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 区域创新理论与园区创新集群培育
1)区域创新理论
“创新”概念最早是由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J.A.Schumpeter)提出,他于1911年出版了德文版《经济发展理论》一书,1934年被译为英文版,首次使用了“创新”(innovation)一词。他把“创新”界定为“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或供应函数,是在生产体系中引进一种生产要素或生产条件进行新的组合”。随着创新理论进一步发展、扩充和完善,创新研究分为以索洛(R.M.Solow)为代表的技术创新学派和以诺斯(D.North)为代表的制度创新学派两个基本分支。20世纪80年代末至20世纪90年代,英国著名的技术创新学家费里曼(Freeman,1987)教授在研究日本经济政策和经济绩效时首先提出了“国家创新系统”(national innovation system)的理论,该理论又进一步分为宏观学派(Nelson,1993)和微观学派(Lundvall,1992)。哈佛大学教授波特(Porter)综合前人的观念,在其1990年出版的《国家竞争优势》一书中指出,国家创新体系应综合考虑宏观因素和微观因素,为此,他提出了国家创新系统的钻石理论模式。随着经济发展区域化趋势的出现,国家创新体系逐步被区域创新体系代替。综上所述,创新理论研究的历史脉络可以图3-2表示。
图3-2 创新理论研究的历史脉络示意图
在此基础上,有关区域创新系统、创新环境、全球化创新等理论相继提出。目前,在区域创新理论中较有影响的理论主要有区域创新系统理论、三元参与理论和区域创新空间网络理论、创新集群理论等。其中创新集群理论专辟小节进行陈述。
(1)区域创新系统理论
英国卡迪夫大学库克教授(Philip Nicholas Cook)对区域创新系统进行了较早和较为全面的理论及实证研究。他在《区域创新系统:全球化背景下区域政府管理的作用》(Cook et al,1996)一书中,对区域创新系统的概念做了详细的阐述。他认为区域创新系统是由地理上相互分工与关联的生产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等教育机构等构成的区域性组织体系,而这种体系支持并产生创新。实际上区域创新系统概念源于演化经济学,它强调了企业经理在面临经济问题的社会互动中不断学习和改革而进行的选择,从而形成了企业的发展轨迹,这种互动超越了企业自身,它涉及大学、研究所、教育部门、金融机构等。当一个区域内形成了这些机构部门的频繁互动时,就可以认为形成了一个区域创新系统。
魏格(Wiig,1995)认为,广义区域创新系统应该包括:①进行创新产品生产供应的生产企业群;②进行创新人才培养的教育机构;③进行创新知识与技术生产的研究机构;④对创新活动进行金融政策法规约束与支持的政府机构;⑤金融、商业等创新服务机构。许多学者都对区域创新系统进行了探讨和研究,如卡尔森(Carlsson,1999)等指出区域创新系统是创新系统的重要分类形式;卡西奥拉托(Cassiolato,1999)在对拉丁美洲国家创新系统的研究中论述了国家、区域、地方创新系统的关系。更多的学者在研究具体对象区域的发展过程中将研究对象看做一个区域创新系统,如阿希姆和邓佛德(Asheim and Dunford,1997)对欧洲区域未来发展的研究,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创新与技术经济研究所(MERIT,1998)对欧洲区域创新战略的研究,萨克森宁(Saxsenian,1994)对美国硅谷和128号公路地区的研究,哈森克(Hassink,1998)对巴登-符滕堡及英格兰东北部的研究,考里根(Corrigan,1992)对莱茵-阿尔卑斯地区的研究等。
区域创新理论在“后福特主义”、“产业群”、“区域的崛起”等经济实践和经济基础上得到充分的发挥,它以系统的、动态演化的观点将区域科学中的制度、文化、组织等因素和新熊彼特主义的创新研究在市场机制起主导作用的背景下结合起来,以解释区域进行系统化创新的能力和潜力以及对制度、组织等环境条件的要求,从而建立了区域学习创新、地方环境和区域增长之间的有机联系,组成了一个分析区域创新和区域经济发展的理论框架。
