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算非SNA生产的首要前提便是明确核算对象,了解非SNA生产范围,明晰SNA生产整体及各分类项的内涵;其次,需明确非SNA生产的主体构成,归纳非SNA生产模式及交易特征;最后,还需与非SNA生产相类似的术语区分差异,为开展非SNA生产核算研究奠定理论基础。这一章,我们将探讨上述问题。
开展非SNA生产核算的首要前提便是划定核算范围,而对非SNA生产范围的界定则较大程度上依赖于生产、尤其是服务生产范围的动态演化,我们的探讨也就此展开。
在著名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Adam Smith基于国民财富视角提出了区分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两个标准:第一个标准为“是否增加对象物的价值”。Smith指出,“有一种劳动作用在对象物上,能够增加对象物的价值;另一种劳动却没用这种功能。因为可以生产价值,前者称为生产性劳动,后者可称为非生产性劳动。制造业工人的劳动,通常会把维持自身生活所需的价值与提供雇主利润的价值,加在所加工原材料的价值上。反之,家仆的劳动却不能增加什么价值”;第二个标准为“是否固定且通过商品实现”。Smith强调,“制造业工人的劳动,可以固定并且实现在特殊商品或可卖商品上,可以经历一些时候,不会随生随灭。那似乎是一部分劳动贮存起来,在必要时再提出来使用……反之,家仆的劳动却不固定亦不实现在特殊物品或可卖商品上。家仆的劳动,随生随灭,要把它的价值保存起来供日后雇用等量劳动之用,是很困难的”[1]。
无论依照哪种标准,Adam Smith对非生产劳动是持否定意见的,认为非生产劳动即便在使用价值上是“有用”的,但并不创造价值,也不会增加社会财富。因而,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结构转化会影响经济增长,扩大非生产劳动的从业人员规模将制约经济增长。然而,Smith自始至终列举的非生产劳动局限于社区服务业,如家仆服务、律师服务、医疗服务等,并未对非生产劳动进行严格的定义和详细的分析。之后的古典经济学家大多基于Smith的见解进行复制或微调,并未提出创造性的观点。
(一)马克思的限制性生产观
Karl Marx十分赞同Adam Smith区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第一个标准,认为其“触及了问题本质,抓住了要领”,却批判第二个标准“越出了和社会形式有关的定义范围,越出了用劳动者对资本主义生产的关系来为生产劳动者和非生产劳动者下定义的范围”[2]。在此基础上,Marx在《资本论》,特别是《剩余价值论》中,从“生产劳动一般、商品生产、剩余价值生产和创造、资本生产”四个角度阐述了其对生产劳动的具体理解。Marx指出:(1)生产劳动一般是包括资本主义在内的一切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不是区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标准;(2)剩余价值是剩余劳动创造的,但是否直接生产剩余价值也不是区分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全部标准;(3)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要求直接或者不直接生产剩余价值(只要能赚钱),这是区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标准。综合来看,Marx认为生产劳动应包括外延不断扩大的三个方面:直接生产剩余价值的物质生产劳动、“总体工人”生产剩余价值的物质生产劳动和能够“赚钱”或为资本自行增值“服务”的非物质生产劳动[3]。可见,Marx的生产观依然是限制的,只有提供物质产品的活动以及附着在物品之上的服务性活动才是生产。
特别地,Marx将住户成员为自身消费所进行服务定义为“再生产活动”,并将其分为“劳动力再生产”和“劳动力代间繁育”两种形式。基于限制性生产观,尽管随着资本收益状态的变化,一些再生产活动可能转移给市场,一些生产活动也可能回归家庭,但再生产活动与生产活动是存在本质差异的。
(二)新古典经济学派的拓展性生产观
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分工也愈加精细,生产成果使社会物质产品愈加丰富。随着生产水平的提高,除物质需求外,人们对教育、医疗、保险、娱乐、人际交往等服务要求也日渐迫切。William Jevons (1871)在《政治经济学理论》中提出了“最后效用程度”价值论;Carl Menger也在同年出版的《国民经济学原理》中强调“物品价值取决于该物品所提供的各种欲望满足中最不重要的欲望满足对人的福利所具有的意义”;Leon Walras(1874)则在《纯粹政治经济学纲要》中提出了“稀少性”价值论。他们以不同的术语和不尽相同的方法论证了同一个思想:商品价值是人对商品效用的主观心理评价,价值量取决于物品满足人的最后的、最小欲望的那一单位的效用。“效用”的提出极大地拓展了生产范围,一个合理的推论便是——只要一种活动满足“把生产要素转换为具有某种效用的产出”基本条件,该活动便可归入生产范畴。诸如商业、文教卫生和交通运输等服务性活动也应包括在生产范围内,因为其同样具有效用。20世纪以来,城市经济的扩张促使大量农业劳动力向服务业转移,服务行业的发展逐渐构成了商品生产和交易的必要保障。Fisher(1935)在《进步与安全的冲突》一书中首次提出“第三产业”的概念,并将其应用于国民经济产业结构的划分,从而形成了三次产业的分类法[4];第三产业的提出再次强化了服务的生产性质,Colin Clank(1940)主张以“服务性产业”来代替“第三产业”,认为除农业、工业以外所有的部门都归属于第三产业(或服务业)[5]。拓展的生产观对西方经济学有着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其不仅是Alfred Marshall为代表的英国剑桥学派的理论基础之一,也构成了现代资产阶级微观经济学的理论前提。John Keynes完全接受了拓展的生产观,将其发展成为现代宏观经济学的理论基础。
基于扩展性生产观,新古典经济学家强调住户家庭为自身消费所进行的个人及家庭服务属于生产活动,因为该活动的产出同样具有效用。
(三)SNA的折中性生产观
英国经济学家Richard Stone和美国经济学家Simon Kuznets主导创立和发展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却对生产提出了不同的操作定义。无论是1953年的《国民核算表及补充表体系》(称旧SNA)、1968年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The System of National Accounts;简称1968版SNA),还是目前已在170多个国家采用推行的1993年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简称1993版SNA),甚或是2009年12月,欧盟、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五大国际机构联合推出的新版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简称2008版SNA),SNA始终区分了以下两种生产:
1.经济生产
SNA将经济意义上的生产定义为所有“在一个机构单位控制和负责下使用劳动、资本、货物和服务的投入以生产一种能够在发送或提供给其他机构单位的货物和服务产出”的活动[6]。经济生产范围隐含着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支配性(人类控制的活动)。这就表示“一个机构单位对其控制和负责下所生产的产品拥有所有权”,同时也意味着那些纯自然的、没有人类参与或指导的活动或过程被排除在外。例如,国际水域中,鱼类的自我生长不是生产,人工养鱼则是生产活动;二是准市场性(产生能够进行交换的产出)。它只强调了可交换能力的存在,而并没有强调实际交换的发生。
经济生产观传承于扩展性生产观,认为任何活动如果可以委托给非受益人的任何其他人,便可认为是生产性活动。因此,在住户管理和控制下,住户成员为自身消费而开展的服务活动则完全符合经济生产定义,属于生产活动。
2.SNA生产
