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水资源定价方法
1.水价确定方法的分析
水价是否合理,对水权配置和管理具有决定性影响。必须结合跨流域调水工程特点,提出合理的供水价格计算方法。[10]水价确定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全成本定价、边际机会成本定价、用户承受能力定价以及两部制水价。
(1)全成本定价。指合理的水价应该体现出水资源的全部成本,具体指资源水价、工程水价和环境水价。
水价=资源水价+工程水价+环境水价
资源水价是水资源稀缺价值的度量,是使用水资源付出的代价。水资源短缺的时候,用水机会也随之变得更加珍贵。资源水价体现出国家对水资源拥有的产权,国家享有水资源所有权及其收益,这部分收益可纳入中央财政,是全社会的财富。在水权交易过程中,水资源使用者获得了对水资源进行使用的权利,但必须相应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这是保证水资源持续供给最基本的前提条件。
工程水价指水处理成本和产权效益,体现了供水企业的劳动价值,通常要满足补偿成本、合理的利润要求,包括取水、生产水的成本等及其收益。
环境水价是指由于维护生态系统健康、实施污染治理而必须发生的费用。水污染治理费是环境水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污水排放者排放的污水对水资源所有权人的侵害;废水对利益相关者造成的损失;治污者治理污染耗费的成本;由于水的不合理使用对环境、经济和社会等各方面造成的危害。当前,我国污水处理费非常低,只能体现部分环境水价。
(2)边际机会成本定价。用机会成本确定自然资源的价格,意味着不仅隐性成本应当列入成本,而且外部性成本也应当计入其中。如果从代际公平理论看,后代人的环境资源权益损失亦应当列入成本。边际成本指单位供水增加后,引起了成本的增加。在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上,倘若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此时则市场出清,这时边际成本就是价格。也就是说,水价即生产最后单位供水量的成本。边际机会成本理论从经济学视角出发,对资源利用的后果进行了度量。
按照边际机会成本理论,边际机会成本(MOC)由三部分组成:边际生产成本(MPC)、边际使用者成本(MUC)和边际外部成本(MEC)。边际生产成本指为了获得资源,必须投入的直接费用,如为实现跨流域调水投入的各种费用:调水工程费用、输水费用、环境保护费用等。边际使用者成本是使用该资源的人放弃的净效益。边际外部成本指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它们之间的关系用公式表示为:
MOC=MPC+MUC+MEC
MOC表示消耗自然资源的费用,是使用者为资源消耗行为付出的价格P。当P<MOC时将会刺激行为者过度使用资源,P>MOC时便会抑制行为者的正常消费。[11](www.xing528.com)
(3)用户承受能力定价。这种定价方法考虑了人们的心理承受能力,以避免超出一定限制,人们心理和行为出现异常变化,将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如针对跨流域调水工程制定的水价需要被用户所接受,供水水价不能超出用户的承受能力。水权交易过程中,水权交易价格在用水户的承受范围内,用水户才能接受,如果超出用水户的承受能力,就会引起用水户不满。这种对社会收入进行再分配的方法,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向一些用水户供水,而以高于成本的价格向另一些用水户供水,以弥补亏损。
水是人类生产生活必须的资源要素,制定供水价格应广泛考虑不同群体的需要,保证低收入者也有支付水费的能力。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地区贫富不均,为了确保水资源公平分配,在费用分摊上必须有所区别。
(4)两部制水价。两部制水价由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构成。基本水价包括跨流域调水耗费的固定成本、管理费用等。计量水价包括水资源费等,还包括利润、税金。两部制水价的基本公式是:
两部制水价=基本水价+计量水价
两部制水价的最大特点,是强调固定成本通过基本水价补偿,可变成本通过计量水价补偿。
2.跨流域调水水价的构成
跨流域调水水价构成应该包括:水资源费、各供水环节之间原水价格、输水成本、水厂水处理成本、经营利润、税金及污水处理费等,其中包含了资源水价、工程水价和环境水价。但是,对于我国跨流域调水管理来说,全成本定价各项成本充分实现还过于理想化。事实上,跨流域调水工程投资巨大,水价确定更加复杂,资源水价、环境水价的测算及其社会影响也往往难以权衡。
边际机会成本定价在法国等欧盟国家有所应用,这种定价方法几乎考虑了开发利用资源有关的全部成本,是资源定价方法中比较完整的一种。在跨流域调水水价机制运行过程中,调水区不但投入了大量污水治理、生态保护的成本,而且丧失了发展的机会成本,水价制定应尽可能考虑全面。但边际机会成本法在实际应用中有赖于良好的投资、租税和补贴等政策,计算起来也比较复杂,许多国家还处于对其研究的阶段,我国相关研究只在北京、上海展开,并未在其他地方广泛进行。
用户承受力定价能够使某些地区或用水户回避较高的供水成本,但难以平衡跨流域调水沿线不同地区或用水户的利益。
两部制水价在应对跨流域调水问题时更显优势,它将跨流域调水工程供水成本中年固定运行费用与可变运行费用分成两个方面。一方面,跨流域调水工程的建造成本、运行成本都很高,必须有足够资金回收才能保证工程良性运行。两部制水价与我国传统单一制水价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它把供水的固定成本列在基本水价中计算,这部分水费与是否用水或用水量多少没有关系,以确保不在于用水多少,调水工程都能够回收成本、正常运行。因为不管跨流域调水沿线水资源买卖是否发生,工程运行的固定费用、折旧费等都会发生,如果不对其进行补偿,调水工程就不可能正常运转。另一方面,计量水价主要补偿变动成本。跨流域调水管理常常面临的问题是:由于天然降水分布不均,水资源供求关系的变化非常大。丰水季节,受水区表现出较低的购水需求,则调水工程经济收入少,甚至无法维持其正常运行。枯水季节,受水区水短缺严重,购买水资源的愿望强烈,则调水工程经济收入颇丰。也就是说,基本水价能够确保跨流域调水工程正常运行;计量水价起到调节作用,在丰水期鼓励用水户提升用水幅度,枯水期则促使用水户节约用水。两部制水价兼顾供需双方利益,有利于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但是,尽管两部制水价对调水工程效益有较好考虑,在解决资源环境问题方面却存在不足。我国跨流域调水应实现水价的综合运用,以两部制水价为基础,吸收其他定价方法,特别完全成本定价法的优点,对水价灵活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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