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当代中国旅游发展研究的基本问题
一、中国旅游的兴起与旅游发展研究
旅游与旅游业是当今的一个热门话题。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的旅游及旅游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改革开放之初的1978年,入境旅游者仅有180.92万人,旅游外汇收入为2.629亿美元。而到了2000年,我国旅游业总收入达4158.95亿元人民币以上,接待入境旅游者8438.09万人次,创汇162.31亿美元,[1]我国的旅游外汇收入已占国家服务贸易创汇额的半数以上。据世界银行的统计,80年代以后,旅游在中国的服务贸易额中所占比例迅速上升,1980年,旅游外汇收入占服务出口额的28%,到1997年就达到了49.1%;而服务贸易额进口结构中,1980年旅游占3.3%,1997年达到33.5%。[2]这些数字清楚地表明了旅游的活力和巨大的发展潜力。
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刺激了相关各行业的发展,扩大了国内需求,增加了经济活力,促进了地方经济结构的调整,加速了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发展。此外,旅游业在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环境保护、弘扬民族文化、更新思想观念、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无论是从世界范围还是从中国旅游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旅游都已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活动现象,尤其是与中国现代化进程相关联,将有着越来越强劲的发展势头。中国旅游活动及旅游业发展的现实,要求在旅游理论研究方面对一些重大问题进行探讨,为中国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全国许多省市都把旅游业确定为当地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先导产业或第三产业中优先发展的产业。国务院在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中也在改善消费环境、优化消费结构方面提出了发展方向,如要在提高居民吃穿用等基本消费水平的基础上,重点改善居民居住和出行条件;要推行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合理调整居民工作和闲暇时间,扩大服务供给,鼓励居民服务性消费等。可以相信在“十五”期间,旅游业会有更快的发展。
由于我国的旅游活动与旅游服务业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相当长时期内处于一种特殊的状态,只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很短的时间内取得了迅猛发展。所以,无论是理论界还是从事实际旅游服务工作的人员,对旅游活动的一些基本问题还缺乏深入的认识,比如旅游现象的本质、中国旅游发展的特征等。有学者认为我国的旅游理论研究还“没有发展出一种理论来剖析我国背景下旅游发展的特征”。[3]因为缺乏基础理论研究,导致了旅游理论研究多集中于微观的、实用的层面上,造成了对许多问题的看法只能是作为现实政策阐释与论证而缺乏理性的思考。如目前相当多的省份都提出把旅游业作为支柱产业,这是否符合当地的实际?当地的资源禀赋和社会条件是否适合旅游活动的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旅游已经有了半个世纪发展的历史,由于理论研究的滞后,我们对中国旅游发展的规律、特点和经验教训并无深刻认识,而正确总结经验对未来旅游业的发展是不可或缺的。国内旅游学界也已认识到,只有认真总结历史经验,才能准确把握现在中国旅游发展的特征,并能正确地预测未来旅游发展的方向。在一次以德尔菲法进行的集体会议研究中,绝大多数人提出,对旅游业历史经验的总结应受到充分重视。[4]本选题期望能从中国社会现代化进程的角度,借用相关理论方法,考察当代中国旅游发展的客观历史过程,对中国旅游发展的形态、特征、结构及与社会发展的关系等问题进行探讨,总结中国旅游发展模式的内容、特征及基本规律,形成中国旅游发展研究的基础理论与基本框架。以期从中国社会现代化的背景中,认识旅游发展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对我国旅游产品开发及旅游事业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使旅游发展更为有效地服务于我国现代化进程。
二、旅游与旅游业的研究范围
