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家族企业代际传承:相关理论述评
第一节 代际传承研究综述
家族企业传承的研究最早可以溯及至1953年Christensen的一项开创性研究,但此后这一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关注。直到20世纪80年代末,由于美国二战后创立的家族企业普遍开始进入第一代创业者的暮年,家族企业于是纷纷关注这一问题并寻求学者的帮助,传承问题才开始凸显,相关研究也才逐渐多了起来。
一、早期的“事件观”研究
由于最早涉及这一问题的研究人员主要是咨询业研究人员,他们的使命是为了完成某一个家族企业的传承问题,就事论事,对症下药,因此早期的研究可以看作是一种“基于事件观”的研究。比如,Dimsdale(1974)则阐述了传承计划和传承人的选择培训的重要性;Davis(1968),Barnes &Hershon(1976),Ambrose(1983)等则对如何管理好家族企业的传承以避免冲突进行了一般性的描述;Beckhard &Dyer(1983)针对传承问题,提出了连续性管理战略。
早期这些传承研究往往是基于“开药方”的思想,并没有探究家族企业传承背后的本质与一般性的问题,因此对家族企业传承的认识能力以及现实的指导意义都具有局限性。学者后来逐渐认识到这一问题,Longenecker&Schoen(1978)首先提出了“家族企业的代际传承是一个长期的社会化过程”的观点。随着研究的进一步发展,越来越多的学者接受了“过程观”的分析,并开始尝试用不同的模型对家族企业代际传承过程进行了刻画和描述。
二、基于“过程观”的家族企业代际传承模型
在“事件观”之后,“过程观”也发展得很快,基于“过程观”的代际传承模型历数起来也不下数十种。接下来我们分别对几种具有代表性或者具有研究节点意义的代际传承过程模型加以简要评介,回顾的逻辑顺序是理论在时间上的继起。
1.Longenecker&Schoen的七阶段接班模型
Longenecker&Schoen(1991)是最早建立代际传承理论模型的学者。他们以“行为—学习经历”为线索将家族企业代际传承的过程划分为七个阶段,即:进入前,初步进入,初步发挥作用,发挥作用,发挥重要作用,接班早期,正式接班。前三个阶段可以概括为接班人在家族企业以外工作以及在家族企业中兼职工作(如图2所示),被称为是一个社会化的过程。发挥作用阶段表明接班人在家族企业中成为了全职工作人员。发挥重要作用阶段表明接班人占据了企业内部管理岗位。在最后两个阶段,接班人占据了高层领导岗位(Longenecker&Schoen,1991)。
图2 Longenecker&Schoen的七阶段接班模型
资料来源:Longenecker&Schoen,1991
七阶段模型是一个宽泛的模型,它的优点有两方面:(1)它是最早的模型化研究;(2)它将传统的静态研究转变成了动态研究。但缺点也是很明显的——这一模型没有对接班人为何经历某一阶段的内在原因进行分析,而且模型也缺乏对接班人经历某一特定阶段的时间上的考察,因此对现实的指导意义不强。
2.Handler的四阶段角色调整模型
Handler(1989)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32家企业的深度访谈提出了一个家族企业传承过程的定性分析模型,其核心思想是把“传承”看作是“角色调整”。Handler认为角色转化在代际传承中很重要,并将这一过程划分为四阶段,具体见图3所示:
作为开创性的研究,Handler的分析,其优点是明显的:它对家族企业的传承,不管是在理论层面的刻画,还是对现实的指导意义,操作性都比较强。但这一理论的不足之处也很明显,未涉及在家族企业代际传承角色变化的过程中企业所有权的变化。
3.Gersick三极模型
Gersick是美国研究家族企业的著名学者,国内若干研究家族企业的学者均从他的论述中得到启发。[1]Gersick构架了一个“三四一”的理论体系:即三极发展模式、四种家族企业类型和一个生命周期。家族企业所有权发展和作为其前提的家庭的发展,决定了家族企业的发展,而这三种发展轨迹决定了四种典型的家族企业的类型。在这一基础上,加入时间因素,完成了对家族企业生命周期的分析及其内在演变规律的揭示。Gersick模型较为完整地描述了家族成员在家族企业中工作的生命周期、企业的生命周期与家族企业所有权之间的关系,可以说是到目前为止,家族企业生命周期理论中最具代表性的模型。
图3 Handler的四阶段角色调整模型
资料来源:Handler,1989。
Gersick首先提出了一个著名的描述家族企业的三环模式。该模型将家族企业看成是由三个独立而又相互交叉的子系统组成的三环系统。这三个子系统就是:企业、所有权和家庭。家族企业里的任何个体,都能被放置在由这三个子系统的相互交叉构成的七个区域中的某一个区域里(如图4所示)。
图4 Gersick家族企业三环模式
资料来源:Gersic,1999。
企业、所有权、家庭三环反映出任何一个家族企业系统在某一特定时刻的面貌。然而,家族企业面临的大多数问题是由于时间的流逝而引起的,而Handler的研究中没有涉及所有权的转变,Gersick等人(1999)则将这一因素考虑在内,在三环模式的基础上提出家族企业的三极发展模式(如图5所示)。Gersick三极模型深刻地揭示了家族成员在家族企业中的生命周期、企业的生命周期与家族企业所有权变迁的关系。
