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维特根斯坦的“生活形式”
在柯林斯的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中,他是把科学理解成一种维特根斯坦所谓的“生活形式”。因此,“生活形式”不但是维特根斯坦哲学思想中的重要理念,同时也构成了柯林斯科学哲学思想中的核心观念。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将柯林斯的科学哲学思想看作是维特根斯坦的“生活形式”理念在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中的推广。
“生活形式”是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中的一个概念,它与“语言游戏”一起构成了维特根斯坦哲学思想的灵魂。然而,维特根斯坦却并没有给“生活形式”一个明确的定义,他往往把期望、意向、意谓、理解、感觉等心理活动都看作生活形式。[22]为了明确起见,现将维特根斯坦在其著作《哲学研究》中,与“生活形式”概念有关的描述列举如下(其中,第Ⅰ部分有三处、第Ⅱ部分有两处):
(1)我们不难想象一种只包括战场上的命令和报告的语言。—或一种只有问句以及表达是与否的语言。—以及无数其他种类的语言。—而想象一种语言就叫做想象一种生活形式。[23]
(2)“语言游戏”这个用语在这里是要强调,用语言来说话是某种行为举止的一部分,或某种生活形式的一部分。[24]
(3)“那么你是说,人们的一致决定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人们所说的内容有对有错,就所用的语言来说,人们是一致的。这不是意见的一致,而是生活形式的一致。[25]
(4)唯有讲话者才能够希望吗?只掌握了一种语言的用法者。这就是说,希望的诸种现象是从这种复杂的生活形式中产生出来的某些样式。[26](www.xing528.com)
(5)“须得接受下来的东西,给定的东西——可以说——是生活形式。”[27]
在维特根斯坦的描述下,“语言”被看作是一种重要的“生活形式”。它既包含语言本身,也包含语言行动。特别是,维特根斯坦认为,语言之所以成为“生活形式”,主要是由于语言行动。而另一方面,维特根斯坦又认为“生活形式”的内涵不仅限于“语言游戏”,还包括人类社会生活中的许多方面。生活形式不但是一种风俗、习惯、制度,甚至是一种文化。
维特根斯坦的“生活形式”的理念自上世纪五十年代提出以来,不仅对哲学研究产生了重要影响,并且通过温奇(Peter Winch)的进一步解读,这种理念被引入到社会学研究中来,成为包括柯林斯在内的科学知识社会学家们在认识论上的主要思想来源。如林奇(William T.Lynch)在回顾维特根斯坦的“生活形式”理念对科学知识社会学的贡献时,曾明确指出,它启发了两种研究进路的产生:(1)科学知识社会学,主要以柯林斯和布鲁尔为代表;(2)人种方法论,主要以林奇(Michael Lynch)和利文斯通(Eric Livingston)为代表。[28]
对于柯林斯来说,他主要是扩展了维特根斯坦“生活形式”理念的“文化”属性。柯林斯把“生活形式”看作是不同的社会群体看待问题的方式或方法,这也构成了该群体的社会文化。这样,由不同的社会文化所引导的不同社会小组成员的思维方式是不同的,导致他们在对待自然的态度是不同的。表现在行动上,同一社会小组的成员之间沟通起来容易得多,是因为他们拥有相同的行为方式。[29]在这一点上,柯林斯对“生活形式”的理解,与布鲁尔有相似之处。布鲁尔认为,“生活形式”是“一种维持社会界限的方式”(a pattern of socially sustained boundaries)、在规则使用下的“约定行为的底层”(substratum of conventional behavior)、“竞争小组”(rival groups)。[30]
具体到如何看待科学的问题上,柯林斯把科学也看作是一种“生活形式”。基于对社会文化的理解,柯林斯认为,科学文化与其他社会文化一样,都是人类文化的一部分。在理解科学文化的视角上,柯林斯延续了维特根斯坦着重对“语言游戏”的规则进行讨论的传统。在柯林斯的科学哲学思想中,他主要是论证了科学中的两条规则:其一,科学产生的规则,也被柯林斯称作是科学的“秩序”问题;其二,科学是如何发生改变的,柯林斯也称其为“秩序的变化”问题。
另外,柯林斯还通过自己对科学实验的经验研究,对科学共同体中存在的“生活形式”进行了进一步阐释。首先,柯林斯通过对建造TEA激光器的案例分析,向我们展示了某一特定的科学共同体中存在的一种生活形式——科学经验的获得是需要通过亲身实践,是没有人能从中间人那里获得经验使实验成功的。接下来,通过对探测引力波实验的描述,柯林斯又向我们展示了同一科学共同体当中是可以并列存在着不同的生活形式的。最后,基于对超心理学实验的案例分析,柯林斯进一步告诉了我们这样一个事实:科学的生活形式是由自然现象、科学理论以及能够说清楚和说不清楚的实验技能共同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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