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继续解放思想 增强民主监督实效
政协舟曲县委员会
一、民主监督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存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和不接受监督的问题。首先从政协自身来说,部分存在不愿和不敢进行民主监督的问题。有的认为民主监督与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和法律监督相比,缺少刚性,是“柔性监督”,与其说了白说,还不如不说;有的对民主监督在思想上有顾虑,既担心得罪领导和相关部门,影响外部工作环境,又担心对一些重大和敏感问题监督不善,把握不好“度”会引来自身的麻烦;在工作中,一些基层党政领导确实存在不虚心接受民主监督的问题,认为刚性监督有约束力,不得不接受,而政协的民主监督不具有约束力,无足轻重,因此常出现政协提案办理中“答非所问”,反映的社情民意没有“下文”,调查研究提出的好的建议得不到真正落实等种种情况和问题。
2.在民主监督的对象和工作方法上,虽然《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政协章程都对实施民主监督的范围和监督方式作了明确规定,但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普遍存在监督一般事情多,监督重大事项少;监督基层单位多,监督领导单位少;监督经济工作多,监督其他工作少等情况,给社会造成政协民主监督没有力度和范围偏窄的印象,影响了民主监督的社会效果。
3.民主监督的效果不理想。一是民主监督的程序化不强,实施不够规范。二是在监督对象掌握不准,在监督意见上深度不够,引不起党政领导对民主监督的真正重视;三是有些部门聘请民主监督员、监察员和行风评议员流于形式,导致应有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四是有些被监督单位对民主监督提出的正确的批评性意见和建议表面重视,实际轻视、文字上重视,行动上轻视,存在应付思想。上述情况造成了民主监督的弱化,影响了民主监督工作的实际效果。
二、解放思想,正确把握民主监督方向
1.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对重大的民主监督内容和部署要主动向党委请示汇报,对监督的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反映,自觉接受党委的指导,切实将民主监督的各个环节都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确保民主监督的正确方向。(www.xing528.com)
2.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要敢于讲真话、讲实话,监督的内容要始终符合时代的要求,不断探索监督的新途径、新形式,做到与时俱进。
3.三是必须服从于大局。着眼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找准发挥政协优势的结合点,紧紧抓住事关全局的、党委政府重视的、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通过民主监督的方式,使问题得到解决。
4.必须发挥政协整体功能。充分调动和发挥政协委员的作用,利用政协和整体功能来推进民主监督工作。
三、构建三大机制,增强监督实效
1.以观念导向为前提,完善民主监督的参与机制。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一种双向行为,离不开各方面的支持与配合。我们首先要加大自身的宣传力度,主动加强与党政部门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反馈信息、达成共识;加强与人大的联系与协作,争取他们的支持与配合。同时,还要加强与纪检、新闻等系统的联系与沟通,使民主监督与纪检监督、舆论监督相互配合,相得益彰,为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从而营造出党政部门与社会各界自觉参与和接受民主监督的良好氛围。就政协本身而言,要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帮助政协委员更新观念、增长知识、解放思想、超越自我,按照“尽职不越位、帮忙不添乱、切实不表面”的要求,处理好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的关系,敢于讲真话,说实话,努力把民主监督提高到新的水平。
2.以程序建设为支撑,完善民主监督的运行机制。坚持决策监督与执行监督相组合。政协的民主监督多属事后监督,提前参与、立即参与和全程参与监督较少,这是一种被动式的民主监督,但事实上,政协也可以在事前、事中把自己的意见通过各种形式予以通报、公开和反馈,寻求主动的决策监督方式,从而使民主监督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展开。专项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监督主题上,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监督对象上,把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机关作为重点;监督内容上,以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为重点;监督形式上,坚持以协商讨论和批评建议为主要形式;监督角度上,要牢记政协的性质,摆事实,讲道理,做到监督不越位;监督保障上,要把建议案、主席督办作为重点。
3.以创新监督为载体,完善民主监督的保障机制。突出“四个结合”:监督与协商议政相结合。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全委会、常委会上进行重点协商和专题协商。每年选择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要问题,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进行调研视察,形成有见解、有分量的调研、视察报告。二专委活动与界别小组、联络组活动相结合。建立政协领导联系委员联络组、专委会联系界别活动组、界别活动组和联络组联系委员、委员联系各乡镇的“四联”机制,促进民主监督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评议与视察、提案相结合。一方面,在对有关部门民主评议前搞好调研视察,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另一方面,在民主评议后,把一些重点、热点问题写成建议案、提案等报送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促进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民主监督与法律监督相结合。组织委员对公、检、法工作进行视察,配齐并支持委员中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积极参与案件的审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力求使所提出的批评客观公正,所提出的建议有很强的针对性、可行性和操作性,所出的主意是真招、实招和高招,使政协的民主监督真正做到“监”到点子上,“督”到关键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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