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关于贫困的评价,历来众说纷纭。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著名的发展经济学家阿玛蒂亚·森通过可行能力方法(capability approach)对贫困的内涵作了独到的理解。明确评价贫困问题的信息基础在于:一个人实际能够做某事,实现某种功能性活动组合的可行能力,也就是一个人能过某种生活的自由程度和他实际有的机会。他在“什么方面的平等?”一文中首次引入可行能力方法,后来又在许多文章和著作中不断发展和完善这种方法,并在理论分析和实践评价中运用,森的用法已经被其他学者所认可,联合国人权报告和世界银行的年度报告都选用了可行能力。成为评价与识别贫困问题较有影响的评价方法。
在持续的政治博弈中,机会的匮乏与可行能力的贫困会形成恶性循环,而持续不平等会导致与协商民主基本精神相悖的不公正结果,容易产生公开排斥和政治包办现象。“一方面,政治贫困团体无法避免公开排斥,他们不能够成功地开展联合的公共协商活动;另一方面,它们也无法避免政治包办,因为他们是协商一致的合法接受者,他们对这种一致缺乏真正的控制和影响。因为他们无法促进协商,其沉默就被无视其存在的更强大的决策者视为同意。通过不断地将政治负担转移到弱者身上,非对称的排斥和同化就取得了成功,这些弱者缺乏资源、可行能力以及社会认可以挑战支配制度化协商的条件”[11]。
为什么用可行能力来评价贫困?
阿玛蒂亚·森主要是通过对现在评价贫困的通行标准“收入低下”与“可行能力视角”的对比来彰显用“实质自由”和“可行能力”界定贫困的优势。阿玛蒂亚·森认为,我们在分析社会正义时,应该用一个人所拥有的、享受自己有理由珍视的那种生活的实质自由,也即一个人所具有的可行能力来判断个人的处境。从这一视角出发,贫困应该被认为是对基本可行能力的剥夺,而不应该像现在通行的标准那样,认为贫困仅仅是收入低下。
首先,阿玛蒂亚·森承认收入低下是贫困的主要原因之一,并且收入低下与个人可行能力的被剥夺之间有密切联系。“(1)低收入可以既是饥饿和营养不足,也是文盲和健康不良的一个主要原因;(2)反之,更好的教育与健康有助于获取更高收入。”“提高人的可行能力一般也会扩展人的生产力和挣钱能力。这种关联提供了一种重要的间接联系,通过它,可行能力的改善既能以直接的、又能以间接的方式帮助丰富人的生活,使剥夺情况减少、剥夺程度减轻。”[12](www.xing528.com)
人们收入的提高也能够增加人们的可行能力,但是收入低下只具有工具性意义,它与低可行能力之间的联系也是工具性的联系。这种联系在不同的家庭和个人之间是可变的,同样的收入在不同境况和条件下、在不同的具有“异质性”的人那里对可行能力有不同的影响。并且除了低下的收入之外,还有诸多其他因素会影响可行能力的被剥夺。“收入、财富和其他影响因素在一起时是重要的,但其作用必须被整合到更广阔、更全面的成功与剥夺的图景中去。”
然后,阿玛蒂亚·森进一步认为,我们不能把贫困与低收入完全等同,“根本的问题要求我们按照人们能够实际享有的生活和他们实实在在拥有的自由来理解贫困和剥夺”[13]。因为,用收入和商品作为我们的福利的物质基础,是反映不出我们的实际收入和运用收入而达到的处境即我们的福利和自由的。
个人在各方面具有“异质性”,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其一,人们在伤残、疾病、年龄或性别方面具有完全不同的体质特征。可行能力方面的缺陷,诸如年老,或残疾,或生病,会降低获取收入的能力,但这些因素同时也使得将收入转化为可行能力更加困难。因为年龄更大,或残疾程度更严重,或病况更严重的人,会需要更多的收入才能实现和别人相同的功能性活动。其二,环境条件的差异。诸如温度范围、降雨量、洪水等气候条件,可以影响一个人从一定水平的收入中所能得到的享受。如取暖和衣着要求,给寒冷地带的穷人带来生活在温暖地带的同样贫穷的人所没有的问题。其三,社会氛围的差异。把个人收入和资源转化为生活质量还受到社会条件的影响,包括在特定地区的公共教育的安排、犯罪和暴力事件的泛滥或匿迹。其四,人际关系的差别。既定的行为方式所需要的物质条件随社群而异,取决于传统和风俗。其五,家庭内部的分配。如果家庭收入不成比例地用于一些家庭成员的利益(如重男轻女),而忽略另一些成员的利益,则被忽略成员的被剥夺程度,也许就不能用家庭收入恰当地表现出来。因此,在阿玛蒂亚·森那里,贫困不只是收入低下,其真正含义是贫困人口的能力贫困。[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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