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族关系内涵的扩展
新中国民族关系的内涵,从新中国成立之初,到进入新世纪,经历了一个内涵发展变化的过程,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国家建设不同的要求和民族关系发展的不同阶段的特点,决定了民族关系的内涵偏重于不同的方面,从总体上看,民族关系的内涵是一个一脉相传的体系,但是在不同的时期,其包含的内容发生了一些细微的变化。
首先,回顾1949年新中国成立伊始,中共中央关于民族关系的基本定位是要构建社会主义“平等、团结、互助的新型民族关系” ,经过数年的努力,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时,构建新型民族关系的基本目标初步实现,各个民族基本上实现了在国家层面上和法律规定上的地位平等。通过开展民族工作,各个少数民族初步对新兴的国家政权内化、认同,民族团结具备了基础,各个少数民族在恢复和发展经济、解决温饱问题的过程中,在国家民族政策的调节之下,基本上按照互帮互助的要求建立彼此之间的关系,尤其是汉族对少数民族的帮助,使少数民族居民逐步认同了中国这个以汉族为主体民族的多民族国家。可以说,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时,平等、团结、互助的新型民族关系已经初步建立。事实上,强调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关系,是因为在新中国建立初期,国内民族关系要解决和关注的主要问题有三个:一是要尽快巩固新兴国家政权、取得各民族对新兴多民族国家共同体的承认,使各项制度的实施具有一个基本的完整政治体系的支撑,毕竟少数民族对国家政权承认的前提,就是必须要在这个国家体系之内取得合法的地位,故而要强调“平等” 。二是中国是一个新兴的国家政治体系,经历了战争和革命之后,民族之间难免存在这样那样的隔阂、矛盾和问题,面临着亟待恢复正常秩序的国家经济、政治、文化体系,必须要尽快整合来自于民间的各种建设力量,消除隔阂、团结在统一政治体系内部,集中各种社会资源来进行国家的修复和发展,故而必须强调“团结” 。三是由于国家的经济已经发展到一种接近崩溃的边缘,在这个关键的时期,无论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都没有更多的经济资源可资利用,仅依靠单方面的力量无法独自发展,必须要整合在一个利益层面上,共同帮扶进行建设,才能够实现经济恢复与国家发展的双赢,因此,必须要强调“互助” 。事实上,经过了这个短暂时期的强调,民族关系的上述定位的确对国家的政权巩固、经济恢复、国力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民众基础。
其次,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国家的经济实力得到了恢复和适度发展,逐渐能够支撑起新兴国家政权的正常运作,各个民族的基本生活、生产状况也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改善,国家向着经济发展的更高层次前进。在这个时期,民族关系的基本定位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在平等、团结、互助的基础上,增加了经济发展与建设的内容,加上了“共同繁荣” 。实际上,对于共同繁荣概念的提出,当时的国务院总理周恩来提出了“共同进步”之说,最后定位为“共同繁荣” 。1957年3月25日,周恩来在中央民族工作座谈会上发表了题为《民族区域自治有利于民族团结和共同进步》的讲话,首次提出了各民族共同进步的概念;到了1957年8月4日,周恩来在民族工作座谈会的总结讲话《关于我国民族政策的几个问题》中,列专节阐述了关于民族繁荣和社会改革的问题。[11]在这次讲话中,关于民族关系的一个新定位被明确提出,民族关系的内涵扩展为“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 。区分共同进步和共同繁荣两个概念,共同进步更加强调的是少数民族的经济、社会,尤其是意识形态也要同汉族一样发展和前进;而共同繁荣的经济色彩更加浓重,更加侧重于强调少数民族和汉族的经济发展、政治文明和文化弘扬,其所包含的内容比共同进步更为丰富和客观。(www.xing528.com)
再次,到了“十年内乱”时期,民族关系的发展遭遇重大政治运动的影响而逐渐停滞,此时的民族关系本身已经陷入囹圄,就谈不上其内涵的发展了。“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国家的各项制度恢复和发展起来,民族关系又重新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这时的民族关系内涵,仍然是以强调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为主要定位,受到国家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的导引,民族关系也日益强调经济建设和经济发展的中心,如果要区分此时和1956年以后的民族关系内涵的微妙变化,则主要是侧重点的不同,1956年的民族关系的政治色彩、意识形态色彩相对浓重,而1978年以来到新世纪前夕民族关系强调的主要是民族经济发展的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更加客观和淡化了意识形态的色彩,增加了经济建设的内涵。
进入21世纪以来,国家的民族政策导向发生了一系列变化,更加注重全面推进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步伐,提升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振兴民族地区经济体系。在改革开放的加速发展时期,民族关系的基本表述没有发生较大的变化,仍然以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为基础,但是其内涵却大大拓展。在新世纪国家制定和全面部署西部大开发的民族地区发展战略时,江泽民曾经用到了“全面振兴和共同繁荣”的概念,[12]这是对平等、团结、共同繁荣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内涵的一个发展。由于中西部地区,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速度过缓,发展活力不足,与东部沿海发达城市之间的区域性差距越来越大,国家才提出要以国家重大战略的形式来推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策略,这一策略扩充了民族关系的新内涵,在强调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基础上,增加了“全面振兴”的词汇,对民族关系的全面发展注入了新的要求和新的定位,推进了民族关系向更高层次发展。
21世纪之初的数年之中,中国的经济建设持续进行,社会发展进入更加多元化和复杂化的层面。中国在经济发展达到一定程度的同时,许多的社会问题凸显出来,社会建设和民间力量的发展不足,造成了经济巨人与社会畸形的不协调状况,与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和发展相悖的是社会管理制度的惰性和缺失所积累的结构性弊端。在经济持续多年发展的荣景之下,政府对经济的关注度掩盖了对社会问题的考量,使得社会发展和民间力量的培育迟滞,这些掩盖在经济繁荣景象之下的瓶颈问题,蕴藏着一系列社会危机。进入新世纪,在国家花大力气使民族地区经济加速发展的同时,民族关系中的一些制度结构性问题也显示出来:少数民族民族意识的兴起和逐渐强烈,使得民族地区的政治参与旺盛,利益表达和利益输出远远超出了制度所能够容纳的限度,对政府管理带来了巨大压力,而民间利益疏导系统建设不健全,政府对非政府组织的有效利用率较低,造成了来自于民间和社会的考验,这种情况在民族地区受到民族文化和民族意识的影响而表现得比内地省份更为猛烈,对民族关系的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负面的影响。在这样的时代背景和基本状况之下,国家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方略,开始着眼于建设社会管理体系,解决制度的结构性矛盾,平衡民间的矛盾,引导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关注政治参与、利益输出和利益表达。在这个基本的国家发展策略进行全面确立和落实以后,民族关系的内涵又增加了一项重要的内容——和谐,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注重经济与社会、政治、文化的和谐;在强调民族关系平等、团结、互助、共同繁荣之外,还要考虑到微观层面的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国家的重大民族工作会议上体现了民族关系定位的这一变化,胡锦涛在2005年5月27日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四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工作大会上的讲话指出:“今天,我国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 ”[13]由此可见,在新世纪,中国民族关系的发展不断增添新的内涵和内容,和时代发展的脉搏跳动相契合,与中国发展的步伐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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