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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资源配置制度研究与激励机制分析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机制设计是微观经济学和博弈论的分支领域。机制设计理论可以精确地分析萨缪尔森的推测。在探讨机制设计理论时,最为关注就是信息问题和激励问题。此书开创了“机制设计”的先河,拉开了机制设计理论研究的序幕。基于他对机制设计理论的杰出贡献,赫维茨被尊称为“机制设计理论之父”。在赫维茨之后,又有许多学者对机制设计理论做了进一步的阐述和研究。

信息资源配置制度研究与激励机制分析

机制设计是微观经济学和博弈论的分支领域。机制设计理论是研究在自由选择、自愿交换、信息不完全及决策分散化的条件下,能否设计一套机制(规则或制度)来达到既定目标的理论。这一理论可看作是博弈论社会选择理论的综合运用,是最近二十年微观经济领域中发展最快的一个分支。假设人们的行为是按照博弈论所刻画的方式,并且按照社会选择理论对各种情形都设定一个社会目标,那么机制设计就是考虑构造什么样的博弈形式,使得这个博弈的解最接近那个社会目标[51]。它有助于经济学家、各国政府和企业识别在哪些情况下市场机制最有效,哪些情况下市场机制无效,能帮助经济学家确定有效的贸易机制、规则体系和投票程序。

机制设计问题的研究起源于人们总是在关注人类社会怎样不断进步的问题。这一问题到了亚当·斯密时代,就转化为现代意义下的经济学问题:人们怎样或者应该怎样使“资源有效配置”。亚当·斯密著名的“看不见的手”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的。他认为,正是因为社会上有这样一只“看不见的手”在引导每个“追逐个人利益的”个人一起“促进社会利益”。这一思想到了19世纪末又被以瓦尔拉斯为代表的所谓“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发扬光大。瓦尔拉斯把“看不见的手”具体化为市场上的“一般经济均衡价格体系”。在这一价格体系下,每个消费者只需追求其最大的“消费效用”,每个生产者只需追求其最大的“生产利润”,而其结果一定达到体现“社会利益”的“供需均衡”和“资源有效配置”。这一理论在1954年阿罗和德布鲁为一般经济均衡理论建立了数学公理化模型和存在性定理以后,更是为经济学树立了一个里程碑[52]

表面上看,一般经济均衡理论似乎也同时解决了“经济制度”问题,即认为通过“市场机制”就能达到“资源有效配置”。事实上,在1920年,197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哈耶克(F.von Hayek,1899—1922年)等就以此挑起过一场“社会主义大论战”。机制设计理论正是发源于这场20世纪早期关于社会主义经济机制可能性问题的“社会主义大论战”。正是在这种“大论战”的背景下,敏锐的经济学家开始考虑什么样的经济机制才能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在机制设计理论出现之前,资源配置机制的微观经济分析基本上都是关于市场的理论。市场理论的一个核心问题是:市场机制足以有效地配置资源吗?市场的充分有效需要有非常严格(但不现实)的条件,如市场是完全竞争性的、信息免费获得、只有私人物品、生产与消费没有外部性等,这些条件苛刻且不切实际。机制设计理论出现以后,它提出了一个更为一般化的问题:资源配置机制在一般性的条件下能产生最佳结果吗?部分答案是:即使达不到完全有效,市场至少与不满足完全有效条件下的其他任何机制一样好。萨缪尔森推测资源配置机制不能确保完全有效的公共品供给水平[53]。机制设计理论可以精确地分析萨缪尔森的推测。

