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 国家高新区的发展问题
从1979年1月国务院批准设立深圳蛇口工业区开始,我国的开发区建设已经走过了30年历程。其间经历了举办4个经济特区、创建106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83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西部大开发、中部振兴及综合改革试验区等多方面及多方位的开发开放模式。在过去的30多年中,若没有与经济特区、沿海城市对外开放、引进外资等相伴相生的开发区建设,就不会有我国今天对外开放的大好局面。可以说,在过去的30多年中,中国开发区的建设为改革开放、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杀出了一条血路”。然而,面对当前国内外正在发生的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国家高新区发展方面的一些不足之处也逐渐显现出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经济发展速度减缓
国家高新区自创建以来,其主要经济指标一直都保持着高速增长,其总体增长速度基本上都高于全国平均速度约20个百分点以上。但进入新世纪后,其主要经济指标的总量虽继续保持增长但增长速度却出现了减缓的趋势,尤其是近五年来更是呈较大幅度的下降。如54家国家经开区的地区生产总值(GDP)的增长速度从2004年的32.4%下降到2008年的20.6%,下降了约12个百分点;53家国家级高新区(因宁波高新区2007年才升格、湘潭高新区和泰州医药高新区刚升格,数字未统计在内)的工业总产值的增长速度从2004年的31.2%下降到2008年的19.7%,下降了11.5个百分点(图2-8)。
图2-8 近年来国家高新区主要经济指标增长速度
2)外资利用内涵不高
引进外资、引进技术是国家决定设立国家高新区的两个最直接、最主要的目标取向之一,建区以来,国家高新区在吸收外商直接投资(FDI)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达到甚至超过了预期设想。根据商务部和科技部的有关统计,2006年,全国107家国家开发区(高新区和经开区)实际利用外资总金额达到了255.5亿美元,占全国的38.9%。截至2008年年底,实有外商投资企业约2.9万家,其中世界500强投资项目超过2 000个,投资来源包括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无论是东南沿海地区,还是中西部、东北地区,国家开发区均成了当地吸收外商投资最重要的集聚地。如2009年国家高新区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占所在城市的比重较高的有:中关村、苏州、西安、无锡、长春高新区,分别为33.61%、30.02%、28.97%、26.41%、20.96%。然而,如果我们从国家高新区吸收外资的结构及其对国内的技术溢出效应来分析,就会发现,吸引外资与引进技术两者并不均衡,主要表现为:一是吸引外资的数量、规模较大,而引进项目的技术含量并不高,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评定情况统计,外商投资项目中属于高新技术项目的不足15%;二是引进外商投资项目中,生产性项目特别是代工工厂、下游组装加工厂居多,研发中心、培训中心、技术支持中心等科技研发类项目较少;三是外商投资项目的技术溢出效应不明显,通过引进外资,进而由国内企业或研发机构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技术项目的成功案例不多,特别是在我国的战略产业领域,如装备制造业、信息产业、生物产业、新材料产业等,通过吸收外资、引进国外高端技术并转化为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成功案例较少。(www.xing528.com)
3)土地利用效率偏低
目前,经过国家批准的国家高新区的规划用地面积为1 026.68km2。截至2009年底,国家高新区已完成规划内工业用地面积开发约978km2,占总规划面积的95.2%。2009年国家开发区以约占全国国土面积0.01%的建设用地,创造了约占全国7.0%的GDP、9.8%的工业增加值,吸引了17.2%的外资投资额;平均每平方千米工业用地实现工业增加值约15亿元、工业总产值约64亿元,可以说是全国范围内土地集约使用效率较好的区域之一。但对照国家要求国家高新区每平方千米投资强度需要超过16.67亿元、产出要超出60亿元的标准,与台湾新竹科技园6.5km2产出超出230亿美元的效益相比,国家高新区的土地利用及产出还有待大幅度提高。另外,占而不用、产业布局混乱的现象在许多国家高新区也很严重。在招商引资任务的巨大压力下,“数字生存”使国家高新区以量的扩张为主导的空间拓展模式被锁定。土地价格及税收优惠政策成为招商引资竞争的筹码,过低的地价水平,激励了企业粗放使用土地及占而不用甚至囤积土地的现象。过分迁就企业特别是大型外资企业的选址要求,使得国家高新区空间拓展的正常秩序被打乱,布局随意而凌乱,企业之间缺乏联系和分工(图2-9)。先期进入园区的企业,无论是否符合产业规划,无论产出效益高低,都能如愿占据区位良好的地块。这种投资方在选址决策中具有较大发言权、选择权的现象,对高新区空间结构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使高新区的内部空间结构成为政府规划与市场相互交织的产物。
图2-9 某国家高新区项目用地分布示意图
4)区域协调问题突出
区域协调的最大问题是大多数国家高新区作为经济功能区与所在地的行政区之间因条块分割而形成的矛盾,造成经济和城市发展方面诸多问题。一是经济功能区和所在地的行政区在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及空间资源方面处于激烈竞争状态;二是在社会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缺少有力的组织协调,双方处于互相推诿状态;三是国家高新区的产业集聚、创新能力不强,对行政区的辐射、带动能力较弱,高新区企业与行政区企业间的相互关联性差。因此高新区与行政区之间是竞争多于合作,制约了区域经济的高效率发展。区域协调的另一方面问题是高新区内部产业协调、空间协调等问题。目前我国国家高新区的发展基本上按工业园区模式运作,经济和城市发展主要是靠劳动力和资本密集型的制造业大项目推动,因此第二产业成为开发区经济的主体,这既是高新区产业演化规律的结果,更是高新区发展战略导向的结果。这表明国家高新区的发展还没有完成工业化的全部过程,还要经过工业化高级阶段,即第三产业发展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还不足,因此国家高新区面临产业结构调整的问题。上述产业发展的导向使国家高新区的空间拓展以工业用地为绝对主导,人居空间、公共空间极其滞后,导致国家高新区人气不足,商业、文化、娱乐、休憩、运动、交往等活动很难衍生出来,即使有点开发建设也是有形式没文化、有躯壳没灵魂,使国家高新区城市功能不足的问题,与行政区的交通组织、协调发展等问题日趋严峻,严重影响区域创新环境的构建和区域创新能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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