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促进社会责任机制的建立
1988年,我国颁布第一部关于基金会的立法:《基金会管理办法》,此后很长时间基金会在管理上还没有从社会团体中分离出来。2004年6月正式颁布实施的新《基金会管理条例》,将基金会从社会团体中分立,成为一个单独类别的民间组织,开始更加正规地发挥促进社会发展的作用。我们越来越有理由期待着基金会健康兴旺地发展,希望看到中国的公益慈善事业伴随着基金会的发展而发展。
然而,促进基金会发展的至关重要因素或许还不是我们是否给予基金会以独立合法的身份,而是社会信任机制是否能够建立。对基金会而言,信任机制就是指那些想为基金会捐款的社会力量或政府资源,是否相信他们捐出去的钱能够用到他们想用的地方,而不是在基金会这里被变相地或低效率地使用了。[3]
社会信任需要在社会机制中建立,社会机制的环节包括社会中的各种正式评估,这在世界各国普遍实行。例如,美国明智捐赠联盟(BBB Wise Giving Alliance)评审的团体约三百个。此联盟采用一套“明智捐赠联盟慈善工作问责标准”评核团体的内部管治、财务、筹款活动以及有否工作成效等。内容主要包括:(1)管治与监督(Governance and Oversight)。团体必须设一董事局/理事会(Board of Directors),成员至少五人;其中至多一人为该团体雇员或其亲属。董事局成员不能与该团体的业务有利益冲突。董事局必须每年开会至少三次,依时审核团体的工作及财务报告。(2)效能评估(Measuring Effectiveness)。团体需制定一系列政策以评估其工作表现及未来发展方向。此项评估需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并将报告呈交董事局审核。(3)财务(Finances)。一般来说,团体必须将其收入之65%或以上用于服务活动。用于筹款的行政费用不能多于所筹募得来的总额35%。储备不能超过每年总支出的两倍。财务报告必须详列支出的分布:如薪金、筹款费用、服务开支等。(4)筹款及信息性材料的使用(Fundraising and Informational Materials)。所有筹款活动的数据以及团体的简介数据必须正确无误且无误导性。周年报告必须包括团体之宗旨、服务工作、成就,成员和董事局名单,团体必须按个别捐赠者的要求提供周年报告及财务报告。[4]此外还包括各种非正式的评估,也就是潜在的捐赠人依据自身所接收到的信息进行判断,在基金会向社会公开财务、运作等信息的前提下,判断自己是否该为它捐款。
问题在于,我国的民间信任机制正处在初级建设时期,而其历史传统又几乎是空白,我们并不能见到一个理想的相互信任局面,这对基金会的良性运作构成了威胁。再加之基金会本身自我约束机制的欠缺、基金会运作中的资金诱惑与财务监管的陷井,因而,基金会的发展面临着巨大的障碍。
2.是扩大大学基金会社会影响的措施(www.xing528.com)
大学教育基金要扩大社会影响,还需要建立大学基金会信任机制。我们当前的大学教育基金会主要是大学主管下的基金会,与所有的半官方的民间组织一样,行政部门的背景容易出现校方权利过度介入、民间机制难以形成的局面,容易陷入一种低效运作的轨道:依靠行政机制进行决策、依靠行政力量进行募款、依靠“拍脑袋”的方式决定资金投向,体现出的是权利意志、缺乏资金的使用效率等现象。社会影响也就难以扩大。因此,需要加强大学基金会评估民间化过程,启动社会化机制。突出理事会的独立作用,加强社会监督,只有依靠基金会内部以及外界的有效评估、监督,才能促进基金会真正成为一个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机构。
3.为大学教育基金会提供一种有效监督机制
由于基金会资产的利益相关者——委托人/捐赠人、受托人/受赠人、受益人三方,均不是基金会产权的完全所有者,因而,对其财产的使用监督问题由此而生。每个基金会每年都会募集很多资金,实施很多项目,但每笔资金、每个项目的实施效果却鲜为人知。尤其是小额捐赠者可能并不关心资金的使用效率或无力监督。因此,在缺乏外界监督、自我约束又有缺陷的情况下,大学教育基金会的有效运作就无法得到保证,进而,社会信任机制难以形成。
在政策方面,现行《基金会管理条例》只规定:“基金会实行民主管理,建立严格的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制度,定期公布账目。”至于公布什么、如何公布,并无特别具体的细节。大学教育基金会可以通过绩效评估这种科学管理手段,对组织的运营过程和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效益进行有效的评价和监督,并对其投入结果进行全面考核,可以确保资金和资源按正常、有效的途径使用,实现组织目标,使资金的运营效果达到最佳,行使对经营管理者管理资金的行为的有效监督。
4.提高大学教育基金会资金的使用效率
大学教育基金会引入绩效评估管理主要目的就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大学教育基金会来说,每单位收入所产生的经济价值或所耗用的成本,均是绩效评估的重要指标,如基金会在募集收入过程中所消耗的成本等。作为非营利组织,大学教育基金会常面临着所需要开支与能募集到的资源之间存在巨大缺口的问题,如果所获得的收入使用效率不高,或无效使用资源,都将导致社会整体资源的不合理配置,从而降低社会整体福利水平,也将会面临不被信任,从而更加难以获得募集资金的局面。因此,大学教育基金会只有通过建立完善的绩效评估体系,从而发挥募集资金的最大效用,才能够得以生存并更好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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