱外物对自己的束缚;另一方面是与物为春,开启外物自身的生命。休闲中,超然物外,就是精神上的愉悦;与物为春,就是使自己与物的关系和谐起来,人们在休闲的时候到大自然中去欣赏风景,就是一个典型的与物为春的例子。
美的突出特性是具有否定性,否定在此就是去解放,去解放束缚。自由的对立面就是被束缚,被他物束缚,被自己束缚。美所要否定的就是束缚。“美最根本的否定性是去掉现实的功利性和利害,因此美的基本特性往往被规定为非功利性和无利害性。”[6]“美通过对事物的功利或利害的否定,切断了手段和他物的关系之网,让事物回复自身,而获得自由,并显示出自己的光辉出来。”[7]休闲中的美,否定了人们休闲的功利和利害,让休闲回复自身,所以说休闲可以通过无功利的休闲即审美状态的休闲达到自由。现代人的休闲往往为了休闲而休闲,以休闲为手段纵欲、享乐等,这样的休闲自身就带有功利性,是不自由的,是与无功利的休闲相悖的。真正的无功利的休闲有助于提升人的素质和境界,使人超越自然、超越社会、超越自身,从而成为自由的人。正如国内休闲学专家马惠娣所说的那样:“休闲同知识与美德、愉快与幸福是不可分离的,是自由、教育与文化的维系。是通过节制行为、限制奢望和避免对世俗占有物的竞争,从而获得的一种内心世界的安宁与快乐的人生状态。”[8]
注释
[1]李仲广,卢昌崇:《基础休闲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第246页。
[2]彭富春:《哲学美学导论》,人民出版社,2005,第95页。
[3]彭富春:《哲学美学导论》,人民出版社,2005,第97页。
[4]彭富春主编:《美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第110页。
[5]彭富春:《哲学美学导论》,人民出版社,2005,第114页。
[6]彭富春:《哲学美学导论》,人民出版社,2005,第121页。
[7]彭富春:《哲学美学导论》,人民出版社,2005,第121页。
[8]马惠娣:《休闲——文化哲学层面的透视》,载《自然辩证法研究》200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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