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玉邦
一、甘肃省社会主义建设新农村的难点
1.严酷的生产条件决定了粮食是长期困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我省粮食生产的优势不明显,所以粮食生产的目标不能定得过高,否则会挤压农业结构调整的空间,制约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同时,我省粮食总量在全国粮食总量中所占的比重只有1.7%左右,而人口占2%。所以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粮食生产,必须保证粮食总产的基本稳定和合理的粮食储备,处理不好粮食生产的问题,将对整个经济社会发展造成很大影响。所以要把保持粮食供求平衡的立足点放在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上,走依靠提高单产、增加总产的发展路子。
2.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始终受到多重因素的制约。近年来我省为适应农业发展阶段性变化的要求,着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农业结构的变化主要集中在城郊和川水地区,山区特别是干旱山区农业结构调整进展比较缓慢,广种薄收的格局还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3.依靠农业自身发展来增加农民收入的空间越来越小。由于结构调整的难度大,我省绝大多数地方农业效益的提高非常缓慢,相当一部分富余劳动力和剩余劳动时间得不到有效发挥,这从根本上制约了农民收入的增长。
4.基础设施薄弱,农民居住分散,改变农村面貌需要几代人的不懈努力。我省70%以上的农村属于干旱半干旱山区,山大沟深,水土流失严重,生态条件恶劣,人居环境很差。要改变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落后,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情况,需要长期的艰苦奋斗。
5.社会发展滞后,教育卫生事业基础薄弱,劳动者素质同现代化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我省农村文教卫生等事业的发展一直比较落后,农村劳动力中文盲半文盲率高达17%,农村卫生基础设施落后,文化设施不足,文化生活贫乏,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差,失学辍学的现象仍然存在,因病因学致贫、返贫的问题比较突出。劳动者素质不高已成为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6.在一些缺乏生存和发展基本条件的地方,如何解决现有人口的出路问题,也非常现实而棘手。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来看,我省许多地方人口都大大超过了生态环境的可承载限度。无论是解决温饱还是建设新农村,这些地方首先要解决的是农民的出路问题。(www.xing528.com)
二、甘肃省社会主义建设新农村的基本对策
1.发展现代农业。农民传统地种粮食,即便是技术上可以让产量有新的突破,从市场价格的趋势来看,投入成本在不断提高,承包为数不多土地的农民收入也很难有大的改观,何况产量越高,粮价就可能越低,“谷贱伤农”这个规律依然存在。如果农户种粮的土地能够适度集中,单个农户种粮的规模有较大的扩大,种粮收入还是可观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为农村土地的流转和集中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支持,靠种粮增收的愿望很快会成为现实。我省粮食自给还有0.3%的缺口,粮食生产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即便种粮没有多少赚头,也不能放弃。所以,要解决农民种粮和收益之间的矛盾,必须在新农村建设中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在改善和转变农户经营规模及经营方式上要有新的突破。一方面要继续推广农业现代科技技术,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种植效益;另一方面,要抓紧研究和制定可行政策,扩大农户的经营规模和调整经营方式。这就涉及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和户籍制度的改革。前者是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使土地经营权向种田大户手里集中,后者则是通过农民身份的转变、农村人口的减少而扩大流转的速度和流量。处理这个问题必须要掌握好“度”,我们既不能让农民都固定束缚在农村日渐减少的土地上,那样现代农业是建不成的;也不能因此过多地增加失地农民数量,使之生活无着,从而造成社会问题。
2.调整农村经济结构。这很可能会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成为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个主要方面。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说到底是一个如何适应市场需求的问题,而不是农民种什么,不种什么。但市场需求的真实信息如何传递到农民那里,使他们的调整是明白的而不是盲目的,就是一个重要问题。还有,即使有了这样的信号,农民也作了调整,如何使农民调整后的产品能与不同的市场需求结构相一致起来,也还是一个重要问题。否则很可能出现这样的状况:全国的市场需求还有空间,但地区性的需求空间已经拥挤不堪。此外,在农户分散经营的状况下,某种农产品过度的区域集中很有可能引发农户间的恶性价格竞争,后果对农民来讲可能是灭顶之灾。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引导好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我们要做的工作不是用行政手段命令农民种什么,也不是苦口婆心地劝农民干什么,而是要搞好市场信息收集、传递、产品质量标准化确立、有形市场建设、中介组织的发展培育、促进物流通畅等。只有这样,才能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地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农民通过调整而获得增收才能落到实处。
3.增加农民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保障性收入。从目前我省农民收入结构看,主要是实物性收入和货币性收入。农民的温饱问题现在大体是可以保障的。但农民购买生产资料、部分生活消费、看病、子女教育等等,都必须支付现钱,这些支出靠农民眼下的货币收入就相形见绌了。关于城市居民享受的一些社会福利性收入,比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共物品的消费等,对农民而言几乎为零。十七大报告提出要让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更进一步将“五有”变成现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要逐步把城市居民享有的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保障性收入也给予农民,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彻底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看病和上学,是农民难以预测的花钱黑洞。这个黑洞的存在,足以使一个家庭返贫。如果把这个问题解决了,农民即便是拥有目前的收入也会感到一定程度的满足,因为支出减少了,等于增加了收入。还有,城镇居民享受的一些公共产品也应逐步普惠到农村去,让农民用得上电,喝得上水,走得上路。这一块虽然没有把钱交到农民手里,但农民预期性支出减少了,手里的钱就敢花了。2006年,省财政用于支持“三农”、缓解基层财力困难、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完善社会保障的支出占到了财政总支出的45%以上;2008年我省已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全部农村人口。这个政策的实施还可能带来一个附着性的扩大农村市场的效应,因为扩大农村需求、扩大农村市场的前提是让农民要敢花钱,花得起钱,只有这样,农民手中的钱才能转化为现实的购买力,农村消费市场才有可能扩大,“三驾马车”的作用才能更好地发挥。
4.农民自力更生与国家扶持相结合。农民始终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要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农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依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辛勤劳动建设新农村。但是,不能把强调农民的主体作用与国家扶持对立起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很多方面,都是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本应由国家来提供,但过去由于国情国力的原因,只能是“农民的事情农民办”。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建设新农村,国家理应比以前更多地承担起建设责任。现在强调“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强调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就是这个本意。农村建设项目也有不同的属性,有的具有公益性,如义务教育、异地移民、乡村道路等,就应当主要由国家来投入;有的主要是农民自己的事情,比如农业生产,家庭建设,就应当主要由农民自己来投入;有些介于两者之间,则应当由国家和农民一起办,国家应积极引导和参与。我省近年来实施的整村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劳务输转、科技扶贫等都是很好的举措。
5.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培育新型农民。人力资本的提高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远比物质资本、劳动力数量的增加更为重要。所以制定经济发展政策不能“见物不见人”,不仅要注重通过加快经济增长吸纳更多的劳动力,而且要高度重视人力资本开发对经济增长的巨大促进作用。甘肃人均受教育年限只有7.04年,比全国少一年;青壮年文盲率高达8.47%,比全国高出4.47个百分点。立足这一省情,省委政府提出要“反弹琵琶”,用更大力量发展社会事业,更加注重人力资源开发,加强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提高农民劳动技能,把新生代的农民培养成有文化、有技能、能够实现转移就业的新型劳动者,全面提高农村人口素质,满足新农村建设对人力资本的需求。
(作者系康县党校副校长、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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