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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水平与税务公正感-社会公正观研究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现象2根据收入水平划定税务交纳份额,这符合公共利益,但自身作为因素弱,评价上有不公正感,但可接受。换个角度,如果我们把“勤劳致富”当成是人们认可的最标准的公正分配,则其他分配类型的公正程度,就可以用其和“勤劳致富”的距离来衡量,这样我们就得到一个坐标分布,可以以之观察人们对不同分配议题公正性的接受程度。最后,没有一个受访者对于“勤劳致富”的公正性提出疑问。

收入水平与税务公正感-社会公正观研究

现象2

根据收入水平划定税务交纳份额,这符合公共利益,但自身作为因素弱,评价上有不公正感,但可接受。有14个受访人认可缩小合理差距的公正性。

显然,两种原则交互使用的各种情况下,人们的公正感强弱不同。

如果我们把“找关系”和“能力成因”(14)也加进来,根据这些现象符合自身作为和公共利益原则程度的不同,其带给人们的公正感程度如表15:

表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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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表15中各项,既是一个公正程度的序列,又是一个不公正程度的序列,所以,一个分配行为越处于表的两端,则其公正感受越容易被辨明,公正或不公正感越强烈;反之,越处于中间,则越不容易被辨明,感受也不强烈。

换个角度,如果我们把“勤劳致富”当成是人们认可的最标准的公正分配,则其他分配类型的公正程度,就可以用其和“勤劳致富”的距离来衡量,这样我们就得到一个坐标分布,可以以之观察人们对不同分配议题公正性的接受程度(见图20)。(15)(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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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0

这次调查采取了深度访谈而非态度量表的形式,所以不能从实证的角度,对这七个议题的评价进行准确测量,这是下一步需要继续做的工作。但是,这并不能说明上述表格和坐标图毫无可检验之处。

首先,对这些现象提出反对的受访者人数可以说明问题(16),在116个受访者中,除去13个缺少资料外,没有一个受访者认为,“贪污”和“非权力性经济犯罪”是公正的、应该的(17);有1个对“成分制”表示出较小敌意(18); 11个分析出了“找关系”现象中存在的合理性; 1个对“投机倒把”表示了一定程度的理解(19); 56个受访者对能力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持财富差距合理观点的47个受访者中,认为需要缩小差距的有19人。最后,没有一个受访者对于“勤劳致富”的公正性提出疑问。考虑到其他因素(20)的影响,这样的数字是可以理解的,其大致上还是反映了我们的结论。

其次,受访者评价这些现象的语言,也可以作为衡量公正程度的标准。12—0005号受访者的分类及其措辞很能说明问题,他分别用“尊重”、“制裁”、“扶持”、“不应同情”来对应不同的分配方式:

富人如果遵纪守法、诚实劳动,就应该受到尊重;如果通过非正常渠道、投机取巧富起来,社会就应该制定约束机制,制裁其不正当收入。穷人如果因为自然灾害,包括疾病、送娃上学难,就应得到社会的扶持;如果他天生懒惰,尤其在同样的社会环境中因为懒惰而无法致富,就不应该同情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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