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意识力量的本质——自由的力量
在人的潜意识状态,人是以外在获取的行为方式维持生命体的存在,所以就必须有一种外在获取的推动力,这就是人的欲望需求。欲望本身是没有对错善恶之分的,欲望的本质就是生存本身。
在动物界维持生存的方式就仅仅是从外在进行获取,因为动物的“意识状态”就是条件反射的潜意识生存状态,不具有意识的创造性,只能依赖于外在的获取维持自身生存,这是因为动物的意识模式没有主体性,所以动物只是自然环境依附性的存在。
但是人一旦超越了潜意识模式的状态,具有了自由意志,就会通过发掘自身的意识力量不断地进行创造。虽然也要依靠自然条件,但主要是通过自己的劳动维持生存发展。在这个过程中,人们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所产生的价值,逐渐地超越了自然资源本身的价值。所以在考察人类社会的时候,要认识到社会的所谓物质财富,绝大多数是由人的意识创造转化而来的。从这个角度来说,人类社会实际上就是进行价值创造、实现自我生存的价值共同体。
就人本身而言,虽然人的自我意识可以超越潜意识模式,但是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以潜意识模式为基础的。所以外在获取型的生存模式,在很大范围内仍然存在。甚至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能明晰的情况下,外在获取型意识模式的扩张是往往是惊人的。不过,这已经不是动物世界你死我活的肉体上的竞争,而是以利益作为核心的争夺,所以人类社会的潜意识模式的竞争关系可以认为是动物世界的升级版。于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一种支配与被支配,掠夺与被掠夺的关系,而且随着利益关系的隐性化,会变得很难找到最初的源头。
潜意识模式的争夺关系与人的主体性是相互对立的。在主体“我”的意识里,“我”是我的存在,如果以外在获取型模式生存,那么在掠夺型的关系中会丧失自由,并最终丧失自我的主体性。(www.xing528.com)
表面上看起来,人们极力地从外在进行获取以维持自己的存在,但是本质上却偏离“本我”的存在,即使是在你死我活的掠夺关系中占据绝对的优势,也仅仅是以掠夺的对象维持自己的肉体存在,本质上仍然是以依赖的方式存在。没有自我价值的呈现,也就找不到真正的“我”的存在。所以,任何的凌驾与支配都是偏离自我本身,与真实的“我”相对立的。因此,人只有在价值呈现的情况下,才能够保证“本我”的存在。
根本上来说,意识的力量本质上是自由的力量,这种力量虽然超越一切事物,但又不凌驾于其他事物的力量。所以,“本我”的意识力量并不是支配的力量,而是自由的力量,这与在潜意识模式下的意识力量是完全不同的。
在潜意识模式之下,人要单纯依靠外部的获取维持自己的存在,必然体现在对外部事物的支配上,而支配权力本质上是基于依赖的需要产生的。而“本我”的力量却是一种自由超越的力量,它努力摆脱潜意识模式之下的依赖关系,成就自我的主体性,促使主体依靠自身的自由创造来呈现价值,所以主体性的力量就成为了这样一种力量——既使自己自由,也使他人自由的力量,人也因此摆脱了支配关系。
使自己自由,也使他人自由,这恰恰也是人类“至善”的根源所在。所以人的道德并不是存在于人之外,也不是外部的灌输,而是作为主体性的人所自然具备的。
内在的“我”是超越一切的不受任何束缚的自由存在,是一切善、规则、道德、创造力的源泉,自由本身就是规则和秩序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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