根据产品的用途差异,SNA提出了一个较为严格的生产观。就货物生产而言,SNA生产范围包括了所有的货物生产,并提供了一个属于该范围内所有生产类型的清单,而忽略了生产动机[7]。例如,农业和其他初级产品的生产,1993版SNA就列出了4种生产类型:(1)农产品的生产及随后的储存;野果或其他野生作物的采集;植树;伐木和焦炭的采集;狩猎和捕鱼;(2)其他初级产品的生产,如采盐、切草炭、供水等;(3)农产品的加工;脱粒生产;磨面生产;等等;(4)其他类型的加工,如织衣;裁缝;鞋、陶瓷和家具的制作等。
就服务生产而言,SNA对住户部门的生产范围进行了限制,仅将住户家庭中付酬人员提供的服务和住户家庭自有住房服务包括在生产范畴之内,而排除了住户家庭中为自用消费所进行的个人服务或家庭服务等其他所有住户活动。同时,1993版SNA还对住宅的修理进行了特别规定,认为仅当住宅的修理较大时,该修理活动才被包括在生产范围内。SNA对经济生产进行了分割,形成了对立的两部分——SNA生产和非SNA生产。
3.经济生产、SNA生产和限制性生产
为更清晰地区分经济生产、SNA生产和限制性生产三者差异,我们分“定义角度、生产目的、产出类型、对市场交换原则的遵守及对住户为自身消费服务活动的判断”五方面对三者进行了对比,如表1-1、图1-1所示。
表1-1 经济生产、SNA生产和限制性生产的差异比较
(1)从定义角度看,经济生产和SNA生产均基于投入产出的活动过程,强调产出的效用,认为只要一项活动满足生产过程的基本定义并提供了一种对他人有用的产品,该活动就属于生产范畴;而限制性生产基于生产关系,强调剩余价值的实现,认为只要一项活动能产生并实现剩余价值,该活动属于生产范畴。
(2)从生产目的看,经济生产并不在意动机,不论是为在市场上销售、供自身最终消费,还是无偿提供他人,只要一项活动的产出具有使用价值便可判断其为生产活动;限制性生产的动机十分明确,即以货币为媒介进行交换以赚取利润;SNA生产是对“经济意义上的生产活动”和“以货币为媒介进行交换的活动”的折中。一方面,SNA生产并不区分货物产品的生产目的,另一方面却仅认可以市场销售为目的的服务生产部分,排除了以自身最终消费、提供他人无偿使用为目的的服务生产部分。
(3)从产出类型看,经济生产最为丰富,包括基于任何目的的货物与服务产品;限制性生产的产出类型最为狭窄,仅涉及物质产品和物化的服务产品;SNA生产的产出除包括基于任何目的的货物产出和基于市场交换的服务产品之外,还可体现为住户成员的大规模住房修理服务(SNA特别指出)。
(4)从对市场交换原则的遵守角度看,经济生产遵守“准市场交换”原则,仅强调市场交换的可能性存在,并不在乎市场交换行为的实际产生;限制性生产遵守严格的市场交换原则,其产出必须通过各种类型的市场进行交换,获取货币收入以实现剩余价值;尽管SNA生产也遵守“准市场交换”原则,但并不彻底。对所有货物生产,SNA生产仅要求交换可能性的存在,而对服务生产(住户部门大规模住房修理服务除外)却强调实际交换行为的发生。
(5)从对住户为自身最终消费服务的判断角度看,经济生产视其为生产活动,而SNA生产、限制性生产并不将其纳入生产范畴。
图1-1 经济生产范围、SNA生产范围与限制性生产范围
(一)非SNA生产核算的必要性
1993版SNA曾将排除非SNA生产的原因归结为四方面:“该部分活动规模较小;与市场生产相对分离;估计其经济价值存在实际困难;核算该部分活动将影响整体账户对市场均衡状态的准确描述,从而降低基于账户信息所制定的相关政策的有效性”[8]。对于上述理由,许多学者表示赞同,如Mac Donald(2000)认为,任何经济价值存在的必要前提是“交换过程”,如果未发生市场交换就难以对其进行估价[9];有学者指出估算非SNA生产将影响现行财政政策、监管政策、劳动力与就业政策的有效性;甚至有人担心估算非SNA生产的结果不仅致使GDP数值的大幅增加,还可能导致经济周期的显著缩短或者消失。
然而,联合国对14个国家的调查表明,各国住户家庭为自用消费的服务生产规模正处于持续扩大的趋势之中,其价值与市场生产相当,接近GDP的35%—55%。Goldschmidt-Clermont和Pagnossin-Aligisakis (1995)还进一步指出,大多数发达国家的家庭劳动力投入量与市场劳动力相当[10];Ann Chadeau(1992)也揭示了20世纪70年代法、德、美和挪威四国的共同特征,那便是与有酬工作时间相比,人们花费更多的时间从事无酬家务劳动[11];1992年,来自澳大利亚的调查同样证明了家务劳动等非SNA生产规模并不微小的事实(Ironmonger,1994)[12]。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质疑SNA生产观,要求核算非SNA生产的呼声与日俱增,诚如Latigo和Neijwa(2005)的观点——“如果不能核算它,就无法治理它”[13]。
综合来看,核算非SNA生产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方面。
1.诸多研究证明了非SNA生产并非独立,其与SNA生产之间存在密切联系
Chadeau和Roy(1986)研究发现,一旦市场中的养老服务供给不足时,家庭内部的老年人照顾服务将相应增加;微波炉、外卖快餐等市场产品需求的上升却是由大量女性从事SNA生产引致[14];Ironmonger(1993)也认为一些类似的SNA产品与非SNA产品是互相竞争的,比如饭店餐饮和家庭膳食、宾馆住宿和家庭住宿、看护中心的幼儿照顾和家庭幼儿照顾、打车和自驾车等[15];Benhabib等(1991)、Greenwood和Hercowitz (1991)、McGrattan等(1997)、Ingram等(1997)学者系统探讨了家庭生产对市场生产的依赖性,分析了家庭生产在商业周期波动中的重要作用;Latigo(2002)也通过对财政政策传递途径和实施效果的分析发现,政府减少社会公共服务支出的结果将促使住户成员延长私人护理服务的时间;政府削减食物补贴的措施则将迫使妇女花费更多的时间去寻找替代品。这些看似市场经济效率的提高,实则是把经济成本转移到了非SNA生产之上[16];Latigo和Ironmonger(1996,2004)曾十分生动地描述了市场与家庭的关系,他们认为“如果将整体经济视为一只两条腿的动物,那么市场和家庭便是两条腿,对于这只动物的站立、行走和奔跑来说,这两条腿缺一不可。因此,整体经济中必然并存有两种生产——市场生产和家庭生产,前者包括在国民经济核算范围之内,其产出通过国内生产总值(GDP)反映;后者的大部分产出被国民经济核算范围排除,其产出可通过核算家庭生产总值(GHP)反映[17];Hoskyns和Rai(2007)更为直接地指出,经济活动的“市场与非市场”转换将显著影响整体经济的发展,而对这些影响进行分析的必要前提便是对“市场与非市场”活动数量和价值的估算[18]。
2.核算非SNA生产非但不会降低政策有效性,反而能提供更为充分的决策信息
20世纪中下叶以来,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忽视非SNA生产将对政府政策的有效性带来负面影响。早在1944年,Kuznets就已明确指出,由于遗漏了住户家庭中服务生产和消费信息,政府统计的国民收入总量是被低估的,最终消费数据也不能反映真实情况[19];Clark(1958)表达了类似的观点,认为因避开了非SNA生产,政府所制定的政策并不充分[20];Weinrobe(1974)通过分析发现,随着,由女性SNA生产参与率提升所引致的非SNA产出的缩减未能体现在GDP的统计结果中,因此当前的经济增长率是高估的[21];Marilyn Waring(1988)扩大非SNA生产视为减少贫困的主要途径,认为开展非SNA生产核算是政策制定者的重要分析工具之一;Floro(1997),Haddad等(1999)通过对亚洲金融危机的研究发现,政府调整经济政策的结果致使妇女非SNA生产负担的大幅增加;Bakkar(1999)对加拿大的研究同样证明了政府裁员将导致妇女非SNA生产负担大幅增加的结论;Ironmonger(1993,1998)则进一步指出,缺乏对非SNA生产信息的了解将成为监测和评估社会经济政策效果的主要瓶颈[22];Wood(1997)、Chadeau(1999)也表示,在开展劳动力供需分析时,有必要对有酬工作和无酬工作的影响展开研究[23];非洲经济委员会(Economic Commission for Africa,简称ECA,2002)则发现,非SNA生产与教育、健康、基础设施等结构性投资高度相关,核算非SNA生产能提供更充分的社会资本与人力资本培育信息,便于政府更合理地配置社会资源[24]。种种证据表明,核算非SNA生产非但不会降低政策有效性,反而能提供更为充分的劳动力资源与供求、实际生产与消费、社会保障、居民生活质量等基础信息,便于政府制定更科学的劳动力政策、社会政策以及监测经济增长率的实际变化。
3.核算非SNA生产是客观认识女性经济贡献的重要途径