综合分析国外已有关于创新系统以及区域创新系统的概念,可以认为区域创新系统的概念可分为广义的区域创新系统和狭义的区域创新系统。广义的区域创新系统涵盖了全球创新系统、国际创新系统、国家创新系统、区域(狭义)创新系统和地方创新系统等。狭义的区域创新系统是指国家创新系统和地方创新系统之间的空间创新系统,如省、市、区级区域创新系统等。
区域创新系统的概念自20世纪90年代末引入我国,国内不少学者对其进行了积极的探讨和研究,包括理论探讨和实证研究。冯之浚(1999)认为区域创新系统是由某一地区内的企业、大学和研究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和地方政府构成的创新系统。胡志坚、苏靖(1999)认为,区域创新系统是某区域内由参加新技术发展和扩散的企业、大学和研究机构以及政府组成的,是创造、储备和转让知识、技能和新产品的相互作用的网络系统。黄鲁成(2000)认为,区域创新系统的研究是将区域经济理论与创新理论相结合,研究特定时空范围内的创新问题,以求通过创新求得区域内经济的协调发展。因此区域创新系统是在特定的经济区域内,各种创新相联系的主体要素(创新的机构和组织)、非主体要素(创新所需要的物质条件)、整体协调各要素之间关系的制度和政策网络。潘德均(2001)认为,区域创新系统是指地方内有关部门和机构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推动创新的网络。周亚庆、张方华(2001)认为区域技术创新系统是区域范围内科技体系、教育体系、资金体系、文化、政府和企业等为科学技术而努力的因素相互作用的系统。王辑慈、盖文启(1999)认为,区域创新系统是指区域网络各个结点(企业、大学、研究机构、政府等)在协同作用中结网而创新,并融入区域的创新环境中而组成的系统,即区域创新系统是区域创新网络与区域创新环境有效叠加而成的系统。区域创新系统具有开放性、本地化、动态性和系统性等特点。
刘曙光(2004)以现代区域经济地理学和系统科学的基本原理为指导,结合经济学和组织行为学的有关原理和研究方法,从区域发展与区域创新的关系引出区域创新系统的概念。他认为区域创新系统的概念至少应包括以下基本内涵:①具有一定的空间范围和开放的边界;②以生产企业、研究与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地方政府机构和服务机构为创新主要单元;③不同创新单元之间通过关联,构成创新系统的组织结构和空间结构;④创新单元通过创新(组织和空间)结构自身组织及其与环境的相互作用而实现创新功能,并对区域社会、经济、生态产生影响;⑤通过与环境的作用和系统自身组织作用维持创新的运行和实现创新的持续发展。同时刘曙光还对全球背景下的跨省、地区国际合作创新,省级区域创新,城市群整体创新,城市间一体化创新,城市高新区创新孵化等进行了实证研究。
(2)三元参与理论
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高新区的发展中,政府、大学和企业三方面之间出现了许多问题,而实践证明这些问题是无法由单方面来解决的。于是国际科学工业园协会第九届大会正式提出了政府、大学(科研机构)与企业界三方参与的“三元参与理论”。会议认为,尽管世界各国区域系统的兴起原因、形成过程和发展模式不同并呈现出多样化的状态,但从系统学的角度来分析,任何区域创新系统包括园区创新系统都必然涉及政府、大学和企业三方面。埃茨科威兹(Henry Etzkowitz)认为政府拥有资金和组织调控能力,是技术创新政策的制定者和创新环境的创造者,能够承担一定的技术创新风险;大学(包括研究机构)拥有丰富的知识储量和先进性的技术设备以及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能够敏锐地捕捉市场动态和需求。三个基本要素以特定产业发展为目标,以市场需求为纽带而连接起来,形成企业—大学—政府三重力量相互交融、交叉影响、协同作用、螺旋前进的网络关系(图3-3)。
图3-3 三重螺旋创新模式
三元参与理论强调政府、大学和企业间的互动互联,即产学研合作创新。合作创新是指政府、大学和企业间的联合创新行为,通常以合作伙伴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资源共享或优势互补为前提,有明确的合作目标、合作期限和合作规则,合作各方在技术创新的全过程或某些环节共同投入(范柏乃,2003)。合作创新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分散研究开发成本、降低风险;②获得研究与开发的规模优势;③促进企业间知识的流动,获得企业范围以外的技术专长;④企业合作伙伴间的优势互补;⑤快速获得新技术或市场。
