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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育基金会管理研究:内部监管完善,自律与他律并重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三)完善内部监管,实现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对大学教育基金会的监管,仅靠相关部门外部监督是不够的。首先,外部监督是一种事后追惩措施,其预防作用有限。而我国非营利组织监管主要依靠政府相关部门开展,一方面导致政府承担过重监管负担,另一方面制定的非营利组织活动规范和行为规则缺乏应有的针对性。

大学教育基金会管理研究:内部监管完善,自律与他律并重

(三)完善内部监管,实现自律与他律相结合

大学教育基金会的监管,仅靠相关部门外部监督是不够的。首先,外部监督是一种事后追惩措施,其预防作用有限。其次,大学教育基金会的发展需要一定的职能权限,其在法定权限内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是需要法律承认并保护的。

1.发挥基金会理事会的作用

建立内部监管机制,应切实发挥基金会内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作用,将其作为整个组织的最高决策部门。理事会(或董事会)成员由选举产生,负责为本组织制定政策和工作计划,选举常务理事会和正副会长、秘书长,对其财务和活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同时,由于理事会总管整个组织的各项事务,为了更为有效地发挥其监管职能,也可以在其下设监事会,专门负责对整个组织,包括各个成员、各个部门的业务活动、财务收支状况进行专项监管,确保理事会的监管作用落到实处。这样既加强了组织内部的自律机制,防患于未然,也有效地配合了国家纪检监察部门的外部监督,保证了整个基金会健康快速地发展。[15]

2.建立大学基金会内控制度

大学教育基金会要建立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和财务监督制度,提高财务透明度;加强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建立起内部激励制度、竞争制度和诚信建设;要打破基金会组织领域里的垄断,引入竞争机制,只有这样,基金会才能真正做到公开、透明、高效,通过有效地服务争取政府的政策支持、企业的财力支持和社会的道义支持,在此基础上才能够获得持续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和吸引人才。

3.培育发展行业自律组织

在对非营利组织监管上,英美等发达国家的成功做法之一在于依靠大量的自律组织实施内部监管。而我国非营利组织监管主要依靠政府相关部门开展,一方面导致政府承担过重监管负担,另一方面制定的非营利组织活动规范和行为规则缺乏应有的针对性。可以考虑将对大学教育基金会的外部监管从完全依靠政府相关机关(民政部),分散转移到行业自律组织上。同政府监管相比,自律组织监管的价值优势主要体现在监管更有效率、更具有灵活性和预防性,因为自律组织汇集了一大批专业人士,他们懂得非营利组织如何利用现有法律空隙,逃避监管,也懂得应当制定什么样的规范才能更好地指导和约束非营利组织。[16]

因此,培育发展自律组织应是当前我国大学基金会组织监管体制改革的主要措施之一。其基本思路是:(1)舆论上积极引导;(2)法律上明确规定包括其组织地位、职权及主要从业人员的资格等设立条件;(3)政府资助、税收优惠上倾斜。目前我国高校还没有一个大学基金会行业组织,只有“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基金工作研究分会”,是研究大学基金会工作的群众性学术团体,2007年经国家民政部注册登记正式成立,每年召开一次研讨会,从其运作情况看,在扩大社会影响、培养捐赠慈善意识、完善自律监管方面还可以更有作为。

由于社会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大学教育基金会的发展面临着许多新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监督是大学教育基金会发展的有效途径。通过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等措施可以使得当代中国大学教育基金会进入一种良性运行的状态。然而事物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在制度缺失的困境中及个体的社会性等因素的存在,当代中国大学教育基金会的发展也是曲曲折折。监督主体多元化,监管内容多样化,监管程序规范化,对大学基金会组织健康快速地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当然,实现这一转变,政府、大学基金会、民众都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不是任何一方可以独立完成的。

【注释】

[1]刘忠.论我国非营利组织监管体制的改革.特区经济,2008年2月

[2]董文琪.强化非营利组织监管体制建设的意义及具体措施.行政与法,2006年第4期

[3]王学军.进一步完善高校基金会的监事制度.第十次中国高校基金会工作研讨会议论文,2008年(www.xing528.com)

[4]李莉,陈秀峰.试论中国公益基金会的监督机制及完善.社团管理研究,2008年第12期

[5]李莉,陈秀峰.试论中国公益基金会的监督机制及完善.社团管理研究,2008年第12期

[6]陈秀峰.走向他律和自律:大学教育基金会的社会监督机制探析——以社会互构理论为视角.湖北社会科学,2009年第4期

[7]陈秀峰.走向他律和自律:大学教育基金会的社会监督机制探析——以社会互构理论为视角.湖北社会科学,2009年第4期

[8]张霞,张智河,李恒光主编.非营利组织管理.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

[9]曾维和.非营利组织治理中的综合监督机制探讨.兰州学刊,2004年第3期

[10]祝建兵,陈娟娟.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的政府管制.云南行学院学报,2009.4

[11]张彪,向晶晶.构建非营利组织财务透明度提升机制的基本思路.财经理论与实践,2008年第4期

[12]王文.基金会的日常管理和社会监督.学会,2006年12期

[13]王学军.进一步完善高校基金会的监事制度.第十次中国高校基金会工作研讨会议论文,2008年

[14]罗照华.公益基金会监管与信息披露的思考.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9年12期

[15]朱光磊,陆明远.中国非营利组织的“二重性”及其监管问题.理论与现代化,2004年2月

[16]刘忠.论我国非营利组织监管体制的改革.特区经济,2008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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