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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具体到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它以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为基本内容和特征。正如有论者指出的,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职能、特点无一不涉及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内容,在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政协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同时存在于人民民主制度之中,构成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显著特点。

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

人民政协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路宪民 何瑞林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社会是在人们实践的基础上由许多因素按照一定方式组成的复杂结构。人们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必然发生三方面的关系,即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思维的关系,与这些关系相联系,相应地形成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意识三大结构和物质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三大领域。随着人类社会由野蛮状态向文明状态的过渡,这些领域的进步状态表现为社会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在这个意义上,政治文明可以看作是社会政治生活中相对于蒙昧和野蛮而表现出的一种政治进步状态。作为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在政治实践中取得的文明成果,它同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构成人类文明的三大存在形态,并成为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政治文明通过一定的合理的社会制度,可以更好地组织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生产、供给、分配和消费,为人们支配和享用文明成果提供制度保障,也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生产和再生产提供发展动力。历史的看,人类政治文明的演进有若干特征,其一般走向是从暴力政治走向协商政治;从权力政治走向权利政治;从无序政治走向有序政治;从垂直政治走向平面政治。它注重以协商政治为导向,通过谈判、妥协、让步来获得政治问题上的共识和认同。在这个意义上,协商政治可以看作是人类政治文明演进的基本趋势和进步的主要标志。具体到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它以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为基本内容和特征。这其中,人民政协扮演了十分重要而又特殊的角色。正如有论者指出的,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职能、特点无一不涉及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内容,在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作为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主政治实践的成果和中国人民政治智慧的结晶,人民政协集政党政治、政治制度的民主化和国家治理方法的法治化等现代政治文明的成果于一身,可以说“这种民主协商方式,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一大创造,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一大特色、一大优势”。之所以如此说,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它是具有鲜明特色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集中体现

政治文明是由“政治意识文明、政治制度文明和政治行为文明”三个部分组成的有机整体。其中,政治制度的性质在政治文明的概念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包括作为国体人民民主专政,作为政体、同时又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具有鲜明特色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我国政治制度中,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协是实现民主的重要组织和形式。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政协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同时存在于人民民主制度之中,构成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显著特点。作为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人民政协是对我国的根本制度——人民代表大会的一种有益补充,从政治文明的演进趋势来看,人民政协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既体现了政党政治这一民主政治的基本形式,又符合协商政治这一民主的基本潮流。

政党政治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集中体现,由于政党协助人民表达政治上的要求和愿望,因此,政党参与是一个国家政治参与的核心。在我国,人民政协在这一过程中尤其重要,它从制度层面上为我国公民实现有序参与提供了最重要、最经常的形式,与人民代表大会不同的是,人民政协在其构成、功能上有其自身的特点和优势。政协参与人士的代表面极其广泛,从构成上来看,政协委员按照党派、界别划分产生,包括了中国共产党、八个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工会、妇联以及教育科技宗教等界别。为各党派、阶层参与政治生活协商国事提供了政治途径,建构了中国政治参与中一种非常特殊的“政治协调结构”。为各党派、各阶层广泛的参与政治活动提供了渠道。通过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渠道,我国社会各阶层、各界别、各党派、各团体的代表能经常有序地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事项的协商讨论。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不同于西方的一党制多党制,西方的政党制度,不管是多党联合执政,还是两党轮流执政,都表现出资产阶级政党间的相互攻击和倾轧,而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强调的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在关系上各民主党派和共产党不是在野党和反对党,而是同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参政党,在国家重大问题上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进行民主协商,其目的是通过广泛的参与协商,集中力量办大事,同时它强调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相互监督,有利于促进共产党领导的改善和参政党建设的加强。“这既避免了多党竞争、相互倾轧造成的政治动荡,又避免了一党专制、缺少监督导致的种种弊端,我国政党制度的巨大优势就在这里,同国外一党制和多党制的根本区别也在这里。”在合作方式上,凸显协商这一现代民主的基本价值,“民主政治就是协议的政治”。在政党制度上,就是致力于建立以制度化协商为主要手段,而不是以竞争作为党际之间互动的主要形式,现代政治系统的运行过程,也可以看作是协商合作的过程。尤为值得一提的是,人民政协所实现的这种民主协商方式,是与我国的文化传统相适应的,体现了中国文化崇尚“和合”的传统。按照英国学者密尔在《代议制政府》一书中的观点:“政治制度是从该国人民的特性和生活中成长起来的一种有机产物,而不是故意的目的的产物”,“制度必须有历史的基础,制度必须与民族惯例及性格和谐一致。”人民政协这一富于中国特色的民主形式的创设,绝非偶然,它在中国确立、发展有着深厚的历史基础和文化渊源,与中国的政治文化密切相关。他和中国哲学奉行“和”的思维和政治价值观念上的和谐是一脉相承的。中国的传统文化强调和合。从价值层面看,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以“和”文化为内在精神和显著特征,体现在政治上,强调共济、和谐,倡导“和而不同”、“求同存异。”所谓“和”就是各种异质因素的和谐共处,“合”就是各种异质因素的相互融合。要达到“和合”,就要做到“和而不同”,即既坚持原则又尊重差异,既相互碰撞又达成共识,兼收并蓄、博采众长,以实现“和谐而不千篇一律,不同而又不相互冲突;和谐以共生共长,不同以相辅相成”。这种强调共济、互补,要求包容和吸纳不同的意见、不同的利益要求的理念构成了中国政治文化传统的基本内核。人民政协可以看做是这一思想的集中体现,今天看来,政协作为对人类政治文明的一大创造和贡献,它既符合当今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趋势,又承接了中国文化和政治文明的核心理念。正是这一点凸显了政协的特点和优势,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在论及多党派合作的问题时邓小平指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多党派的合作,这是我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也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www.xing528.com)