在所有权发展维度,Gersick认为家族企业有三个从简单到复杂的阶段:一位所有者控制、兄/弟姐妹联合控制、堂兄/弟姐妹联合控制(如图6)。该模型深刻地揭示了家族企业所有权传承过程的阶段性,并对不同阶段需要完成的任务进行了阐述,突破了以往学者过度关注管理权传承的局限。应该说,自上世纪80年代三环模式和三极模型提出之后,该理论一直处于家族企业理论的支配地位,没有哪种理论像三环模式及其发展理论这样有解释力。但该模型也同样存在着不足——它没有考虑到传承过程不同阶段需要完成任务的差异性,也没有对各个阶段任务环境本质的差异进行阐述。
图5 Gersick家族企业三极模型
资料来源:同前。
图6 所有权转移的九种模型
资料来源:同前。
4.Carock-Ward模型
与Gersick的模型相比,Carock和Ward的理论显得更为动态,它较为全面地从生命周期出发来考虑家族成员与企业的发展。我们从图7中看到,除了所有权、企业和家族,Carock和Ward还引进了个人轴线、组织轴线和行业轴线。他们认为,个人的生命周期发展事件遵循一定模式,发展时间一般平均为70~80年,而行业与组织的生命周期发展轨迹则较难预测。在综合上面五方面的基础上,他们建立了生命周期对家族企业的影响模型,即Carock-Ward模型(如图7所示)。
图7 Carock-Ward模型
资料来源:Ward,2002。
生命周期理论很好地描述了企业从产生到消亡的过程,其意义在于:可以用它来指导家族企业传承人进入和掌权的时机。应该说,Carock-Ward模型是对Gersick模型的一个进一步推进。但它与Gersick模型一样过于理想化,将传承过程放在一个完美市场中,忽略了市场机制的不完善,也没有考虑到法制的不健全,更没有考虑到信任等因素的存在,因此无法模拟家族企业复杂的现实传承困境。
5.黄绍伦的分块模型
除了西方学者对国外家族企业代际传承的模型分析,中国学者对华人家族企业的代际传承同样也有基于“过程观”的论述,具有代表性的如香港大学的黄绍伦(Wong,1985)家族企业分块模型。黄绍伦将家族企业的发展划分为新兴阶段、集权化阶段、分块发展阶段以及分裂阶段等四个阶段并加以讨论。下面我们将对这个模型做一个简单介绍,但将重点放在后面两个涉及代际传承的阶段上,并通过对具体阶段的分析来阐述财产均分对传承的影响。
第Ⅰ阶段:新兴阶段。新兴家族企业通常是合伙企业,合伙人之间存在着信任,但又相互提防。合伙人之间的合作被看作是一种权宜之计,而非长久之计。随着合作的深入,一部分合伙人被边缘化,另一部分则逐渐控制了企业大部分的所有权,由此导致家族企业的出现。
第Ⅱ阶段:集权化阶段。随着企业逐渐发展,家族企业渐成规模,创业者也在企业中树立了绝对的权威,企业决策的权力集中在其手中。
第Ⅲ阶段:分块发展阶段。等到第一代创业者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家族企业开始面临代际传承的问题。随着子辈各自成家立业,家族企业的传承与分割被提上议事日程。第一代创业者的家业在子女之间进行分割,通常股权在男性传承者之间均分,女性传承人则通过陪嫁的方式得到补偿。而家族企业的管理权则常常由长子继任,其他兄弟会心有不甘,进而引起家族内部的争斗与分化。
与Gersick及Carock-Ward的模型相比,黄绍伦的模型仅区分了所有权与管理权,而不像Carock-Ward那样涉及五条线索,因而显得粗糙。但它是基于中国家族企业诸子均分的思想抽象出来的,因此对于华人家族企业(尤其是中国家族企业)的代际传承具有一定的解释力,这也是该模型最具特色的地方。这一模型没有把家族企业放在完美市场中讨论,虽然没有强调信任的问题,但实际上已经将信任的因素隐含到模型里了。
第二节 社会网络理论与嵌入研究综述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为什么在这里开始讨论社会网络与嵌入的问题。因为在若干家族企业代际传承的文献中都提到了信任的重要性,但对于信任的讨论基本都是呈现“空降”状态,即凭空从社会文化角度,或者经验的角度解释了为什么文化是重要的,为什么信任又是重要的。本书在这里从社会网络的嵌入角度分析,认为从嵌入到强弱关系,再到中国这样的低信任社会对强关系的依赖,直接导致了中国的家族企业对强关系的依赖,而这样的强关系的依赖则进一步要求,家族企业在运行过程中,把信任摆到核心位置。并且,在家族企业的代际传承过程中,这样的信任的传递能力,直接影响到家族企业代际传承模式的选取。基于这一原因,我们在这里接着讨论社会网络中的强关系、弱关系,并在下一节进一步延伸到对信任理论的综述。
作为西方社会学一个重要的分支,社会关系网络既是一种分析方法,也是一种社会结构。一般认为,社会关系网络研究产生于英国人类学,经过将近一个世纪的发展,现在的社会关系网络研究沿着两个不同的方向平行发展,因而被划分出两个研究流派:第一个流派遵循着社会计量学的传统,他们研究整体网络及一个社会体系中角色关系的综合结构。通过使用矩阵方法,研究领域小群体内部的关系,分析在人际互动和交换模式时的一系列社会关系网络概念,如紧密性、中距性和中心性等。这一领域的代表性人物是林顿·弗里曼(Freeman L.)。第二个流派的学者集中于研究个体间的自我中心网络,他们从个体的角度来界定社会关系网络,他们关心的问题是个体行为如何受到其人际关系网络的影响,个体如何通过人际关系网络结合为社会团体。这个领域的著名代表人物是马克·格兰诺维特(Mark Granoveter)、哈里森·怀特(Harrison White)、林南(Lin Nan)和罗纳德·博特(Ronald Burt)等。
