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道理论与现实政治需要紧密结合
战国晚期诸侯国之间的兼并战争越来越频繁,战争的规模也越来越大,社会政治走向统一的历史趋势愈益明显。连年的战争使社会的生产受到极大地破坏,民众受战争和统治者双重的摧残和剥削,以至于家破人亡、流离失所、困苦不堪,造成社会秩序混乱、动荡不安。当此之时,社会政治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有三个:一是如何统一天下结束战争的问题;二是如何发展社会生产的问题;三是如何重建社会秩序的问题。先秦杂家紧密结合时代的政治需要,纷纷提出了各自的治道理论。
在如何统一天下结束战争的问题上,先秦杂家提出了两种主张,表现出两种倾向。其一是“无为”、“仁义”等统一天下的观点;其二是“义兵”统一天下,以战止战的观点。前者以《尸子》、《尹文子》、《鹖冠子》为代表,后者以《管子》、《吕氏春秋》、《尉缭子》为代表。《尸子》的治道是以儒、道思想为主,对于统一天下,它并不主张用战争的手段,而是提倡以仁义、无为来号令天下。《尸子·贵言》篇说:
臣天下,一天下也,一天下者,令于天下则行,禁焉则止。桀纣令天下而不行,禁焉而不止,故不得臣也。目之所美,心以为不义,弗敢视也;……身之所安,心以为不义,弗敢服也。然则令天下而行,禁焉而止者,心也。故曰:心者,身之君也。(www.xing528.com)
讲的是要以儒家之“义”来一匡天下,《分篇》以治民之术明其治道,它说:“明王之治民也,事少而功立,身逸而国治,言寡而令行。”“执一之道,去智与巧。”这是说要以“无为”来治民治国,不可“有为”强行,没有力争天下的思想。《尹文子》有取天下之心,但却主张不以强力去取得,《大道下》篇说:“以名法治国,万物所不能乱。……以权术用兵,万物所不能敌。凡能用名法、权术而矫抑残暴之情,则己无事焉。己无事,则得天下矣。故失治则任法,失法则任兵,以求无事,不以取强。取强,则柔者反能服之。”《鹖冠子》对于此则说:“兵者百岁不一用,然不可一日忘也,是故人道先兵。”[67]又说:“刑设而不用,不争而权重,车甲不陈而天下无敌”[68],作者主张“不争”、“车甲不陈”而可以“天下无敌”,和《尸子》、《尹文子》颇为相似。另外一派则是主张以战争的手段统一天下,以战止战。《管子》提倡以兼并战争的手段“霸诸侯”、“王天下”。《兵法》篇说:“故夫兵,虽非备道至德也,然而所以辅王成霸。”《重令》篇说:“德不加于弱小,威不信于强大,征伐不能服天下,而求霸诸侯,不可得也。”《七法》篇说:“兵不必胜敌国,而能正天下者,未之有也。”从以上引文我们可以看出,《管子》是主张以战争的手段兼并天下的,“德加于弱小”则是辅助的手段。《吕氏春秋》比起《管子》赤裸裸的战争统一天下的主张有所进步,吕书提倡以“义兵”统一天下。《怀宠》篇说:“义兵至,则邻国之民,归之若流水;诛国之民,望之若父母。”《执一》篇说:“国必有君,所以一之也。天下必有天子,所以一之也。”以“义兵”统一天下结束战争纷乱的局面,既可以取得民心、民众的支持,又明确认识到统一天下必须使用战争手段的形势。《尉缭子》亦提倡“义战”,《武议》篇说:“故兵者,所以诛暴乱,禁不义也。”《制谈》篇又说:“使天下非农无所得食,非战无所得爵,使民扬臂争出农战,而天下无敌矣。”主张以促进农业生产和兼并战争两项基本国策争雄天下。