在探讨机制设计理论时,最为关注就是信息问题和激励问题。信息问题是赫维茨在其1960年发表的论文《资源配置最优化与信息效率》中分析的主要问题[54]。此书开创了“机制设计”的先河,拉开了机制设计理论研究的序幕。赫维茨把“机制”理解为一个涉及模型的局中人之间的信息交流并按某种预定规则做出反应的过程,实际上为“资源配置过程”引进了博弈论框架。在这个框架下,人们不但可以对各种市场和准市场制度与其替代制度进行比较和分析,判断其优劣,而且还可以摆脱原来的一般经济均衡框架中许多不现实的条件,来进行更深入的讨论。1972年,赫维茨又发表了著名论文《论信息分散系统》,提出了激励相容的概念[55]。这一概念在机制设计理论后来的发展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联系着博弈论中各种问题解的概念。通俗地说,“激励相容”意味着一种好的“机制”能起到相互促进从而达到“双赢”局面的作用。在赫维茨引入激励相容的关键概念之后,机制设计理论才获得了广泛应用[56]。激励相容将激励与拥有私人信息参与者的自利行为结合起来进行了严谨分析。随后产生的显示原理和执行理论对机制设计理论的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机制设计理论的框架已经基本成型。1973年,赫维茨总结了以往有关机制设计理论的研究,在《美国经济评论》上发表了题为《资源分配的机制设计理论》的论文,正式奠定了机制设计理论的基础,将私人信息和激励问题有机结合起来[57]。赫维茨构建的机制设计理论框架的要点在于:只有满足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这两个条件,社会目标才能实现。基于他对机制设计理论的杰出贡献,赫维茨被尊称为“机制设计理论之父”。

赫维茨是第一个考虑机制设计问题的。他把机制定义为一种信息系统,参与者相互之间或向信息中心传递信息。在这个框架中,市场或类市场的制度可与一系列备择制度相比较。马沙克和日得勒的团队理论对机制设计理论也做出了重要贡献[58]。在赫维茨之后,又有许多学者对机制设计理论做了进一步的阐述和研究。马斯金提出并证明了一个社会选择规则可以为纳什均衡实施的充分和必要条件,为寻找可行的规则提出了一种标准,这就是后来所提到的“马斯金定理”,后来成为执行理论研究的基础,而执行理论是机制设计理论的关键内容[59]。迈尔森则把显示原理运用到机制设计中去,认为任意一个机制的任何一个均衡结果都能通过一个激励相容的直接机制来实施[60]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面向应用的机制设计理论将其研究重点逐渐转移到具有各种不同应用背景的经济问题上来。它把所有经济机制集中在一起,研究不同经济机制是如何影响人们的相互行为和资源配置结果的。机制设计理论主要研究如何解决激励相容问题,随着多平衡点问题的产生,形成了基于社会选择理论的一般抽象的机制设计理论。(www.xing528.com)

21世纪以来,有关机制设计理论的研究得到了进一步深化和细化,对该理论感兴趣的学者和专家更侧重于从更微观的领域来探讨这一问题。

Thomas C.OConnell和Richard E.Stearns研究了在完全信息环境软件代理方的机制设计问题,调查了当代理方拥有计算约束时的机制设计问题,并特别审查了在社会选择规则需求机制下来解决一个计算困难的优化问题时,机制理论受到何种影响;在文章中,作者更多地分析强调了一些在应用机制设计来解决计算问题时产生的困难[61]。Paul J.Healy分析了在一个多次合作的公共物品经济中,不完全信息和动态行为可能影响机制已实现的结果,这一机制被认为在一个完全信息一次博弈中是有效的;他用一个试验性测试来论证:拥有私人信息的主体对近来的观测表现出良好的反映,这预示着机制将对它们的有效均衡配置引起集中[62]。Gorkem Celik通过对逆向选择问题进行探讨,分析了在弱激励相容约束下的机制设计问题,考虑了分配类型与代理人申报信息的关系[63]。Jesse Bull和Joel Watson研究了确凿的证据与机制设计之间的问题,并阐述了在应用确凿证据设置实施纳什均衡时是否需要动态机制[64]。Hitoshi Matsushima研究了基于个人理性和反复占优的单方支付的机制设计问题,通过调查不完全信息和单方支付的共同策略,得到如下结论:一个和社会选择功能联合的直接机制可以满足存在于一般优先分配中的预算平衡、激励相容和暂时的个人理性中[65]。在他的另一篇论文中,他调查了在拥有不完全信息和相互依赖的价值的大的经济背景下的独特的执行机制,说明了在考虑环境等级上的微小限制,而不考虑环境的特殊性的情况下,这里存在一个细节自由的机制,在两次重复占优时,可采用完全信息来实施竞争性配置[66]。Nolan H.Miller,John W.Pratt,Richard J.Zeckhauser和Scott Johnson在代理方的类型是多维且连续,并且他们的价值是相互影响的情况下,考虑了机制设计问题,探讨了贝叶斯纳什均衡成立的条件[67]。Alejandro M.Manelli和Daniel R.Vincent研究了满足收益最大化和多重垄断的多维机制设计问题[68]。Raymond Deneckere和Sergei Severinov研究了在不完全状态可验证下的机制设计问题[69]。上述文献分析证明,国外大多数有关机制设计的研究都是基于实证的量化分析,用客观的数据来说明问题,这是与早期对机制设计问题的纯理论研究最大的不同之处。