对中国旅游发展过程的研究首先必须确定研究的对象,即旅游所包含的内容。而迄今为止,关于旅游的含义其实并无统一的解释,在概念的使用上还存在着一定的混乱。由于时代不同或认识问题角度的差异,人们所定义的关于旅游的概念千差万别、莫衷一是。其中,影响比较大且被普遍接受的是瑞士伯尼尔大学的汉泽克尔与克拉普夫于1942年在其合著的《普通旅游学纲要》一书中所提出的旅游定义:“旅游是非定居者的旅行和暂时居留所引起的现象和关系的总和。这些人不会导致永久定居,并且不从事任何赚钱的活动。”[5]汉泽尔克等人并不认为旅游是一个实质性的实体,而把旅游抽象为“各种关系的总和”,比较好地说明了旅游活动的综合性、旅游影响的广泛性。有学者评价,在众多的旅游定义中,汉泽尔克与克拉普夫的定义是“最完整、最符合科学规范的定义”。因为这一定义“规范了旅游现象研究的界限,也明确了旅游现象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区别。同时,这个定义的表述也规范了旅游现象运行的时空特征,即旅游现象是人们在异地做短时活动的现象。”[6]但这一定义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该定义明确了旅游的非经济性,而现实社会中存在着大量的因商务活动而引发的旅游活动,明显与其概念不符,这就不免会引起人们理解上的混乱。
此后,旅游界的学者及旅游管理人员纷纷从各自的角度出发,试图给旅游以更科学、更合理的定义。英国的旅游管理官员认为:“旅游是人的运动,是市场的运动而非一项产业的运动,总之,是流动人口对接待地区及其居民的影响。”[7]1980年世界旅游组织马尼拉会议之后,曾经试图用“人员流动”这一概念来代替“旅游”一词,其含义是:“人们出于非移民及和平目的或出于导致实现经济、社会、文化及精神等方面的个人发展及促进人与人之间了解与合作等目的而作的旅行。”[8]1981年,国际旅游专家协会等机构对旅游的定义陈述如下:“旅游可定义为经过挑选选中的、在家庭环境之外进行的特殊活动。旅游可能引起也可能不引起离家过夜的停宿。”[9]这些定义虽然在某些方面对提示旅游的特性有一定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汉泽尔克等人关于旅游定义的缺陷,但从整体上看,并没有超越汉泽尔克定义的水平。而且往往因为过于强调某些因素,而使其所给出的定义有失偏颇。
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中国旅游的发展,国内学术界对旅游的定义也多有论述,但基本上是对国外有关定义的嫁接。有的认为“旅游是人们离开常住地到异国他乡访问的旅行和暂时停留所引起的各种现象和关系的总和。”[10]有的主张应强调旅游现象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因而,“旅游是产业革命以后分化自旅行的非定居者在地域上的移动和暂时逗留所引起的关系和现象的总和;他们不会导致长期居留,并且不利用旅游从事任何赚钱的活动。”[11]在旅游学术研究领域,对旅游的定义主要是对汉泽尔克等人定义的修改和补充。
不过,旅游并不是一个纯理论的概念,它应与实际的旅游管理等问题协调一致。不然的话,则会引起更大的混乱。在旅游经营管理领域,国家旅游主管部门为了统计工作的需要,根据有关国际惯例,对旅游者或称“游客”给出了比较明确的、技术的定义。旅游主管部门虽未对“旅游”进行定义,但其对旅游者的定义实际上界定了旅游的内涵。中国国家旅游局规定:“游客是指任何一个因为休闲、娱乐、观光、度假、探亲访友、就医疗养、购物、参加会议或从事经济、文化、体育、宗教活动,离开常住国(或常住地)到其他国家(或地区),连续停留时间不超过12个月,并且在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主要目的不是通过所从事的活动获取报酬的人。游客不包括因工作或学习而在两地有规律往返的人。”[12]由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旅游管理部门的旅游定义所包含的内容是非常广泛的,除了极少数例外情况,几乎所有到异国他乡的活动都被视为旅游。
那么,在旅游研究活动中究竟如何界定旅游的内容呢?有一种意见认为:“旅游是个人前往异地以寻求审美和愉悦体验为主要目的而度过的一种具有社会、休闲和消费属性的短暂经历。”[13]也就是说,旅游的内在本质是其寻求审美和愉悦体验,外部特征则是异地性和暂时性。这样的概括从理论上看是说得过去的,在实际应用中却不易将因各种不同目的而外出旅行的人区分开来,而且在很多情况下,人们外出旅行的目的可能不是单一的,对旅行目的过于狭窄的限定不利于全面认识丰富多彩的旅游活动。更为重要的是,该定义与政府管理部门的定义存在矛盾,旅游研究大多要依靠政府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如果与政府的统计规定不相符合,将给旅游研究工作带来很大的不便。也有人认为,对旅游的理解可以有“大旅游”与“小旅游”之分。“大旅游”是指包括人类闲暇时间内从事的所有游憩活动;而“小旅游”则指外地旅游者抵达某一目的地的有过夜行为的出游活动或者符合一定的出游时间与距离的一日游活动。[14]在这一观点中,所谓“大旅游”的说法,对旅游的外延界定较为模糊,大大超过了国家旅游局所定义的范围,把握起来也比较困难。