男女平等是人类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也是衡量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准。然而,由于生理结构的差异,女性在劳动分工中经常处于弱势,更多地承担着家庭内部的家务劳动、幼儿照顾等非SNA活动。加拿大统计局(1994)的一项调查表明,无论是否从事市场生产,女性基本承担了三分之二的家务劳动。在双职工家庭中,超过一半的妇女承担了全部家务劳动,夫妇共同分担家务的家庭比例仅为10%。表1-2描述了澳大利亚等7国的居民生产时间分配情况。数据表明,除丹麦之外的其他六国,女性从事非SNA生产的时间均超过其总生产时间的一半,荷兰女性的非SNA生产时间的比例竟高达81%[25]。由于非SNA生产的产出价值并不纳入国民经济核算范围,不仅女性相对较重的生产负担得不到重视、其经济贡献被低估,更在许多问题上受到了不公平对待。联合国(2000)的一项研究显示,尽管女性承担了全世界工作总量的75%,却只获得工资总量10%的报酬待遇,分得的财产也仅为总量的1%[26]。在许多国家,由于从事非SNA活动,女性就没有办法证明自己对家庭的经济贡献,在处理离婚等案件时就无法得到公正的财产分割;在人身伤害诉讼案件中,从事非SNA活动的妇女几乎也得不到公平的赔偿。
表1-2 澳大利亚等7国居民的生产时间分配情况
所幸的是,许多国家已认识到核算非SNA生产对女性的重大意义,也有国家率先尝试计算女性的无酬服务价值(加拿大在1971年就开始对女性的无酬服务进行估值),而世界妇女大会更将对该问题的探讨引向顶峰。1985年,在肯尼亚内罗毕(Nairobi)召开的第三次世界妇女大会(即“审查和评价联合国妇女十年成就世界会议”)通过了由联合国起草的《为提高妇女地位的内罗毕前瞻性战略》(The Nairobi Forward Looking Strategies for the Advancement of Women)。在该文件中,以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为核心的国际组织强烈呼吁国民经济核算范围应向家庭生产活动拓展,强调应承认妇女无酬生产的价值,努力在国民经济核算和经济统计中衡量和反映这些贡献。特别地,应采取具体措施以量化妇女在农业生产、粮食生产、劳动力再生产和家庭活动方面的无偿贡献[27]。1986年,联合国首次发表了世界范围的调查报告《妇女在发展中的作用》;1990—1995年,旨在探讨促进妇女地位提高方法的《联合国妇女与发展中期计划》正式实施;在1995年召开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再次重申了提高妇女地位的问题,《北京行动纲要》亦明确建议将无酬服务生产的估值问题列入正式文件。目前,对该问题的探讨仍在继续,尚未形成统一的处理方案。
4.核算非SNA生产是衡量居民福利水平的必要前提
经济意义上所描述的福利水平源自居民对自身偏好的满足程度。在实践中,由于无法直接度量居民的满足程度,人们便普遍采用“货币收入”描述居民个人的福利水平,以“国民总收入”描述全体居民的福利水平。早在20世纪20年代,福利经济学的创立者Arthur Cecil Pigou在《福利经济学》(The Economics of Welfare)一书中就将国民收入与居民福利水平挂起钩来,今天仍有不少经济学家受这种思想的影响将GDP视为一国国民福利水平的同义语。之所以将货币收入视为福利水平的主要原因在于收入与居民对消费篮子中物品的选择密切相关,比如在收入水平较低的家庭中,人们选择的消费品主要以维持生存的物质产品为主;而在收入水平较高的家庭中,人们对休闲旅游产品、教育产品、文化产品的选择比例就会大幅增加。因此,当居民的消费水平随着收入的增加而提升时,其福利水平也应该有所增加。类似地,GDP的增加便意味着社会成员的消费水平得到提升,社会福利也相应增加。
然而,用GDP作为居民福利水平的唯一衡量指标也受到了广泛质疑。如在Nordhaus和Tobin两位经济学家看来,国民生产与经济福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GDP或国民收入内部含有许多与居民福利无关的因素,相反,许多能影响福利变化的因素却没有融入国民经济核算框架内,居民无酬服务生产便是一个与居民福利密切相关却被忽视的重要因素;Hicks(1940)同样认为,影响福利水平的变量既包含市场因素,也包含非市场因素,人们在衡量居民福利水平时之所以忽略非市场因素变量是因为对其的测度存在实际困难[28];Varjonen(1998)表示,住户家庭为自用消费所生产的货物与服务价值应作为家庭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与家庭福利水平的测度密切相关;Folbre(2009)也赞同将非SNA生产的产出价值视作一种隐含的收入,或作为另一种形式的消费;Hirway(2005)更为直接地表明,居民福利水平的衡量前提就是计算家务劳动等非SNA生产的价值,并把它添加到GDP之上以衡量总福利水平[29]。更有部分学者和研究机构构建了包含非SNA生产变量的福利函数,较有代表性的如巴德学院利维经济研究所(The Levy Economics Institute of Bard College)开展的有关经济福利测量问题的系列研究(Levy Institute Measure of Economic Well-Being,LIMEW)。LIMEW(2003、2004、2009)将经济福利定义为住户成员对市场、家庭和国家提供的生活必需品及生活便利设施的获取能力。他们认为,以货币收入作为经济福利的近似衡量指标是可行的,因为收入水平是决定家庭当前的消费行为或获取实物资产的重要资源,但其并不能完全等同于经济福利。这不仅因为部分劳动报酬以福利形式(如保险金)存在,国家也以现金转移、非现金转移和税收等干预形式影响个人或家庭对生活必需品及生活便利设施的获取能力。更为重要的是,存在另一个货物及服务产品的供给源,那便是住户成员为自身消费而开展的非市场生产活动,如幼儿照顾、食物烹调、清洗活动等[30]。LIMEW构建了包含一组变量的经济福利函数,这些包括基础货币收入(总收入扣除财产收入、政府转移收入的余额)、企业健康保险金、财产收入、政府净消费支出和家庭生产价值,并以美国为例开展了1959—2004年经济福利的实际测度[31]。
(二)非SNA生产核算的可行性
20世纪60年代兴起的“新家庭经济理论”为非SNA生产价值的核算提供了方法论基础。新家庭经济理论认为,家庭活动并非是单纯的消费,同时还是生产活动,它生产某种“满足”,而任何最终物品或劳务的生产和消费都可视为获取一种满足而耗费的各种投入的组合(Becker,1965、1981;Lancaster,1971;Ironmonger,1972)。为获得最大满足,家庭既使用从市场上购买的消费性商品和家庭生产所需的生产资料,还同时使用时间资源。对于家庭成员而言,任何一种家庭活动(包括消费活动)都可视为在货币和时间两种限制条件下的经济行为,家庭成员所拥有的收入总额既包括货币收入,也包括时间收入。与其他理性的经济生产者一样,家庭生产者每天都做出生产决策,对不同商品的相对价格和不同活动的时间价值进行综合权衡以获取货币和时间双重约束下的最大满足。家庭经济较大程度上表现为内部交易形式。交易的一方为赠与者,其将在市场上购买的商品经过家庭生产过程以清洁服务、住宿服务、热饭、干净的衣服等形式转移给交易的另一方——子女、配偶或家庭其他成员。经过家庭生产的服务产品不仅包含了所购市场商品的价值,还物化了家庭生产的劳动力价值以及家庭资本的消耗。尽管大部分家庭产出并不在市场上交换,但它们具有生产成本,其主要构成便是使用的劳动力价值,还包括空间、设备、设施等其他物质资本的转移价值。
与此同时,Boulding(1972)的研究表明家庭经济是市场经济的主要驱动力,其交易总量与GNP的比值高达60%;Morgan和Baerwaldt (1971)通过估算发现,美国家庭内部的交易规模高达3000亿美元,是政府和私人慈善机构转移总量的3倍。通过家庭生产和内部转移所创造的额外收入是现有收入的2倍;Burns(1977)同样肯定了家庭经济的重要性,认为家庭是关乎国民健康、国家稳定和发展最强大、最重要的经济机构;Toffler(1980)在《第三次浪潮》(The Third Wave)中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基于新家庭经济理论,一系列基于时间价值衡量家庭生产价值的方法应用而生,如Murphy(1978)提出的机会成本法、Murphy(1982)提出的市场专业人员工资率法、Landefeld和McCulla(2000)提出的家庭工人平均收入法等等均源于该理论,为非SNA生产价值的估算奠定了方法论基础。
(一)非SNA生产范围
非SNA生产相对SNA生产存在,是对包涵于经济生产范围却被SNA生产范围排除的活动的统称(非SNA生产、SNA生产与经济生产的关系如图1-2所示)。由于1993版SNA将所有货物生产和市场生产纳入生产范围,非SNA生产主要指住户成员为满足自身消费而从事的服务生产和住户成员对其他住户或社会提供的志愿服务。
图1-2 经济生产范围、SNA生产范围与非SNA生产范围