企业—大学—政府三元要素的有机组合已成为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成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战略。世界各国以大学特别是研究型理工科大学资源所建立的研究联盟充分地说明了三元参与理论的实践意义。20世纪70年代,在美国经济陷入严重衰退时,硅谷和北卡罗来纳三角园区都获得了以科技为导向的经济高速增长,它们的发展不是仅在某些特定的领域,而是涉及广泛的社会经济领域,成为推动国家和社会的强大动力,由此产生了广泛的示范效应,美国政府陆续投资建立了众多的科学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大学—工业合作研究中心。这三类中心都建在大学,其目的一方面是引导大学面向产业界,发挥大学多学科的综合优势,开展广阔的跨学科研究,发展新兴学科和高新技术产业;另一方面是吸引企业向中心投资,推动产业界支持大学的科研工作和人才培养,从而加强产业界与大学的联系。美国政府还通过干预企业对“中心”的投资,使大学的这三类中心与企业联系的紧密程度各有不同,以确保这三类中心的研究开发能够合理定位。根据三类中心的性质和定位,美国政府主要是对开展基础理论研究的“科学技术中心”进行投资;对于以科学理论技术化、工程化为主要任务的“工程研究中心”,与产业界、企业界发展密切相关,可以接受企业委托的研究课题,因此其资金以企业为主,政府为辅;“大学—工业合作研究中心”以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为主要内容,其任务是直接为企业服务,因此美国政府在最初5年对其资助后就必须由自己创收来维持和发展。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在政府的推动下也建立了各类中心。
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开始建设类似美国的两类中心,一是国家教育部牵头负责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是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负责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为探索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新途径,加强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中间环节,缩短成果转化的周期,同时面向企业规模生产的实际需要,提高现有科技成果的成熟性、配套性和工程化水平,加速企业生产技术改造,促进产品更新换代,为企业引进、消化和吸收国外先进技术提供基本技术支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是根据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大战略要求,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产业核心竞争能力和发展后劲为目标,组织具有较强研究开发和综合实力的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建设的研究开发实体,以国家和行业利益为出发点,通过建立工程化研究、验证的设施和有利于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机制,培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搭建产业与科研之间的“桥梁”,研究开发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加快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产业技术进步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目前我国国家级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有141个,国家级的工程研究中心共有127个。与此同时,各省、市还建立了省级、市级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