综合各方面的情况看,旅游是人离开居住地的活动及由其所引起的各种现象和关系的总和。从抽象的空间形态看,与人在居住地的生活相对应,旅游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另一面,居住地的生活与旅游生活共同组成了人类社会的完整形态。“居”与“游”都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常态。由于人类固有的求知、交流等欲望及流动生活的特点,造成旅游者行为及服务需求方面与居住地生活不同的特点。基于现在旅游基础理论研究的水平,特别是对于旅游、旅游者等基本认识水平的限制,按照政府有关部门对旅游者的定义来限定旅游的含义是比较适宜的,对本文来说更是如此。虽然这样界定的旅游不是“纯粹”的旅游,缺乏理论上的严谨性,但具有可操作性。
研究旅游时,另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是如何界定旅游业的范围,因为在许多时候,人们并不能严格区分旅游与旅游业。如在政府旅游管理过程中,发展旅游与发展旅游业几乎是同义词。在学术界,也有主张将旅游与旅游业混同。美国旅游学家罗伯特·麦金托什等人认为,“旅游已成为全球性的行业。”旅游业的定义是:“在吸引和接待游客与来访者的过程中,游客、旅游设施、东道国政府和接待团体的相互影响所产生的现象与关系的总和。”[15]
从概念上看,旅游业应该与旅游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因此,大多数研究者主张将旅游业与旅游区分开来。如果说旅游是人们旅行和暂时居留所引起的现象和关系的总和,那么,其中就包括人的有目的的旅游活动和这种活动所需的各种资源及服务。以经济学的观点来看,人的旅游活动是需求,相应的就需要供给来满足。也就是说,存在着为旅游活动提供服务的旅游业。
现在,社会各界大都认为旅游是个产业,而且是“先导产业”、“支柱产业”、“朝阳产业”。但有人反对把旅游看做是一个产业,其主要的依据是经济学对产业的定义,经济学将产业定义为“所有生产相同产品的单个企业的集合”。而两种产品是否“相同”,是根据交叉需求弹性理论中所讲的可替代性来限定。也就是说,如果产品具有可替代性,它们就同属一个产业的产品,其生产企业就属于相同的产业范围。如果按这样的标准来看,说旅游业是一个产业确实存在问题。按照传统认识,划分为旅游业的主要是饭店、旅行社等企业。在国家旅游局的统计数字里,旅游企业包括旅行社、旅游服务公司、旅游车船公司、旅游商店、住宿设施等。[16]但上述几种类型的企业之间的产品并不是替代关系,更多的反而是互补关系。
实际上,旅游者的消费内容与当地居民没有多少差异。旅游需求的满足要依赖许多行业的共同努力,所有向顾客销售产品的企业都可以从旅游活动中受益。显然,传统意义上的以相似的活动或共同的产品或生产过程等标准划分产业的办法不适合旅游业。而且,从产品可替代性方面界定产业范围也不适合旅游业。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的消费既有相互替代的,也有互补的。如旅游过程中所需的不同住宿服务之间是相互替代关系,但住宿与饮食之间又是互补关系。通常旅游者需要购买的是包括吃、住、行、游、购、娱等完整内容的一整套服务,而不是其中的一项。不少研究者已经发现,旅游者的消费支出并不等于传统意义上的旅游企业的收入。在世界上的不少地方,旅游需求的不断扩大与传统旅游业的疲软同时存在。[17]
因此,在国外理论界,反对将旅游看做是一个产业的声音也十分强烈:“将旅游定义为产业是不正确的,因为这个定义贬低了旅游的真正意义。旅游是一种社会经济现象,它既是一个经济进步的发动机,也是一种社会力量。旅游远不止是一个一般意义的产业,旅游更像一个‘部门’,它影响着一大批产业。”[18]实事求是地说,这种意见是不无道理的,因为确实难以用传统的产业分类方法将为旅游提供服务的企业划分为一个产业。用传统的观点来看,为旅游提供服务的企业分布在众多的相关产业之中。如此说来,如果将旅游定义为“产业”的话,旅游业远比传统意义上的“产业”所包含的内容大得多。换句话说,不能以传统的方法来界定旅游业的范围。
当然,由于旅游活动发挥着越来越重大的经济影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还是将旅游视为重要的经济产业。无论是旅游管理部门还是学术界,都在试图从新的角度来界定旅游业。比较一致的意见是“旅游业不是供给方面的概念,而是需求方面的概念,也就是从消费者需要的角度出发进行再划分的产业组织”。[19]也就是说,旅游业是从需求方面定义的产业。根据这种观点,一些国家或地区的旅游管理部门设立了旅游卫星账户(TSA)[旅游卫星账户(Tourism Satellite Account,简称TSA)是指在国民账户之外,按照国际统一国民账户的概念和分类要求设立一个单独的虚拟账户,将所有与旅游消费相关部门中由于旅游消费引致的产出部分分离出来,单列入这一虚拟账户,以便准确地测度旅游业的经济影响。见魏小安等著:《中国旅游业新世纪发展大趋势》第489页]。以新加坡旅游卫星账户为例,可以大体看出在新的观念下旅游业应包含的内见表1-1。
表1-1 新加坡TSA1990中的旅游业分类
续表
资料来源:魏小安等著.中国旅游业新世纪发展大趋势.广东旅游出版社1999年.第562页.