(二)非SNA生产基本属性
为明确非SNA生产的基本属性,我们分生产类型、产出形式、生产目的、生产补偿及所涉及的机构部门等方面开展了详细地分析,如表1-3所示。
1.从生产类型看,非SNA生产涉及两类活动:一为住户成员为自身消费进行的服务活动,如家务劳动、照顾家人、制作膳食等;二为住户成员向社会或其他住户提供的志愿服务和帮助,如帮邻居家庭照顾孩子、帮社区花园修剪草坪等。
2.从产出形式看,非SNA产品均表现为无形服务,属于服务生产范畴,并不涉及任何形式的实物生产。
3.从生产目的看,非SNA生产的主要目的是满足住户家庭的自身需求,也可无偿提供他人使用。由于不发生市场交换,非SNA产品不具有市场价格。
4.从生产主体看,非SNA生产仅由住户部门从事,并不涉及其他机构部门,属于住户生产范畴。
5.从是否获得生产补偿角度看,非SNA生产不获得任何形式的收入,属于无酬服务生产范畴。
表1-3 非SNA生产基本属性
当然,非SNA生产还具有另外一些性质,如(1)非SNA生产的产出提供具有自愿性。非SNA产出的提供不具有强制性,而具有自愿基础上的契约性。住户成员通过自愿筹集资金来提供非SNA产出,并通过自愿协商显示个人偏好。同样地,住户成员向非营利机构提供的无偿服务也由志愿者自愿提供;(2)非SNA生产的产出具有正外部效应。非SNA生产往往能促进福利的增加,Budlender(2004)将非SNA生产的产出视为一种具有正外部性的“公共物品”,如通过幼儿照顾和学前教育提高了幼儿素质,社会也获得了正外部效应。
从机构部门角度看,非SNA的生产主体为住户部门(Household Sector)。根据1993版SNA,所谓住户是指“共享生活设施,集中部分或全部的收入和财产,共同消费部分商品(主要是住房和食品)的群体”。住户(Household)与家庭(Family)具有一定的差异,其强调成员的“资源共享”特征,只要成员共享资源,他们就属于同一住户,而不一定同属一个家庭[32]。
(一)按是否从事市场生产划分
为满足不同的分析需要,非SNA生产主体可依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划分。根据主体是否从事市场生产,可将非SNA生产主体分为“自然人住户(Natural Household)”和“非法人企业住户(Unincorporated Enterprises Household)”,如表1-4所示。其中,自然人住户包括永久居住,或预备居住较长时间的自然人,其对经济事务不具备充分的决策权和自主权;非法人企业住户是指独立的经济个体(一般是住户成员)根据一定的规则形成的经济组织形式,主要从事用于交换的非农生产活动,也包括从事供住户成员自身最终消费的农业生产活动。一般的,非法人企业的资产归企业主,即住户成员所有,企业主需以个人身份承担生产过程中债务或欠款的无限责任。非法人企业主通常具有双重身份:作为企业资产的拥有者,企业主负责整个企业的创办和管理;作为生产者,企业主也提供部分的劳动供给。
在实践中,非法人企业住户可根据生产目的进一步细分,形成“非法人市场企业住户(Unincorporated Enterprises Household for Market Production)”和“非法人自用企业住户(Unincorporated Enterprises Household for Own Use)”。前者主要从事市场销售(或实物交换)的商品生产,以获取货币收入为主要生产目的;后者主要从事满足自身需求的商品生产,但并不排除当产品出现剩余时偶尔出售剩余产品的行为,如农户出售多余的农产品等。
表1-4 非SNA生产主体构成(按生产性质划分)
(二)按主要收入来源划分
根据住户主要收入的不同来源,可将非SNA生产主体可分为“雇主混合收入住户(Employers’Mixed Incomes Household)”、“自营混合收入住户(Own-account Workers’Mixed Incomes Household)”、“雇员补偿收入住户(Compensation of Employees Household)”、“财产收入住户(Property Incomes Household)”和“转移收入住户(Transfer Incomes Household)”,如表1-5所示[33]。其中,雇主混合收入住户是指以经营非法人企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住户,该类企业的规模相对较大,一般雇用生产工人;自营混合收入住户是指以经营非法人企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住户,该类企业规模相对较小并不雇用或连续雇用生产工人;雇员补偿收入住户是指以通过提供劳动力获得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住户;财产收入住户是指以通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获得主要收入的住户,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等,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转移收入住户则是指以获取国家、单位、社会团体的各种转移支付或居民间的收入转移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住户,转移性收入范围包括离退休金、失业救济金、赔偿、辞退金、保险索赔、住房公积金、家庭间的赠送与赡养、亲友搭伙费等。
表1-5 非SNA生产主体构成(按收入主要来源划分)
(三)按主要收入者就业种类划分
根据住户主要收入者的就业状态及工作类型的不同,可将非SNA生产主体分为“自有账户工人户(Own-account Workers Household)”、“雇主户(Employers Household)”、“雇员户(Employees Household)”、“与生产者合作人员户(Members of Producers’Cooperatives Household)”、“无酬家庭工人户(Contributing Family Workers Household)”和“失业户(Unemployment Household)”[34]。其中,自有账户工人户表示该类住户的主要收入者经营较小规模、不雇用生产工人的非法人企业;雇主户表示该类住户的主要收入者经营规模相对较大且雇用生产工人的非法人企业;雇员户表示以提供劳动、获得工资为主要收入的住户;与生产者合作人员户是指该类住户的主要收入者与其他住户成员合伙所有并经营非法人企业;无酬家庭工人户是指住户成员为其他家庭或非法人企业提供劳动,但不获取货币报酬的住户;失业户则是指住户成员均没有工作的住户。
当然,对非SNA生产主体的划分并不拘泥于上述标准,可根据需要予以灵活划分,还可选择的分类标准很多,包括住户规模、居住区域、户主年龄、户主的从业类别等等。同时,非SNA生产主体也并不局限于单一分类,可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分类标准对非SNA生产主体进行双重或多重划分,表1-6就描述了依据主要收入来源和居住区域两个标准划分的非SNA生产主体构成。
表1-6 非SNA生产主体构成(按主要收入来源和居住区域的双重分类)
经济活动往往表现为各种类型的交易。所谓交易,是指两个机构单位之间按照协议而进行的活动,一般表现为三种典型形式:交换、转移和内部交易。其中,交换表示一个机构单位以某项资源来换取对方的另一种资源,比如以现金交换食品,以劳动交换工资报酬。交换涉及两个机构单位,同时产生两个方向相反、数量相等的“流”,如图1-3(a)所示;转移表示一个机构单位向另一个机构单位提供资源,并不发生对应的资源流,如企业向国家缴纳税收、国家向居民发放救济等。转移是单方面的,如图1-3(b)所示;如果机构单位内部发生自产自用性质的经济活动时,比如农户生产农产品供自己食用,住户自己烹制食物供成员食用,内部交易就产生了。内部交易仅涉及一个机构单位,并未发生可见的资源流,但不改变这些活动的生产、消费或投资等性质,如图1-3(c)所示。
图1-3 交易的三种形式
非SNA产出的交易形式主要涉及两类:一类是内部交易。这类交易发生在住户部门各类单位的内部,如家庭成员为其他成员清洗衣服、打扫房间、家长教育孩子等;另一类则为转移。这类交易一般发生在住户之间,如农忙时节,家庭成员帮邻居农户家庭带孩子、烧饭等;也可发生在住户部门与其他机构部门之间,如住户成员向非营利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
