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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实践视域下科学认知的个体性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此,我们主要从知识的意义、科学知识形成的非理性特点等方面来说明科学认知的个体性。所以,“意义”首先是个人对“存在者”的理解,理解首先是个体性的。认识是意义与关系的建构,认识对象无论是作为一种事物、一种关系或者一个问题都不是完全“独立的”,他们与认识者的兴趣、知识程度以及价值观念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马克思实践视域下科学认知的个体性

一、个体实践:科学认知的个体性

自17世纪科学革命以来,一种客观主义的科学观和知识观开始形成。客观主义以绝对的客观性为知识之理想,认为知识是绝对客观的,是“心灵之镜”对客观实在的“摹写”,具有普遍的意义和毋庸置疑的准确性,强调科学的“超然”品格(scientific detachment),标举科学的“非个体的”(impersonal)特征。可见,这种知识观是以主客观相分离为基础的,它追求的是把这些热情的、个人的、人性的成分从知识中清除。事实上,在科学研究中,科学家的个体性介入(personal participation)不仅不是一种缺陷,反而是科学知识不可或缺的、逻辑上必要的组成部分,科学的发展、科学知识的形成与科学家个人的信念、寄托、情感、希望和不可言传的“默会知识”密切相关,“通常被认为是诸精密科学的属性的完全客观性是一种错觉,事实上是一种虚假的理想”(86),也正如科尔所说:“科学并不是像实证主义的科学教科书所描绘的那样,是什么由理性规则支配的活动。科学并不是建立在经验证实原则上的高度客观化的事业,科学是客观性很弱的事业,在这里,研究者头脑中已有的理论的作用至少和事实证据一样重要;在这里,评价上的一致性是脆弱的和不断变化的。”(87)

至于个人的信念、情感、希望等主体性因素对科学发展、对科学知识的形成的影响,我们前面业已进行过分析。在此,我们主要从知识的意义、科学知识形成的非理性特点等方面来说明科学认知的个体性。

早在1819年,德国哲学家叔本华在《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一书中就曾说过:“每一个人都是由于他的意志而是他,而他的性格也是最原始的,因为欲求是他的本质的基地。由于后加的认识,他才在经验的过程中体会到他是什么,即是说他才认识到自己的性格。所以他是随着、按着意志的本性而认识自己的;不是如旧说那样以为他是随着、按着他的认识而有所欲求的。……因此,人不能作出决定要做这样一个人,要做那样一个人,也不能再变为另外一个人;而是他既已是他,便永无改易,然后逐次认识自己是什么。在旧说,人是要他所认识的东西;依我说,人是认识他所要的东西。”(88)叔本华的言论表明:人是按照自己的需求进行认识和把握世界的,世界上的事物只有能够满足人的需要时,对人来说才是有意义的,意义只有属人性,人也只有在“意义”中才能显示出自己的本质。马克思在谈到自己的认识和观察方式时曾指出:“它的前提是人,但不是某种处在幻想的与世隔绝、离群索居状态的人,而是处在一定历史条件下进行的、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发展过程中的人。”(89)“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社会联系,所以人在积极实现自己本质的过程中创造、生产人的社会联系、社会本质,而社会本质不是一种同个人相对立的抽象的一般力量,而是每一个单个人的本质,是他自己的活动、他自己的享受、他自己的财富。”(90)据此,经典作家还给我们指出了对人的符合实际的观察方法:“是从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出发,把意识仅仅看作他们的意识。”(91)这样,人在其独特生存际遇中领会的生存意义是他自己的,他也必然是属己的生存,即使再“平庸”的人也包含了他最低限度的对自己与处身环境的领会、释义和选择。(www.xing528.com)

当代西方哲学大师海德格尔也表示了同样的认识。在海德格尔看来,理论知识只是此在(dasein)在世存在的一种特殊模式,但它不是此在最基本、最特殊的模式。我们对世界的认识,只是我们在世存在的一种特殊的、派生的模式。存在就是“存在着”:“我们所说的东西,我们意指的东西,我们这样那样对之有所作为的东西,这一切都是存在着的。我们自己的所是以及我们如何所示,这些也都是:存在着的。在其存在与如是而存在中,在实在、现存性、持存、有效性,此在中,在‘有’中,都有着存在。”(92)存在就是一切存在者的存在,而这种存在的意义则是存在者如其所是地存在着。存在者的存在意义要借助“此在”这一特定的存在者对存在意义的“发问”才能得以开展出来,而“观看、领会和理解、选择、通达”这样构成发问的活动“本身就是某种特定的存在者的存在样式”(93)。存在是“招致”、“引发”从而“在场”,成为“是”的,它是一个“涌现”、“突显”、“显露”、“遮蔽者进入无蔽领域”、“解蔽”的过程。如何把握“在”呢?海德格尔认为,人的在场(此在)可以领会在。“不使在如此展开,我们根本不可能成为‘人’”。(94)同其他一切存在者相比,此在具有三层优先地位。“第一层是存在者状态上的优先地位;这种存在者在它的存在中是通过生存得到规定的。第二层是存在论上的优先地位,此在由于以生存为其规定性,故就它本身而言就是存在论的。而作为生存之领悟的受托者,此在却又同样原始地包含有对一切非此在式的存在者的存在的领会。因而此在的第三层优先地位就在于它是使一切存在论在存在者暨存在论上[ontisch—entologisch]都得以可能的条件。”(95)

可见,在海德格尔看来,对“此在”之“在”的意义或个体的人的存在意义的理解与把握,对于一切存在者的存在意义的理解与把握具有优先地位,它构成了解说一切存在者之存在意义的先决条件或先在的可能性,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其他一切存在论所源出的基础存在论必须在对此在的生存论分析中来寻找。”(96)只有当“存在者”被“此在”所理解时,“存在者”才能获得自己的意义。而“理解”在海德格尔看来,则是个人把握自身存在可能性的能力,它不是某种主体所占有的东西,而是人处在他的世界中的方式,个人通过对自己生存活动及对象的意义的阐释、揭示、把握,实现着自我理解和自我超越。所以,“意义”首先是个人对“存在者”的理解,理解首先是个体性的。

认识是意义与关系的建构,认识对象无论是作为一种事物、一种关系或者一个问题都不是完全“独立的”,他们与认识者的兴趣、知识程度以及价值观念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正如哈贝马斯(Habermas)所强调的,一切科学认识都是以兴趣为基础与前提的(97),不是认识对象“激发了”认识者的兴趣,产生了认识者的行为;恰恰相反,是认识者的兴趣及其与认识行为有关的条件“选择”了认识对象,“制造”了认识对象。具体到科学认识领域,对一个事物或现象的解读,首先是研究者个人对这个事物或现象的理解和领会:光为什么会沿直线传播是因为它具有粒子性,光为什么会产生干涉、衍射现象是因为光具有波动性、微观粒子具有波粒二相性、在微观领域存在“测不准关系”等,这些认识,并不是一开始就是社会性的认识。所以,知识并不是“天启”的“神谕”,而是人在特定的环境下对特定事物的相对稳定的理解和领悟。因此,科学知识的本质,就是人对客观事物或现象的解释;科学知识的意义,就是人对客观事物或现象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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