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农村研究中,一向有以镇为中心和以村为中心两种取向。一些受英国功能主义影响的学者多以村为基本分析单位,如费孝通的《江村经济》、《云南三村》等;而另一些受美国芝加哥学派影响的学者,则多以镇为基本单位,他们强调:“一个单纯农村不足为一个乡村社区。”[1]
我们认为,在研究农民生活和社区活动时,“把一个村子作为单位(研究中心)最为合适”。这是因为“村庄是一个社区,其特征是,农户紧凑的居住区内,与其他相似的单位隔开相当一段距离(中国有些地区,农户散居,情况并非如此),它是一个由各种形式的社会活动组成的群体,具有其特定的名称,而且是一个为人们所公认的事实上的社会单位。”[2]村庄作为中国农村社会的基本区域共同体,是农村社会结构中的基本单元。同时,它也是目前中国农村基层政权和农村经济的基本组织形式。它不仅是国家与农村社会的交接点,也是国家与农民之间联系的中介。因此,它在农村研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并成为研究农村社会的一个基本的分析单位和分析层次。[3]正如费孝通教授所言:“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4]
一、农村的界定
在以农业生产活动为基础的社会生活区域内,以从事农业生产劳动为主的居民聚居地,称为农村。[5]农村是农民生产、生活的载体和主要场所,是农村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综合体,是一个相对于城市的生活方式。农村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程度,直接影响着农民的生活方式。农村社区的基本单位是村落(或称村庄)。“村落是中国传统生活方式保存最多、最厚的地方,是中国传统文化的自然载体,是中国社会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遍布于中国广袤大地上的大小村落,“决不单单是村民的集居点,而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世代相传的生活方式”。[6]
农村是一个历史的社会范畴。我国现阶段的农村是一个极其复杂的有机系统,包括生态、经济和社会等多方面内容。首先,农村是一个地域概念,包括城市以外的一切区域;其次,农村的自然再生产联系较大,第一产业比重较大,经济活动较为分散;再次,农村是一个社区概念,农村居民的交往范围较窄,重视血缘和地缘的关系,民风较纯朴,传统的伦理习惯势力大;[7]最后,农村是一种具有村落文化的生活方式。
从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看,县以下被认为是农村。本书中使用的“农村”一词,包括乡和村,与乡相对应的集镇也应包含在其中。截至到2002年,我国农村有乡镇39054个,村694515个,拥有89017万人口,组成23811万个家庭,分布于345万个自然村。
二、农村的特点
中国农村幅员辽阔,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十分不平衡,由此决定了农村各地的区别。农村社会的差别,既有地理与自然环境的差别,也有经济与人文环境的差别。中国农村的差别,历来是社会学家与人类学家关注的对象。
村庄的“地方性”是中国传统农村的主要特征。费孝通先生在其所著的《乡土中国》一书中指出:“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区域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8]
黄忠智先生在研究20世纪30年代华北平原的村庄后也指出:“大部分的村庄在不同程度上形成了自给自足的经济单位。它的居住直接消费他们的产品的一部分。村庄不仅划出居住的界限,也从某种程度上划出生产与消费的界限。工作和居住的纽带关系,又常常和宗族关系交织而强化。从这一角度看,村庄是一个闭塞的、或许也是紧密的共同体。”[9]
上述“地方性”、“封闭性”,主要是针对半个世纪以前的中国传统农村而言的。现在的中国农村则日益表现出开放性、社会性特征。随着农村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与社会变迁速度的加快,农村社区的封闭性越来越弱,根越来越浅,变动越来越剧烈、频繁,能被看做整体社会具体而微小的传统性的社区正在消失。新社会空间,超越了固有的地域、体制、身份等一系列社会边界,展示了另一种可能的社会组织方式和生活方式,它可能促进体制的变革,促进了原来社会边界的更改。[10]
自然环境的同质与差异,是构成村庄生活方式同质和异质的基础。散布在中国全境的数百万个自然村落,仍是中国悠久的农业文化的载体。这些曾经是经济上相对自足的、社会上相对封闭的、政治上相对冷漠的、文化上相对保守的自然村落,随着近代工商业城市的兴起,日益受到城市文化的影响。但是,越往前追溯历史,我们越可发现,这些自然村落的生存方式、内部的制度与组织及其观念习俗,更多地受制于他们各自所处的自然生态环境。正是自然生态环境的稳定制约并决定着村落内部生存方式的持存性。[11](www.xing528.com)