在如何发展社会生产的问题上,《尸子》、《尹文子》、《鹖冠子》受儒家和道家思想的影响,对此没有什么论述。而发展社会生产从而达到国富兵强,在《管子》、《吕氏春秋》、《尉缭子》中则有较多的论述。《管子·牧民》篇开始即写道“凡有地牧民者,务在四时,守在仓廪,国多财则远者来,地辟举则民留处;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完全是在讲以农为本、重农辟地的主张,围绕这一主张,《经言》、《七法》、《权修》对于发展社会生产的“辟地”、“来民”、“畜民”等做了反复地论述。《吕氏春秋》提出以农为“本教”全面发展社会生产的思想。《上农》篇说:“后稷曰:‘所以务耕织者,以为本教也。’”又说:“凡民自七尺以上,属诸三官。农攻粟,工攻器,贾攻货。”可以知道《吕氏春秋》对于发展社会生产,不仅以农为本重视农业生产,而且不排斥、不打压工商等末业,这在当时是一种比较先进合理的思想。《尉缭子》将其作为政治的三大本务工作:“故务耕者民不饥,务守者地不危,务战者城不围。三者先王之本务也。”《尉缭子》对社会生产的观念是“重本抑末”,它说“夫无雕文刻镂之事,女无绣饰纂组之作。”“春夏夫出于南亩,秋冬女练于布帛。”[69]以上对于《管子》、《吕氏春秋》、《尉缭子》发展社会生产的思想皆略述其旨,目的仅在于说明晚期杂家学者对社会现实政治问题的关切。
关于重建社会秩序的问题。杂家的共同之处在于他们都兼采众家的思想进行论述,不同之处在于他们的侧重点不同,因而所提出的主张也各不相同。《尸子》认为维持和重建社会秩序,首先从个人开始,“政也者,正人者也,身不正则人不从”[70],提出要以“仁、义、忠、信”规范人的言行,然后“正名审分”明确人的身份、地位和职责,“若夫名分,圣之所审也。……天下之可治,分成也;是非之可辨,名定也。”[71]之后再用“四术”治理天下“一曰忠爱,二曰无私,三曰用贤,四曰度量”[72]以此来维持社会的安定与秩序。《尹文子》主张用“名、法”双重手段来重建社会的秩序。“正名审分”可以辨别善、恶、贤、不肖,可以分别君臣之职责,从伦理道德方面将众人——上至君主下至庶民,予以明确的规范,“法”则是法制,即以强制手段对社会进行规范和约束,“治国无法则乱,有法而不能用则乱。”[73]《管子》已初步建立起完整的封建社会新秩序,其基本思想是加强中央集权的君主权力,君主只负责“出令布宪”、“出号令,明宪法”而大权独握;建立选贤任能的官僚制,形成“明君”与“忠臣”[74]相对的理想政体,然后以法制和教化维护封建等级制,“守国之度,在饰四维”[75](“四维”指礼、义、廉、耻),这指的是教化,“然后,申之以宪令,劝之以庆赏,振之以刑罚;故百姓皆说(悦)为善。”[76]这说的是以法制来维护封建秩序;最后是民众“辟地”为社会生产物质财富,为统治阶级的“耕战”效命。《鹖冠子》首先设计出一套从最基层的“伍长”一直到“郡大夫”的社会组织结构,在天子统领下按照“尊君卑臣”的主张,对天下实行层层的控制,这也是一种封建集权的等级秩序。《吕氏春秋》有着较为完备的社会秩序建构思想。“养天之所生”的天子居于上位,天子以“君无为而臣有为”的分职理论驾驭臣下,以“顺民心”、“从民欲”的思想争取民心为我所用,然后以“郡县制”和等级官僚制对国家进行控制。《尉缭子》所建立的是将“土地、人口、战争”合一的社会秩序管理模式,“地所以养民也,城所以守地也,战所以守城也。”这种模式所建立起来的社会秩序,可称其为原始的军事封建主义的社会秩序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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