今天的社会关系网络概念已经超越了个人间关系的范畴,一个网络行动者可以是社团行动者,如商业公司甚至是民族或国家。关系既包括把行动者连接起来的联系(不限于个人间的关系),也包括商业公司之间的交易关系,如领袖人物的共享,金钱、组织信息和群体成员的流动等。今天的网络分析者把社会结构界定为网络的系统(Wellamn&Berkowitz,1988)。网络分析者认为,整个社会是由一个相互交错或平行的网络所构成的大系统。社会关系网络的结构及其对社会行为的影响模式是社会关系网络的研究对象。社会关系网络研究深层的社会结构即隐藏在社会系统的复杂表象之下的固定网络模式。他们强调了研究网络结构性质的重要性,集中研究某一网络中的联系模式如何提供机会与限制,其分析以连接一个社会系统中各个交叉点的社会关系网络为基础。网络分析者将社会系统视为一种依赖性的联系网络,社会成员按照联系点有差别地占有稀缺资源和结构性地分配这些资源。网络分析的一个独特特征就是强调按照行为的结构性限制而不是行动者的内在趋力来解释行为(Ruan,1993)。
在众多的社会关系网络研究的文献中,我们将对具有代表性的几种社会关系网络理论进行分析,梳理学者对社会网络及强关系与弱关系的认识过程,并进一步分析影响强弱关系作用的根本因素——信任与信息,以及它与本书所讨论的主题——家族企业传承之间的联系。
一、网络结构观
该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有马克·格兰诺维特(Mark Granoveter)、哈里森·怀特(Harrison White)、林南(Lin Nan)等。网络结构观就是把人与人、组织与组织之间的纽带关系看成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结构,以此来分析这些纽带关系对人或组织的影响。网络结构观认为,任何主体(人或组织)与其他主体的关系都会对主体的行为产生影响。网络结构观具有如下鲜明的特征:①网络结构观从个体与其他个体的关系(诸如亲属、朋友或熟人等)来认识个体在社会中的位置;②网络结构观将个体按其社会关系分成不同的网络;③网络结构观分析人们的社会关系、社会行为的“嵌入性”;④网络结构观关心人们对社会资源的摄取能力;⑤网络结构观指出了人们在其社会网络中是否处于中心位置,其网络资源多寡、优劣的重要意义。
二、市场网络观
该理论的代表人物是Harrison White,他在其1981年的著名论文《市场从何而来?》中指出,市场是从社会网络发展而来的。市场网络观的主要观点有:①生产经营者们从一开始就处在同一社会网络之中,他们互相接触,相互观察对方在做什么,特别是对方在同类和相关产品上是如何定价的。所以,生产经营者的社会网络为他们提供了必要的经营信息。②处于同一网络中的生产经营者们相互传递信息并相互暗示,从而建立了一种信任关系。在这种信任关系的制约下,大家共同遵守同一规则,一起维持共识,从而使商业往来得以延续。③市场秩序事实上产生于同处一个网络圈子中的生产经营者,他们并不是按照纯粹的市场规律来行事。换言之,市场秩序是生产经营者网络内部相互交往产生的暗示、信任和规则的反映。
三、弱关系力量假设和“嵌入性”的概念
格兰诺维特于1973年在《美国社会学杂志》上发表的《弱关系的力量》一文,被看作是社会关系网络研究的一篇重要文献。弱关系力量假设的提出和经验发现对欧美学界的社会关系网络分析产生了重大影响。
格兰诺维特所说的关系是指人与人、组织与组织之间由于交流和接触而实际存在的一种纽带关系,这种关系与传统社会学分析中所使用的表示人们属性和类别特征的抽象关系不同。他首次提出了关系力量的概念,并将关系区分为强与弱,认为强弱关系在人与人、组织与组织、个体与社会系统之间发挥着根本不同的作用。“强关系”维系着群体、组织内部的关系,而“弱关系”在群体、组织之间建立了纽带关系。他用互动的频率、感情力量、亲密程度和互惠交换四个维度来测量关系的强弱,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弱关系充当信息桥”的判断。在他看来,强关系是在性别、年龄、教育程度、职业身份、收入水平等社会经济特征相似的个体之间发展起来的。因为群体内部相似性较高的个体所了解的事物、事件经常是相同的,所以通过强关系获得的信息往往重复性很高。而弱关系是在群体之间发生的,由于弱关系的分布范围较广,他比强关系更能充当跨越社会界限去获得信息和其他资源的桥梁,可以将其他群体的重要信息带给不属于这些群体的某个个体。格兰诺维特断言,虽然所有的弱关系不一定都能充当信息桥,但能够充当信息桥的必定是弱关系。弱关系充当信息桥的判断,是格兰诺维特提出“弱关系力量”的核心依据(Granoveter,1973,1974,1995)。
1985年,格兰诺维特又在《美国社会学杂志》上发表了另一篇重要论文《经济行动和社会结构:嵌入性问题》。这篇文章发挥了卡尔·波兰尼在《伟大的转折》一书中提出的“嵌入性”概念。格兰诺维特认为经济行为嵌入于社会结构,而核心的社会结构就是人们生活中的社会网络,嵌入的网络机制是信任。他同时指出,在经济领域里,最基本的行为就是交换,而交换行为之所以能发生,必须基于一定程度的相互信任。而信任来源于社会关系网络,信任嵌入于社会网络之中,因此人们的经济行为也嵌入于社会网络的信任结构之中(Granoveter,1985)。嵌入性实际上说的是,经济交换往往发生在相识者之间,而不是发生在完全陌生的人们中间。同弱关系假设相比,嵌入性概念强调的是信任而不是信息。而信任的获得和巩固需要交易双方长期的接触、交流和共事。实际上,嵌入性概念隐含着强关系的重要性。基于此,一些学者(Bian,1997a,1997b)认为格兰诺维特的弱关系力量假设和“嵌入性”概念存在着矛盾。