非SNA产出交易具有不同于SNA产出交易的特点:(1)属于非货币交易。无论是住户部门各单位的内部交易,还是住户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转移均不涉及货币支付,非SNA产出交易都属于非货币交易;(2)是“物对无”的交易。无论是住户部门各单位的内部交易,还是住户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转移,当一方在向另一方提供服务时,没有对应物作为回报,与易货交易存在本质差异;(3)是实际交易。无论内部交易,还是转移,其交易过程是真实存在的,不能将非SNA产出交易理解成虚拟交易。
生产活动离不开劳动力和资本的投入。根据劳动力的供给源及是否获得报酬,可将生产过程中投入的劳动力分为两类:一类是由住户成员提供不获得报酬的劳动力,称为“无酬劳动力(Unpaid Labour)”或“家庭劳动力(Household Labour)”;另一类是市场劳动者提供并获得报酬的劳动力,称为“有酬劳动力(Paid Labour)”或“市场劳动力(Market Labour)”。类似地,根据资本的供给源及是否以盈利为目的,也可将生产过程中投入的资本分为两类:一类是由住户家庭提供且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家庭资本(Household Capital)”,也称“自有资本(Owned Capital)”;另一类则是由市场提供并以盈利为目的的“市场资本(Market Capital)”,也称“盈利资本(Rewarded Capital)”。全部生产活动据此区分为四类模式:SNA生产模式、非SNA生产模式、混合生产模式(一)和混合生产模式(二),各类生产模式的差异如表1-7所示。
表1-7 生产模式分类及举例
SNA生产模式以市场资本和有酬劳动力为生产要素,以SNA产品的为产出;非SNA生产模式以家庭资本和无酬劳动力为生产要素,以非SNA产品为产出;以市场资本(家庭资本)和无酬劳动力(有酬劳动力)为生产要素,以提供非SNA产品(SNA产品)为目的的生产活动便构成混合生产模式(一)[混合生产模式(二)]。现行的SNA核算范围完全覆盖了SNA生产模式的资本和劳动力要素,也覆盖了两种混合生产模式的部分生产要素[35],尽管非SNA生产的部分资本要素,如自有房屋亦包括在SNA核算范围内,但大部分生产要素被忽略了。值得一提的是,对于非SNA生产模式中有形资本,在现行的SNA框架中被核算为消费项目,在对非SNA生产核算时应予以调整。
1993版SNA建议,对非SNA生产的分类应考虑四方面要求:(1)应涵盖非SNA生产范围内的所有活动;(2)便于估算非SNA生产的货币价值,应尽可能地与SNA生产保持一致的分类口径;(3)应尽可能地与各类国际统计分类标准保持一致;(4)应满足对妇女、儿童等特殊人群的分析需要[36]。综观已有的研究,尽管非SNA生产并不具有统一的分类范式,但基本遵循两种思路,即单一标志简单分类与多标志复合分类。
所谓“单一标志简单分类”是指依据单一分类标志将非SNA生产划分成不同类别的过程,其结果形成“非SNA生产简单分类体系”。逻辑上,研究者可根据不同的目的灵活选择分类标准,较为常见选择包括“产出的使用价值”、“产出的消费对象”、“中间消耗类型”、“生产技术要求”等。
(一)按产出的使用价值分类
非SNA产品具有不同的使用价值,能满足住户成员及其他机构单位的不同需求。按产品的使用价值,可将非SNA生产划分成“居住类非SNA生产”、“食物类非SNA生产”、“衣着类非SNA生产”、“护理类非SNA生产”、“教育类非SNA生产”和“无偿帮助类非SNA生产”,分别满足人类的吃、穿、住、安全、发展和自我实现的需求,如表1-8所示。
居住类非SNA生产是指以能满足人类“住”需求的产品为产出的非SNA生产活动,如通过对住房的装修、清理、修缮等活动给予家庭成员一个舒适干净的居住场所,满足其居住类的需求;食物类非SNA生产是指以能满足人类“吃”需求的产品为产出的非SNA生产活动,较典型的活动包括膳食准备、购买原料、烹制食物、清洗餐具等;衣着类非SNA生产是指以能满足人类“穿”需求的产品为产出的非SNA生产活动,如通过对衣物的购买、制作、洗涤、熨烫、缝补等活动来满足家庭成员穿着方面的需求;类似地,护理类非SNA生产、教育类非SNA生产和无偿帮助类非SNA生产分别表示以能满足人类“安全”、“发展”和“自我实现”需求的产品为产出的非SNA生产活动,其较典型的活动形式分别为对家庭成员的照料、对儿童或其他家庭成员的教育、向其他住户或机构单位提供的无偿帮助等。
表1-8 按使用价值划分的非SNA生产
(二)按产出的消费对象分类
Harvey和Niemi(1993)在《国际标准活动分类(International Standard Activity Classification)》中提出了根据消费对象来划分非SNA生产的思路[37]。鉴于非SNA产品的消费对象分住户内部成员和住户外部成员两类,非SNA生产也相应分为“为住户内部成员消费的非SNA生产”和“为住户外部成员消费的非SNA生产”。前者强调消费对象与提供者的“同一住户”性质,可进一步细分为“住户共享服务”、“孩子照顾服务”和“成人照顾服务”;后者则强调消费对象与提供者的“不同住户”性质,可进一步细分为“供其他住户成员消费的服务”和“供其他机构单位消费的服务”,详细分类如表1-9所示。
ECA接受了国际标准活动的分类建议,选择消费对象为分类标志将非SNA生产活动划分为“供住户自身最终使用的无酬服务”和“供其他家庭、社区、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机构消费的无酬服务”两个一级类。进一步地,ECA将一级类细分为“供自身家庭整体使用的无酬服务”、“供家庭成员的无酬照顾服务”和“对邻居和亲戚的非正式帮助”、“邻居间或社区内‘非正式的或未组织’的志愿活动或社区工作”、“非营利机构中‘正式的或组织的’志愿活动和社区工作”5个二级类,最终形成一个由2个一级类、5个二级类形成的非SNA生产分类体系,具体分类及典型活动类型如表1-10所示[38]。
表1-9 按消费对象划分的非SNA生产
表1-10 ECA对非SNA生产的分类
(三)按生产活动的情境变量分类
Greenwood和Hoffmann(1997)将描述生产活动的外部环境、人员组织等特征的变量定义为情境变量(Context Variable),并认为情境变量可构成生产活动分类的依据[39]。对非SNA生产活动而言,其情境变量主要包括“生产场所”和“参与人员”两类,前者是指住户成员从事非SNA生产活动的地点,如住宅、建筑物或露天场所等;后者则是指与住户成员一同从事非SNA生产活动的其他人员,包括共同生产者、陪同人员以及宠物等。
根据不同的生产场所,Greenwood和Hoffmann将非SNA生产活动分为“发生在自家住宅及周围的非SNA生产”、“发生在其他固定建筑物的非SNA生产”和“发生在其他开阔空间的非SNA生产”3个一级类和11个二级类,详见表1-11。他们强调,对生产场所的判断有时是区分非SNA活动类别的必要条件,例如修剪自己住宅周围的杂草属于“供自身家庭最终使用的无酬服务”,而将修剪范围扩大到邻居住宅周围时,则该活动应归属“对其他住户的非正式帮助”了。
表1-11 按生产场所划分的非SNA生产
类似地,按照不同的参与人员,非SNA生产活动可分为“单独从事的非SNA生产”、“与住户成员一起从事的非SNA生产”、“与其他住户小孩一起从事的非SNA生产”和“与其他住户成人一起从事的非SNA生产”4个一级类和9个二级类,详见表1-12。对参与人员的判断同样是非SNA生产的重要变量,与谁一起活动不仅决定着非SNA活动的归类,部分情况下甚至决定了活动的生产性质。举例来说,独自看动画片属于个人活动,不具有生产性,而陪同孩子看动画片就属于照顾孩子的服务活动,属于非SNA生产范畴。
(四)单一标志简单分类的优缺点
根据单一标志对非SNA生产进行简单分类具有一定的优势,如(1)操作简单,易于满足分类对象范围的完整性和各分类项的互斥性要求;(2)方便住户成员对各项非SNA生产活动的识别,便于对活动投入时间的计量;(3)能满足对非SNA生产的基本分析需要,如基于使用价值的分类数据研究消费结构、基于消费对象的分类数据探讨志愿者的贡献等,也能突出某类活动的重要地位,如照顾活动、出行活动等。当然,单一标志简单分类不可避免地存有缺点,如(1)非SNA生产的结构过于单一,无法满足研究者深层次分析的信息需求;(2)各类非SNA生产活动的计量口径相对宽泛,不利于对其进行货币价值的估算。相对宽泛的活动口径或将导致非SNA生产产出种类的不唯一性,或将提升衡量非SNA生产时间机会成本报酬的难度,而这些都不利于估算非SNA生产的货币价值。
表1-12 按参与人员划分的非SNA生产
所谓“多标志复合分类”是指依据多个标志将非SNA生产划分成不同类别的过程,其结果形成“非SNA生产的复合分类体系”。复合分类的本质是同时采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分类标志,其分类过程更为灵活。我们将以欧洲统计局的非SNA生产复合分类体系和澳大利亚统计局的非SNA生产复合分类体系为例,阐释非SNA生产的复合分类过程及优缺点。
(一)欧洲统计局的非SNA生产复合分类体系
