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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农村经济组织研究状况及当代中国研究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关于农村经济组织问题,舒尔茨认为不要建立大规模的农场,要通过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的,能适应市场变化的家庭农场来改造传统农业。

国外农村经济组织研究状况及当代中国研究

1.3.1 国外农村经济组织研究状况

诺斯在《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一书中提出:“制度是一个社会游戏规则,或者更正式地,是定义人类交往的人为的约束。”根据这个定义,法律、习俗、道德都是制度的一部分。制度是一个社会赖以存在和运行的基础,其主要作用在于消除或降低社会交往中的不确定性。诺斯在这本书中区分了制度与组织,认为制度是规则之下受约束的行动者,但同时通过反向作用又是规则的制定者。组织与制度的最大不同在于一个组织具有目标,而制度没有。在给定制度的条件下,组织会做出相应的调整,或者新的组织出现以适应这个制度。柯武刚、史漫飞(德)在其所著《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一书中将组织定义为存续期不同的计划安排,其作用是聚合生产资源以追求一个或数个共同的目标。这些资源要在某种层级秩序中受到各种制度和命令的混合协调。“经济组织可以是,例如,生产企业。它们以追求赢利性为其目标,并运行于投入市场和产出市场之间。它们需要通过契约与不属于组织的人们进行自愿合作。”[2]柯武刚、史漫飞认为对任何经济组织而言,具有决定意义的问题都是:谁享有最终利润(residual profit)或承担可能的亏损?如果拥有一个组织的合伙人不止一个,该如何分配利润或承担亏损?随之而来的问题是:谁控制组织的短期经营和长期经营?如果所有权和管理控制是分离的,所有者如何控制经营者?杨小凯和黄有光(澳)在其所著的《专业化与经济组织——一种新兴古典微观经济学框架》一书中,指出从分工分层结构的观点看来,企业的本质可能是组织分层结构适应分工分层结构的必然产物。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市场、企业以及企业内部管理层系的各个层次正是分工分层结构的各个层次,市场中的组织与企业内部的组织本质相同。[3]米切尔·C.詹森(Michael C.Jensen)与威廉·H.麦克林(William H.Meekling)在《专门知识、一般知识和组织机构》一书中分析了决策权在市场和企业内部安排的制度设计,以及用于激励代理人做出正确决策的制度安排,并集中讨论了代理人之间信息转换的成本是如何影响市场和企业组织的。詹森和麦克林认为,如果具有完全的转让权、完全控制收益权,通过市场自愿交易,就可以解决对代理人的控制和激励问题。但这种假设类似于新古典经济学的假设,是不现实的。由于让渡权涉及到交易成本和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为使其具有效率,就必须规定一种制度框架。实际上,对组织的设计在于,如何在信息成本和激励成本之间进行权衡的问题。

关于经济组织的研究文献较多,大多集中于企业组织,通过研究这些文献,对于我们理解农村经济组织作为企业组织,其制度安排与组织目的的逻辑关系,以及正式与非正式制度安排对于农村经济组织的绩效作用有较好的帮助。另外,有关经济组织或企业组织的其他理论问题,如委托代理问题,无论这个农村经济组织是有限公司还是合作社,其决策机制、激励机制都需要从理论层面作更深层次的研究。(www.xing528.com)

舒尔茨(Theodore W.Schultz)在其《改造传统农业[4]一书中,就如何改造传统农业为现代化农业,将其改造成为“一个高生产率的经济部门”的问题,提出改造传统农业的关键是要引进现代农业生产要素,这些要素可以使农业收入价格下降,从而使农业成为经济增长的源泉。舒尔茨特别强调,引进新生产要素实际就是许多经济学家反复强调的、促进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技术变化。如何才能通过引进现代生产要素来改变传统农业呢?舒尔茨着重论述了三个问题:①建立一套适用传统农业改造的制度;②从供给和需求两方面为引进现代生产要素创造条件;③对农民进行人力资源投资。关于农村经济组织问题,舒尔茨认为不要建立大规模的农场,要通过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的,能适应市场变化的家庭农场来改造传统农业。还有许多经济学家对某一具体农村经济组织或就农村经济组织的某一具体问题进行了探讨。如米歇尔·L.库克(Michnel L.Cook)与康斯坦丁·伊利普洛斯(Constantine Iliopoulos)通过研究美国合作社案例,探讨了在合作社投资中搭便车问题、眼界问题(合作社成员对长期项目进行投资激励的认识)以及资产组合问题,并通过建立美国农业合作社中投资的产权限制模型分析,得出这样的结论,假定合作社必须选择投资一个新的高度理性的项目,并假定社员的投资激励采取两种价值形式,即他们要么愿意投资,要么不愿意投资。那么在那些有封闭社员资格、使用销售协议并有可转让和可增值的转让权的合作社中,社员将选择投资于该项目。而在那些实行开放社员资格、没有销售协议,以及股份不可转让和不可增值的合作社中,社员将不会在新项目中投资或至少投资意愿会大幅降低。相应的,在后一类型的合作社中,股份买卖的交易成本较高,澄清产权提高了创造投资激励的可能性。[5]

国外学者关于农村经济组织的研究成果对研究我国农村经济组织有较多的借鉴意义,相对于国外学者的研究思路和方法,我国的农村经济组织发展研究在注重于规范意义上的理论实证研究的同时需要更多现代经济学的理论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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