四、社会资源理论
美籍华裔社会学家林南(Lin,1981,1982,1990)在发展和修正格兰诺维特“弱关系力量假设”的基础上提出了社会资源理论(Social Resources)。他认为,个人并不能直接占有那些嵌入于个人社会关系网络中的社会资源——权力、财富和声望,而必须通过个人的直接或间接的社会关系来获取。林南认为,如果一个社会是分层的,如果行动者采取工具性行动,而弱关系的对象又处于比行动者更高的地位,那么其所拥有的弱关系将比强关系给他带来更多的社会资源。基于此,个体社会关系网络的异质性、社会关系网络行动者的社会地位以及个体与社会关系网络行动者的关系力量就决定着个体所拥有的社会资源的数量和质量。在林南看来,弱关系的作用远远超出了格兰诺维特所讲的是信息沟通的作用。强关系所连接的社会阶层具有相似性,他们所占有的资源因此也是相似的。基于这一判断,强关系所连接的组织与群体之间资源的交换既非必要,也无工具性意义。而弱关系则不同,弱关系所连接的社会阶层,他们所拥有的社会资源具有异质性,因此通过弱关系纽带,可以达到资源的交换、借用和摄取的目的。为此,林南提出了社会资源理论的三大假设:(1)地位强度假设——人们的社会地位越高,摄取社会资源的机会越多;(2)弱关系强度假设——一个人的社会关系网络的异质性越大,就有更高的几率通过弱关系来摄取社会资源;(3)社会资源效应假设——人们的社会资源越丰富,越是可以达到更理想的工具性行动效果。
可以认为,社会资源理论是社会关系网络研究领域的一大突破,这一理论突破了资源具有通过占有才能运用的传统地位结构观。林南的看法是,资源既可以被个人占有,也可以通过社会关系网络来摄取。1975年,林南对纽约州北部奥尔巴尼·特洛伊·斯堪耐特迪大都会地区399位劳动者进行了抽样调查,结果发现带来丰富的社会资源是弱关系,而不是强关系。20世纪80年代,社会学工作者Peter Maston和Jenny Hibert对美国底特律市20世纪70年代职业调查资料作了进一步的分析,分析后发现,求职者的工作变动所带来的向上流动的机会与其所处的职业地位和权力之间存在着正相关的关系。这一发现进一步证明了社会资源理论的价值(肖鸿,1999)。在今天看来,社会资源理论否认了资源的地位结构观,也即不需要占有也可以运用,因此是社会关系网络研究的一大突破。归纳起来,林南的观点有两个:一是,资源不但可以被占有,也可以嵌入于社会关系网络之中,通过网络摄取;其二,弱关系在摄取社会资源时比强关系更有效,因此更重要。(www.xing528.com)
五、社会资本理论
社会资本的概念最初由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尔迪厄提出并使用。按照美国社会学家詹姆斯·科尔曼(James Coleman)的定义,所谓社会资本就是个人所拥有的呈现为社会结构资源的资本财产。他们由构成社会结构的要素组成,主要存在于社会团体和社会关系网络之中,只有通过成员资格和网络联系才能获得回报。布尔迪厄的最大贡献有两方面:一是对社会资本的概念作了系统研究,指出了社会资本的三方面内涵,即社会团体、社会关系网络和网络摄取。二是他把社会资本和人力资本联结了起来,由此认为社会资本应该被视作积累人力资本的条件。
综合来看,社会资源和社会资本理论都认为个人可以利用周围的社会关系来实现工具性目标。但相比较而言,社会资本的范围更宽泛,而社会资源仅仅指社会关系网络。林南在后来的研究中又重新探讨了这两个概念的关系,结论是:它们都与社会关系网络有关。在林南看来,科尔曼所指的“社会团体成员资格”也就是一种社会关系网络,而社会资本则只是从社会关系网络中动员了的社会资源。社会资本理论本身并不涉及Granovetter的关系力量问题,林南的研究则将社会资本与社会资源联系起来,间接地关联了社会资本与关系力量,从而认为弱关系能带来丰富的社会资源。
六、结构洞理论
在林南研究的基础上,罗纳德·博特1992年在《结构洞》一书中进一步指出,关系强弱与社会资源、社会资本的丰富与否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无论主体是个人还是组织,我们均可以用两种关系来表达其社会关系网络:一是“无洞”结构,即网络中的任何主体与其他每一个主体发生联系,不存在关系间断现象,整个网络就被称为“无洞”结构,这种结构只存在于小群体;二是“结构洞”,即社会关系网络中的某一个或者某些个体与其他某些个体之间有着直接联系,却又与另外某些个体不发生直接联系,这就导致了无直接联系的关系间断现象,看起来像是网络结构中出现了洞穴,故称之为“结构洞”。博特依据结构洞理论提出,市场竞争不仅依赖于资源优势,还依赖于关系优势。基于这一观点,即竞争者的结构洞越多,他的关系优势就越大,也就有更多的机会获取高额的利益回报。结构洞告诉我们,个人以及组织,要想在竞争中获取、保持、发展优势,就必须制造和利用结构洞,与相互无关联的个人与团体建立广泛的联系(Burt,1992)。
七、强关系力量假设
从弱关系到林南的社会资源论,再到博特的结构洞,这一切看起来无懈可击,那么这一理论是否具有普适性呢?边燕杰等人的研究却发现并不尽然,与格兰诺维特的弱关系假设刚好相反,边燕杰的实证检验证明,能够带来更多资源的并不是弱关系,而是强关系。