旅游与就业的关系始终是人们关注的问题,有研究者根据世界旅游组织对旅游就业的划分,可以从三个范围来认识旅游业:首先是旅游核心产业,包括住宿设施、旅行社、旅游景区(点)和旅游车船公司等。其次是更广范围的旅游特征产业,包括旅行社业及类似机构、旅馆业及类似设施、餐饮业、娱乐服务业、零售业、铁路客运业、航空客运业、水上客运业、公路客运业、公共服务设施服务业、租赁服务业、邮电通信服务业、文化服务业。这些行业具有两个显著的特征:一是都直接为游客服务形成完整的旅游服务系统;二是旅游对这些行业的就业贡献比例大,超过了10%。大旅游产业,即与旅游服务相关的综合产业。[20]这种划分旅游业的思路与卫星账户的思路基本上是一致的,主要是以企业业务的性质为依据,考察旅游业务在企业中的重要程度,将与旅游服务有关的企业分类。这种方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旅游业的情况,但由于企业经营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旅游业的边界依然不清楚。
因为人们旅游活动中需要的多样性、复杂性和多变性,需要各种行业的企业共同提供服务,这样旅游业就难以有一个清晰的界限。旅游业本身在体现关系的内约束上是松散的、不确定的,它的边界是模糊的。[21]由于旅游吸引物具有异地性,旅游业的存在实际上起一个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旅游业是由绝大多数原先已经存在的独立行业围绕旅游活动重新组合起来的新的集合体,是依托旅游吸引物为旅游者提供综合旅游产品与服务的一个产业集群。
从需求的角度认识旅游业的范围,根据对于旅游者进行旅游活动的重要程度和联系的密切程度,可将旅游产业集群分为三个层面:核心层、直接支撑层、间接支撑层(见图1-1)。[22]
图1-1 旅游产业集群构成示意图
处于整个旅游产业集群核心的应该是旅游吸引物。不同的旅游吸引物根据其成因及属性,可能属于不同的产业,如农业、工业、文化艺术业、娱乐业、林业等,也可能是诸多行业的综合(详见GB/T4754—2002国家经济行业分类)。[23]作为旅游活动客体的旅游吸引物对旅游者的来访起着激发或吸引的作用,是旅游者的根本性需求。整个旅游活动及旅游业的正常运转都是围绕旅游吸引物进行的。旅游吸引物是旅游业的灵魂。离开旅游吸引物,旅游者的动机和需求不会存在。离开旅游吸引物,旅游产业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旅游产业的支撑体系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24]
直接支撑层包括旅行社业、餐饮和住宿业、交通业。旅行社是旅游活动的组织者,是旅游者达成旅游目的的中介。旅游者旅游活动的开展及各有关旅游企业之间的联系衔接有赖于旅行社进行组织和协调,它是衔接旅游各要素和旅游者的媒介。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必须要满足食宿方面的需求,餐饮和住宿业就是满足这种基本需求的行业。旅游交通主要是解决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空间位移。旅游者的活动半径和旅游业的发展规模不仅取决于旅游交通的发展规模,而且取决于旅游交通发展的先进程度。[25]所以交通运输产品和饭店产品等对旅游者的来访起着支持或保证的作用。可以说,旅行社业、餐饮和住宿业、交通业与旅游者的关系最为直接,能支持和保证整个旅游活动的顺利进行,是旅游产业集群的直接支撑层。
间接支撑层包括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是指旅游目的地中主要为当地居民提供但也同时向旅游者提供的设施和服务,主要包括:第一,一般基础设施。如供水系统、供电系统、电信系统、排污系统、道路系统等。第二,满足当代社会生活所需的基本设施或条件。如医院、银行、治安管理机构等。第三,公共服务。主要有目的地旅游组织、环境管理业和人才教育培训机构,它们分别为旅游者提供行业协调、环境保护和高素质的旅游从业者。
可见,所谓旅游业的发展不只是饭店、旅行社等传统上被称为旅游业的企业的发展,而是相关行业的整体发展;旅游业发展的影响也不只是表现在少数部门,而是深刻地反映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对于旅游及旅游业概念的混乱及不确定性,有人认为是“由于旅游现象在世界上广泛存在,以致人们无法精确地判定它所涉及的范围;也由于它的复杂性,人们难以认识它的真面目,正是因为它的真面目还没有正确了解,因而对它的性质还争论不休。”[26]确实,能够清楚地界定旅游与旅游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人们能强烈地感受到它的影响,但在现有条件下,还不能准确地描述其性状。
综上所述,在现有条件下对旅游及旅游业进行精确的理论上的抽象与概括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应该从研究中国旅游发展的需要出发。本文中所说的旅游是一个综合的、广义的概念,包括旅游者及其活动、旅游业、旅游资源等。也就是说,旅游者的位置移动所引起的一切关系或现象都包括在旅游概念的范围之内;所说的旅游业相对来说也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包含与旅游活动发生关系的各种企业,至少包括政府有关部门明确地与旅游相关的各种企业。也就是说,旅游业也是一个相对抽象的概念,旅游业的范围不能依据现在企业形态而有明确的界限,而是以是否为旅游活动提供服务为依据,由整个社会旅游服务业务组成的集合体。这里对旅游业的认识当然是从需求的角度,而且将旅游需求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按照传统的认识,旅游需求是可以划分为交通、住宿、休闲等需求的,因而按这样的原则,旅游服务分散于交通服务、旅店服务、休闲服务之中。[27]显然,传统的认识不利于理解旅游活动的整体性,也不宜于作为划分旅游业范围的认识依据。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的港澳台地区实行与大陆不同的制度,因此,中国统计旅游及旅游业的有关数字时,国内旅游仅是指祖国大陆地区内的旅游活动,港澳台同胞到大陆的旅游被视为入境旅游,而大陆同胞赴港澳台旅游则统计为出境旅游。本书在进行研究和叙述时,自然要以中国政府的规定为依据,将来往于祖国大陆与港澳台地区的旅游活动视为国际旅游。
