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经济学继承了新古典经济学的三个核心研究要素,但对其资源配置理论进行了批判。“人类社会的生活取决于商品及服务的流量,而这些流量又取决于经济体系的生产率。亚当·斯密认为经济体系的生产率取决于专业化(他指的是劳动分工),但专业化只有在存在交换的情况下才成为可能——交换的成本越低(如果你愿意可称之为交易费用),专业化程度越高,同时交换的生产率越高。但交换的成本取决于一国的制度:它的法律体系,它的政治体系,它的社会体系,它的教育体系、它的文化等等。就结果而言,决定经济绩效的是制度,而正是这一点使得‘新制度经济学’对经济学家而言显示出重要性。”[23]可见,新制度经济学研究资源配置问题的出发点和基础就是制度。
新制度经济学对新古典理论的批评、继承与拓展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批评完全理性行为假定。新古典理论建立在完全理性行为假定的基础上,新制度经济学认为这一假定不现实,主张用“有限理性(或有界理性)”来代替完全理性(西蒙,1957)。人类理性受到信息传播效率和接受信息的能力等多种条件制约,在不确定性和风险存在的情况下,人类配置资源的行为存在多样性,因此完全理性行为假定与现实世界相悖。只有在特定制度环境下,人类根据其“认知”理性确定某一稀缺资源的配置方案,这才是现实世界中真实的资源配置行为(有限理性经济行为)。(www.xing528.com)
第二,批评忽略信息问题和全部交易费用的假定。新制度经济学认为新古典理论的这一假定是缺少依据的。信息是稀缺而昂贵的商品,获取信息需要一定费用(信息费用),而信息费用仅是交易费用的一部分(斯蒂格勒,1961)。人类的任何经济行为都需要考虑交易费用,交易费用的高低往往取决于制度,制度成为资源配置效率的关键作用所在。
第三,批评最大化假定和均衡分析过于狭窄和简单。新古典资源配置理论完全不考虑制度变量及交易费用对资源配置行为的影响,认为资源配置均可以通过市场的完全运行和一般均衡来实施。而新制度经济学认为资源配置行为只有局部均衡,没有一般均衡(科斯,1993)。世界是进化和缓慢演变的,均衡短暂,不均衡才是常态,制度变迁则是演变的具体表现形式(诺斯,1981)。只有在客观判断人类有限理性和交易费用的前提下,才能在一定制度背景制衡下,实现资源配置绩效的“最大化”或“满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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