二、它很好地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这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特征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制度它的基本内涵就蕴涵在人民权力这一过程之中,这其中广泛的政治参与是一个关键,通常对被治理者政治参与的宽容程度,参与国家治理的人数多寡被看成是衡量政治文明的一个重要指标。正如有论者指出的,政治参与在所有关于政治的理论研究和经验研究中都是一个核心概念,它在民主的分析中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广泛的参与是不同民主政治的共同价值取向,也是当代民主政治发展的基本趋势。具体到中国,人民政协组织的本质就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的。历史的看,人民政协从诞生之日起,就是统一战线与人民民主相结合的组织,作为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最早的政治形式,政协具有“代表全国人民”的民主性质,它一度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人民政协在组织上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在政治上具有最大限度的包容性,它囊括了各个党派、阶层,是大团结、大联合的象征。人民政协的组成原则是广泛团结各方面人士,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力求把一切能够联合的力量都联合起来。从成员来看,人民政协具有来源广泛,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特点,它汇集了各方面的专家学者、社会知名人士和精英分子。从职能和使命来看,它“致力于社会阶层及其政治意识多样化情况下的政治协商,致力于对现代性政治文明的诉求”。人民政协从工作的出发点到目的都与发扬民主和人民当家做主有关,是为了让人民有表达的渠道和说话的机会,让人民通过本界别的代表参与到国家政治生活当中。它围绕团结社会和发扬民主这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这三项主要职能。正如有研究者指出的:从具体的工作内容和方式来看,政协工作最能直接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就是反映社情民意。政协委员来自各个界别,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很容易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怨所盼,政协委员把这些“第一呼声”集起来,通过政协这个最贴近党委和政府的政治组织及时送达领导层,就能使党委和政府及时了解群众的愿望,集中群众的智慧,结合有关工作进行检查、整改,不断完善各项工作。这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群众—政协—党委政府”模式,政协就是要当好联系群众与执政者的纽带、桥梁,让广大群众在人民代表大会之外还有一个广阔、合适的渠道提出自己对执政者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实现自己当家作主的权利。政协越是积极有效地反映社情民意,就越能推动党委和政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快政治文明建设的步伐。不仅如此,政协还可以利用其优势,在整合国家与社会关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通过在国家与社会之间构建双向、多维的传输路径起到桥梁纽带的作用,政协通过自身的选举、会议、提案等,在人民代表大会之外建构了中国政治运行的辅助平台。一方面,人民通过政协进行更为广泛的参政议政,并借此平台,对执政党、政府等实施一定程度的民主监督;另一方面,执政党、政府则通过政协集纳政策咨询,提高决策的效度,完善政府过程。尤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诚如“十六大”报告指出的,当前我国的社会阶层除了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以外,还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社会阶层的分化带来利益结构的多元化和政治表达途径上新的要求。人民政协构成的广泛性有助于这一功能的实现,能在一个社会分层和利益日益分化、社会组织生活方式日趋多样化的社会里,为人们广泛的政治参与提供通道,有助于社会的稳定与团结。

三、作为一种制度特征,它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政治文明的又一核心——法制

法治原则是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的一个重要诉求。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既是一种行为规范文明,还是一种程序化文明,是实质(价值)合理性和形式(程序)合理性的统一。他以公民社会为基础,寻求与之相关联的一系列社会价值或原则的实现。诸如“私人领域、公共领域、志愿性社团和社会,个体性、多元性、公共性、参与性以及法治原则组成公民社会的基本价值和规范体系。”这其中法制尤其重要,正如虞崇胜在《论政治文明的内在灵魂》一文中指出的:“程序和规范的形式,具体反映出政治行为文明的程度,因此可以将‘有序’称为政治行为文明之魂”。因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政治行为的规范化就成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这不仅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也是协商政治的内在追求,一般意义上协商政治被看做是“基于民主程序的协商性价值偏好和由此产生的协商性运作程序、制度体系运作及其发展的民主政治。”具体到人民政协,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其基本价值和追求。中共十六大报告提出:“要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人民政协的“三化”建设,就是要促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建设。政协的“三在前三在先”制度,集中体现了人民政协的民主协商性。“三在前三在先”就是:坚持重大问题协商在党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决定之前;制定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事关人民生活的重大问题,先协商后决策,制定关系全局的重要政策法规,先协商后通过,对重要人事安排,先协商后决定。人民政协这种民主协商性,充分体现了政治行为文明之魂“有序”。政协不仅将规范化、程序化作为自身的行为准则,它还通过民主监督将制度、规范、程序的维护作为自己的使命。作为制度形式和治理机制,政协强调对政治权力的制约,以防止权力的异化。按照一些学者的观点,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为此,必须通过民主监督,才能确保国家的权力真正服务于人民。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有多种监督形式,主要包括党的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这些监督形式从多角度、多层面共同构成比较完备的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与一般的社会监督不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政治性监督。就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内容来看,它基本上是一种政治性监督,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就监督的目标和方式来划分,监督有对抗性监督和合作性监督。人民政协对执政党和政府的民主监督,不是为了改变执政党和政府地位,而是要改进执政党的领导和政府的工作。或者说就达到的目标和监督的方式来看,它是一种合作性监督。同时它还具有监督形式多样性和灵活性的优势。人民政协的这些监督形式构成一个全方位、多样性的监督体系,有助于人民当家做主权力的实施和政治的民主化,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建设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作者路宪民系西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何瑞林系甘肃政法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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