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识的主体
人是认识的主体,也是认识的物质承载基础,涉及认识的本质问题。《尸子·分》篇说:“天地生万物”,人是万物之一,自然也是天、地所生的。《尹文子》认为有形、有名的万事万物都是由“道”化生出来的。《管子》则明确提出“凡人之生也,天出其精,地出其形,和此以为人”[96],人是由天、地所化生,人也是由形、神两个方面所构成,这比《尸子》、《尹文子》可以说是前进了一大步。并且《管子》还说:“精也者,气之精也者”。[97]“精气”指的是精辟细微之气。从人的生命的来源及人的构成上来说都具有唯物主义的倾向。与此不同的是《鹖冠子》说:“精微者,天地之始也。”[98]把《管子》的“天出其精”颠倒了过来,并且《鹖冠子》中的“精微者”指的是“元气”,比《管子》略有进步。天地万物都是“元气”所化生的,人也是“元气”所化生的。《吕氏春秋》认为万物以及人的生成是“精气”与“阴阳”共同作用的结果。故曰:“天地有始,天微以成,地塞以形;天地合和,生之大经也。”句中的“微”和“塞”指的是微细之物“精气”,天、地指的是“阴、阳”,即万物包括人在内都是天地、阴阳、精气“合和”化生出来的,较之前期杂家对于认识主体“人”的论述更具辩证性。《吕》书也认为人是由“形”和“精”也即“神”两方面组成的,并且人应该重视“精”(神)的方面,此点可能袭自《管子》。总的说来,先秦杂家对于“人”和万物的认识都是唯物主义的,《管子》和《吕氏春秋》将“人”看做是“形”和“神”两方面构成的,对于认识主体来说具有重大的意义。“形”即人的形体,“神”即人的精神和思维,前者对于人的认识来说只不过是起到认识的载体——物质基础的作用,真正去认识事物的是人的精神和思维,即认识的本质是人的精神和思维的抽象运动。先秦杂家虽然没有讨论“形”与“神”在认识论中的关系问题,但是肇始于汉代的“神灭”和“神不灭”的论争,在中国哲学史上却演变为一个长期的命题。(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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