(3)区域创新空间网络
网络是指一组(一群)结点之间的联系和组织形式。创新的网络概念是由罗伊·罗恩威尔提出的,他比较了美国和日本两国的创新活动后认为,它们的创新活动建立在广泛的网络和一体化的基础上。范柏乃(2003)认为,创新网络的特点是网络战略、技术战略、一体化的产品与创造战略、灵活性(组织的、管理的、产品制造的),这是企业适应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的要求而采取的理性选择。区域创新空间网络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区域创新网络等同于区域创新系统,狭义的区域创新空间网络则侧重于其空间特征。
伦德瓦尔和西都(Lundvall and Sydou,1992)首先提出创新网络的两大组成部分,即要素和关系。他们认为创新网络是一个由区域内各参与要素之间相互作用和相关联系而形成的具有创新的各种特征的制度安排,在这个网络中创新知识的产生、传播、渗透以及在各个网络节点内部发生作用是整个网络能够存在和发展的重要特征,并强调了网络对于传播可编码的规范化信息和不可编码的隐含信息在实现创新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西都还对网络的不同层面进行了分类,认为应包括实体中的网络、理论研究中的网络和分析方法上的网络。伊克纳梅第斯(Economidies,1995)在其题为《网络经济学》的论文中对网路的结构类型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他认为创新网络是区域内多元主体参与的、有多种创新资源流动的、开放的创新系统,是一种新的组合与运作方式,是在一定地理区间内的功能指向为创新的,以横向联系为主的开放性的创新系统。网络的交流是多层次、多通道及相对稳定的。在网络的各个单元之间,在各单元内部的各部门之间,以及在单元的内部部门与外部单元之间都存在着充分的交流。目前,国内学者从技术生产联系、信息交流、组织形式等不同角度对创新网络做了许多研究,综合起来,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如表3-2所示。
表3-2 国内区域创新网络的几种定义
关于区域创新网络的基本组成要素即主体,许多学者进行了深入研究。王子龙和谭清美(2003)认为,区域创新网络主要包括企业、大学科研机构、地方政府和培训中介机构,其构架如图3-4所示。企业、大学(科研机构)、地方政府和培训中介机构之间结成了网络互动关系,形成了区域创新网络结构的雏形。在这个网络上,企业、大学(含科研机构)、地方政府和培训中介机构是网络的结点;直线则表示信息、技术、人才、资金以及政策等资源的流动,创新主要发生在结点上。网络的结点既可以是网络中的一个组织单元,如企业、大学等,也可以是组织单元之间通过交流而产生的具有进一步扩散价值和作用的事物和行为,如新思想、新成果等。结点密度越大,联系的结点越多,则交流机遇越多,创新能力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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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4 区域创新网络的基本构架
范柏乃(2003)认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纷纷跨越边界选择性地与其他企业和机构形成长期的、稳定的、互惠的网络关系。这种网络关系既包括正式的、书面的合同关系,也包括非正式的信息交流。各种交易场所、专业化市场以及讲习会、座谈会、公共食堂、文体活动的场所等为企业提供了充分接触、沟通的机会。企业家、技术人员、供应商以及用户和中介人等在这样的场所进行面对面的接触、交流信息,它们自身也形成了网络中重要的结点。琼纽曼(Joanneum,1995)具体描述了一个规范化的网络型区域创新组织模型,该模型强调了关键结点特性、信息流动以及命令、建议等是网络型创新系统的关键要素,并说明在政策程序委员会和股东大会中合作与参与的重要性。