三、旅游发展的含义
发展作为哲学名词,是指事物由小到大、由简到繁、由低级到高级、由旧质到新质的运动变化过程。在社会发展方面,则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由低级到高级、由落后向发达状态的过渡和转化,应该说,任何社会现象都在不断地发展和变化着,不同时代的历史学家用不同的理论去观察、思考和解释这些发展与变化。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首先在美国出现了研究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理论,就是所谓的发展理论,也就是广义的现代化理论。发展理论最早出现在经济学和经济史学中,研究落后国家如何在经济上,主要是国民生产总值上怎样更快地赶上和超过发达国家。但社会发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是一个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各方面的、多层次的综合发展过程。
本来,“发展”一词多用于经济方面,主要是指社会经济的增长,发展与增长在词义上也无严格的区别(至少在经济学的概念上如此)。随着研究的深入,人们逐渐认识到,发展不应仅仅是GNP或GDP总量的增长及人均GNP或GDP的增长,而是应该包括更丰富的内容,主要是国民经济结构的变化、城市化、人口增长结构和消费结构的变化等。对于一个国家来说,除了人均产品或劳务的增长之外,更重要的是国民经济结构的改善和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M.P.托达罗明确提出,发展是“一个社会或社会体系向着更加美好和更为人道的生活的持续前进”。其基本目标是满足人的基本生活需要,提高满足人的自尊及自由的能力。可以看出,“发展”不仅是指客观经济的增长,而是已明显地具有了价值判断的意味,要用社会、经济、政治等方面的综合指标体系来衡量。因此,发展可以总结为一个公式:“发展=增长+……”[28]这里的发展主要是指发展中国家的问题。因为在大多数研究发展问题的专家那里,尤其是西方学者,他们会自觉不自觉地将发达国家的现状作为发展中国家发展的目标。虽然我们不能认为发展中国家的未来就是“西化”,但是发展理论将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综合起来进行研究的思路与方法还是值得借鉴的。
旅游是一种综合性的社会现象,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和各个层次。因此,对旅游发展的认识也应是全面的,不能把旅游发展仅仅看做是旅游业的发展。而在中国旅游发展的过程中,以旅游业为中心的发展观是占主导地位的。
这种发展观的特点是将旅游业的发展等同为旅游发展,而发展旅游业最初的中心目的是为了取得经济方面的收益。“中国旅游业的发展自起步起就是在自上而下的制度框架中寻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也就是说,中国旅游业在经济上的可持续性发展成为政府主导下的旅游产业化进程中的首要目标”。[29]主要追求经济目标的旅游业发展观可以称之为“经济性旅游发展观”,在实践过程中确实会带来非常明显的负面影响。有人认为,随着旅游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兴起,经济性旅游发展观已经走到了尽头,而社会性旅游发展观则可以成为旅游发展行为的指南。旅游业的新的发展观建立在一个平衡的、全局性的、可持续的基础上,从全新的视角来审视发展目标、发展道路、发展策略问题。[30]也有研究者注意到,“所谓可持续旅游发展实际上既包括旅游活动的可持续发展,也包括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在旅游活动的可持续发展方面,它所关心的是旅游活动的长期生存和发展,所强调的是旅游活动行为模式的优化,以避免对旅游接待地区的环境和社会文化造成破坏。”[31]可以看出,这里所说的旅游活动的可持续发展,其目的是为了实现旅游接待地区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是服务于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也可以看做是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组成内容。
显然,“社会性旅游发展观”或“可持续旅游发展观”都是关于旅游业的发展观。与经济性旅游发展观相比,它更符合旅游业综合性的特点,有利于全面认识旅游活动具有的经济、社会、环境、文化等方面的功能,使旅游业发展与社会、环境和文化发展结合起来。但也应该注意到,虽然社会性旅游发展观及可持续旅游发展观克服了经济性旅游发展观只注意旅游经济影响的片面性,却也只是关注旅游业影响范围的扩展,缺乏对旅游本质的深入思考,与旅游发展的含义并不完全符合,其本身的局限性也是不可避免的,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旅游发展的需要。