中国农村地理性差异最为突出的表现是南北方农村的差异。曹锦清在考察了当代浙北乡村社会文化变迁和中原农村后指出:“华北平原的村落与江南平原相比,有两个特点,一是相隔距离较大,二是村落规模较大。整个黄河冲积平原,有相似的土壤结构与气候条件,造成了相似的种植结构。在一个个相似的村落和宅庭院落内,居住着相似形态、习惯与行为方式的村民。这或许是黄河文化高度同质性——即空间上的同质,又是时间上的同质根源所在吧。”“中国南方山区丘陵一带,或因受地形、水资源与耕作距离的影响,村落规模一般较小,且农户住宅、庭院及村内道路的布局很不规则,小到三家村,大多二三十户或四五十户人家。只有在河谷川地才能看到规模在一二百户人家的大村落。就是在杭、嘉、湖与苏、锡、常平原一带,村落规模也是四五十户人家为主。但华北平原的村落一两百户人家的规模十分普遍,三五百户的也不少,有的村落甚至达到一二千户,所有的村落住宅、庭院排列有致,村内道路南北垂直,这种整齐规划似乎是北方城市的原型。”[12]
村庄的自然环境与地理性差异,使农民的体育生活方式具有明显的地方色彩和地域性差异。“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一方有一方的风土人情”可谓是对这一现象的经典描述。
三、农村的社会分化与差异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中国农村社会发生了很大规模的社会分化,迄今为止,这一分化更多和更主要的还不是表现为个人或家庭层面的分化,而是不同区位、不同历史传统和不同工业化模式的农村社区的分化。[13]
如何识别农村社区的分化?陆学艺等(1992)按照农业劳动者和乡镇企业职工的相对规模(占本村劳动力的比重),把农村社区分为四类:第一种是前分化型,其特征是农业劳动者的比重在90%以上,乡镇企业职工的比例不足5%;第二种是低度分化型,其特征是农业劳动者的比重在70%~90%之间,乡镇企业职工的比重在20%~5%之间;第三种是中度分化型,其基本特征是农业劳动者的比重在20%~70%之间,乡镇企业职工的比重在20%~60%之间;第四种是高度分化型,其基本特征是农业劳动者的比重在20%以下,乡镇企业职工的比重在60%以上。陆学艺等人根据他们选择的三个反映经济现代化水平的指标——人均生产总值、产业结构和消费状况的变化与农民分化结构变化的关系,认为它们的分层结构由前分化型向低度分化型,经中度分化型到达高度分化型这样一种变迁,是和经济现代化水平的提高基本一致的。[14]
农民对社区有很强的依赖性。现阶段,我国农民的职业分化都是在社区分化的基础上实现的,不同社区有着不同的分化现状,由此形成了农民职业分化的社区差异(方向新,1998)。阎肖峰根据农村工业化和集体化程度,将农村社区分为低集体化、低工业化,低集体化、高工业化,高集体化、高工业化三种类型。这种社区分化与农民的职业结构紧密相连,直接影响到生活方式的差异与分化。
卢福营等(2005)以农村非农化的方式和水平为指标对当前中国的村庄进行类型学考察,把现阶段中国农村大致分为四种村庄类型:城村、镇村、工业村、农业村。[15]这样的分类方法具有明显的类型特征,因此对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农村社会进行类型学考察和分类比较,也就具有了十分重要的价值。
四、农村社会特点
农村社会是与城市社会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是人们以农业活动为主、并以此为基础从事其他社会活动的生活共同体。[16]农村社会由一定人口组成,不但包括从事农业生产和其他经济活动的劳动者,也包括由他们供养的家庭成员,同时还包括相关的社会成员。在我国,自然村、行政村都是典型的农村社会,一个乡也可以被认为是农村社会。
农村社会是发展的,其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也是在不断变化的。典型的农村社会具有以下特点:质朴的传统文化。我国农村社会稳定、封闭,民风纯朴、保守。产业结构以农业为主。农村自然有其他产业存在,除农业以外都叫“副业”。农业与土地有密切关系,农民的经济活动与自然环境密切相关并受自然条件制约。“靠天吃饭”极大地影响着农民的生活方式及思想观念。农民是主要的职业群体。在农村,农民是一个占绝对主导地位的职业群体,也是一个价值评价体系。截至2005年,我国农业从业人员占农村从业人员的60%以上,因此,中国的问题是农民的问题,要关注农民的社会生活,维护农民的利益,中国才能安定富强。家庭是生产和生活的基本单元。在传统的农村社会,家庭是作为一个整体来从事生产活动、日常生活和社会活动的。在农村“家本位”思想根深蒂固,在家庭内部家长、户主具有特别的意义和权威。他被社会认可并代表全家参加社会活动。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农村家庭也面临着冲击。但与城市相比,农村家庭的单元性和本位特征仍十分明显。因此,农村还是要稳定“家庭联产承包制”。
农村社会结构是指农村社会整体的构成要素以及它们之间相对稳定的关系。农村社会结构按照基本要素联系分为:农村的人口结构(年龄、性别、文化素质和劳动力等)、自然环境结构(资源、生态、土地等)、思想文化结构(文化特质、文化模式、层级结构等)、经济结构(产业、职业、消费等结构);政治结构(权力、组织、制度结构等);生活关系结构(家庭、地缘、业缘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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