随着研究的深入,国内对区域创新网络的研究已从概念层面的探讨转到实证性的分析。何亚琼和秦沛(2005)提出由区域创新网络、区域创新投入、区域创新产业、行为主体自身创新能力这四个要素构成的区域创新要素关系模型,并通过实证分析发现,区域创新能力的大小不仅取决于区域内各创新行为主体的创新能力和各类创新资源的丰裕度,更取决于各创新行为主体在相互作用中所采取的整合方式。陈莉平和黄海云(2007)对区域创新网络的运行模式与过程进行了分析,认为区域创新网络能否促进区域持续的创新能力和竞争优势的提升,很大程度上受到创新网络运行过程的影响。区域创新网络的运行关键在于能否调动区域内合作各方的创新行为,获得知识溢出、资源共享、协作效益、社会资本等效应,从而增强区域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桂黄宝(2008)分析了区域创新网络内部的知识溢出机制和效率。他认为,在一定制度安排下,市场将会对知识溢出进行调节,并达到一定的均衡状态,而这种调节将促进区域创新网络的螺旋式发展。基于此,政府应当不断完善产权制度,提高服务水平,企业在市场调节的基础上应当提高知识吸收能力,合理利用知识溢出,提高区域创新网络系统内部知识循环的运作效率,最终促进区域创新网络的快速协调发展。
2)高新区创新集群的培育
创新是高新区发展的灵魂,这已成为普遍认同的观点,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西蒙就认为“创新是经济增长的动力”。目前国家高新区发展已到了一个新的转折时期,如果不能充分认识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的重要性并努力实践,“复制硅谷”将永远成为一个梦想,有的甚至将在全球竞争中走向衰退,就像20世纪80年代的波士顿128公路园区那样。所以国家高新区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以建立创新环境、创新网络为基础,以提高区域学习能力为核心,以充实知识与技术资源、提升区域创新能力为重点的发展思路,以使国家高新区保持创新能力、获得持续发展并为其参与全球竞争奠定基础。我们认为要实现国家高新区经济发展从要素驱动发展模式向创新驱动发展模式转型,要实现国家高新区的跨越,必须大力培育国家高新区的创新集群,充分发挥集群创新的优势,使有条件、有能力的国家高新区尽快向创新型园区升级。
(1)创新集群的内涵
早在创新集群概念正式提出之前,许多学者就已经开始了对创新集群内涵的研究。汉弗里等(Humphrey J,et al,1995)认为创新集群在本质上是“创新性的产业集群或基于创新的产业集群”,强调创新的产业集群内嵌特征。利扬纳吉(Liyanage,1995)研究认为,创新集群是研究机构和产业界共同从事创新活动所形成的技术网络和联系。斯皮尔凯普和沃普尔(Spielkamp and Vopel,1998)则从创新系统论出发,认为创新集群是一种多元构成的创新系统。来自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的研究者和政策制定者于1997年在荷兰阿姆斯特丹市、1998年在奥地利维也纳市两次开会,就各国产业集群发展及政策制定进行了讨论,综合众多学者的前期研究,OECD彻底放弃了早期那种认为“创新仅是基础科学研究进步过程的结果”的直线式概念,强调创新广泛来源于企业、科研机构,教育机构和公共管理机构的不断相互作用。1998年,OECD在提出“国家创新系统”之后,进一步发展了“集群”的概念,发布了《集群:促进创新的动力》报告。该报告正式推出了“创新集群”概念,认为在以知识经济驱动、资源全球配置为特点的区域经济增长中,创新集群的经济增长模式日益显示出重要的适应作用。2001年,OECD进一步推出《创新集群:国家创新体系的推动力》报告,“创新集群”被视为一种简化的国家创新系统,是“以创新为目标”的产业集群,是由企业、研究机构、大学、风险投资机构、中介服务组织等构成,通过产业链、价值链和知识链形成战略联盟或各种合作,具有集聚经济和大量知识溢出特征。创新集群成为继“国家创新系统”之后又一重要的政策重点。
随着人们对创新集聚效应在产业升级及区域经济增长中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创新集群”概念的内涵也日益拓展,相关研究逐渐成为学术界研究的一个新热点。博塔戈瑞(Bortagaray,2000)强调技术创新在创新集群中的显著作用,认为创新集群的要义是一些新的、基于新技术商业化的企业家事业。蒙春(Hsien,2003)研究认为,可从动态性、国际化、科学与技术紧密联系、网络化、集群成员创新紧密联系等方面去界定创新集群。卡瑞里(KonrafLee,2006)认为,创新集群是“不同功能企业在垂直、水平和地理的集聚,以分享知识和使新产品增值”。普瑞斯尔(Preissl,2003)认为创新集群概念是把互动作为构成性元素而不是把地理位置作为构成性元素,创新集群与生产集群和价值链集群有着根本性的差异。