从旅游与旅游业的含义及发展的理论与观点看,旅游发展不仅仅是旅游业的发展,还应表现在由旅游引起的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等方面的改善与提高。也就是说,旅游的发展不仅仅表现在旅游人次数的增加和旅游收入的增长,还应表现在与旅游活动相关的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等方面的改善与提高。旅游发展的内涵应是综合性的,依照现在的认识水平,至少应包括以下几方面:旅游规模的扩大,即旅游人次数、旅游收入的增长、旅游服务业的扩张;旅游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旅游对社会文化建设的影响;旅游资源的开发及旅游产品结构的提高;旅游管理体制的改革等。其中旅游规模的扩大或者说旅游的增长是发展的基础,没有增长的发展是不可想象的。当然也不能忽视其他方面的重要性,在旅游规模增长的同时,应该力求为社会带来利益,使旅游所涉及的各个方面达到协调一致,避免或尽量减少旅游增长带来的负面影响,防止所谓的没有发展的增长。
四、国内外旅游发展问题研究进展
国外学者对世界范围内的旅游发展问题进行了广泛研究。关于旅游发展的过程,通常以英国人托马斯·库克1841年组织团体旅游活动为界限,此前的阶段为古代旅行阶段,此后则称之为现代旅游阶段,他又将20世纪50年代以来称为“大众旅游”时代。通过对各阶段旅游发展情况的考察,托马斯·库克详细论述了旅游产生与发展的社会、经济及文化背景。
旅游对社会发展的影响也是学术界一直关注的问题。人们普遍认为,在经济方面旅游发展大多是积极的影响,可以提高收入水平、增加就业、改善国家收支平衡、促进投资与开发。在社会与环境方面的影响则较为复杂,积极的方面是可以促进文化交流,促进旅游接待地社会的进步与开放,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等;消极的方面是极易造成环境破坏及社会文化污染。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旅游界开始注意研究旅游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应该引起注意的是,旅游对不同国家产生不同的影响……旅游业的影响对于一个不平衡的发展中国家,比对一个成熟的、非常发达的国家来说更加严重”。[32]
据南开大学申葆嘉先生介绍,发展中国家的旅游研究现在正发展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主要的问题包括两个方面:发展理论研究和发展中国家旅游产业结构理论研究。发展中国家的旅游发展理论研究主要在两种不同的理论框架内进行:①“扩散主义范例”,形成了发展阶段理论和扩散理论。发展阶段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的旅游处于发展早期,最终将重复发达国家旅游发展的过程。扩散理论则指出,当旅游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发生展开或者渗透,从发达地区向不发达地区扩展。②“从属范例”,主要研究不发达国家或地区依赖外国或地区经济中心发展旅游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发展中国家旅游产业结构理论则提出接待地的旅游业存在着正式部门和非正式部门,两者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影响有着明显的差异。[33]除申葆嘉先生的介绍之外,中国社科院张广瑞先生主持翻译的《全球旅游新论》收录了一部分研究发展中国家旅游的论文。发展中国家旅游研究从发展中国家的时空特点出发,来分析研究这些国家或地区旅游发展的特殊现象和特殊问题,提出了一些很有见地的观点。不过,在国外关于旅游发展问题的研究中,鲜见有关中国旅游发展的研究。(www.xing528.com)
20世纪90年代初,国务院发展中心孙尚清先生在其主编的《面对二十一世纪的选择——中国旅游发展战略》中,提出了关于“旅游发展模式”的问题,对世界各国旅游发展模式进行了简要的比较与分析,并提出了我国要选择大国、穷国、古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旅游发展模式。[34]更多的研究者是针对我国旅游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及一些实际需要,对旅游的经济影响、旅游的产业化、旅游与地区经济发展、旅游资源开发与利用、旅游业的管理等内容进行研究与探讨。关于国内学者对中国旅游发展问题的研究,申葆嘉先生曾评价说:“自1980年以来的20多年中,中国旅游发展研究的一个特征是紧密结合政府关于旅游发展的政策与旅游发展动态联系在一起的,经历了阐释和宣传、反思与批评、开拓与发展几个阶段,着重解释和研究了旅游的性质、对国民经济的影响、旅游发展战略、产业结构等问题。这些研究成果对中国旅游的启动起了重要的影响作用。”[35]从中国旅游理论研究的现状来看,大多数研究者更喜欢关注旅游发展过程中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缺乏系统回顾中国旅游发展过程的热情。
从历史学角度对旅游的研究多集中于中国近代以前的问题,如章必功的《中国旅游史》,王淑良、张天来的《中国旅游史》、沈祖祥主编的《旅游与中国文化》以及邵骥顺编著的《中国旅游历史文化概论》等。由于古代旅游活动的经济影响有限,这些论著主要是论述旅游与中国古代社会文化发展的关系。
