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8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2008年全国教育经费为14500.74亿元,比上年增长了19.37%,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为10449.63亿元,占72.4%;而在各级教育中,高等教育的公用经费支出最高,占比达到50.57%,比上一年增长了24.61%。在这种形势下,很显然,大学财政收入仅仅依靠政府力量是不够的,必须寻求一种长期的、持续的、多元化财政来源。大学管理者在依靠中央和地方政府等主管部门的财政拨款的同时,理性地探索协调短期需求和长期持续发展的关系,处理教育规模膨胀、教育发展迫切需要和教育经费短缺之间的矛盾,高校尝试多方筹措经费,其中依靠社会资助支持大学的教育发展事业,成立大学教育基金会成为大学应对困难的具有创新性的决策之一(表5.1)。
表5.1 我国各级教育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情况

资料来源:《2008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站(https://www.xing528.com)
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大学教育的筹资渠道由单一性向多元性转变已经成为必然趋势,逐渐形成了政府拨款为主,受教育者或家庭、社会、资本市场为辅的多渠道多形式筹资办学资金的格局。其中,政府投资仍应该是大学教育资金的主要来源;受教育者负担部分教育成本是其资金来源的基本组成部分;此外,合理利用资本市场也是大学发展过程中解决资金短缺问题的必要补充;而通过建立大学教育基金会向社会募集资金将是未来我国大学教育资金募集的重要途径之一。
大学教育基金会的资金结构按照支付方式可以分为两大类,分别为永久性资金和非永久性资金,其中非永久性资金又分为一次性资金和年限资金。(1)永久性基金是指所捐款项不直接使用,而是将所捐款项的增值部分进行投资或者是资金分配。永久性资金本身的数额不改变,可以长期使用。(2)非永久性资金则可以直接使用。其中,一次性资金是按照捐赠者的意愿或者是根据学校教育建设的需求直接投入使用,使用是有时间限度的。年限资金和一次性资金在使用期限上同样有局限性,只是捐赠方式上存在差异。一次性资金是捐赠方一次性支付捐赠款项,而年限资金是指捐赠方依照协议,每年支付一定的款项,分年限付清所有的捐款。
按照资金使用方式的标准,大学教育基金会的资金结构也可以分为两类:定向性资金和非定向性资金。(1)定向性资金指捐款人有明确指出所捐款项的用途,并与基金会签订协议,基金会必须完全按照捐款人的意愿,将资金分配到所指定的项目上;(2)而非定向性资金不指明用途,使用方向完全有基金会决定。相比较而言,非定向性基金对学校的发展更加有利。以北京大学的“北京大学发展基金”项目为例,2004年,北大创建“北京大学发展基金”项目,其主要特点是无用途限制。“无用途限制”使得学校方面可以随时把握突然出现的机遇以及解决突发问题。自2004年起,该项目汇集了北大校友和海内外社会各界友人给予学校的无指定用途的捐赠。这笔基金及其收益用在学校发展最为重要和急需的项目上,满足学校发展最急迫的需求。如:聘请世界知名学者任教、讲学、合作研究;向因突发事件等急需经济支持的学生提供资助;学生学习生活中必需的校园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弥补学科建设重点项目的经费急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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