“创新集群”作为研究概念早在1993年就已被中国学者引入国内,众多学者开展了深入研究。我国政府此后在政策实践中也有所采纳。王缉慈、钟书华、陈剑锋等学者较早较深入地开展创新集群理论的研究。王缉慈(2001,2004,2007)认为,创新是产业集群的本质功能,创新集群是产业集群的升级或高端化,是创新性的产业集群或基于创新的产业集群,是区别于低成本的产业集群(或低端道路的产业集群)而言的,强调创新集群是科技政策的术语。肖广岭(2006)借鉴OECD的研究,强调创新集群是国家创新系统的具体化,主要着眼于产业发展和由产业发展所需求和带动的技术的与非技术的创新,并与国家创新系统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他把创新集群定义为由供应商、客户和各种知识中心形成的链条。在这个链条中,各个参与者之间有相互补充的能力;各个参与者通过生产链或价值被相互连接起来;各个参与者能够共同改进工业过程和最终产品;各个参与者可能参加创新和技术发展网络。钟书华(2008)强调了价值链和知识链在创新集群形成中的作用,认为创新集群是具有集群经济和大量知识溢出特征的技术——经济网络,是以新知识生产、新产品大量出现为本质涵义的创新组织(创新型企业、各种知识中心和相关机构)在地理空间上集中或在技术经济空间中集聚并且与外界形成有效互动结构的产业组织形态(于魁礼和钟书华,2010)。
韩柏(2006)认为创新集群是高科技园区快速发展的根本驱动力,是由于资源变动而产生的以知识为纽带的创新系统,产业集群为创新集群的形成创造了条件,而创新集群创造了区域优势。国家科技部副部长马颂德(2006)高度强调了创新集群对国家高新区发展的重要性,并将创新集群定义为基于一定地域的企业、大学、研究机构、专业科技服务机构等组成的,并能通过畅通的渠道聚集、开发、利用地域内外的各类创新资源,不断向外转移高新技术和推出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网络。他认为创新集群的主要特征是:①创新集群是一个创新资源的洼地。由于长期的竞争与合作而形成的高效运作机制,以及不断完善的创新环境,可以不断吸引外群的人才、资本等创新要素。②创新集群是一个网络。群内各类主体通过生产链或价值链被相互连接起来,在竞争与合作中不断融合,形成共生共荣的生态关系。③创新集群拥有一致的利益目标。群内企业以价值链为纽带,逐步形成一个利益的共同体,群内的小竞争是为了在群内获得利益的最大份额,竞争是暂时的;团结一致与群外同类产业之间的竞争是为了占领全球价值链的高端,是为了生存,竞争是永恒的。④创新集群是一个创新源。为追逐共同的利益,群内各主体之间通过自由的组合、交流、合作、竞争、共享这一循环过程不断推出新的技术和产品。⑤创新集群是一个由创新文化主导的开放式的集体。在创新集群形成的过程中,各行为主体的创新创业精神在此交汇,并逐步形成根植于群内的一种文化。群内外的各类主体在这种文化的驱动下不断走进来、走出去,不断有死,有生,形成一个活水源头。
宋琦、韩伯棠、李燕(2010)通过对国内外相关研究的梳理,认为目前对创新集群概念与内涵的界定主要存在着三种观点:①它是“高技术开发区的高级发展阶段”;②“它是创新性产业集聚”;③它是“一种基于技术的组织结构”。图3-5显示了以产业链、价值链、知识链层层递进视角划分的创新集群内涵分层概念模型,根据该分层模型,宋琦等(2010)认为创新集群是产业集群发展到一定阶段形成的知识要素聚集、具有较强创造力、由创新驱动的“知识—经济”网络系统。它的内涵已经从集群内各个产业部门之间基于一定技术经济关联的创新协作,逐步扩展到集群内成员通过信息、知识、物质、资金等的价值交换所形成的知识获取、传递和共享的协同循环知识经济环链。
图3-5 创新集群分层概念模型
(2)创新集群形成机理