边燕杰的研究可以从1985年日籍学者渡边深(Watanabe S.)的一项调查开始,渡边深在美国就读期间为了检验格兰诺维特《谋职》一书中的结论,在东京地区进行了一项样本容量达2500多人的调查。结果显示,在关键结论上,东京地区的结果与格兰诺维特的美国研究的结果大相径庭。大部分美国白领在搜集职业信息时主要利用弱关系,而日本白领则主要利用强关系。在关系力量作用方面,弱关系可以帮助美国白领获得较多向上流动的机会,而日本则相反,强关系的作用显著优于弱关系。
为了找到这一差异的原因,渡边深又做了进一步的探究,结果发现强关系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中小企业上,而造成美国和日本差异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中小企业在招收雇员时,往往由主管决定,因此强关系就派上了用武之地;而在大型企业的招聘中,强关系仍然是无效的,因为这些企业都有严格的用工制度。二是,日本的中小企业在招收雇员时,经常喜欢使用推荐制度,强关系保证了雇主与雇员之间高度的信任。并且这种中小企业经常会为新雇员提供很好的福利制度,以留住职工,这样这些员工就不会流向大企业。
渡边深与格兰诺维特调查结果的矛盾无疑是有趣的,这一矛盾引起了边燕杰的兴趣。于是,1988年,为了验证渡边深的结论,边燕杰在天津进行了类似的调查。在他所抽取的千户样本中,边燕杰发现,45%的受访者在寻找第一份城市工作的时候要是能够碰到位高权重的人,那么这些帮助者的工作地位和单位背景性质就会对受助者产生很大的正面影响。在中国,就业者与中间人越熟,中间人与最终帮助者的关系越近,且最终帮助者的资源越丰富,那么对就业者的工作寻找也越有利。由此可见,在中国,联结没有联系的个人的主要是强关系而不是弱关系(边燕杰,1999)。边燕杰由此推论,中国的社会关系网络具有高趋同性、低异质性和高紧密性等三个特点。这一调查研究同样也支持了边燕杰的强关系假设。
如果说1988年边燕杰所调查的天津劳动力市场还具有浓厚的计划色彩,那么在11年后的1999年,中国经济已经开始向市场经济过渡,并趋于完善,此时的中国劳动力市场中,社会关系网络仍然服从前面的强关系假设吗?边燕杰和张文宏于是在1999年对天津的就业过程以关系类别、强度、信息、人情、关系人及其特征为测量指标进行了抽样调查,并以调查获取的数据为基础,写成《经济体制、社会关系网络与职业流动》一文。该文的结论有两点:(1)强关系假设继续有效、弱关系的解释力不强。(2)虽然市场从双轨制转向市场经济,但劳动力市场的制度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表现为:作为信息桥的弱关系的使用率并没有上升,反而呈微弱下降的势头;而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作为信任和规范的强关系的使用频率却不断上升。这一调查昭示着,劳动力市场虽然在变化,走向完善,但劳资双方的信任机制和规范机制仍然远不完美,需要强关系来作为补充。
如果说中国劳动力市场对强关系的依赖是因为市场转轨,那么在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儒家社会中,强关系是否像格兰诺维特所强调的那样,由强转弱,而改由弱关系成为劳动力市场的主导呢?对此,1994年,边燕杰在新加坡八个有代表性的行业里随机抽取了500多个从业者,结果发现有近七成的人的搜集就业信息来自亲属和朋友等非正式渠道。受访者中绝大部分都是利用强关系,而只有很少一部分使用间接关系;即使那些使用间接关系者,中间人与被访人及最终帮助者的关系往往是很熟的。这一调查的结果与天津的调查基本相似,从而再次证明了边燕杰的强关系假设。
八、IS-TS模型
为什么格兰诺维特的研究结果与边燕杰的研究结果恰好相反?是谁错了?还是美国与日本还有中国社会的情况根本不可等量齐观?抑或有其他的什么原因?对此,1998年,张其仔对福建晋江西滨镇跃进村进行调查,用以检验强弱关系社会关系网络力量对于就业之外的投资领域的影响。最终,他提出了自己的IS-TS模型(张其仔,1999)。张其仔的结论是两者并不矛盾,而是可以融合在一个统一的IS-TS模型里。与格兰诺维特和边燕杰的调查不同的是,张其仔的研究并没有局限于劳动力市场,而是将它放在更大的范围里讨论强关系与弱关系假设对社会关系网络的影响。这一模型的优点是:它比格兰诺维特的IS模型更具包容性,并将格兰诺维特和边燕杰看似矛盾的一对结论融合到了个模型里。在介绍张其仔的模型之前,我们仍然需要回到格兰诺维特的弱关系理论。
格兰诺维特在提出弱关系理论时,对于为什么弱关系在社会中的作用更重要,他给出一个IS模型。I指的是信息(Information),S指的是关系强度(Strength)。格兰诺维特的看法是,在关系网络中,基于强关系,人们所拥有的信息没有太大差别;而在弱关系中,则有较大差别(会出现你知道而我不知道,或者我知道而你不知道的情况)。基于此,格兰诺维特认为,信息I与关系强度S之间存在着反向变动的关系。格兰诺维特同时认为,风险及其他因素[2](用S表示)和关系强度之间没有相关关系,所以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任意的,我们可以用图8来表示这一关系。这一基于信息角度的模型,我们可以这样来理解,强关系网络和弱关系网络之间的作用是任意的,可以同时发生。显然,这一模型不能对美国、日本和中国的情形作出解释,更不能预测,解释力较为有限。