为规范和统一欧洲各国的时间利用调查分类,欧洲统计局于2000年出版了《欧洲时间利用调查的一致性指导(Guidelines on Harmonized European Time Use Surveys)》,对非SNA生产进行了详细划分[40]。
总体来看,欧洲统计局采取了三级分类模式:首先,将“出行活动”单列,其余的非SNA生产活动按照产出的消费对象划分成“住户内无酬服务和家庭照顾服务(供住户内成员使用的无酬服务生产)”和“志愿者活动和参加会议(供住户外成员使用的无酬服务生产)”;其次,根据产出的使用价值,住户内无酬服务和家庭照顾服务进一步细分为“食物制备”、“房屋维护”、“织物的制造和保养”、“园艺和宠物饲养”、“建筑和修理”、“采购和服务活动”、“家庭管理”、“照顾孩子的服务”、“照顾成人的服务”9个二级类;根据产出的消费对象,志愿者活动和参加会议活动进一步细分为“机构工作或服务”和“对其他家庭的非正式帮助”2个二级类;最后,基于活动的发生频率和普遍性考虑,上述11个二级类进一步细分成62个三级类,详细划分情况如表1-13所示。(www.xing528.com)
表1-13 欧洲统计局的非SNA生产复合分类体系
续 表
(二)澳大利亚统计局的非SNA生产复合分类体系
1997年,澳大利亚统计局在开展时间利用调查时划分了非SNA生产的具体类别[41]。总体来看,澳大利亚统计局采取了二级分类模式:首先,基于产出的消费对象和对“购买活动”、“孩子照顾活动”的强调,将非SNA生产划分成“一般家务活动”、“照顾孩子”、“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活动”、“志愿工作和照顾服务”4个一级类;其次,根据产出的使用价值,一般家务活动进一步细分成“饮食的制备”、“清洗衣物及保养”、“其他家务活动”等9个二级类;照顾孩子进一步细分成“对孩子的关心”、“教导、帮助、训斥孩子”、“与孩子玩耍、阅读和交谈”等9个二级类;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活动细分成“购买货物”、“购买服务”等4个二级类;志愿工作和照顾服务细分成“照顾成人”、“帮助他人”、“无酬志愿者活动”等9个二级类,详细划分情况如表1-14所示。
表1-14 澳大利亚统计局的非SNA生产复合分类体系[42]
(三)多标志复合分类的优缺点
1.优点分析
与单一标志简单分类相比,多标志复合分类体现出如下优势。
(1)展现了非SNA生产的具体结构,凸显部分生产的重要性。无论是欧洲统计局的三级分类(3-9-62)还是澳大利亚统计局的二级分类(4-36),均详细展现了非SNA生产及各类活动的具体结构,而欧洲统计局对“出行活动”、澳大利亚统计局对“照顾孩子”、“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独分列也进一步凸显了这几类活动在欧洲国家或澳大利亚住户部门的重要地位。
(2)可满足多层次的分析需要,为开展住户部门生产活动的深入分析提供前提。多重分类标志的应用,如欧洲统计局依据消费对象确定一级大类、依据使用价值确定二级类,结合生产场所、活动参与人员、活动组织方式等辅助变量细分的三级类,既可满足进行非SNA生产的消费者构成、产出结构等基本分析需要,也可满足开展非SNA生产的情境分析、住户成员的行为分析、SNA生产与非SNA生产的比较分析等深入研究需要;澳大利亚统计局对“交流活动、出行活动”的分解设置,既有利于掌握该两类活动在各类活动中的重要性,了解该两类活动的分布情况,也可满足开展交流活动和出行活动整体分析的需要。
(3)分类的细化为准确核算非SNA生产价值奠定了基础。分类细化的结果使得各小类活动的口径相对统一,不仅有利于保证各非SNA生产产出种类的相对唯一,也有利于进行非SNA生产时间成本报酬的选择,使得准确估算非SNA生产的货币价值成为可能。
2.缺点分析
更灵活的多标志复合分类也体现出一定的缺点。
(1)加大了对各小类活动的识别难度,易于造成重复记录。《美国2008年时间利用调查编码规则》(American Time Use Survey Coding Rules)中指出,除睡觉、吸烟等少数活动外,人类的大多数活动可在多处进行编码[43]。鉴于同一活动或类似活动均有可能在不同的情境下发生,多标准的分类设置使得同一活动或类似活动的重复记录成为可能。如照顾活动,其既可以提供给家庭成员、非家庭成员,还可提供给宠物,当同时采取消费对象和情境变量双重标准对非SNA生产进行分类时,极易造成同一活动的重复记录;同时,当一项行为涉及多项活动时,细分各项活动的精确时间可能并不容易。比如某人花费120分钟为自己的孩子和邻居家的孩子准备午餐,相关的活动包括食物购买、烘烤、洗盘子等,还包括期间与孩子们的聊天活动,如若需结合消费对象、使用价值或参与人员等多重标准将各小类活动准确归位并计时,恐怕具有不小的难度。
(2)降低了基于不同分类体系的同类活动之间的可比性。多重标准的运用也可能降低基于不同分类体系同类活动的可比性。比如欧洲统计局把“出行活动”单列为一级大类,而澳大利亚统计局却根据出行目的将其归类于各一级类的“其他活动”类别之中,设置二级活动代码。当分析者欲比较欧洲国家与澳大利亚居民的出行活动情况时,不仅需加总澳大利亚分类体系中所有有关出行活动的分类项,加大了工作量,更可能因分项记录与整体记录方式的差异进一步放大计量误差,从而降低数据比较的可行性和比较结果的合理性。
(3)增加了设计者对非SNA生产分类的描述难度。对某些类似的非SNA生产活动,目前尚不存在统一的区分标准,因此无论是欧洲统计局的三级分类(3-9-62)还是澳大利亚统计局的二级分类(4-36),其描述分类说明的难度显著大于单一标志简单分类体系。
为统一各国的活动分类,便于有效融合时间使用统计与其他社会经济统计,联合国统计署(UNSD)于2000年颁发了《时间使用统计活动的国际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Activities for Time-Use Statistics,ICATUS,2000),详细阐述了其所建立的活动分类体系及采用编码系统。
基于SNA和相关的分类标准,如《国际就业状况分类》、《国际产业标准分类》和《国际标准职业分类》等,ICATUS将人类活动分为三大类:(1)SNA活动,即满足SNA生产范围,以市场交换为目的的货物与服务生产;(2)非SNA活动,即包含于一般生产范围但超越SNA生产范围的生产活动;(3)个人活动,不被认为生产活动的活动。[44]基于此,ICATUS采用了五级分类模式、以6位数进行活动编码,如图1-4所示。其中,前两位代码表示活动大类;第3位至第6位代码分别表示第二层、第三层、第四层和第五层分类。例如,代码061122,(06)表示一级类别是“为住户内供自身最终使用的无酬服务生产”;(061)表示二级类为“为供自身最终使用的无酬服务生产”;(0611)表示三级类是“无酬家务服务”;(06112)代表四级类是“住房及周边的清洁与维护”;(061122)则意味着五级类为“户外清洁”。
图1-4 ICATUS的编码设置
依据消费对象,ICATUS将非SNA生产分成3个一级类,分别是:(06)住户家庭自身最终使用的无酬服务生产活动、(07)为家庭成员提供的无酬照顾服务和(08)为社区或其他家庭提供服务和帮助。每一级大类又下设二级、三级、四级分类,分别与“主要活动”、“相关活动”、“与之相关的出行活动”和“其他活动”相对应,详细分类情况如下。
(一)住户家庭自身最终使用的无酬服务生产活动及分类
按活动的重要性,住户家庭自身最终使用的无酬服务生产活动分为“主要活动”、“相关的出行”和“其他活动”3个二级类。在“主要活动”中单独列出了“购物”后形成与“无酬家务服务”、“其他未定义的无酬家务服务”并列的3个三级类。表1-15、表1-16分别描述了各级活动的详细分类情况,如无酬家务服务被进一步分为“食物管理”,“房屋及周边的清洁与维护”,“自己装修、小修理和维护”,“衣物和鞋类的护理”,“家庭管理”和“宠物饲养”6个四级类,购物活动则根据购买商品的形式细分为“购买货物及其相关的活动”和“购买服务及其相关的活动”两个四级类。为保持分类体系的灵活性,每一4位数的代码设置中包括“其他未定义项”,以确保分类体系涵盖活动范围的全面性及兼容未来活动的新拓展。
(二)为家庭成员提供的无酬照顾服务及分类
为家庭成员提供的无酬照顾服务按活动重要性相应分为“主要活动”、“辅助的出行活动”及“其他活动”3个二级类。进一步地,主要活动根据照顾对象的不同,分为“照顾孩子的服务”、“成人照顾的服务”和“其他未定义的照顾服务”3个三级类,照顾孩子的服务包括“对孩子的身体照顾”、“对孩子的教育、培训及帮助”、“陪同孩子去某地”和“对孩子的被动照顾”4个四级类;成人照顾服务包括“对成人的身体照顾”、“情感支持”和“陪同去某地”3个四级类,表1-17、表1-18给出了各类活动的详细分类情况。
(三)为社区或其他家庭提供的服务或帮助及分类