加拿大著名创新研究专家德布瑞森(Debresson,1989)研究认为,创新集群来源于范式不连续性、技术复杂性、累积性的学习过程以及范围经济性,而创新集群的培育是动态发展的源泉。德布瑞森的研究实际上奠定了创新集群的成因理论研究框架。在此基础上,国外许多学者和机构对创新集群形成的成因、运作机制、作用与效应等问题展开了研究。帕克(2003)通过对环太平洋地区经济空间变化的动力学机制研究,明确指出知识溢出效应是创新集群形成的重要推动力。卡特尔斯(Ketels,2004)从交易成本角度研究后认为,创新集群形成的根本原因在于创新在企业和地区竞争中的决定性地位。马泽蒂和蒙特瑞森(Marzetti and Montreson,2008)通过对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15个成员国的实证研究后认为,创新集群的形成来源于集群内部技术创新系统的建立。肯莱(Kongrae,2003)研究认为,持续稳定的利于创新的科技政策环境是促进创新集群发展的重要原因。
国内不少学者对创新集群影响因素和形成机理也开展了研究,宁钟、司春林(2003)基于经济地理理论对创新集群的研究进展,总结出创新集群的三个主要形成动力:聚集经济、知识溢出和技术多样性。滕堂伟(2008)从宏观因素分析认为,创新集群的形成和发展,至少需要六个方面的条件即技术创新的内在要求、知识经济、全球化、电子时代、分工的进一步精细化以及时间因素的空前重要性。陈亚辉(2006)认为,创新集群的形成动因与群内社会资本具有高度性。李顺才、王苏丹(2008)研究认为创新集群的形成过程就是集群创新过程,它是集群创新的量的积累。集群创新有赖于集群内成员通过学习以提高各自的技术能力,而技术能力的本质是知识,集群中企业内生性知识反馈可以提高集群知识的生产能力,获取外部知识资源可以增强集群的技术能力。从本质上讲,集群创新是一个互动学习的过程,知识的流动及互动学习机制在创新集群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图3-6)。
图3-6 集群创新的机理
综上所述,知识溢出效应、聚集经济性和技术多样性是创新集群形成的最主要的三个推动因素。同时,知识溢出、社会资本、学习机制等因素的重要作用也已经得到广泛的认可。
关于创新集群的运作机理,滕堂伟(2008)做了深入研究,他认为,创新服务产业和技术持有型公司是创新集群的关键组成部分;由大学与科研院所等机构结网而形成的知识中心,包括公共实验平台、公共创新服务中心、技术转化、专利管理代理、技术咨询、技术评估等在内的创新商业服务机构,研究与技术开发公司(RTD Company);产业是创新集群的基本活动主体。其创新的机制是集群创新,即在科学进步的基础上,围绕着核心技术实现众多技术的同步创新、协同创新,知识与创新能够直接通过制度化专业设施和机构转化为生产或进行商业化,科学与技术、科技与生产之间的联结更加紧密;大学在创新过程中的位置更加重要,或者说处于核心地位。研究与技术开发公司、大学、研究机构等尤其是研究与技术开发公司集中从事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活动,甚至可以成为类似金融控股公司一样的经济实体。通过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运营获取利润。如2002年IBM公司通过知识产权运营实现了1.11亿美元利润,佳能公司在2004年通过专利授权实现了1.68亿美元的利润。这样一种趋势在跨国公司中已经很普遍。研究与技术开发公司在特定的创新环境下集中负责新技术的生产并以技术持有公司的角色提供技术专业化技术服务。这对于以中小企业为主,处于发展过程中的经济而言极其重要,能够有效变其技术与经济的追赶、模仿为创新。在创新集群中,研究与技术开发公司(技术持有型公司或某些大学及研究机构)的商业运行模式可以用图3-7表示。
图3-7 创新集群中研究与技术开发公司商业运作方式
在创新集群内,从创新到商业运营之间的关系由传统的直线型变为循环型,创新的过程可以用图3-8表示。在创新战略一体化中,企业能够将集群内的研发公司和技术服务商视为能在市场中购买到的技术供应商,从而改变了传统的水平一体化模式。在一个特定的创新基础设施下,创新集群内的创新活动通过各种类型的研发合作、协作、联盟、同盟、网络等技术供应商和需求方实现外部有机联结;同时通过基于技术的组织结构、研究与技术开发企业、各种创新服务商等形成内部有机联系。创新的进程不仅基于制造过程中的技术创新,也基于商业活动。因此,作为创新结果的无形产品除了服务并满足需求方外,也反馈于技术供应商以形成一个外部循环圈。由此,内外部一体化以及创新战略是对创新集群创新过程的关注所在。
图3-8 创新集群内的创新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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