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2 农村经济组织创新的模式选择与演进趋势
(1)我国农村经济组织创新的模式选择。
我国农村经济组织的主体结构已由过去单一的农户和社区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信用社演化成纷繁复杂的主体结构,包括经纪人、专业协会、合作社以及农业企业等,而各组织主体通过彼此之间的结合,实现组织链的延长来分散风险和减少不利因素,或在同一实体内部结合,通过机制的转变将外部交易内部化,把各方优势结合起来。目前所表现的联结方式有多种形式,诸如“供销社+专业合作社+农户”、“公司+合作组织+农户”、“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农业技术服务公司+合作组织+农户”等。除了在上述组织联结机制方面的创新外,股份合作社被认为最有创新意义。股份合作社可分为社区合作经济组织的股份合作社,即在社区合作经济组织基础上所实现的股份制与合作制结合,还有专业合作组织基础上的股份合作社。从具体内容上又可以分为林业股份合作社、渔业股份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等。社区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传统的农村经济组织资源,相对而言,更具有创新的意义和创新的可能性。近年来发生在村、社范围内社区合作组织的多样化创新,虽然目前从数量说还不具有普遍意义,但是已证明农村经济组织创新可以有多种模式的探索。如村庄的公司兼并就是其中一种创新表现,指有实力的企业,对自然村、行政村范围内各项职责和农业生产经营实施全面委托管理,进而一次性地直接改变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和管理体制,形成一体化的企业集团。其主要特征是村庄和托管公司合二为一,主要村干部在公司任职,村民小组建制为分公司,内部通过“公司+农户”的组织形式,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另外还有村庄之间的兼并,包括扶贫式兼并和扩张式兼并等创新模式。
(2)我国农村经济组织创新的趋势演进。(www.xing528.com)
在我国农业规模和质量都需提高的关键时期,选准农村经济组织创新与演进的方向,是有效地降低生产和交易成本,提高农产品价值实现率的关键环节。诺斯认为,在市场中,有效的组织达到的效果是:①存在适宜的度量技术和度量标准而减少交易费用;②交易者的集中降低了信息费用;③交易者之间的竞争约束了机会主义行为;④产权结构的有效界定和行使能够降低或完全消除不确定性;⑤非人格化的立法和执法机构减少了契约关系中的谈判和交易双方认可的交易的合意性。我国农村经济组织创新与演进方向也必然是要以效率作为衡量标准,以企业化、产业化作为演进的方向。
企业经营型组织形式是指参与交易的各实体是平等的市场主体,完全按市场机制形成交易,包括供求、价格、竞争、风险等机制也完全由市场主导完成。普遍的观点认为,农业与工业不同,工业生产过程中的信息相对比较规则,且从信息的发生到处理通常都是程序化的,因而生产的可控程度极高。而农业生产受到生命节律和自然条件的限制,生产过程具有复杂性、长周期性、连续性以及不可逆性等特征,因而农业生产活动无法企业化,不宜采取企业经营形式,但这只是农业生产中的技术因素,不等于经营方式。如果说农业生产中的技术原因导致风险大于收益从而无法企业化经营,不如说是市场还不完善,市场机制还未充分发挥其强大的调节功能,而不是农业不能采取企业化经营的决定性原因。
农业产业化,是指以市场为导向,以专业化分工为基础,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资本、技术为纽带,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将农业产业的产前、产中与产后诸环节通过一定的组织方式联结成一个完整的产业系统或产业链,实现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的过程。概括而言,农业产业化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改造传统农业,导入现代生产要素来替代传统的生产要素,使其发生质的变化;二是通过延长产业链,将二、三产业与农业嫁接,将非农产业引入农业,使农业生产方式与组织方式发生变革。农业产业及其组织的优化与升级,即是农业产业化的过程。其实质就是实行纵向一体化经营,多个环节一条龙的组织系统使技术效应在高效能的管理中得以充分发挥,提高单位投入产出量和农业劳动生产率,为提高农业的比较利益找到一条现实途径。同时,可避免农产品多环节流通,减少中间销售费用,降低农业生产的风险与成本。另外,农业产业化的一个实质性突破,是实现了农业由产中向产前、产后延伸,大幅度提高了农业产值,使农业有了分享社会平均利润的机会,并以支持主导产业发展来配置资源,进而通过产业关联效应创造新的产业发展需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核心是实现农业及其相关产业的联合经营,其关键在于建立劳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基础是形成主导产业;要害是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连接机制;本质是发展市场农业,使农业向现代化迈进。农业产业化是以市场化、社会化、集约化和纵向化为特征的农业合作化过程。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