迄今,机制设计理论几乎渗透到微观经济学的所有研究领域,但由于过于追求技巧,使得其实现具有一定困难。机制设计理论与具体领域机制研究的结合有待进一步深化。

我国也有不少学者对机制设计问题有着浓厚的兴趣,从多角度对其进行了研究和探讨。20世纪90年代,我国除了对西方机制设计理论的跟踪研究外,部分学者也开始研究管理机制设计理论。机制设计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当今学术界的一个热点话题。田克录和惠益民在其《信息获取有代价情形下的激励机制设计》一文中,分析了激励机制设计的问题背景,介绍了机制以及机制设计的基本概念,然后借助这些概念,介绍了本书讨论的核心:Grove—Clarke机制;文中阐述了激励机制设计的目的,就是设计诱导个体提供真实信息的激励机制,来实现决策者的决策规则;而文章中讨论的核心Grove—Clarke机制,正是因为其建立在优超策略均衡的概念之上,因而具有良好的性能(鲁棒性),同时也比较好地解决了诱导真实信息和效率问题[70]。文守逊,杨武和李传昭在其论文中,针对不对称信息下激励机制的设计问题,建立了一个雇工模型,分析了线性形激励条件下的高效率激励机制设计的原则;文章中还论述了高效率机制设计的四项原则:增益信息性原则,指标补偿强度原则,相同激励强度原则和监视强度原则;文章最后给出结论,设计高效率的激励机制是解决不对称信息下道德危害问题的有效方法[71]。张勤生等人以系统工程、群决策和机制设计理论为基础,重点研究了权责对等、信息和激励问题,对西方机制设计理论进行了补充和发展[72]。孙绍荣基于管理机制的一般原理研究了管理机制的设计步骤与相关技术问题[73]。万莉和陈长彬在《企业技术创新产权的制度安排与激励机制设计》一文中提到激励机制设计的关键就是如何激励智能资源的拥有者,并且给出了一个企业技术创新激励模型;文中还给出了这样一系列结论:产权制度是技术创新权利和利益分配制度,产权是与资源配置及配置方式有关的制度安排和产权配置与激励机制设计相结合,形成产权化激励机制[74]。王永锋在其硕士学位论文中介绍了激励机制的设计方法:首先运用层次分析法对企业激励情况的调查;第二建立合理的薪酬机制;第三建立科学的员工考核评价体系;第四建立有竞争力的用人机制;第五有竞争力的职业生涯设计;第六建立全方位的激励机制[75]。樊晓香在其硕士学位论文中谈到,机制设计是微观经济学和博弈论的分支领域,是一种特殊的不完全信息博弈,典型的机制设计可分为三个阶段的不完全信息博弈;文章中还论述了机制设计理论的发展以及机制设计的研究现状,并提到机制设计问题是将一个最优系统解实施到一个分散的最优化问题中,即一些具有私人信息的自利代理的问题,机制设计里系统目标定义为社会选择函数,它选择了给定代理类型的最优结果[76]

从国内外研究现状来看,对于机制设计问题的研究已从理论深化到实践,并应用了定性和定量的各种方法,但是对该理论的应用主要集中在计算机领域和企业的生产实践当中,对配置资源以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大化为目的的机制设计很少,尤其是针对信息资源配置的,更是鲜有。因此,以机制设计理论为基础,充分考虑信息资源配置的原则和特点,明确信息资源配置试图实现的社会目标,设计合理有效的信息资源配置的激励机制,既是机制设计理论应用的拓展,也是信息资源管理研究的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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