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斯·辛普森(Louis Simpson,1923—2012)是当代美国著名诗人,批评家。辛普森出版于1963年的诗集《在公路的尽头》(At the End of the Open Road)获得1964年度的普利策诗歌奖。辛普森认为,诗歌来自于诗人的内心世界;诗歌表达要独创而自然。诗歌是关于人的情感的,因此要让读者感受到这种情感。
路易斯·辛普森1923年出生于加勒比海的牙买加金斯敦城,父亲是律师,母亲是演员。他父亲的事业很成功,全家过着优越的生活。小时候,他母亲经常给他讲神话故事以及她曾在波兰的生活经历,这对后来的辛普森从事写作有一定影响,只不过这时候的辛普森想着的不是诗歌而是小说。青少年时期,辛普森喜欢阅读英国文学和历史,培养着自己的英国品味。从9岁起,辛普森就读于牙买加最好的学校——蒙罗学校。在此期间给辛普森留下很多难堪和屈辱,作为牙买加人在学校备受歧视,牙买加人自己也觉得低人一等。辛普森14岁时,曾获得征文比赛奖,他的文章在当地的报纸上刊登过。辛普森17岁时来到纽约,就读哥伦比亚大学期间于1943年加入美国陆军(1943—1945),1948年完成学业,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后来于1959年获得哥伦比亚大学比较文学专业的博士学位。50年代曾做过图书编辑,在哥伦比亚大学和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任教。1967年起担任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英语教授。(www.xing528.com)
辛普森因在诗歌形式上独特而又显著的贡献而著名。辛普森的早期诗歌主题涉及到战争与20世纪的生活质量问题,但诗歌形式却是采用格律诗。1959年出版的诗集《州长之梦》开始显现出惠特曼诗歌的影响,并采用自由体。1963年出版的诗集《在公路的尽头》已完全放弃传统的诗歌形式。人们普遍认为,辛普森的早期诗歌在描写个人与事件时具有明显的现实感,中期诗歌则具有“深度意象”的特征,后期诗歌则突出表现出诗人对其他人的情感、思想与经验的高度认知。作为一个批评家,辛普森还研究并出版了关于庞德、艾略特和威廉姆斯的专著。辛普森还是个翻译家,翻译出版了《现代法国诗歌选集》,并获得1998年度美国诗歌学会的诗歌翻译奖。辛普森还曾两次获得古根海姆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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