图8 IS曲线
资料来源:张其仔,1999。
对此,张其仔的看法是,格兰诺维特忽略了社会网络中的信任变量。如果人们在市场交易的时候没有机会主义和道德风险问题,那么不考虑信任是可以的。但如果存在着机会主义行为和道德风险,就必须把信任因素纳入模型。实际上格兰诺维特本人在讨论“嵌入”的时候,是重视“信任”的,但在他的IS模型里,并没有考虑这一因素。其他的学者,如以组织的网络分析著名的Krackhard在讨论时就引入了信任变量,只是他同样没有把信任纳入模型中。基于此,张其仔将信任因素纳入这一模型,称之为TS模型,即信任(T,Trust)强度(S,Strength)模型。这样模型就为前面解释美国与日本弱关系与强关系力量的表现提供了可能。
我们先来看TS曲线,科尔曼在《社会理论的基础》中提出,信任与关系强度是同向变化的,即关系强度越弱,则信任程度越低;关系强度越强,则信任程度越高。于是TS表现为一条与S轴有交点的线,具体可以参见图9。图中我们有两条TS线,TSH和TS L, TS H在TS L的上方,表示信任程度更高(这里TS曲线的斜率并不重要,而相对位置是最关键的)。如果用它们分别来代表中国与美国,那么,中国这样一个低信任国家,可以表示为TSL,而美国则可以表示为TSH。人们在经济行为的时候会如何行动?他们会选择IS和TS相交的点,因为这样的点代表着信任与信息最有利的强度关系。张其仔称之为IS-TS模型。
图9 IS-TS模型
资料来源:同前。
IS-TS模型可以说明什么问题?张其仔认为主要有两个方面:
首先,可以用它来解释跨文化研究的结论的差异。跨文化研究中,不同的文化传统会影响到关系强度与信任(至于信息,它们是一致的)。在图9中,我们前面已经提到,中国被福山(Fukuyam)称之为低信任国家,人们会选择TSL与IS的交点作为最优的行动状态,会更多地依赖于强关系,而一旦超出了强关系的范围,随着人们的信任程度的下降,于是限制了人们利用的关系类型,即对于TSL情形来说,人们无法利用SL左侧的关系强度,而对于高信任文化,如图中的TSH,人们仍然可以利用SH和S L之间的关系。而作为一个极端的情形,就是当人们完全不考虑信任的时候,信任曲线就是图中的S轴,也就是说,格兰诺维特的信息模型(IS)可以看作是IS-TS模型的一个特例。
其次,其他的变量,如信息过剩与否、风险或不安全性等因素也都可以纳入到模型中,用来解释弱网的强力与强网的强力。如,信息过剩指的是关系强度对于信息分布的影响较弱,在模型中就表现为IS曲线的斜率越低,因此,它和信任曲线TS的交点就离原点更近,这就意味着,此时弱关系的作用会增强。而对于风险因素既可以从信息的角度去定义,也可以从信任的角度去定义。从信息的角度看,所有的风险者指的是信息不完备,因此可以转化成信息问题进行处理。科尔曼本人直接把风险处理成信任问题,他用信任一词表示准备决定时必须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张其仔,1999)。在这里,张其仔的IS-TS模型较好地结合了格兰诺维特的弱关系力量假设和边燕杰的强关系力量假设,具有较强的解释力。
综合来看,张其仔、边燕杰及格兰诺维特的研究有着三方面的启发意义:一是,在讨论强关系网络与弱关系网络时必须结合其所处的文化与背景;二是,不论强关系网络还是弱关系网络,其核心问题归结起来是信息与信任的问题;三是,强弱关系的讨论必须放在一个动态的视野中分析,而不应将其固定化。其中第一方面的启发意义还更进一步地说明,微观个体之间因为信息或者信任而联结起来的网络关系可能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宏观经济秩序,对本书来说,则会表现在企业的经营业绩,以及家族企业传承路径的选择上。同时,我们也看到这些研究所使用的视角和方法都是纯社会学的方法,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则主要借助于调查与量表分析,并没有用经济学的数理抽象方法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第三节 信任研究综述
前文的强弱关系的分析已经将信任摆到了核心位置。实际上,对于信任的讨论由来已久,Adam Smith在他的《道德情操论》里已经指出:经济行为是基于社会习惯和道德之上的,离开了习惯和道德,交易的基础就会受到威胁,只是人们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一直忽视了“信任”这一问题。一般公认较早研究“信任”的是社会学家齐美尔,齐美尔认为,“信任是社会中最重要的综合力量之一”,“没有人们相互间享有的普遍的信任,社会本身将瓦解,几乎没有一种关系是完全建立在对他人的确切了解之上的。如果信任不能像理性证据或亲自观察一样,或更为强有力,几乎一切关系都不能持久……现代生活在远比通常了解的更大程度上建立在对他人的诚实的信任之上。”20世纪50年代之后,心理学家开始对“信任”进行实证研究,代表人物如Deutsch(1958)。现代经济学对信任的重视则始于20世纪70年代以后信息经济学、博弈论、制度经济学、演化经济学和契约理论的发展,代表如Arrow(1972)、Hicks (1978)等。同时,社会学则从社会关系维度出发,超越了作为生物个体的利己本性,关注信任的功能和作用,重视社会制度和文化规范情境对信任产生的影响。