随着中国旅游的发展,对当代旅游发展史的研究逐渐引起了各方面重视。具有代表性的是国家旅游局局长何光主编的《中国旅游事业五十年》一书,回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旅游发展的各方面的情况,为研究中国旅游发展提供了比较系统的资料。该书从国家旅游管理部门的角度出发,总结了我国旅游业发展的基本经验:①把旅游业主要当做经济产业来办,多方面探索旅游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②根据海内外旅游市场需求和世界旅游业发展的新形势,规划和策划旅游产品开发和旅游设施配套建设,坚定不移地实行“国家、地方、部门、集体、个人一起上,自力更生和利用外资一起上”的方针。③根据旅游市场促销需要一定时间提前量、一定规模和声势的客观规律,狠抓市场促销的超前性和实效性。④积极拓展国际间的旅游合作关系,开辟国际旅游关系的新局面。⑤综合运用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进行行业管理,使行业管理的力度和科学性有一定的提高。[36]实际上,这是对政府有关部门行业管理工作经验的总结,尚缺乏对旅游整体发展问题的反思。
国外学者对旅游发展问题的研究明显的是借鉴了发展理论的观点与方法,着重考察发展中国家在其现代化过程中旅游发展的特殊问题,研究在不发达国家和地区发展旅游的方法与途径,以及旅游与社会进步与发展的相互作用。应该说,国外学者借鉴发展理论研究旅游问题的努力对于中国旅游学界是有启示的,把旅游发展放在中国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大背景中进行考察,更容易把握中国旅游的本质特征。国内学者则多从中国旅游发展的需要出发,研究中国旅游发展的具体问题。这种研究具有很强的实用性,但在有些时候,也会自觉不自觉地成为对政府旅游政策的注解与论证。从学术研究的角度来认真探讨中国旅游发展的历史,总结中国旅游发展模式的特点与规律,还是很有必要的。
五、中国旅游发展研究的基本问题与方法
旅游现象作为社会历史发展内容的组成部分不是孤立的,而是受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诸方面的强烈影响。因此,要正确认识旅游发展的经验教训和特殊规律,则必须用发展的观点、联系的观点对旅游发展的历史过程进行全面、细致的考察才是适宜的。国外旅游发展研究中所取得的进展也说明了这一点,而且旅游的影响又非常广泛与深远,涉及政治、经济及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和各层面。在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中,旅游的作用是重要的、不可或缺的。要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研究旅游发展的意义,进而提出适当的发展策略。
作者曾设想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旅游发展进行全方位的考察与研究,为中国旅游发展研究建立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但旅游发展所涉及的内容是如此广泛,由于篇幅所限,不可能对旅游发展的所有内容和特征进行深入研究。况且关于中国旅游发展的研究尚处于初始阶段,许多问题还缺乏认真且深刻的讨论。在这种情况下,全方位研究中国旅游发展的所有问题可能是不适宜的。因此,在国内学术界旅游问题研究的基础上,作者选择当代中国旅游发展过程中的几个重要方面进行考察,从中国旅游发展的客观历史过程中抽象出旅游发展模式的构成要素,探索中国模式的起源、基本特征和发展规律,为系统、深入地研究中国旅游发展问题奠定基础。
本书研究的范围是1949年以来中国旅游50多年的发展历史,旅游发展的背景是半个世纪以来中国现代化的进程。由于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与之相联系,旅游发展自然也可以有不同的阶段特点。但从中国旅游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在50多年的时间里,真正的迅速发展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在比较短的时期内,如果主要从发展阶段的划分角度进行研究,对问题的分析与认识程度难免会受到影响。因此,本文主要纵向地考察构成旅游发展模式的各要素的发展特征及相互关系,结合分析旅游发展不同阶段的情况,以探讨中国旅游发展模式的特征及其运动规律,在此基础上,对中国旅游发展的总体思路提出自己的看法。也就是说,在研究方法上,既要考察旅游发展阶段性的时间序列,又要考察纵向的旅游发展的主要构成因素的变化。因为旅游发展是一个不断演变的过程,是动态的,只有在历史的、演变的视角下,我们的认识才能是符合实际的;同时,旅游发展又是各种因素的综合体,只有在某个时间截面上或某个选定的领域内对构成因素进行逻辑分析,才能把握旅游发展的特征。也就是说,要采用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对中国旅游发展问题的研究,必须有全球的视野,在中外对比的基础上,才能比较清楚地认识中国旅游发展的特征,提出符合中国旅游发展实际规律的观点与理论。在全球一体化的情况下,中国的现代化是世界整体现代化进程的一部分,中国的旅游发展也是世界整体发展的构成部分,整体的观点和比较的方法是研究中国旅游发展的过程与模式时不可或缺的。
本书希望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比较深入的思考并取得一定的进展,以对国内旅游研究和旅游发展实践产生一点积极作用:第一,从当代中国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全局出发来考察当代中国旅游发展的进程,便于比较客观地总结几十年来旅游发展的历史经验。第二,便于比较客观地认识中国旅游发展的特征及内在规律、中国旅游发展模式形成的历史原因及客观条件以及中国旅游发展对社会、经济、政治诸方面的影响。第三,利用相关学科方法和观察问题的视角对中国旅游发展问题的研究,如怎样认识旅游发展问题、中国旅游发展模式的关键因素的概括、旅游发展的内外因素的分析、发展的阶段及发展的扩散、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旅游发展的关系等,有利于对旅游现象认识的深入,从而有助于旅游基础理论体系的发展与完善。第四,有助于确立正确的发展观念,选择适宜的发展模式与发展道路。也就是说,通过对中国旅游发展过程的分析,寻找趋利避害的途径,为中国旅游发展实践过程中各有关单位制定正确的发展政策提供一定的借鉴。
