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和分析框架
本研究使用的资料包括实证调查搜集的资料与文献两方面。
实证调查资料主要涉及当今中国大众公正观念(特别是分配公正观)的现状和特征,调查时间为2006年1~2月和8月间。本调查采用立意抽样的原则选取被访对象,最终得到有效样本116份。选样原则为:尽量照顾到不同职业、年龄段(2)、地域(3)的被访者,以便获取尽可能多样的公正观念及原则。调查采取问卷和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运用问卷获取被访者的基本信息,运用访谈深入了解被访者的公正观念及原则。在设计访谈提纲时,考虑到不同的人际关系模式及运行机制可能对公正观念及原则产生的影响,我们把公正观涉及的领域区分为家庭(4)、学校、工作场所和社会政治领域。
文献资料主要是已发表的相关论文、专著和未发表的学位论文中使用的有关案例与访谈资料,内容主要是20世纪初到改革开放前这段时间内人们的公正观念和原则。鉴于以往研究中极少涉及这方面内容,故资料非常有限。从而,较之于对当前中国大众所持公正观念和原则的描述分析,本文对历史上公正观念的说明显得相对薄弱。这有赖于进一步的资料发掘和收集来弥补。
本文将研究范围限制在分配公正领域,将分配的对象界定为有价值的资源,包括地位、收入、福利、机会等。研究发现,衡平原则、需要原则、平等原则、权利原则,以及差序(5)、情理原则都构成了中国人的公正原则。尽管发现了多达六种具备正当性的公正原则,但根据平等与否可将其分为两类:一类是平等原则,具体而言,平等、平均(主义)都在此范畴内;另一类是不平等原则,衡平、需要、权利、差序(包括纵向的“等级”与横向的“关系”)都属于此类,但不平等的程度有所差异。而情理原则、需要原则需根据具体内容才能判断究竟属于平等还是不平等原则。
基于平等/不平等的二分原则,根据分析所得结果,笔者将“分配对象”分为地位与其他资源(包括收入、福利、机会等)两方面。对人们所持的多种公正原则的纵向比较分析发现,“地位”和“其他资源”是相对显著的两个维度,而且这种划分也最能发现公正原则正当性秩序变化的本质:地位分配上的平等化趋势与其他资源方面不平等原则的复归。表16就是对这种变迁的描述:(www.xing528.com)
表16 具有首要正当性的公正原则的变迁
表16构成了本文进行历时比较的基本框架。之所以按照分配对象而非不同领域进行比较,除了前面说到的,这种分类和比较最能发现公正原则变迁的本质之外,主要是出于下面的考虑:土改前可能不存在那么多领域,而只是家庭内/外两个领域。尽管那时人们也或多或少参与学校、社会生活与独立于家庭的工作之中,但参与者非常之少,不足以对整个社会的公正原则作出有实质意义的挑战。另外这方面的资料非常稀少,难以支撑分领域的描述分析。故而有必要对上述四个领域的内容进行概括简化,以利于纵向比较。
下面的分析表明,就分配公正而言,中国人的公正观念(justice attitudes)是不稳定的,同一个领域内部,甚至在同一个话题上也具有多种不同的公正观念,体现的公正原则也呈多元性。平等原则、衡平原则、需要原则、权利原则,乃至等级主义原则、“关系”和内容含混不清的“情理”都构成了公正原则(justice principles)的一部分。就公正原则间的关系而言,“领域模式”与“序列模式”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即:尽管不同领域的公正原则具有通用性,但某些原则只在固定的领域使用,体现出领域内的独特性;另外,就某个议题而言,具有潜在矛盾的原则往往都具有一定的正当性,但其正当性秩序(orders of justification)却可能因人、因场合而异。
在地位方面,公正原则经历了从不平等到平等的变迁,即从基于文化传统和经济实力差异的等级主义过渡到基于权利、义务的平等;在其他有价值资源的分配上,尽管经历了土改、集体化等平均主义实践,公正原则仍然维持了不平等的状态,当然在具体内容上两个时期略有差异。通过历时性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第一,公正原则的变化不是一个取代另一个,而是其次序、结构的变化,是相对显著性(relative salience)和正当性秩序(orders of justification)的变化;第二,国家在这个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它的作用方式既有消灭、代替,也包括利用、动员、创造;第三,在这个过程中,可以发现偶成性(意外后果)对于认同结构变迁的重要作用——旨在抹杀个人的集体化实践导致了个人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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