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忽里台与朝觐制度
忽里台(又译为“忽邻勒塔”)是蒙古语,意为“聚会”,元朝汉译为“大朝会”。早期蒙古人的忽里台是部落或各部落联盟的议事会,用于推举首领、决定征战等大事。从成吉思汗起,蒙古大汗乃至元朝皇帝继位,都要经过忽里台推举。“国朝凡大朝会,后妃、宗王、亲戚、大臣、将帅、百执事及四方朝附者咸在。朝会之信,执礼之恭,诰教之严,词令之美,车马服用之别,牲齐歌乐之辨,宽而有制,和而有容,贵有所尚,贱无不逮,固已极盛大于当时矣。”[1]选举大汗的忽里台,有着一套固定的程序:
公推大汗。大汗的候选人,一般都是早已内定了的[2],只需要参加忽里台的全体贵族履行一下确认的手续。被推选为大汗的人,照例都在会上申诉一些理由,谦让一番,宗王贵族们也照例多次恳请,劝他执掌大位,然后是大汗欣然接受,并要求贵族们宣誓对自己效忠,君臣的名分即由此确定。
举行即位仪式。波斯著名史家奥都剌在《土地之分割与世纪之推移》(《瓦撒夫书》)中记载了元武宗在上都即位的情况:“海山于星者指定之日时,举行即位典礼。宗王七人坐海山于白毡上,二王扶其臂,四王举毡奉之于宝座上,一王献盏,诸珊蛮为新帝祝寿,上尊号为曲律汗。”[3]登基仪式包括诸王扶新君登上宝座、群臣执跪拜礼、珊蛮(巫师)祈福告天、上尊号等内容。
宣读先朝祖训。“故事,天子即位之日,必大会诸侯王,读太祖宝训。”[4]“世臣掌金匮之书,必陈祖宗大札撒以为训。”[5]“大札撒”意为“大法令”,这里是指成吉思汗时依照蒙古族习惯法颁布的法律,后来蒙古人奉为祖宗大法,现已失传,只有一部分内容还散见于中外各种史籍里。在忽里台上宣读大札撒的“世臣”,一般都是新皇帝的亲信,也是借此而立威的。元成宗铁穆耳在上都大安阁即位时,“亲王有违言”,大臣伯颜“按剑陈祖宗宝训,述所以立成宗之意,辞色俱厉,诸王股栗,趋殿下拜”[6],就是很典型的一例。(www.xing528.com)
赏赐。新君即位,对先朝斡耳朵、驸马、诸王及蒙古各部领主,都要大行赉赏,所费金银钞币的数量颇为惊人,往往因此而造成国家财政紧张,储不敷赐,这种现象从元成宗朝起一朝比一朝严重。至元三十一年(1294年)四月,元成宗在上都即位后,中书省官员提出:“陛下新即大位,诸王、驸马赐与,宜依往年大会之例,赐金一者加四为五,银一者加二为三。”这个请求得到批准。六月,“定西平王奥鲁赤、宁远王阔阔出、镇南王脱欢及也先帖木而大会赏赐例,金各五百两、银五千两、钞二千锭、币帛各二百匹;诸王帖木而不花、也只里不花等,金各四百两、银四千两、钞一千六百锭、币帛各一百六十匹”。十一月,中书省官员又提出,“今诸王藩戚费耗繁重,余钞止一百十六万二千余锭”,“而来会诸王尚多,恐无以给”,请准诸王先还各部,待酌情定出赐额后再行发放。元贞二年(1296年)二月,中书省官员再次上奏皇帝:“陛下自御极以来,所赐诸王、公主、驸马、勋臣,为数不轻,向之所储,散之殆尽。”当年十二月,确定了诸王朝会赐予数额,“太祖位,金千两、银七万五千两;世祖位,金各五百两、银二万五千两。余各有差”[7]。大德十一年(1307年)五月元武宗即位,六月,中书省臣上奏:“前奉旨命臣等议诸王朝会赐与,臣等议:宪宗、世祖登宝位时赏赐有数,成宗即位,承世祖府库充富,比先例,赐金五十两者增至二百五十两,银五十两者增至百五十两。”元武宗下旨遵照元成宗所赐之数颁赏,在和林参加忽里台已蒙赐者再次依数发赉。大朝会赏赐带来的财政亏空,往往数年内都补不起来,国家边防、建筑急需用钱时,不得不动用钞本或从行省东挪西借。元文宗时因为两都帝位争战后经费不足,减少了朝会赐额,“凡金银五铤以上减三之一,五铤以下全畀之,又以七分为率,其二分准时直给钞”[8]。
宴饮。即位仪式结束之后,举行大宴庆祝,一般要宴饮三天。“国有朝会庆典,宗王大臣来朝,岁时行幸,皆有燕飨之礼。”[9]关于在上都举行诈马宴的情况,见前述,这里从略。
除了为新皇帝即位而举行的忽里台外,皇帝每年在上都驻夏时,大多数蒙古宗王贵族都要前来朝觐,当时也称为“朝会”。被朝廷派到各行省的主要官员,要定期面见皇帝,有时也参加上都朝会,讨论军国大事。每年到上都朝见皇帝,已逐渐成为一种制度。延祐元年(1314年)六月,中书省就朝觐问题上奏元仁宗:“在先诸王、妃子、公主、驸马、各千户每朝现的,并不拣甚么勾当呵,夏间趁青草时月来上都有来。如今推称着缘故不商量了入大都去的多有。”[10]元仁宗特别下令:“诸王、戚里入觐者,宜趁夏时刍牧至上都,毋辄入京师,有事则遣使奏禀。”[11]平时的朝会,也有宴饮等一套仪式,有时也要颁发赏赐,只是数额和受赐人范围都比即位的忽里台的小而已。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