对中国旅游发展问题进行研究时,必然要涉及旅游学的一些基本理论。而旅游属于新兴的交叉学科,研究问题宽泛,不够深入。在世界范围内,对一些有关旅游的基本问题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更谈不上形成成熟的旅游研究的理论方法体系。因此,作者感到在理论体系上无所适从,只能从相关学科求得借鉴。按照研究设想,要涉及历史学、旅游学、社会学、经济学、地理学等相关学科,由于各学科研究方法各有不同,因此对各领域理论的领会与把握非常困难,这无疑也会影响对中国旅游发展及与现代化等问题的认识水平。本书写作的另一个重要的困难是收集资料非常困难。相关文章及资料散布在各学科的众多报纸杂志中,虽尽力查阅有关学术著作、报刊资料等,但恐仍难避免挂一漏万,这对本书的写作显然是相当不利的。
【注释】
[1]何光.紧抓机遇 乘势前进 为实现旅游业“十五”计划目标开好局、起好步.中国旅游报2001年1月17日第1版.
[2]世界银行.1999年世界发展指标.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年.第228、230页.
[3]申葆嘉.《国外旅游研究进展》撰后记.旅游学刊1996(5).第52~56页.
[4]一次对旅游前沿课题的审题研究.旅游学刊2000(2).第18~21页.
[5]谢彦君.基础旅游学.中国旅游出版社1999年.第44页.
[6]申葆嘉.旅游学原理.学林出版社1999年.第105页.
[7]王德刚主编.旅游学概论.山东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24页.
[8]申葆嘉.旅游学原理.学林出版社1999年.第104页.
[9][英]J.克里斯托弗·霍洛韦.旅游业.漓江出版社1987年.第3页.
[10]国家旅游局人事劳动教育司.旅游学概论.中国旅游出版社1993年.第10页.
[11]申葆嘉.旅游学原理.学林出版社1999年.第107页.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中国旅游统计年鉴(1997).中国旅游出版社1997年.第132页.
[13]谢彦君.基础旅游学.中国旅游出版社1999年.第49页.
[14]吴必虎.区域旅游规划的理论与方法.北京大学博士后研究出站报告(1998).第2页.
[15][美]罗伯特·麦金托什,夏希肯特·格波特.旅游学——要素·实践·基本原理.上海文化出版社1985年.第10、12页.
[16]中国旅游年鉴编辑委员会.中国旅游年鉴(1991).中国旅游出版社1991年.第786页.
[17][日]稲垣勉.これからの観光産業の課題.東京:日本観光協会.観光1999(12).第20~25页.
[18]张广瑞.旅游真是产业吗?.旅游学刊1996(1).第68~70页.
[19][日]稲垣勉.これからの観光産業の課題.東京:日本観光協会.観光1999(12).第20~25页.
[20]国家旅游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组.中国旅游就业目标体系与战略措施研究.中国旅游出版社2004年.第5~6页.
[21]王强.论旅游业的不确定性.旅游论丛1987(4).第60~62页.
[22]宋振春,陈方英,李瑞芬.对旅游业的再认识.旅游学刊2004(2).
[23]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2002年.
[24]张辉,历新建,秦宇.试论产业发展进程中的旅游区(点).旅游学刊200116(6).第34~39页.
[25]李天元.旅游学概论.南开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71页.
[26]申葆嘉.旅游学原理.学林出版社1999年.第107页.
[27]黄少军.服务业与经济增长.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160页.
[28]毕世杰.发展经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15~16页.
[29]张凌云.新旅游论:一种虚幻的旅游可持续发展理论——试以中国旅游业发展的经验为例.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2002(6).第13~21页.
[30]钟海生.旅游业的两种发展观和政策导向.旅游学刊1999(1).第10~15页.
[31]李天元.中国旅游可持续发展研究.南开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49页.
[32][美]罗伯特·麦金托什,夏希肯特·格波特.旅游学——要素·实践·基本原理.上海文化出版社1985年.第94页.
[33]申葆嘉.国外旅游研究进展(连载之三).旅游学刊1996(3).第48~54页.申葆嘉.旅游学原理.学林出版社1999年.第242~251页.
[34]孙尚清.面对二十一世纪的选择——中国旅游发展战略.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179~184页.
[35]申葆嘉.旅游学原理.学林出版社1999年.第260页.
[36]何光主编.中国旅游业五十年.中国旅游出版社1999年.第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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