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 业
大都是元代北方最大的商业中心,全国各地以及外国的许多商品货物都集中到这里,“东至于海,西逾于昆仑,南极交广,北抵穷发,舟车所通,货宝毕来”[17]。马可·波罗极力称赞大都为“商业繁盛之城”,“外国巨价异物及百物之输力此城者,世界诸城无能与比”。
大都城内有两个主要商业区,一个是城市中心的钟楼、鼓楼周围,另一个是城市西部顺承门内的羊角市。[18]钟楼、鼓楼周围分布着缎子(绸缎)市、皮帽市、帽子市、鹅鸭市、珠子市、沙剌(珠宝)市、铁器市、米市、面市等。羊角市有羊市、马市、牛市、骆驼市、驴骡市等。《朴通事》和《老乞大》中也多次提到大都的羊角市,可见这在当时是很热闹的地方。除了这两个主要商业区之外,中书省前还有文籍市、纸札市等。在各门外和南城,也有不少集市。除了商业区的店铺之外,还有不少小商贩,穿街走巷,贩卖各种物品:“贩夫逐微末,泥巷穿幽深。负戴日呼叫,百种闻异音。”[19]
管理大都商业市场的机构叫做大都宣课提举司,秩从五品,比警巡院和大兴、宛平两县县尹的地位都要高。提举司之下,各市分设提领或大使。元代商税按规定是三十取一,但大都建成后,旧城市肆、院、务迁入都城者四十取一。元代中期,大都商税所入为十万三千余锭,除江浙(二十六万余锭)、河南(十四万余锭)二省外,其余各省全部所入,还不及大都一地。[20]从这个数字,也完全可以看出大都商业的特别繁荣了。
大都的商铺,从其性质来说,可分两种。一种商铺主要经营生活日常用品,满足一般居民生活需要,“(大都)民物繁伙,若非商旅懋迁,无以为日用之资”[21]。例如居民食用的粮食,在大规模海运发展起来以前,“全借客旅兴贩供给”,“来的多呵贱,来的少呵贵有”[22]。这一种商铺占多数。另一种商铺主要经营满足权贵们奢侈生活需要的高级商品,如珠宝、锦缎等。有的珠宝一颗就要钞数十万锭。由于大都是宫廷所在地,集中了大批权豪贵族,因此,后一类商铺特别发达,这是大都商业不同于全国其他城市的特点之一。(www.xing528.com)
大都的商铺,有的是由封建政府经营的,如部分粮食和盐、酒的买卖。官营商业,弊端极多,以官卖盐而论,“当时置局设官,但为民食贵盐,殊不料官卖之弊,反不如商贩之贱”[23]。有的是由大寺观经营的。当时寺观经营商业十分普遍,规模巨大,凭借特权,不纳商税,严重影响商税收入,以致元朝政府不得不屡次发令,要寺观商铺交纳商税。[24]此外,还有很多是权贵们经营的商铺。元顺帝的权臣马札儿台,就在“通州置塌房,开酒馆、糟房,日至万石。又使广贩长芦、淮南盐”[25]。“有势之家,占据行市,豪夺民利”,在大都是个很普遍的现象。至于一般私人经营的商业,除了少数大商人(他们一般均与官府、权贵有密切联系)之外,或为“权豪势要之家挟势强买”,或由官府以“和买”为名,“强行夺买”,受到种种非理骚扰。有的因此破产,有的吓得“不敢往来”。官府、权贵控制市场,阻碍正常的商业活动,其结果是“物价因而涌贵”,“民甚不便”[26]。这种情况,其他城市也有,但都没有大都这样突出。
大都周围的农村,有定期的集市贸易,进行农产品和手工业产品的相互交流。元代中期,封建政府因为害怕“起立集场”,“走透课程(偷税漏税——引者)”,“滋长盗贼”,因而下令“住罢”,即取缔农村的集市。但是,经济交流的要求绝非法律所能禁止,过了不久,元朝政府不得不承认禁罢的失败:“辇毂之下(首都附近——引者),尚且奉行不至,何况外路!”[27]农村中的集市贸易照旧进行着。
不少外国商人来大都进行贸易活动。来得较多的是波斯、阿拉伯和高丽的商人。特别是高丽商人,因为距离较近,来大都的最多。高丽的中文教科书《老乞大》,就是以高丽商人来中国,与辽阳的商人结伴,同至大都从事商业活动为主题的。从《老乞大》可以看出,高丽商人贩运到大都的货物,主要是马匹、人参和毛施布(高丽出产的一种麻布);从大都贩运回高丽的货物则是各种日用品、纺织品和书籍等。《老乞大》这本书的出现,说明了当时高丽商人来到大都是很普遍的现象,同时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时大都国际贸易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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