有关信任研究的角度不一而足,并且论著汗牛充栋。本书仅就与我们所讨论的嵌入、信任及家族企业传承相关的信任研究,做一个简单的梳理。
一、为什么要关注信任
信任的重要性,我们在上一节强弱关系的分析中已经提到,但它是一个社会学的观点。上一节的梳理结果是:弱信任社会中,强关系可以提供更多社会资本;强信任社会中,弱关系则会提供更多的社会资本。本节我们关注经济学视角的分析。
通常认为,在经济学里,信任的重要性是基于两个假设:一是有限理性(Arrow,1951)[3],二是机会主义行为(Williamson,2001)[4]。如果经济行为人是理性的,那么就可以预见到契约所有的可能性,并加以应对。而如果经济行为人是有限理性的,那么就必然带来不完全契约[5],并导致各种契约风险。如果人们不存在机会主义行为,那么即使有限理性,交易双方也仍然可以通过相互适应和调整来达到协调。
上述分析告诉我们,信任是重要的。如果反过来理解,信任的存在可以减少许多由于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行为所带来的损失。例如,Arrow认为信任是一个社会经济构建与运作的润滑剂和包含于交易行为的基本要素[6]。Hicks则提出:信任是很多经济交易所必需的公共物品(public good)。[7]
二、如何定义信任
什么是信任?至今,我们仍没有一个能被广泛接受的定义。如Mayer等人认为信任是一方放弃监控另一方——哪怕他有能力监控——而相信对方不会做出不利于自己的行动。Rotter认为信任是一方对另一方的承诺,或者是言辞的可靠性的判断和预期。Gambetta则将信任定义为“信任是一个特定的主观概率水平,一个行为人以此概率判断另一个行为人或行为人群体将采取某个特定行动……当我们说我们信任某人或某人值得信任时,我们隐含的意思就是,他采取一种对我们有利或至少对我们无害的行动的概率很高,足以使我们考虑与他进行某种形式的合作”。(Gambetta,1986)
基于前面的分析,本书倾向于使用Gambetta的定义,即信任是一个阈值,具有风险性,并且这种风险与行为人的机会主义行为紧密相连。简单地讲,信任是介于完全不信任到完全信任之间的一个阈值。也就是说,即使一个人有机会做出不利于我们的事,我们如果信任他,则意味着相信他不会做出不利于我们的事,而如果不信任,则是相信他会做出不利于我们的事。
三、信任的分类
纵观对信任的研究,到目前为止,虽然观点众多,但影响较大的主要有马克斯·韦伯和福山。韦伯区分了两种信任:特殊信任(particularistic trust)和普遍信任(universalistic trust),认为前者以私人关系、家族或准家族关系为基础;后者以信仰共同体为基础。韦伯认为中国社会的信任是一种特殊主义信任。福山通过比较文化研究,将信任状况和地区经济发展结合起来研究,提出了低信任度文化和高信任度文化的概念。低信任度文化指的是信任只存在于血亲之间的社会,高信任度文化则指的是信任超越血亲关系的社会。福山把中国、意大利南部和法国归为低信任度文化,而日本、德国和美国归为高信任度文化。
对于中国社会的理解,费孝通先生提出了“差序格局”的概念,形象地概括了中国传统社会的社会结构和人际关系的特点:“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的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费孝通先生明确地讲到是以家庭为核心的血缘关系,而血缘关系的投影又形成地缘关系,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是不可分离的。也就是说,中国传统社会的人际关系以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为基础,形成“差序格局”。如果做这样的理解,似乎,韦伯和福山对中国社会的理解与费孝通是不谋而合的,即中国社会的信任是特殊主义信任和基于血缘的低信任度社会。但实际上,费孝通同时还提出,中国人所谓的内部人和外部人的概念是模糊的、有弹性的。“自己人”包括任何想拉进圈子里来的人;而“外人”通过交往可以变成自己人。根据不同的标准,亲与疏的顺序十分分明。
可见,是否具有血缘关系在中国也并非信任的唯一或者是最重要的来源。实际上,有不少学者对韦伯和福山的观点表示了质疑。归纳起来,具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两种:一是认为中国文化具有多元性,因此中国的信任虽然具有特殊主义信任的特征,但它并不是中国信任的唯一特征,而是具有多元性(King,1991);二是认为信任是一种动态变化的概念,现代中国在与西方接触的过程中,一些华人社区(如香港、台湾、新加坡)已经建立了普遍信任(高承恕,1991;郑伯壎,1995)。
上述讨论归纳起来,不难看出,对于华人社会,虽然在本质上具有特殊主义信任和基于熟人的低信任特征,但同时华人社会的信任也是一个多元的、动态的概念,会随着时间变化而变化,而不是呈现出单一的低信任特征。
四、企业的信任研究