按活动的重要性,为社区或其他家庭提供的服务或帮助也分为“主要活动”、“出行活动”和“其他活动”3个二级类,主要活动包括了“对其他住户的无酬帮助”、“社会组织的无酬服务”、“组织的志愿者活动”和“其他未定义的为社区或其他家庭提供的服务或帮助”4个三级类。基于活动发生的频率和普遍性考虑,各三级类依次形成四级类和五级类,详细情况如表1-19、表1-20所示。
表1-15 住户家庭自身最终使用的无酬服务生产活动分类
表1-16 住户内自身最终使用的无酬服务生产活动详细分类
续 表
表1-17 为家庭成员提供的无酬照顾服务分类
表1-18 为家庭成员提供的无酬照顾服务详细分类
表1-19 为社区或其他家庭提供的服务或帮助分类
表1-20 为社区或其他家庭提供的服务或帮助详细分类
对非SNA生产的理解是多方面的,这充分体现在各研究者的动机上,较易形成混淆的理解包括非市场生产、无酬生产、住户生产、未记录的生产等,迫切需要对其进行区分。
根据产出的交易渠道,经济生产可分为市场生产(Market Production)与非市场生产(Nomarket Production)两类。经济生产的产出莫过于是“一种能够发送或提供给其他机构单位的货物或服务”,当该货物或服务的交易渠道为各种类型的市场时,该类经济生产可称为市场生产;而当该货物或服务并非通过市场进行交易时,则该类经济生产归入非市场生产范畴。见图1-5。
图1-5 经济生产、市场生产与非市场生产关系
市场生产不仅具有明确的交易价格,且该价格能反映生产成本与消费者偏好;非市场生产不仅没有明确的交易价格,更无法有效体现生产成本与消费者偏好。为更清晰地区分市场生产和非市场生产的区别,我们依据产出的交易渠道、产出形式和生产动机等特征将经济生产分为如下7类,分别是(1)以具有经济意义的价格在市场上交易的生产;(2)企业形成自身固定资产的货物生产;(3)非营利机构或政府部门无偿或以不具有经济意义的价格提供给其他组织单位或社区的生产;(4)住户非法人企业为自身最终使用而从事的生产;(5)一般住户为自身最终使用而从事的生产;(6)住户非法人企业为无偿提供给其他家庭或机构部门而从事的生产;(7)一般住户为无偿提供给其他家庭或机构部门而从事的生产。那么,市场生产仅涉及第(1)类生产活动,而其余生产均属非市场生产范畴。
非SNA生产与非市场生产密切相关,但并不包括所有的非市场生产,如图1-6中将非市场生产的覆盖范围剔除阴影部分的剩余才属于非SNA生产。因此,非SNA生产不同于非市场生产,将非SNA生产称为“非市场生产”是不妥的,只有在非市场生产中剔除包涵于SNA生产范围的剩余部分才形成非SNA生产。
必须强调的是,产品交易的“非市场性”是非SNA生产的特点之一。在上述所列举的6类非市场生产中,(2)和(3)属于SNA生产,而当(4)、(5)、(6)、(7)的产出体现为无形服务时,就属于非SNA生产。
图1-6 非市场生产与非SNA生产关系
根据生产主体的交易补偿结果,经济生产可划分为有酬生产(Paid Production)和无酬生产(Unpaid Production)两类。当生产主体通过产品交易获得货币、实物或其他形式的补偿,那么该类生产称为有酬生产;而当生产主体通过产品交易未获得任何形式的补偿,那么该类生产可称为无酬生产,如图1-7所示。据此,在上述列举的7类经济生产中,(1)和(3)属于有酬生产范畴,其余5类均归入无酬生产范畴。
图1-7 经济生产、有酬生产与无酬生产关系
非SNA生产与无酬生产密切相关,因为非SNA生产一定是无酬生产,但两者并不等同,SNA生产范围内也存在无酬生产。在除(1)、(3)外的5类无酬生产类型中,(2)直接属于SNA生产范围,而当(4)、(5)、(6)、(7)的产出体现为有形货物时,亦归入SNA生产范围。表1-21描述了基于SNA生产范围与基于非SNA生产范围的无酬生产者类型及特征比较。可见,只有将所有无酬生产中剔除包涵于SNA生产范围的剩余部分,即图1-8中将无酬生产覆盖范围剔除阴影的剩余部分才为非SNA生产。因此,“无酬”只是非SNA生产的特点之一,将非SNA生产称为“无酬生产”或“无酬服务”是不妥的。Black burn(1999)指出使用“无酬”来定义本身就是不合理的,这是将市场概念误用于非市场活动的体现。[45]
表1-21 SNA生产范围内的无酬生产与非SNA生产范围内的无酬生产比较
图1-8 无酬生产与非SNA生产关系
根据生产主体的机构部门归属,经济生产可划分为住户生产(Household Production)和非住户生产(No-household Production)两类。当从事生产活动的机构单位归于住户部门时,该类生产称为住户生产;而当从事生产活动的机构单位归于其他机构部门,如政府部门、金融机构部门、非金融企业部门、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机构部门时,那么该类生产可称为非住户生产。住户生产和非住户生产的划分与生产内容、生产目的及产出形式无关,仅取决于生产主体的部门归属,如表1-22所示。
尽管非SNA生产与住户生产密不可分,但两者并不等同。具体来看,住户生产依据产出形式和生产目的分为SNA生产和非SNA生产两类,前者包括所有的货物生产和以市场交换为目的的服务生产(自有住房服务及大修理);后者则主要指住户为自身消费的服务生产和提供给其他单位的志愿服务。因此,非SNA生产属于住户生产,但住户生产的范围大于非SNA生产。
表1-22 住户生产、非住户生产与非SNA生产关系
根据产出是否纳入国民经济核算范围,经济生产可划分为记录的生产(Recorded Production)和未记录的生产两类(Unrecorded Production)。当生产活动的产出价值(或以实物量形式、或以货币价值量形式)纳入国民经济核算范围时,该类生产称为记录的生产,也可称为SNA生产;而当生产活动的产出价值未纳入国民经济核算范围时,该类生产可称为未记录的生产,也称非SNA生产。记录的生产、未记录的生产与非SNA生产的关系可表示为:
值得注意的是,国民经济核算“未记录”非SNA生产的主要原因在于SNA自身的缺陷,随着国民经济核算理论的不断完善,非SNA生产范围将不断调整。事实上,由于部分生产活动性质的特殊,如从事非法货物的生产、为逃避纳税从事的生产等,即便该类生产纳入了SNA核算范围,其产值也不易被统计机构掌握。OECD(2002)将这些应该“被SNA记录”而未能在统计机构核算的总值中体现产出的生产被称为“未被观测生产”(Non-observed Economy,简称NOE),并详列了其5个子项:地下生产(Underground Production)、非法生产(Illegal Production)、非正规部门生产(Informal Sector Production)、住户为自身最终使用的生产(Production Undertaken by Households for Their Own Final Use)以及由于基础统计数据收集方案不完善而遗漏的生产(Production Missed Due to Deficiencies in Data Collection Programme)。其中,地下生产是指由于种种原因致使公共机构或当局未统计的所有合法生产活动。OECD将该类生产活动的原因归为4类,分别是:(1)为逃避所得税、增值税或其他税收的支付;(2)为逃避社会保障缴款的支付;(3)为逃避遵照某些法律标准,如最低工资、最大工作时间标准以及安全保障标准等;(4)为逃避遵守某些行政管理程序,如填写统计调查表或其他行政管理报表等。非法生产分为法律禁止销售、分配或持有的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和由未经许可的生产者从事的合法生产活动两类。前者如毒品生产和销售、走私活动、卖淫服务等,后者如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所从事的生产活动、非法行医等。非正规部门生产是指住户非法人企业的所有合法生产活动,包括非正规自给性企业生产和非正规雇主企业生产两种形式。前者的生产主体为劳动者单独、或与同一住户成员或其他住户成员合伙所有并经营的住户企业,它不需连续雇用家庭工人或雇员,但允许偶尔雇用工人;后者的生产主体为劳动者单独、或与同一住户成员或其他住户成员合伙所有并经营的住户企业,它一般连续雇用工人。住户部门为自身最终使用的生产包括3类:(1)供自己消费的农作物种植和家畜的饲养及其他为自身消费使用的货物生产及固定资本形成;(2)自有房屋的修理;(3)作为全日制家庭工人提供的服务。数据搜集误差而遗漏的生产是指由于国民账户本身的缺陷和生产数据搜集过程的误差而遗漏的生产活动,主要分生产单位未涵盖、生产单位无回答、生产单位瞒报三种表现形式。
因此,非SNA生产与NOE虽同属于经济生产范畴但存在本质区别,其关系如图1-9所示。
