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基层党校改革发展浅探
陈占学
2008年9月《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颁布实施,进一步推动了党校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焦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党校函授学历效力问题,即党校学历是否享有同等国民教育学历的待遇。二是党校建制改革问题,尤其是县级党校的设置方式,备受关注。为此,必须结合这两个问题,探讨新形势下基层党校改革和发展。
一、党校教育是国民素质提高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
回顾各级党校开办函授教育的历程,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自1983年始,中共中央就党校办学曾出台了相关文件,赋予党校函授办学依据,并一再声明“党校文凭可以享受与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待遇”,2000年6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面向21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中再次强调,党校学历“待遇参照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规定”。1985年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成立,着力解决了因“文革”耽误学业的党政干部的学历提升需求。1986年正式对外招生。1993年,应各地党校联办的要求,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正式在全国各地设立分院。1996年统一建立四级办学体制,招生规模飞速发展,“到1994年后每年招生人数在20万人以上”。数据显示,中央党校函授教育至今已拥有近320多万学员,累计培训中高级官员5万多人,他们在各自岗位发挥着重要作用,党校函授教育培养提高了学员素质,解决了整整一代人的教育问题。可以说,党校函授教育开办20年是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深造热情不断高涨的20年,是各级各类党员干部不断学习提高学历素养的20年,是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素质不断提高的20年,是适应社会形势发展需要、不断培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人才的20年。党校函授教育经过20年的发展壮大,使我们的身边具有党校学历的人比比皆是,从大专到大学,再到硕士,有些党员干部的学历就是党校教育的系列产品。针对党校学历效力问题,组织部门有关人士表示,“党校教育是相对于国民教育而言的独立教育序列,其学历在社会生活中自然会受到一些限制。对官员的学历考核办法却并不会因《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少了一句话而发生变化,党校学历仍然有效,享受跟国民教育同等效力。”如此看来,党校教育学历已经成为国民素质提高、学历教育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基层党校只有改革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条例》中最核心的问题是党校的改革与发展,尤其是县级党校的建制。《条例》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县(市)委党校。不设立县(市)委党校的,可设立市(地)委党校分校。”从现实情况来看,县级党校只有改革才能适应大规模培训干部、大面积提高党员干部素质的需要;只有改革才能更好地适应新社会形势发展需要,才能更好地服务党的理论宣传教育,更好服务于新农村建设,更有力的推动新一轮农村改革发展需要。
三、贯彻落实《条例》,推进县级党校科学发展
基层党校要通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主动把贯彻落实《条例》与推进党校科学发展、促进干部教育事业上台阶结合起来。(www.xing528.com)
一是整合机构资源,突破体制束缚。《条例》对党校的职能和性质做了明确的定位,在第二条指出:“中国共产党党校是在党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现实中,党校四大职能之一的干部培训轮训往往与职业学校等培训机构产生了职能交叉,所以在培训工作中出现了两种现象,一是相互扯皮推诿无法正常开展工作,一是你争我抢互不相让,给培训工作形成了无形的障碍。出现这一现象的根源主要是利益驱动的结果,都想为自己所在机构谋利益,而对那些组织繁杂、人员难管又无经济效益的培训项目就会退避三舍。因此,在一县范围之内可以按照整合资源、扩大规模、提高质量的要求,将所有的培训机构按照相似合并的原则进行组合,把全县的培训机构和资源组合起来,壮大规模,统一管理,促进协调,形成以党校为核心的培训基地,承担全县理论宣教和各级各类培训工作,从而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满足受训者的需要。
二是集中培训资金,突破财力限制。党校的生存发展中制约因素很多,如陈旧的思想观念、落后的硬件设施等等。其中发展资金短缺的问题尤为突出。各级党校的财政投入还沿袭机关包干制的经费模式,财政拨款只能保证最基本的运转,甚至,有的学校办公用品、电脑打印机耗材购置、宽带费用的支付都相形见绌,有的学校没有多媒体教室,添置必要的图书资料也捉襟见肘。在这种情况下党校也是想尽办法,增资创收,比如开办国民系列函授教育,积极联系农大、电大等高校开展成人学历教育;向县上争取劳务、餐饮等培训,这与职校和农、广校等培训机构形成了抢饭吃的局面,使大家都吃不饱。为了使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可以考虑在机构整合的基础上,将中央、省、市、县拨付的培训经费集中起来,形成一定的财力优势,集中力量办大事、要事,解决突出问题。
三是广纳社会贤才,突破师资困境。面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面对党校的重要使命,面对党校教育的更高要求,党校建设必须把着力点放在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上,必须出重拳、出猛拳解决师资短缺、素质良莠不齐的现状,要按照“名课、名师、名校”的要求,确定党校的教师结构比例,包括学历、年龄、性别都要有科学合理的指标规范。党校教师队伍建设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1.创新优化队伍建设。一是实施“结对子”帮扶。联系有关高校资深教授进行“一对一”的培养和指导,使党性强、学术功底好、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教师尽快成长为教学骨干。二是加大中青年教师挂职锻炼力度。逐步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和党校教师的“双向交流制度”,根据教师的素质状况和实际需要,每年选派1至2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到县级机关、乡镇部门挂职锻炼,使他们在实践中丰富知识、增长才干。三是积极鼓励教师参加各类提高学历的教育培训。每年选派1至2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到市委党校和其他高校深造,不断提升师资队伍学历层次。四是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到党校任教。在继续严格执行有关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建立“党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制度”,对引进的博士、硕士人才给予科研启动经费及住房补贴金,并在家属安排、子女入学、工资待遇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力争每年引进1至2名相关学科的硕士研究生或以上专业专科人才。五是着力构建“大师资”资源库。按照专兼结合的原则,采取多形式、通过多渠道从党政机关、大型企业和高等学校选聘客座教师,构建不少于30人的开放式、高层次的校外师资信息库,实现培训师资的柔性流动。
2.加强师资队伍管理。一是实行师德建设责任制。开展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理想教育、法纪教育,对违反师德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制”,不断提高和强化教师的师德修养和党性锻炼。二是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在严格定编、定岗、定责的基础上,强化岗位聘任和聘后考核,推进人员聘用、双向选择、竞争上岗三项制度,实行教学、科研考核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分配制度,进一步激发教职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实行“严进宽出”的人员流动体制。除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科专业人才可直接引进外,其他人员进入党校按照“凡进必考”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择优录用。对不适应党校教育工作的教师,可以分期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
3.全面改革教学方法。党校教师必须不断加强教育教学改革,更新教育理念、创新教学方法,变“一言堂”的灌输式授课,为全新的研究、合作、交流教学模式。要主动学习借鉴先进的、专业培训机构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把干部培训的重点由“培”转到“训”上来。把只重视理论灌输,转变为即重视理论教育又重视素质能力提高,即重视理论知识水平提升,又重视解放思想、创新理念培养,即重视提高解决现实问题的解决能力,又重视提高科学发展、超前谋划的决策能力,努力使广大党员干部成为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素质高、能力强的新一代复合型人才,使党校教师成为一流的培训大师。
(作者系崇信县委党校助理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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