关于信任在企业中的作用的讨论,到目前为止也已出现了大量文献。Rotemberg(1994)和Mulligan(1997)试图将利他主义和企业忠诚内在化进行研究。Rotemberg的研究表明,在不对称信任条件下,企业的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策略性相互依存将导致委托人的利他主义行为。Mulligan则将“忠诚”内在化,如果代理人对委托人忠诚,委托人则不必依赖于效率工资对代理人的激励,同时还会提高对代理人的保障程度,并且企业会维持高产出水平,代理人也会表现出较高的努力程度。La Porta,Shleifer与Vishny (1996)则对信任的作用进行了经验检验,检验的结果表明,信任与企业雇员的效率之间存在着显著的正相关关系。Kao(1996)的研究表明,东亚企业会将信任作为选择雇员及合作者的一个极重要的考量因素。
五、家族企业的信任研究
对于家族企业信任的系统研究,总体上来看,目前尚不多见。具有代表性的理论如前文所提到的福山的研究,福山区分了低信任度文化和高信任度文化,认为美国和日本属于高信任度国家,因此,不存在明显的信任问题。而对于低信任度社会(中国、法国和意大利南部)的家族企业则存在着突出的信任问题。华人问题研究专家Redding也指出,华人家族企业的特点之一就是对家族以外的人存在极度不信任。
钱德勒对美国家族企业向现代经理式企业的发展历程作了详细的分析,也提出了美国早期的家族企业仍然存在对经营者信任的问题,但钱德勒对如何解决这一过程中的信任问题却很少涉及。美国学者Gersick在研究美国家族企业时则发现,在家族企业发展过程中的确存在信任扩展的问题,但未作深入探讨。相对而言,Zucker则对家族企业的信任作出了极具价值的讨论。Zucker认为,专业资格制度的推广、规章和立法的加强、理性化科层组织的发展等,使由法制产生的信任得到广泛的应用。
此外,郑伯壎对基于台湾企业的研究表明,台湾家族企业在管理方面普遍使用内外有别的模式——信任家族成员,而排斥非家族成员。李新春则从信任角度分析家族企业产生的背景,并用信任协调博弈的方法分析讨论企业家族主义困境。张维迎(2002)、唐清泉(2002)和储小平(2001,2002,2004)等人都将中国家族企业发展受阻归因于信任问题。他们认为,信息不对称、经营者市场的不完善、经营者职业道德有待提高是家族企业慎用外人的原因。同时,集权情结、忠诚和关系亲疏等因素,也将影响对外人的信任。这其中,储小平(2004)把华人社会的信任概括为三层:家族信任、泛家族信任和制度化信任,并构建了信任与家族企业成长的简要模型。他认为信任的扩展是沿着“家族信任—泛家族信任—制度化信任”这样一个路径,在家族企业成长的不同阶段发挥着不同的影响。在家族企业的初创阶段,家族信任占主导地位。而到了家族企业的成长期,则得到了泛家族信任的支撑。随着家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在泛家族信任向制度化信任转变的过程中,不同企业会产生分化:一部分家族企业的信任扩展遇到障碍,融资能力下降;另一部分家族企业突破泛家族信任的局限,得到制度化信任的强有力支持,企业形态也演变成家族临界控股的大型公司或公众上市公司。储小平的研究将家族企业的信任形态作了较为详细的归类,但没有区分高信任度和低信任度家族企业及其所生存的社会文化形态。实际上,我们的研究发现高信任度和低信任度社会(尤其针对家族信任)中,不同企业都可以生存,所区别的只是其发展形态不一样。此外,储小平所定义的制度化信任与韦伯的普遍信任有异曲同工之妙。
如果将上述关于信任的讨论总结起来,本书在讨论信任概念时将同时使用韦伯的“特殊信任”和“普遍信任”,福山的“高信任度”和“低信任度”,以及储小平的“家族信任”、“泛家族信任”和“制度化信任”等一系列概念。我们将“特殊信任”和“家族信任”对等使用,“普遍信任”和“制度化信任”对等使用。在“家族信任”中,我们区别对待“对称信任”和“不对称信任”,以及“高信任度”和“低信任度”。同时,我们需要指出,即使同一国家同一社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其信任的表现形态都是不同的,这需要我们用动态发展的眼光去看待它。
【注释】
[1]Gersick于1997年和他人合著的《家族企业的繁衍——家族企业的生命周期》(Generation to Generation:Life Cycles of the Family Business)被称为哈佛管理经典著作,并于1998年被翻译到中国,这本书是最早介绍到中国的关于家族企业的研究资料之一。
[2]边燕杰通过对1988年的天津调查资料的分析,发现了强关系假设的强力作用后,为了解释弱关系假设社会关系网络的力量和强关系社会关系网络力量这两种相互矛盾的现象,他提出必须分析社会关系网络中流动的是什么,必须区分出直接关系和间接关系。
[3]“在意图上是理性的,但仅在有限的程度上保持理性”。Arrow,1951。
[4]“用诡计来追求自我利益”。Williamson,2001。
[5]指期望达成的交易不可能通过完全的契约加以保障。
[6]Arrow K.Grifts and Exchanges.Philosophy and Public Affairs,1972,1:343-362.
[7]Hicks F.Social Limits to Growth.Harvard University Press,Cambridge,Mass.,1976:78-79.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