图1-9 记录的生产、未记录的生产与非SNA生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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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Alfred Latigo and Mohammed Neijwa,2005,A New Round of Time-use Studies for Africa:Measuring Unpaid Work for Pro-poor Development Policies,Paper presentation,Global Conference on the Unpaid Work and the Economy,Bureau for Development Policy,UNDP and Levy Institute,October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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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Ironmonger,Duncan S.,2001,Household Production and the Household Economy,Research Paper Number 833,Department of Economics,The University of Melbourne,Melbourne.http://www.economics.unimelb.edu.au/household/Papers/2001/Household%20Production%20Dept%20of%20Eco%20Research%20Paper.pdf.
[16]Alfred Latigo,2002,A Conceptual and Analytical Framework for Gender Mainstreaming in National Accounts and National Budget—Words need numbers to influence them,Background Paper Series,UNECA,Addis Ababa,Ethiop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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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Ironmonger,Duncan S.,1993.Why Measure and Value Unpaid Work?,Paper presented to the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the Measurement and Valuation of Unpaid Work,Ottawa,Canada,28-30April 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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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UN,1985,The Nairobi Forward-looking Strategies for the Advancement of Women,paper adopted by the World Conference to review and appraise the achievements of the United Nations Decade for Women:Equality,Development and Peace,15-26July,Nairobi,Ken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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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Commission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United Nations,World Bank,1993,System of National Accounts,New York.
[33]主要收入一般指某项收入超过住户总收入的50%。
[34]对工作种类的划分参考了《国际就业状态分类标准》(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Status in Employment)。
[35]现行SNA核算范围包括混合生产模式:(一)的全部市场资本和混合生产模式;(二)的大部分劳动力。
[36]Commission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United Nations,World Bank,1993,System of National Accounts,New York.
[37]Harvey,Andrew S.and Iiris Niemi,1993,An International Standard Activity Classification:Toward a framework,Paper presented at the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ime Use Research,Workshop,June 1993in Amsterd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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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Adriana Mata Greenwood and Eivind Hoffmann,1997,Classifying Activities In A Time Use Survey,Based on a note prepared for discussion at the Expert Group Meeting to Review Trial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for Time Use Activities (ICTUA),13-16October.
[40]Eurostat,2000,Guidelines on Harmonised European Time Use Surveys,Office for Official Publications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
[41]McLennan W.,1998,Time Use Survey,Australia,Users’Guide 1997,Australian Bureau of Statistics,Embargo.
[42]注:每一级类下的X0表示该类活动中未定义的部分(如编码50代表未定义的孩子照顾活动),编码X9表示其他没有注明的家务活动(如编码69代表未注明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活动)。
[43]Bureau of Labor Statistics,American Time Use Survey(ATUS)Coding Rules 2008,http://www.bls.gov/tus/tu2008coderules.pdf
[44]United Nations Economic and Social Affairs,2005,Guide to Producing Statistics on Time Use:Measuring Paid and Unpaid Work,New York,USA,United Nations.
[45]R.M.Black burn,1999,Is housework unpaid work?,Th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Sociology and social Policy,7/8,pp.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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